叶齐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湖北武汉 430074)
精神家庭暴力中的社会性别问题研究
——实证调查夫妻在家使用/经历无交流行为情况
叶齐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湖北武汉 430074)
本文通过定量和定性方法实证研究发生在中国夫妇之间的“无交流”行为作为精神家庭暴力一种形式的问题。定量调查(232位男女被调查者)和定性访谈结果(53位男女被调查者)表明“无交流”行为作为一种非词语虐待现象发生在中国夫妇生活中。定性结果表明夫妇使用/经历“无交流”行为迥异,丈夫更有可能使用这种消极行为虐待妻子,而妻子也许是遭受这种行为的主要受害者。研究分析提出家庭暴力中的社会性别不平等问题与社会分工、传统文化以及法律等方面密切相关,影响夫妇间使用/经历“无交流”行为。研究结果揭示精神家庭暴力影响妇女家庭生活和身心及精神健康。在经济腾飞的中国,这一社会问题值得政府和民众的关注与思考。
精神家庭暴力;非词语虐待;无交流;社会性别
在今天迅猛发展的中国,家庭暴力也许作为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正影响夫妻生活、和谐家庭的构建,乃至影响社会稳定的发展。例如:研究结果表明,在270万个家庭中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情况。家庭暴力引起家庭成员之间或夫妻之间的愤怒、忧伤、伤害、疾病、残暴和死亡。中国1994妇女白皮书指出:每年在40万个家庭中有10万个家庭(25%)因家庭暴力而解体①。
女性主义研究者提出:家庭暴力视为一个社会性别的问题。因为妇女经历家庭暴力与男人不一样,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②。在英国,32%的妇女遭受同一个男人的四到更多次施暴,而只有11%的男人有这种经历③。在中国,超过89%的男人对妻子施暴④。笔者近期研究同样发现在夫妻使用或经历家庭暴力中也许存在社会性别问题。例如:在家庭冲突中,46.5%的丈夫(47/101)使用脏话(精神暴力的一种形式)虐待妻子,而18.1%的妻子 (23/127)采用这种行为对待丈夫。另外,20%的女性被访者(8/40)遭受‘第三者’(精神暴力的一种形式)伤害,而只有一位男性被访者(2.5%,1/40)讲叙了他的遭遇。
在家庭暴力众多形式中,如身体暴力、精神或情感暴力、性暴力及经济虐待等,精神暴力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⑤。研究表明:在英国,近一半的妇女(48%)经历威胁⑥;在中国,精神暴力现象较为突出。根据大连警察报告中心数据显示:834个家庭暴力的案例中有70-80%的案例属精神暴力⑦。中国法学会的调查显示:夫妻间发生冲突时,65%的丈夫不与妻子交流或无视妻子。中国研究者提出:“无交流”行为作为精神暴力的一种形式正成为中国夫妇生活中的一个较严重问题。然而,根据现有文献研究发现,针对夫妻间“无交流”问题的具体研究较为缺乏,笔者对此作了较深入的调查研究,解析夫妻间无交流精神虐待的行为是如何产生以及它的影响。
根据中国国情,我国研究者通常分别探讨家庭暴力中的各种各样的形式(如: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等),这与英国学者的研究有所不同,他们将家庭暴力的各种形式整合一并调查研究。中国式研究特点也许受中国的法律和文化因素影响。例如:2001年中国的新《婚姻法》首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是没有界定什么是精神家庭暴力。所以,国人认知什么是精神暴力模糊,施暴者也许不知道他们在家中对伴侣的虐待行为:如无交流、威胁的手势、脏话等行为均属精神暴力范畴,而受害者也许不知道她们正经历着来自伴侣的精神暴力虐待。另外,国人曾把家庭暴力称作‘吵架’和‘打架’而不是暴力,也不介意它。他们也许视‘打架’为家庭问题,因殃及皮肉,而‘吵架’则非也。由此,“无交流”和冷漠这类非身体(non-physical)或非词言(non-verbal)行为虐待不被看作是家庭暴力问题。直到1995联合国世界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北京的召开,西方的‘家庭暴力’术语替代了中国传统‘吵架’和‘打架’等术语,这个问题在我国逐渐从‘私域’转为‘公域’,家庭暴力形式不在局限于身体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性暴力等等。
