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适应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对建立有序的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单位报价和投标单位确定标底的重要依据。下面浅谈几点对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控制要点。
1、公正、科学、合理。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招标文件中附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并规定作为投标单位报价的统一依据,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制定每个分项的综合单价,反映了工程的实际消耗和有关费用,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工程量清单招标由招标单位统一提供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单位竞争,有利于发挥投标单位的自身优势和提高投标单位的素质。并且可以从细节上衡量投标单位的报价水平及其合理性,有利于正确评标等。同时可以加强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结算及合同价的管理,方便工程结算。
2、规范招标行为。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有利于廉政建设和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招标行为。并消除因工程量不统一而引起的在标价上的误差,可以从细节上衡量投标单位的报纸价水平及其合理性,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评标。
3、缩短招标时间、避免重复工作。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的招投标明确划分了招投标双方的责任和工作内容,招标单位计算量,投标单位确定价,互不交叉、互不重复。不仅避免了预算工作的重复性和计算工程量时因责任不同造成的矛盾,还可以提高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促使承包单位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同时有利于建设单位控制造价,也有利于投标单位自主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们在保证质量、工期和安全等条件下,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按照“合理低价中标”原则,择优选择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的承包单位中标,既能优化资源配置,又能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4、实现风险共担。以往的招标投标风险基本上都是由投标单位独自承担,缺乏公平和公正,标底和中标价格不能反映出真实的工程造价。实行工程量清单后,量价分离使招标单位承担量的风险,投标单位承担价的风险。招投标双方风险共担,体现了合同法中合同双方平等的原则。
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可以分为三种:
1.直接费单价模式。也叫基本直接费单价法。编制投标报价单价,最后再计算直接费以外的费用并列入其他报表。这种模式和现行定额模式比较类似,区别在于工程量清单分项可能和定额分项不一致,所以需要进行定额分项的组合或拆分。
2.综合单价模式。即工程量清单分项的单价综合了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而其他一些费用如施工组织措施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则列入其他报表。这种模式和直接费单价相比分项单价综合了间接费和利润等费用,因此需要首先计算这些费用后将这些费用分摊到各清单分项中。
3.完全单价模式。完全单价模式的工程量清单分项单价综合了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所有费用。这种模式的工程量清单一般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三种。因为这种模式的单价综合了所有费用,所以它需要更多的费用分摊计算。
目前招标多采用综合单价模式,并逐渐向完全单价模式靠拢。但无论哪种模式均是以市场形成的价格为主的价格体系,故报价时不能再依靠定额进行报价。
各施工单位在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时应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并结合当时市场的材料价格、劳务行情和自身单位的管理水平,结合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地段的好坏、工期质量的要求、文明施工、创优计划、市场价格的影响都能相应地体现在报价上,真实地反映出工程的实际成本。所以各单位应该建立自己的定额体系,建立可靠的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和比价渠道。组织专人负责进行自身的招投标报价资料和已完工程竣工资料积累,也包括对竞争对手资料的收集和积累,还可以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建立内部定额体系或报价体系。这样就可以保证在投标报价编制的过程中能迅速确定工程实际需要成本,以便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进行报价。
工程量清单一般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作为承单位商计算报价的依据,尤其是以单价合同为计价方式时,要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汇总作为总价。工程量清单就是严格按照“四个统一”的原则,给出建设工程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为投标单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对于工程变更增加的新项目或处理索赔时,可选用或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来确定新项目的单价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