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凯,马 策
(1.沈阳体育学院院长办公室,辽宁沈阳 110102;2.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系,辽宁沈阳 110102)
运动技能学习中人类本能与文化规范关系刍议
李杰凯1,马 策2
(1.沈阳体育学院院长办公室,辽宁沈阳 110102;2.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系,辽宁沈阳 110102)
论述了运动技能学习中运动技术、运动技能和运动成就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以广义进化的哲学视角分析了运动技术的体育文化规范属性,研究了人类本能在体育运动技能学习中的重要作用,提出运动技能学习以运动成就提高为前提条件、运动成就提高为运动技能学习提供效益算法这一教学评价原理,初步构建了基于“以人为本”的运动技能教学训练评价体系框架,并对原理的普适性作了总结性阐述。
运动技能学习;人类本能;文化规范;效益算法
Abstract:The paper discusses the concept and correlations of sports techniques,sports skills and sports achievements in sports skill learning.It analyzes sport culture standard property of sports skills from the pointvieWof general philosophy of generalized evolution. It carries out a research on the important role of huMan instinct in sport sports skill learning.It points out sports skill learning is targeted at improving sports achievements.It also puts forward a teaching evaluation principle that sports achievements can be used as the benefit algorithm for sports skill learning.It initially constrcuts an evaluation system frameWork of sports skill teaching and training centered on people.INaddition,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universality of the principle.
Key words:sports skill learning;huMan instinct;culture standard;benefit algorithm
运动技能学习是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健身娱乐等领域都关注的基础性研究命题。多年以来体育科学在解释运动技能学习活动时,除采用人们早已熟知的条件反射建立学说外,一直在努力探寻更好的解释方法。认知发现、程序掌握、观察领会等学说都从不同的侧面推进了对运动技能学习活动的认识水平,使人类对自身运动技能学习活动的本质及规律的认识更加清晰,进而提高了体育教学训练的效益。然而,把运动技能学习现象放到现实人类复杂的体育文化背景之中,站在人类体育文化发展和进化的哲学高度观察,就不难发现对于运动技能学习这样复杂问题的研究还远没有完成。首先,人类运动技能学习的目的与人类本能的关系问题,从表面来看似乎运动技能学习属于高级神经活动,是满足精神文化需求的,与本能并无直接关系,而事实远非如此。其次,运动技能是体育活动的直接载体与手段。而运动技能的类型多样,复杂程度不同,外在式样及内容表达对人的作用差异非常大。运动喜悦、感官快适、成就体验、苦练回报等复杂运动情感问题,用条件反射原理很难解释。再次,就体育教学训练而言,运动技能与运动快乐这一关系的处理,也与我们对运动技能学习本质的认识有关。上述问题看似简单,其实非常复杂,本质是如何看待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中“个体本能”、“运动技术”及其相互关系等一系列真实存在的哲学世界观问题。理清这些关系,对于更进一步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的基本规律,贯彻“以人为本”的教学训练理念,以科学的思想方法对待运动员和广大学生,进而提高体育教学训练的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体育教学训练领域大力提倡以人为本,强调为增强学生体质服务,正经历着由“群本位”向“人本位”的观念转变[3]。在“人本位”理念主导下,体育教学训练要“培养学生个性”、“培养学生能力”、“培养终身体育观念”等先进的教学思潮成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的主流。然而事实上这些先进理念并没有在教学训练实践中生根、开花和结果,其原因在于这些理念与实践存在距离。