无论是西方学者还是中国学者界定精神暴力影响体现在两个层面。一种是身体虐待影响受害者的精神或情感,另一种是非身体暴力或非肉体伤害的‘纯’精神暴力影响。前者意味着因身体暴力而给受害者留下精神创伤,引起焦虑和其它精神症状和交际困难等。受害者不仅经历着身体暴力伤害,但也遭受精神虐待和威胁。而后者表明精神暴力没伴随身体暴力,它更多地侵犯受害者人格而不是他们的肉体。所以,这种形式的暴力被界定为‘纯’精神暴力,如言语侮辱和情感剥夺等形式。笔者的研究主要涉及这种‘纯’精神暴力形式。
Whorf提出:语言和交流不仅是传递思想的工具,而且也是思想的塑造者和精神活动的制定者。不良的交流将导致情感问题发生于说者和听者之间,特别对后者更甚。例如:某些妻子诉说道:她们的丈夫在家无交流,从而使她们心烦意乱,并影响她们的精神/情感。妻子们不知道她们的丈夫为什么沉默,她们推测也许丈夫因她们而生气;她们使丈夫不愉快;或者家庭外的一些事情使丈夫烦恼,而沉默。由于这些不定的因素增加了冲突潜在的危险,直接影响了婚姻关系。Noller、Fitzpatrick和 Thomas等学者提出:对于社会来说交流是必要的,但在婚姻中它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夫妻良好交流也许将决定他们婚姻的幸福程度,降低家庭暴力的发生。⑧
一般地来说,交流行为可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种类型是有词和有声,包括谈话、笑、咒骂、叫喊、嘲笑及其他,而另一种却是无词和无声,包括面部表情、手势、无交流、冷漠、沉默、回避接触及其他。发生在夫妻冲突中的词语(verbal)和非词语(nonverbal)两种类型的消极行为可被视为精神或非身体暴力行为,也可称为词语和非词语暴力。
根据目前的研究证明,沉默或无交流行为在今天的中国夫妻生活中很普遍,施暴者盛行采用消极的交流行为,如“无交流”虐待他们的伴侣。然而,为什么“无交流”现象在夫妻生活中较凸显?他们分别在家中是如何采取这种行为伤害对方?他们又是怎样经历这种虐待行为?在施行这种行为中是否存在社会性别差异?笔者的实证调查(定量调查和定性访谈)数据也许能揭示这些问题。
西方的一些研究者提出:社会研究方法应多元化,因为研究方法的多样性能使研究者的探索紧系过去和现在、‘数据收集’、行动及社会结构中的个人行为,也能反映研究者们对他人研究的反应。⑨根据笔者研究课题目的:调查丈夫和妻子如何使用和经历精神家庭暴力;调查精神暴力形式:词言和非词语行为;调查精神暴力是如何影响受害者;调查是否社会性别不平等存在于夫妻间的精神家庭暴力中;调查知识分子和非知识分子家庭中精神暴力发生是否有差异。在此项调查研究中,主要运用定量和定性两种研究方法。根据方法论原则,研究者应依照自己具体的研究目的和方法理论选择不同的研究手段进行实证调查研究。所以,笔者选择使用自填式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法完成了数据的采集,运用定量数据和定性数据分析法完成了数据分析。因篇幅有限,笔者只能简叙如何使用研究方法完成博士研究课题情况。
(一)定量调查
2003年9月至10月间,笔者前往湖北省三个城市(武汉、荆州和孝感)采集数据,总共发放270份问卷,收回232份问卷(85.9%),女性答卷128份,男性答卷104份,被调查者均已婚。值得注意的是,采用非概率方便抽样法完成数据采集。在232个总样中,156份(67.2%)取样于武汉,51份(22%)和25份(10.8%)分别取样与荆州和孝感。之所以选择这三座城市是依据它们自身的特点。如武汉是湖北省的省会城市,荆州是一座具有历史的轻工业城市,而孝感是一座新型发展中城市。这些被调查者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他们的职业包括教师、医生、干部、警察、工程师和非技术工人。同时,被调查者也具有不同的学历:研究生、本科、高中、中专、初中。
调查问卷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请被调查者提供自己的个人情况及配偶的个人情况,问题涵盖年龄、性别、学历、职业、婚姻状况等多方面。第二部分由55个封闭式问题构成,问题涵盖具体的家庭问题,如夫妻间的冲突、精神暴力的行为、经历和影响及对待婚姻的态度。
