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是农业大省和水利大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效益衰退是长期困扰湖北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对地处中部崛起的湖北尤其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中央进一步加大了对湖北省小农水重点县的支持力度,在2009年17个重点县基础上,又新增了20个。湖北省是如何抓住此次机遇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湖北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
中国水利: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小型水利建设,2010年出台了 《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小农水建设的指导思路、目标任务、投入政策、建管机制、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省政府首次出台专门文件要求加快“小农水”建设。请您谈谈湖北省为何下大力气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王忠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条件,事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和“三农”工作全局,是一项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既是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重要保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中部崛起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因此,做好小农水工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职责和要求,必须切实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水利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一是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我们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湖北省的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兴建于20世纪80年代以前,为当时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由于当时建设标准低、工程配套不全,加之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产权关系不明确、管理主体缺位,工程长期带病运行,老化、失修、毁损现象十分严重,导致农田水利设施功能失效、效益衰减。据统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完好率不足45%,灌溉工程配套率仅为55%,90%以上的小型泵站机电设备老化,设备完好率不足50%,全省农田灌溉面积衰减趋势还未彻底扭转。
二是近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鼓舞我们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自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以来,在水利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湖北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各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同。据统计,2005—2010年,共投入 21.0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6.99亿元,省级财政投入4.62亿元,市县财政投入1.51亿元,农民群众投劳筹资7.92亿元),共兴建水源工程7 098处,整修渠道14 043 km,改造机电泵站1 252座,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74万亩(24.93万hm2),新增节水能力33777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3万t,受益人口达240万人。
三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鞭策我们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近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小农水设施薄弱、抗旱能力不足,制约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引起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每年关于农田水利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社会各界来信来访,绝大部分都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民群众要求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急切愿望我们也感同身受。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有识之士的调研建议、社会各界的奔走呼吁,都在不断促使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切实解决好这个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是当前小型农田水利面临的发展机遇,要求我们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粮食安全、“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小农水建设的良好政治环境已经形成;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扩内需、保增长”宏观政策的确定,大力开展小农水建设的经济条件已经成熟;随着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广大农民的热切期盼,大力开展小农水建设的群众基础已经坚实。自2009年开始,财政部、水利部下决心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要求通过集中投入,经过3~5年建设,基本完成县域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省政府契合此次政策机遇,适时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就是要乘风借势、一鼓作气,推动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中国水利:“两工”取消后,财政资金是小农水投入的主渠道,也是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湖北省在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进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筹措资金,支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王忠法:湖北省主要采取“财政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三管齐下的方式筹措建设资金,通过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确保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省财政“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5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其中多数用于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自开展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以来,省级财政已投入3亿元,市县财政配套1亿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同时,大力推行“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建设模式,从2010年起,省政府每年从预算内再安排1 00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奖代补。全省已有50个市县出台“以奖代补”文件,每年落实财政奖补资金近2亿元。
二是建立统筹协调的资金整合机制。全省各地以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为龙头,以各类涉农资金为引导,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不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去冬今春,全省农田水利建设整合涉农资金近100亿元。特别是2010年,湖北省创新资金整合模式,通过调配资金投向,统筹现代农业建设资金,在全省设立了23个省级小农水重点县,财政资金总投入2.7亿元,有效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达12亿元。
三是建立广泛深入的社会参与机制。深入开展“部门驻村、企业联村、结对共建”活动,省、市、县三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积极帮扶,并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手段,吸引各类资金近10亿元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并保证与重点县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见效。各地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做好引导和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工作的通知》,规范农民投工投劳的用工范围、控制上限和建设程序,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制度,同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协会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坚持“项目民议、方案民定、资金民筹、工程民建、质量民督、支出民审、管理民营、效果民评”,着力凸显“民办公助”的项目组织形式,既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又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开展重点县建设以来,全省累计投劳折资近4亿元。
中国水利:小农水工程是重要的农业基础设施,是农民群众热切期盼的民生工程。小农水工程建成后,湖北省采取了哪些措施进一步完善机制,推动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长效管理?
王忠法:重点县建设是新形势下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一条新路子,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走新路、出新招、创新业的重要责任。因此,湖北省始终把创新长效管护机制作为一项突出任务紧抓不放。一方面采取“回头看”的方式,确保工程长期完好。湖北省在对当年小农水项目验收的同时,制定“回头看”考评办法,对上年度及以前项目的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计划安排挂钩,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时整改。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模式,确保工程长效不衰。湖北省着力针对不同地域特点、不同工程类型、不同工程性质,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长效管理新模式。对于山丘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积极推行 “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由县政府颁发产权证,明确小农水工程产权由受益户共有,受益户对工程同股同酬、同股同责,大大增强了用水户参与意识,延长了工程使用寿命;对于大中小型灌区的田间小农水工程,积极推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模式,将大型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成功经验及有关政策全部引入小农水工程的管理之中;对于具有经营能力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积极推行“以林养渠”“以鱼养堰”“以库养会”的管护新模式,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界定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并通过司法公证,确保合同(协议)的合法性,达到落实日常维护的目的。少数财政状况较好的县(市、区)还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一定的资金用于小农水工程的日常维修、大修,建立起了小农水工程建后管护财政供养的长效机制。
湖北省宣恩县小农水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