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
加快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是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这次全省工业发展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把支持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要按照“争取中央支持要一块、新增财力增一块、现有专款挤一块、压缩支出省一块、盘活存量挖一块、国债转贷和外债借一块、资源变现换一块、资本市场撬一块”的筹资思路,积极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支持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一是千方百计争取中央支持。要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机遇,把握中央政策和投入重点,及时做好项目筛选、项目储备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项目对接,加大跑“部”力度,及时向中央部委汇报,努力争取中央给予我省更多的支持。对有关部门争取中央项目和资金的前期经费,省财政将予以积极支持。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级财政都要合理安排支出,加大对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力度。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各级都要对现有工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加大整合力度,向工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加快发展倾斜,集中财力办大事。四是加快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做好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力度,完成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任务。各市区也要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做出统一部署,科学制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支出办法。
二、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目标,突出支持重点
1.支持优势支柱产业向高附加值领域扩张。“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要围绕八大支柱产业发展和省部共建关中先进制造业基地,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优势产业的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做大做强。今年,省级安排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1.6亿元,重点支持汽车及其配件制造、输变电设备、机床工具等产业发展;安排“13115”专项资金2.5亿元、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1.1亿元,支持高新技术研发和重大项目产业化;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支持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升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推进能源资源深度转化。
2.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各级财政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生物制药、环保设备、软件与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2009—2012年,省财政安排资金8亿元,支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其中:拿出6亿元对在陕投资1000兆瓦太阳能光伏全产业链的企业给予6000万元补助,同时,对投资产业链中某一环节的,按照投资在全产业链中的比重给予一定贴息或补助,吸引更多的光伏企业落户陕西,并对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以及太阳能光伏核心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给予大力支持;拿出2亿元支持设立太阳能光伏创业投资企业,搭建太阳能光伏产业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重点支持100兆瓦并网光伏示范电站项目。以项目为载体,整合现有环保、科技、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形成合力,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对购买首台(套)本省环保产品的用户,按照购买价格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3.支持传统产业提升发展潜力。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有色、纺织、轻工等传统产业调整和振兴的各项财税政策,支持发挥地方优势,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和持续发展能力。今年,省上安排产业引导资金2.7亿元、新增企业技术改造及产业集群资金2.59亿元,支持医药、食品、轻工、纺织等传统企业技术改造以及20个产业集群发展。
4.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要加大对环保技术研发、环保装备制造以及环保服务发展等投入力度,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加快淘汰企业落后产能,推动企业产业升级。今年,省财政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将财政奖励和企业节能减排挂钩,重点支持200户重点企业节能技改;积极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通过企业间购买排放指标,鼓励企业改造现有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安排陕南突破发展资金2.5亿元,用于支持汉中、安康、商洛三大循环经济产业核心聚集区生物加工产业、生态旅游、新型材料产业发展,20个循环经济重大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安排支持榆林发展资金1亿元,加快能源化工循环园区建设以及资源转化。中、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继续向陕南倾斜,加大对陕南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发展的投入。
5.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引导企业加大技改和研发投入力度,支持大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试点企业,拓展和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100个重大技改项目和150个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在关键领域进行技术攻关,对重点企业当年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大、科研创新资金提取达到一定比例的,在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上给予倾斜。对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企业技术需求与科研院校科研项目有效对接,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使我省自主创新能力达到一个新的水平。通过政府资助、奖励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吸引和培养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企业家及核心技术领军人才。
6.加快县域工业化发展步伐。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工业化和城镇化要求,加大对县域工业发展的支持。省财政安排的县域工业园区支持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内为大企业、大集团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中小企业,支持100个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形成一批“专、精、特、新”的产业集群。今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用于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建立和发展,对符合政策要求新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200万元到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各级要加大对城镇化的支持力度,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城镇完善功能,加快发展。
三、完善支持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和快速发展
一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各级财政要按照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导向,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投入,通过财政贴息、担保、以奖代补、创业投资和跟进投资等方式,突出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政府主导、财政激励、第三方担保、银行放贷,以及产业园区提供服务配套的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逐步形成多方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格局。二是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要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激发社会资本,引导民间投资,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和跟进投资创业企业的建立,加快科技型企业的孵化和壮大。发挥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通过跟进投资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好中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产、学、研结合。三是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投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业务补助、保费补助、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增强担保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要通过财政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建立起财政、金融、担保联动机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建立全省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信息咨询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四、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带动各种资金支持工业加快转型升级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功能,充分调动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支持我省工业转型升级。一是采用资本金注入、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支持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二是鼓励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对成功上市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进入辅导期的后备上市企业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建立绿色通道,减少申报环节,并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予以支持;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适当补助前期发行费用。三是对在陕新设立、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要结合各设区市的支持措施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对在陕新设或将注册地迁至陕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对其高管人员给予奖励的政策。四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模式,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我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
五、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支持企业增强竞争力
各级财政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支持工业发展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部分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落实中央出台的提高部分装备制造业关键部件、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对开发符合规定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所需进口关键配套部件或系统及原材料,可申请享受专项税收政策。项目单位采购的首台(套)自主创新重大技术装备,符合税法规定加速折旧条件的,允许加速折旧。三是落实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治理乱收费,加大对重点部门、行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