Miller和Brewer强调:定量方法的测量要尽可能的精确,因为它使每个现象的具体方面数字化。⑩依据变量之间的关系,测量的解释得以公式化。在分析数据过程中,笔者仔细地检查数据,保证数据和变量输入的正确性。全部问卷编码和数据输入由笔者本人完成。同时,笔者尽可能地将变量细化。例如:问题“在家中,你与配偶交流”中有五个选项:多、较多、较少、少、无。笔者首先将这些原始选项变为变量项,然后,将这些变量项再划分为另三组变量项:1)多(alot),包括多和较多项;2)少(alittle),包括较少和少项;3)无(zero)。由此不难发现,这是按积极的和消极的选项分别合并,并分类为新的变量项。针对类似其他问题,笔者均作选项合并处理。通过实践,笔者体会到:越具体或细化变量项,越增强或有力分析数据。再则,根据研究目的,笔者认真考虑如何分析这些数据(变量),如采用频率和交互等分析法。同时,用卡方检验变量交互关系的意义和无意义性。
(二)定性调查
2003年11月至2004年1月,笔者通过两种途径:单位网络和滚雪球法深度访谈53人。单位网络指依靠当地政府机构,如湖北妇联等。滚雪球法依赖笔者的同事、同学和朋友介绍被访人,转而某些被访人给笔者介绍另一些被访人。
53位被访者中,35位女性,18位男性,其中有8对夫妇,还有11位从事妇女和家庭工作。除两位未婚年轻女性外(她们从事妇女工作并愿意参加访谈),其他被访者均已婚。访谈中,笔者采取单独式采访,即便是夫妻。被访谈者的年龄处在24-63岁,与问卷调查者年龄一样。他们出生于40、50、60和70年代,绝大多数的被访者的年龄在30-49岁之间。被访谈者来自于不同的工作岗位,有教师、干部、律师、记者、警察、非技术工人和销售员。其中,12人(23%)无正式工作。
开放和主题式问题的深度访谈主要应用于这项研究。访谈前,一些与夫妻婚姻生活、他们的家庭行为等相关主题问题构建了访谈框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1)积极或消极地对待婚姻和婚姻质量观;2)冲突中的夫妻词语和非词语行为交流;3)消极交流行为产生的影响、结果等。其次,结构式访谈为辅,以便访谈顺利进行(避免访谈者的初始腼腆和他们无家庭暴力史),准备了10个封闭式问题和三个情景小故事。10个问题主要与夫妻在家里的具体行为相关(如:嘲笑、第三者),并涉及伤害、威胁、情感等方面。而三个情景小故事讲述了夫妻在家的无交流、使用/遭受语言暴力及丈夫有第三者事件。
Morse等和 Strauss强调:编码在定性分析中非常重要,在很大程度上,优秀研究的产生取决于精湛的编码。通常数据编码可以用人工或者用计算机完成。两种方法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11),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笔者选择用人工编码分析访谈数据。尽管编码形式多种多样(如描叙编码、分析编码、主题编码等),笔者使用主题编码法分析访谈数据,正如Morse和Richards提出:主题编码与其他编码形式相比最易掌握,从采集数据到主题分类实践,研究者易见主题的不断再细化(分)(12)。在主题编码过程中,笔者体会:编码和将数据分类为具体主题的工作做得越深入,主题研究问题越明晰。本项研究的访谈数据编码主题分为两大类:对待婚姻、家庭和家庭暴力的态度以及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经历。
在编码访谈数据时,笔者发现被访者界定‘交流’与研究者相似。无论男女被访者都强调‘交流’在婚姻生活中的重要性。一位女性被访者(13)说道:交流是保证夫妻生活和谐的关键,无论他们相处多少年,都应好好做到不断地相互交流。然而,数据结果表明即使他们意识到夫妻交流的重要性,但缺乏或不交流的现象仍然发生在他们夫妻生活中(分别见以下问卷和访谈数据)。
表1 “在家中,你与配偶交流”:
通过表1,我们首先看到丈夫和妻子报告了他们在家相互交流的情况。在232位调查者中,191人(82.3%)表示他们与配偶交流多,而39人(16.8%)则表示少,还有2人(0.9%)表示与配偶零交流。由此,我们也许推论参加调查的夫妇在家交流情况良好。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某些夫妇与配偶少和零交流(17.7%)结果。通过表1,我们还看到丈夫和妻子在家相互交流情况也许没有明显差异,男女被调查者回答率很相似。卡方检验也证明他们之间无显著性差异(X2=7.196;df=4;p=.126)。