教师和教练员往往简单地认为只要做到关心或帮助学生和运动员,就实现了“以人为本”,至于教学训练的内容、方法似乎与这些新理念毫无关系。因此教学训练改革的形式化研究很多,涉及内容改革的研究却少见报道。究其问题的根源,是体育教学训练领域对运动技能学习提高规律缺乏深层的认识,在先进理念与实践中间缺少更具指导意义的中观理论——以人为本的运动技能学习理论。通过这个理论可以使广大体育教师摈弃形式主义,更加客观地对待运动技能学习中人类本能的重要地位,处理好个体本能与体育文化规范的关系,如此才能把“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为了更好地诠释运动技能学习活动中个体本能与文化规范的内涵要义,笔者尝试以广义进化的哲学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力图为广大教师和教练员能够更加科学地组织教学训练提供理论支持。
运动技术属于体育文化的组成部分。在人类社会中,体育运动是一种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而运动技术则是这种生活方式的途径和载体。因此运动技术的学习、运动成绩的获得历来受到体育人的高度重视。运动技术是人类体育实践的产物,但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民间流传的,还是以教科书的形式运用在体育课堂上的运动技术,其共同特点在于其动作的程序式样得到了广泛的社会公允,成为不断发展进化的文化规范,代表着社会公允的文化价值观。而运动技能则是人在完成运动技术时表现出的熟练程度和个体差异,是一种伴随着运动技术掌握提高而发展起来的专门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运动技术属于普适化的客观存在,而运动技能则是个性化的主观存在。以个体熟练程度为依据,运动技能可进行个体成长的纵向以及个体间的横向比较,而运动技术则只能进行诸如先进取代落后、时髦取代落伍的纵向更替。鉴于运动技能是运动技术内化于个体的表现形式,由运动技术到运动技能也必然是一个从学习到提高的个体发展过程。
个体运动技能水平的高低以运动成就进行衡量,运动成就高说明运动技能水平高,反之亦然,因此运动技能与运动成就之间存在着彼此相关的关系。运动技能的形成需要经历特定的学习和训练过程。在人类的大部分复杂学习行为背后都可以看到生物本能的作用。现代生物学认为生物本能是一种不需要后天学习就能够具有的表现物种特性的能力,是生物自然进化的结果。无论是条件反射还是非条件反射,无论是生产技能还是体育技能,都离不开与本能相关的目的性,因此本能决定大部分学习活动的机理。生物本能的表现很多,人们通常用“趋利避害”来形容。体育运动中的人们对“运动快乐”和“感官快适”的追求与人类“趋利避害”的生物本能倾向相一致,这种不需要后天学习的本能倾向恰恰是一切运动技能学习活动的基础,它以生物价值观的目的指向驱动着人类运动技能的学习。
运动技能是有着明确目的性的操作行为。这种目的性首先表现为对运动成就的不懈追求。具体表现在从参与体育运动的目的到具体一个运动技术的动作目的,都表现为对幸福快乐体验、运动的成就感受、运动的愉悦感受、健身所致强壮的追求等。这些都与人类生物本能欲求密切相关,代表着人类运动的生物价值观。因此运动技能与运动成就是教学训练中普遍存在的两个相互依存的层面与意境。在这个看似复杂的现象背后,其实蕴含着非常简单而具有普适意义的哲学命题,即运动技能的学习以运动成就的提高为前提条件,运动成就提高为运动技能学习提供效益算法 (图1)。
图1 人类本能与体育文化规范关系示意图
体育运动的技术技能是人类在体育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出来的,并得到社会广泛公允的有效运动的方式方法。技术的普适性和有效性决定它更多体现的乃是一种公允的文化规范。例如俯卧式、背越式跳高技术都是人们公允的动作,这些公允的技术方法适合多数人采用,在人们的体育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代表着人类从事该项运动的最合理、最有效的行为文化方式,因此技术通常以反映人体运动规律的人类主观认识而被写进教科书,成为在体育教学中世代传承的教学内容和价值观。
我们强调运动技能的学习离不开学习活动的目的性。运动技能的学习可分为直接目的和间接目的 (图2)。直接目的是指运动技能的学习是为了获得与提高运动成就,间接目的则是指那些与人的发展相关的目标。前者是运动技能学习追求的直接结果,后者则是由直接结果的积累而导致的长远效应。体育运动过程中人们一般关注的是运动的直接目的,而对体育运动对个体长远作用的关注则可能伴随着人的一生。所以,处理好运动技能学习的直接目的与间接目的之间的关系对于学习而言极为重要。
图2 体育运动技能学习目的种类示意图
运动技能的多样性决定了复杂性的不同。越是复杂的运动技能,运动者的运动成就感受越强烈,其价值越大,因而越值得学习、掌握和提高。跳高、打篮球和徒步行走相比,显然前者复杂性高,成就表现更强烈,因而其技能学习的价值更大。如此分析就可以把那些过于简单的运动技能剔除在外,本文只研究那些相对复杂且成就特征强烈的运动技能。值得注意的是,人类体育文化在不断发展,运动技术技能也在不断更新;发展和更新过程中又有许多“过时”的技术被淘汰,这说明技术技能也有相对性。与真理的相对性一样,新的技术总是好于旧的技术。新技术之所以好,就在于它对个体实现运动技能学习目的的效果更好,但不可能是技术的终结,效果更好的技术技能还是会不断被发明出来。如此看来新技术的研发就成为一种技术演化的必然趋势。