由于定量方法的局限性,定量调查数据中的交流‘多与少’问题无法显示交流行为的实质。而访谈数据也许能深度揭示交流程度(多和少)和质量(良好或不良好)的情况。因篇幅有限,笔者在此仅提供一定的访谈数据(在访谈数据中,无丈夫讲叙他们的妻子不与他们交流)。
例1:男被访者1(14)说:
首先夫妻一定要做到交流(沟通),这是幸福婚姻和家庭的关键。因为夫妻交流能防止吵架、骂人、打架不良行为。社会对男性的要求高,换句话说男人压力大。男人,特别是丈夫必须付出更多才能立足于社会。因此,他们由于忙于工作和应酬而忽略了妻子,不与她们交流,妻子感到伤害。在这种压力中,两人怨气大而争吵,丈夫打老婆,妻子认为你是农民;如果骂了老婆,妻子又认为你是小市民。为此,丈夫认为使用不与妻子交流的方法也许是阻止冲突的好办法,这种行为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精神暴力。
例2:被访者妻1(15)讲叙了她的生活经历:
交流是夫妻间必要的行为,假如在他们的生活中缺少交流,许多问题将发生。例如:前夫与我共同生活二十年,因为我们之间逐渐缺乏交流,我们不能相互理解或不能对某些事达成共识,由此我们离婚。前夫曾用精神暴力伤害我。在家不与我交流或争吵,冷漠我,他用‘冷’战折磨我。当我们的儿子长大和上大学时期,特别是他的地位发生变化,从一名教师到一名校长,少或无交流情况随之出现在我们之间。在单位,他常受到同事的赞扬,而飘飘然,回家开始轻视我。针对他的‘冷’战,我总是极力争取与他交流,但他却依然不交流。例3:女被访者1(16)用亲身经历释义和强调:
夫妻间的沟通(交流)很重要。例如:丈夫系里来了一批实习生,其中有一个女孩可能喜欢我的丈夫,经常给他发短信等。开始我并不知道,只觉得丈夫反常,与我的交流越来越少。通过观察,我决定直接和他谈谈。在交谈中,丈夫对我讲叙了此事。听后,我没有责备和批评,而是提醒丈夫注意形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考虑,排除干扰。现在社会上有这种说法:女子年轻,男子年长,年轻女子寻求年长的已婚男人作依靠。归于这次交谈,我们夫妻关系比前段时间好,因丈夫公开谈了此事,使我知道了是什么使丈夫有所改变:无交流。通过沟通,我们相互理解和更爱对方。经过这次经历,我真的体会到:交流对夫妻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例4:被访者夫8(17)讲叙:
夫妻间的交流是必要的和重要的。男性的工作压力及社会压力都很大,下班回家后,累,无奈就不想说话,并不是不喜欢妻子。他的妻子(被访者妻8(18))说道:
随着我们结合时间的推移,有时,先生嫌我爱唠叨,不太愿意与我交谈,我比较伤心,我常常自问他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或不爱我了等等,也常想是不是哪方面我做得不好。我把我的感受告诉他,可他还不以为然,说我多心,因工作较忙,太累等等。反正当他不理睬我时,我心里特别难受。
从例1到例4,首先我们可以看到被访者普遍认为交流在夫妻生活中非常重要,是幸福婚姻的保证。但现实中的夫妻交流情况则不一样,如例2和例3中被访者妻1和女被访者1用她们自己的亲身经历诠释了夫妻交流的重要性,消极的交流影响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随之家庭问题出现。从例1和例2中,我们可看到被访者界定‘无交流’行为为精神暴力,如妻 1称‘无交流’、‘无争吵’和‘冷漠’为‘冷’战。
同时,我们能看到丈夫在家与妻子交流似乎少于妻子与他们的交流,妻子也许是遭受来自丈夫‘无交流’虐待的主要对象。例1中的被访者1提出丈夫忽视他们的妻子,不与她们交流是因为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地位和形象的双重压力。例4中的被访者夫8在家采用“无交流”行为应对妻子,他的观念与被访者1相同。从他的话语中,我们推断他似乎希望妻子能忍耐他的消极行为,因为他工作疲惫。从他妻子的话语中,我们发现当经历这样的伤害时,虽然妻子感到悲伤,但却能容忍,而且还常责备自己。
再则,这些例子还显示妻子在与配偶交流时有可能比丈夫更积极。例3中的女被访者1积极地与丈夫交流,尽管她遭受丈夫的‘无交流’伤害,因他差一点涉足婚外恋。通过她的努力,他们相互交换思想、解决问题。他们之间的矛盾被扼杀在萌芽之中。例2中的被访者妻1也如此,尽管她的前夫不与他交流,她也总是设法与他交流。被访者妻8的讲叙也表明她积极与丈夫交流的行为。
例5:被访者妻6(19)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对幸福婚姻和家庭具有很强的感受。她叙述道:
根据我的经历,不良的夫妻交流将影响幸福的婚姻和家庭。例如:因前夫和我之间不良的交流导致我们的婚姻失败。我们之间的冲突是因教育孩子而引起,他总是采用辱骂和脏话作为交流形式虐待我,面对这种情况,我总是求他停止这种虐待行为,因为他伤害了我,而且我也担心隔壁左右的邻居听见,但是他仍然我行我素。由此,我感到伤心和愤怒,所以,一个月或二个月都不会和他说话。鉴于这样的状况,我无法忍受如此不良的夫妻交流方式,最后与他离婚。从失败的婚姻中,我懂得了许多,认识到良好的交流有助于夫妻关系,因此我非常注意与我现在的丈夫交流。如果我们之间产生矛盾,我极力与他交换思想直到我们达到相互理解。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生活得很好。
从例5,我们可以看到被访者妻6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叙了因不良的夫妻交流引发了不幸的婚姻家庭生活。同时,她也认知夫妻间交流的重要性,描叙了她是如何遭受来自前夫的不良交流的虐待及如何应对他的虐待。由此推论她的前夫首先用词语行为虐待她,而她因伤心、愤怒和无助,做出的回应是沉默(无交流)。
例6:女被访者2(20)讲叙了她丈夫如何使用家庭暴力伤害她:
因为我丈夫有‘第三者’,所以他打我,忽视我并强迫我与他离婚。丈夫在家,不说话。如果白天不工作,他就睡大觉,晚上下班回家就只看电视。……我们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却各吃各的饭,……妻子和女儿成了他的陌路人。他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我。
例7:女被访者7(21)因遭受精神暴力,离婚十年多。她讲叙了她的悲伤故事:
我的婚姻非常悲惨,只延续了三年,因为我前夫对我展开‘冷’战。他经常生气,然后就数日,甚至一周不与我交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事情会导致他不与我交流。例如:炒菜时,葱是先放还是后放诸如此类的问题会使他生气。换句话说,如果我的观点和方法与他不一样,他就会生气。关键是每次我都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是什么原因让他生气。他从来不告诉我他的看法,也不直截了当地抱怨我。每次如果什么事发生在我们之间,他就不与我交谈,径直朝书房走去,也不吃我做的饭。……而且,如果他生气,我还不能外出,得在家忍受他对我的无交流、冷漠。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心里对他要求不高,只想他对我说几句话就行了,可他从不这样做。
例6和例7显示女被访者2和7遭受来自丈夫的“无交流”虐待的经历。前者的丈夫因有‘第三者’,在家采取睡觉、看电视方式回避与妻子交流;后者的前夫因琐碎小事,就几天甚至一星期不与她交流。特别是妻子往往不知他为什么采用“无交流”行为虐待她。当遭受前夫的非词语虐待时,她感到是那么的无助,而且祈祷前夫能和自己交谈,哪怕一两句话。这两个例证揭示了丈夫在家的“隐形权威”,使用“无交流”行为影响了他们妻子的正常生活。根据以上数据结果,我们也许发现定性数据与定量数据(见表1)相比,更显现出各种各样的和更为复杂的情形。
以上实证调查结果表明:丈夫和妻子双方在家的交流情况均存在问题。这一结果也许有别以往只反映男性使用“无交流”虐待妻子的精神暴力研究,既揭示男性使用/经历精神暴力的情况,也显示女性的情况(见以上第3部分)。特别是定性访谈结果表明夫妇在家使用/经历“交流”和“无交流”情况也许有差异,妻子在“无交流”行为中也许是主要受害者。那么是什么根本原因导致“无交流”现象发生于夫妻间和夫妻在家使用/经历这种行为有差异?为什么丈夫更有可能采用这种行为虐待妻子?