总结体育运动技术技能发展演化的历史,由上述运动技能学习与运动成就获得之间的关系可以总结出一条显见的规律化的原则,即运动技术的更新总是以运动成绩的提高为前提条件,因为历史上所有新运动技术的出现都推动了运动成绩的提高,否则这项新技术就无存在的必要。让我们更感兴趣的是,运动技术技能的学习似乎在重演着整个人类运动技术更新的过程,在体育教学训练中也存在着运动技能的学习以运动成就的获得为前提这一基本规律。这一规律的存在,说明体育教学的目的表述无论多么华丽也离不开满足人类本能直接需求这个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因此对本能欲求的满足可以成为衡量人类运动行为文化规范 (公允的运动技术技能)存在合理性的前提条件。
上述研究确证了运动技术的性质和运动技能学习这一客观存在的合理性,现在的问题是应该怎样认识运动成就的作用。对每一个参与运动的个体而言,由于运动成就可使他们生物本能的诸多欲求得到充分的满足,因此运动成就的获得可以转化为主观的运动快乐和相当于现实生活中的幸福感受。但幸福只是一种感觉,而成就却是看得见的实在事件,所以幸福的感觉只能依靠具体的成就事件来激发。
人类对幸福感受的追求符合基于进化的“趋利避害”生物本能。达尔文认为“就整个世界来说幸福占优势”。他的根据是生物的一切肉体和思维器官是借助自然选择和使用的途径建立起来的,同时也是由于在同其他生物竞争时可以取胜形成的,因此一种动物在受到痛苦或快乐时,就不得不去寻找一种对自己种族最有利的行动方式。痛苦如果长久持续下去,就会引起机能的降低和活动能力的减少;而快乐的感觉如果持续下去,反而会使整个机体的活动能力增强,因而对快乐的追求就成为他们惯常的行动指南,人类进化的本身就是生物对于快乐自然选择的结果。体育运动的幸福感源于运动成就,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体育运动中的成就感并非像日常生活中“勤劳致富”那样,只要刻苦练习就行,而是一种可能性,即“刻苦练习”获得运动成就的可能性增大,因为体育运动中的成就体验包含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就运动成就而言,可以按照存在的原则将其分成三类 (图3)。第一类是运动技能学习成就,第二类是运动技能完成时的机会成就,第三类是运动竞赛中表现出来的能力成就。这三种成就类型在不同的运动项目中有不同的表现。如田径等体能为主导的项目,要取得成就更多依赖身体素质水平,因而能力是获取成就的基础;而相当多的对抗游戏项目仅仅依靠能力不行,机会、运气也会促成运动成就,因而个人努力与机会并存;但无论如何运动技能的学习成就是基础,离开了学习成就,后来的能力成就和机会成就都不可能单独存在,因此运动技能水平决定运动成就的高低。体育运动中人类个体获取的感官快适与成就感受可使运动者的机能得到适应性改善,这无论从眼前还是长远来看都符合人类进化的生物价值观,因此它可作为运动技能学习效益的计量单位。
图3 运动成就类型示意图
运动技能的教学训练是一个教师和教练员人为的设计过程。教材教法设计的优劣存在相当的差距,多个教学策略运用于相同内容,孰优孰劣只有通过评价才能确定各自的效益。要评价就必须找到相应的效益算法,否则评价将无从下手。在理清运动技能与运动成就关系的基础上,借助于运动成就提高为运动技能学习提供效益算法这一原理,完全可以建立起符合“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并基于学习者切身感受的评价新体系 (图4)。
图4 以人为本的运动技能学习效益评价体系
长期以来关于运动技能学习的有效性研究多集中在教育学框架内的表层,常常把评价者 (教师)的主观标准放在第一位,忽视基于被评价者 (运动者)本能幸福感受的深层评价。如技术掌握的规范性评价、运动技术的达标评价,这些都是以学生的表现来评价说明教师的教学过程,而非以学生运动幸福和运动快乐的感受来评价教学效益,因此是不全面的。我们强调基于学习者切身感受的运动技能学习效益评价,与传统的教学评价有很大的不同。传统的评价强调整齐划一,强调表现教师对教学效益的理解,要知道体育教学训练恰恰是学习者的体验更加重要。因此,教学训练活动的优劣以主体普遍而直接追求的满足程度为效益算法有其必然的合理性。
无论学习何种体育文化行为知识,都需要以某种评价为前提。如果评价的准则错了,就会引导学习走向不适应的方向,因此体育运动技能学习的效益评价算法非常重要。体育教学训练的效益评价,首先依据评价主体所持有的价值观,即我们的教学训练到底要实现什么目的?在这样的目的下什么样的运动技能学习是好的?好的教与学是怎样衡量出来的?这些都是必须回答的效益算法问题。对于具体的运动项目和对象,过于笼统抽象的目的很难在具体的教学训练过程中落实。例如“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观念”等作为一个长远的目标有可行性,但作为具体的眼前目标则很难进行评价,这也可能是教学训练改革进展困难的原因所在,因此必须找到可行的效益算法。