首先,也许因为中国的社会和法律背景影响这种“无交流”现象发生于夫妇之间。例如:直到2001年,中国的婚姻法首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昭示施暴者将受到法律制裁。然而,由于在新《婚姻法》中没有明确界定精神暴力范畴,具体实施难。再则,因新《婚姻法》的颁布,任何机构或组织可以依法介入阻止家庭暴力,施暴者惧怕对配偶施行身体暴力烙下伤痕,易受法律制裁,所以他们却使用造成隐性伤的一系列施暴行为(如:无交流、辱骂、叫喊等等)虐待配偶,妄图逃脱法律制裁。像这类视为精神暴力的各种行为将不会在受害者身上遗留伤痕,却留给他们精神伤痕,难以鉴定、报告和制裁。正如以上例1中的男被访者说:“……丈夫认为对妻使用无交流行为是阻止他们之间争论的好办法”。
另外,也许因传统社会性别男女分工造成夫妻间使用/经历“无交流”行为的差异(见定性访谈数据)。多少世纪以来,妇女作为妻子在家服侍丈夫、照料孩子,而男人作为丈夫在外挣钱养家糊口。在中国,“男主外,女主内”的观点仍继续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而且流传普遍。例如:据中国广州的一项研究表明:近一半的女性(49.7%)和一半的男性(51.8%)均同意这一观点(22)。例1和例4的男被访者均认为因社会要求和压力,男人是家中的主要养家糊口者。这种观点同样反映在中国的经济改革中,妇女再一次遭受社会性别分工的影响,她们与男人相比,首当其冲地先下岗,由此导致男人和女人之间经济收入增大差距。“男主外,女主内”观点还反映在中国退休政策方面,女人不能与男人享有同等年龄退休权。就男性而言,他们的退休年龄(60岁)高于女性(55岁),同样拉大了男女间经济收入差距。由于历史和社会因素,男人工作的价值似乎更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女人工作价值似乎低廉、低效益。例6中女被访者2恰好为一例。她支持丈夫主外而自己主内,但她丈夫却婚外恋,使用“无交流”行为虐待她并逼离婚。男女间社会性别不平等分工使女人的家庭和社会地位低下,它赋予男人控制女人权,并显合法化。
再则,中国传统文化也许导致夫妻间使用/经历这种行为的差异。中国有句老话:嫁出的姑娘,泼出的水。女孩/女人也许不被视为娘家的家庭成员,因结婚,她们将要离开娘家嫁到婆家,成为男方家庭中的‘一员’,其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一员’。直到二十一世纪,某些中国人/夫妇仍持期盼生男孩而不是女孩的观点,同时,某些违法医务人员也帮助他们扼杀女性胚胎。由此可见,女人在家和社会的地位与男人相比不一样。由于这种文化的影响,中国女孩/女人在成长阶段也许被训导顺从公婆和丈夫,这依然是人们传统态度的核心。因此,女人自身也许接受这种观点:男孩/男人要勇敢,应付家外事务。所以,妻子从思想上也许欣赏和仰望丈夫,即使遭受丈夫的伤害,仍忍受并积极地与丈夫交流(如前例所示)。丈夫作为男人深信自己优于妻子,有权控制妻子,从而忽视与妻子交流。这是对女人的社会性别歧视。
由于中国妻子自身持有中国传统文化态度,她们在情感和经济上较依赖丈夫,即使她们自己有好工作或高薪。中国老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表明女人结婚似乎是商业化和物质化行为以及生活稳定和情感安全保证。为此,妻子也许认为幸福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应依赖于丈夫,‘夫贵妻荣’。如例4中被访妻8虽然受过高等教育,但没有工作,依赖于家内、外有权的丈夫。面对丈夫的“无交流”行为时,她忍受,她害怕失去丈夫的爱和经济来源。她丈夫自豪地辩解因工作职责使人回家感疲劳,所以才不与她交谈,由此暗示他在家的重要地位,例6也如此。还有女被访者13(23)为了服侍丈夫和照顾孩子将自己的私人公司关闭。她的举动表明:为了爱和幸福家庭,女人也许会放弃一切。由于她接受“男主外,女主内”的观点,为了家庭放弃自己的事业,依赖丈夫,但最后却被丈夫抛弃。正因为男女似乎都接受社会性别角色差异,所以导致男人在家使用消极行为(如无交流)比女人更甚,而女人遭受这种暴力虐待比男人更甚。
访谈数据显示妻子不仅容忍丈夫消极“无交流”的行为而且还责备自己。这同样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首先为了孩子,妻子不惜牺牲自己的幸福,宁愿忍受这种精神暴力也不愿离婚。如例7的女访谈者7的前夫当儿子刚出生时就提出与她离婚,但为了孩子,她宁愿遭受前夫的“无交流”虐待,请求丈夫不要分手。被访谈妻4(24)说:虽然我的婚姻非常不幸,但为了我们五岁的儿子的幸福,我不得不维系与丈夫的关系。
同时,妻子容忍丈夫的精神虐待也包括对自身的考虑。她们担忧,如果家庭破裂,她们怎么办?因为历史和社会因素,她们作为妻子/母亲地位劣于丈夫/父亲的地位。根据中国的旧观点,离婚的女人再嫁难,她们已不是‘纯’女人,很少的男人愿意娶她们。而这种观点对离婚男人则无效,相对容易再婚,一些女人愿意嫁给这类有生活经历的男人。例7的女被访者离婚十多年仍然单身,在后来的恋爱交往中,很少男人愿意与有婚史的她牵手。例2被访者妻1也说道:尽管前夫与她之间没有爱,但为了保持与前夫的关系,她不得不忍受丈夫的“无交流”虐待,因为一个家如果没有丈夫就不是一个家。由此可见,女人婚姻的价值低于男人的婚姻价值,为了保持婚姻和家庭,尽管丈夫在家不与妻子交流,妻子还是表现出积极地与丈夫沟通,并容忍他们这种非词语虐待。
通过讨论,我们不难发现社会性别不平等问题也许造成妻子成为这种“无交流”行为虐待的主要受害者。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社会性别不平等的产生是基于社会和文化观,而不是基于生物观。丈夫消极地与妻子交流而妻子积极地与丈夫交流是因为他们的行为被社会化构建,他们的地位被社会确定得不一样,如丈夫被社会确定为‘男人’,而妻子则被社会构造和确定为‘女人’(25)。以上数据分析表明这种“无交流”行为实际象征着丈夫控制交流的主动权:掌控及引领与配偶的交谈,其实这就是家长制的缩影。同时,也象征着丈夫轻视妻子,因为她们是女人。
通过讨论,我们发现因为法律、社会分工、传统文化等方面存在社会性别的问题,使发生在夫妇之间的“无交流”行为也许具有异同性。定性和定量数据均显示“无交流”问题存在于夫妻生活中,但两种数据研究这种行为的意义和结果是不同的。例如,访谈数据不仅显示“无交流”行为的发生情况,也揭示这种非词语虐待男女有别,严重影响妇女的家庭生活及身体健康。这些问题与男女之间的社会性别不平等紧密相连。在婚姻交流中,男人也许具有比女人更强的控语权,而女人则是“无交流”虐待中的主要受害者,即精神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研究结果揭示第一,“无交流”行为作为精神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为什么和怎样发生在中国夫妇之间;第二,中国夫妇如何和为什么经历来自配偶的“无交流”非词语虐待,这也许不同于以往只反映丈夫使用这种行为的定量研究;第三,为什么发生在夫妇间的这种行为的不同意义和影响,这也许与以往的研究有别,较为具体地探究了发生在夫妇间的“无交流”行为;第四,运用社会性别观点分析了丈夫和妻子使用/经历非词语(无交流)虐待配偶的差异,即精神家庭暴力中存在社会性别问题。
总之,无论是数据显示还是分析讨论,我们不难发现妻子是精神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因为这种暴力影响了妇女的家庭生活及身心和精神健康。在经济腾飞的中国,这一社会问题值得政府和民众的关注,提高全民“男女在各个方面应享有同等权利”的意识,消除社会性别不平等观念,提高妇女家庭和社会的地位,有助构建和谐社会和女性发展。
注释
①Zuo,L.(2003)Analysis of Causes against Domestic Violence,Hainan Daily.