运动技术作为人类体育文化规范,在教学训练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必须在评价中成为重要内容。运动技术是通行的规范,但由于参与运动个体的客观条件存在差异,因此传统技术评定整齐划一的方法很难受到认同,这是传统评价的积弊之一。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应建立运动技术规范与个体条件之间相互适应的理念。运动技能的学习者通过努力学习掌握了适合自己主客观条件的有效方法,应该视为运动技术规范内化的学习成果,在评价中得到充分的肯定,这就要求评价的主体(教师)把学生开始学习时的状态与学习结果进行对照,同时关注学生日常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只要学生掌握的运动技能总体上与文化规范相符,且非常适合他本人的特点,便于他个人特点和能力的发挥,就应该获得较高的学习效益评价分数。
运动成就与运动成绩从概念上讲相近,只是使用的场合不同。运动技能学习的效益算法总体上应该用运动成绩来衡量,因为运动成绩是伴随每一次身体练习操作的直接结果。在评价中,运动成绩达标是客观的可观察指标,以往采用这一指标时通常采用统一的评分标准,是一种绝对的评价。它反应被评价者在集体中的排序位置,因此对于基础较差的学生无论怎样努力也难以取得较高的分数,这就难免挫伤这部分学生的积极性。按照新的运动技能评价理念,应采用相对提高幅度作为基本的评价方法,以关注所有被评价者的积极性。这一点在现代评价理论与方法中并非难事,只要认真研究就会制定出方便的方法。值得讨论的是,以提高幅度作为评价依据可以最大限度地关注学生自身的成就感受。提高幅度越大说明平时刻苦练习的付出越大,付出越大说明幸福快乐的成就感受越加强烈,因此把相对提高幅度作为运动技能达标评价的指标是可行的。
本文所探讨的评价方法目的是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的教学训练理念,从理论和应用两个维度探讨运动技能文化规范的学习以提高运动成就感受为前提,运动成就感受的提高为运动技能文化规范学习提供效益算法的机制和原理。但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着诸如专业的运动训练等特殊的运动技能学习范畴,因此必须区分不同的教学训练对象与任务,在这个原理的指导下建立有针对性的评价体系。
运动技能的学习以运动成就的获得为前提条件,运动成就的获得为运动技能学习提供效益算法,这简单命题的背后蕴含着一个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学习与发展原理,具有广泛的普适性。把这一原理放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可见核心相同而表述不同的机制性解释。在社会发展领域,精神文化建设以物质文化水平提高为前提条件,物质文明发展为精神文化建设提供效益算法;在各级教育领域,教育理论建设以学生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学生身心发展水平为教育理论提供效益算法;在运动训练领域,科学训练以运动成绩提高为前提条件,运动成绩增长为科学训练提供效益算法等,都足以说明原理的普适意义。
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解放思想曾在全国开展了“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最终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统一了全国人民的思想,这是唯物主义世界观在中国的又一胜利和中国化的发展。体育运动技术文化规范相当于人们探求的真理,而它的检验方法只能依靠运动成就和运动快乐获得这种实践性的操作,在这一点上无论理论的范畴有多大,其核心机制是相同的,因此在研究体育教学训练问题时,只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世界观,坚持马克思主义物质和实践第一性的唯物主义立场,就能够客观审视临的困境与问题。对于“现时篮球教学体系的效益何在”、“足球教学体系的效益何在”以及诸多教学体系的效益何在等类似问题,都可做出令人信服的价值判断,进而在教学训练改革中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
[1]胡小明.小康社会体育休闲娱乐理论的研究[J].体育科学,2004(10):9.
[2]赵南元.认知科学揭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123.
责任编辑:郭长寿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Instinct and Culture Standard in Sports SkillLearning
LI Jiekai1,MA Ce2
(1.Dean’s Office,Sports Shenyang Sport University,Shenyang110102,L iaoning,China;2.Department of Sports Training,Shenyang Sport University,Shenyang110102,L iaoning,China)
G807.01
A
1004-0560(2010)04-0001-04
2010-06-15;
2010-07-12
李杰凯 (1956-),男,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教学训练理论和高等教育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