②Ye,Q.(2008)The Issue of Gender in Relation to Domestic Violence Can not be Neglectw ithin the Contextof Chinese Development,Women and Social Development(Vol.One),Shanghai: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Press.
③Walby,S.&A llen,J.(2004)Home Office Research Study 276:Domestic Violence,Sexual A ssault and Stalking:Findings from the British Crime Survey,UK:Home Office.
④Huang,S.,Sun,J.&Lu,H.(2003)Facing Domestic Violence,the Women's Federation Wo rried about Judges.
⑤Yan,F.(2004)Two New Trends Appear in Situation of Domestic Violence,China Women's New s.
⑥Walby,S.&A llen,J.(2004)Home Office Research Study 276:Domestic Violence,Sexual A ssault and Stalking:Findings from the British Crime Survey,UK:Home Office.
⑦Tang,L.(ed.)(2003).‘Cold'Violence in Families Make People Pain[2003-04-12].
http://www. southcn. comnew schinazgkx200303080071.htm
⑧Whorf,B.L.(1976)Language Thought and Reality,Cambridge:M IT Press;Noller,P.(1984)Nonverbal Communication and M arital Interaction,Oxfo rd:Pergamon Press;Thomas,E.J.(1977)Marital Communication and Decision Making:Analysis,Assessment,and Change,US:The Free Press;Yi,M.(2004)Psychological Violence is Gradually Becoming a Key Point,Shanghai Morning Post.
⑨Reinharz,S.(1992)Feminist Methods in Social Research,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Skinner,T.,Hester,M.&Malos,E.(eds.)(2005)Researching Gender Violence:Feminist Methodology in Action,UK:Willan
⑩M iller,R.L.&Brewer,J.D.(eds.)(2003)The A-Z of social Research,U K:SAGE.
(11) Morse,J.M.&Richards,L.(2002)Readme First for a User's Guide to Qualitative Methods,U K:SAGE;Strauss,A.L.(1987)Qualitative Analysis fo r Social Scientist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2)Morse,J.M.&Richards,L.(2002)Readme First for a User's Guide to Qualitative Methods,UK:SAGE.
(13)60岁;大学毕业;中学教师;退休;2003年12月13日受访于她家中。
(14)37岁;大学毕业;行政领导;2003年11月24日受访于他的办公室。
(15)59岁;再婚;副教授;退休;2003年11月9日受访于她家。
(16)49岁;小学教师;2003年11月24日受访于她工作的校园。
(17)60岁;再婚;行政领导;2003年9月15日受访于他家。
(18)30岁;本科;2003年9月15日受访于她家。
(19)46岁;律师;再婚;2003年12月8日受访于她家。
(20)34岁;无业;初中;2003年11月17日受访于某援助中心。
(21)39岁;副教授;2003年11月28日受访于某学校办公室。
(22)Li,Z.&Zuo,W.(2004)Survey and consideration of Guangdon women's concep t of gender[2006-04-12].http://www.gdwomen.o rg.cn/modulesdataarticle.php?storyid=29
(23)31岁;无职业;2003年12月17日受访于咖啡吧。
(24)33岁;私营小卖铺;2003年12月3日受访于她家。
责任编辑平乐
201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