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岭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北京100038)
社会环境与治安秩序关系之论述
王俊岭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北京100038)
社会环境和治安秩序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的。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需要政治的、经济的、人文教化的诸多社会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一个井然有序的稳定环境必定是政治昌明、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写照。
社会环境;治安秩序;影响
所谓社会环境,可以这样理解,是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人类通过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加工和改造了的自然物质,创造的物质生产体系,积累的物质文化等所形成的环境体系,是与自然环境相对的概念。它具体是指人类生存及活动范围内的社会物质、精神条件的总和。社会环境的构成因素是众多而复杂的,但就对治安秩序的影响来说,主要有四个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意识因素、媒体因素。
关于治安的学术含义,学者们有不同认识,主要有六种理解:认为治安是一种秩序,治安是问题,治安是手段,治安是一种状态,治安是一种过程,治安是一种规范。这几种关于治安的概念界定都各有千秋,但缺点是表述不全面。李健和教授认为,治乃秩序,安乃安定、安全,治安就是一定社会中人们活动的非特定领域内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活动等方面不受人为因素威胁,侵害和损失而由法律所规范的状态。这一概念表述科学,权威,概括。同时李健和教授认为治安秩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与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教育等都有密切联系。
同时,我们研究治安和违法犯罪问题,都离不开对于问题产生原因的探讨,我们可以借助犯罪学中“犯罪多因素理论”去解释。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不能只从一个方面加以解释,而是由大量的机械的联系着的因素共同影响而产生。例如意大利犯罪学家菲利将引起犯罪问题的因素分为社会因素、个人因素和自然因素。他在不忽略个人和自然因素的情况下把社会因素即经济,政治、文化等促使人们不诚实,不完满的社会环境因素列为引起犯罪问题首要因素。同时持相似观点的还有意大利的格里斯皮尼,他认为犯罪因素划分为犯罪产生的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美国犯罪学家塞林和萨瑟兰则将引起犯罪的因素划分为历史因素、直接因素、环境因素。可见社会环境因素对于违法犯罪,对于社会治安问题的产生影响是巨大的。
(1)政策导向的影响。邓小平同志一贯重视社会治安秩序建设,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以站在时代的高度,提出对社会治安秩序有重要影响的论断。早在1948年8月,在写给中央和毛主席的《关于以后进去新区的几点意见》中写道:“人民对我们的第一件要求是安政治,因为人民最怕紊乱,怕无政府,要求有秩序”。在建国后也多次提到秩序的重要性,后来他把社会秩序建设上升到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80年代针对社会治安形势恶化,中央提出“严打”方针,一年一度的“严打”运动和专项整治,虽然严打方针有很多不完善之处,但是它在严惩严重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收到了阶段性的惩治效果。
(2)政治体制变革的影响。政治体制的变革对于社会治安的影响也不容回避,改革开放前中国一直是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属于特定组织的“单位人”,受党纪政令约束较大。但是随着政治体制的逐步推开,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等等,那么过去有效约束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政治思想和党纪政令被抛弃淡忘,靠制度约束个体行为的约束力逐步降低,一些掌握权力并且缺少监督的个人,置党纪国法不顾,滥用权力,贪污腐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社会治安,造成社会失序。
在推进改革开放政策、迈向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我国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新旧体制之间的冲突,不能实现“无缝对接”。这种冲突和制度与空隙,增加了违法犯罪机会。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所有制结构的制度缺陷
经济体制改革后,我国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由于我们没有市场经济的管理经验,加之法制建设滞后,市场经济盲目性,滞后性,自发性弊端逐渐显露,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去做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的事情,例如合同诈骗,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都严重危害了我们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危害了社会治安稳定有序。
2.分配制度客观上造成了“两级分化”
在“大锅饭”和“铁饭碗”的年代,干多干少都一样,收入比较平均,差距不明显。市场经济建立发展,要求分配制度与之适应,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过分强调效率,忽视公平,导致了“脑体倒挂”现象严重,地域、行业、阶层间利益矛盾十分尖锐,富人欲望可能会不断膨胀加大,做出利益熏心的违法犯罪之事;穷人主观上会产生一种“仇富”心态,自己不思进取,而是采取非法手段去剥夺他人财富。一些公职人员在利益驱动下,用犯罪手段“补偿”自己,官员贪污受贿,医生收取红包等等利用职权获得大量灰色收入。
国际上,经济学家们通常用基尼指数来表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财富分配状况。这个指数在零和一之间,数值越低,表明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均匀,反之亦然。按照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基尼系数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一般发达国家的基尼指数在0.24到0.36之间,从图中可以看到,自2000年起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4以上,已超过了0.4的警戒线,贫富差距严重,社会阶层分化,贫富差距问题引起的社会治安问题层出不穷.
全国基尼系数统计表:
3.扭曲的消费观挑战社会“治安观”
宫志刚教授认为社会秩序重建的路径之一就是树立正确治安观和秩序感,“个人的秩序感深刻植根于一个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当中,而后者只有转化为个人的秩序感,并通过社会个体的具体行为体现出来,从而影响社会稳定”。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的改变,必然引起消费观念的转变,市场经济下不正确的消费观横行社会,超前消费,高消费,例如近期北京公安局对于朝阳区部分高档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中发现,一瓶普通的355毫升啤酒价格在七八十元左右,一杯鸡尾酒在200元左右,而一瓶“皇家礼炮”达5000元,去这些场所消费的客人,大多需要有偿陪侍,并秘密从事卖淫嫖娼活动,这些场所经营者和客人所持有的消费观败坏社会风气,违反了治安管理关于特行的管理规定,也与守法者应遵守的治安观和应有的秩序感相冲突。
社会环境中的社会意识因素有很多种类,例如宗教,艺术,思想观念等。本文主要探讨个人价值观念的影响,我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倡导整体至上,重义轻利。新中国成立后一直重视文化建设,文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中共中央在1986年9月28日十二届六中全会上所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在1996年10月10日十四届六中全会上所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都做了回答。中共中央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全国安定团结,民主法制逐步健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党的优良传统在发扬,党风和社会风气在好转。
但是有个形象的比喻就是”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用邓小平同志的话来说是:”十年来最大的失误是教育,主要是政治思想教育削弱了。“其后果是在社会精神生活方面出现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具体包括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宗教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现象泛起,涉黄,涉赌,涉毒案件增多等等一系列治安失序现象。
1.媒体正向传播作用的影响。媒体在现在社会中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媒体的主要作用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向作用”,如传播信息、舆论监督、联系群众、宣传教育、舌喉作用。媒体正向作用发挥出来,正如江泽民同志说:“我们的报纸办得好,可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起到有力的宣传、贯彻作用,对群众起到极大的动员、鼓舞作用,对先进的东西起到积极的倡导弘扬作用,对错误的东西起到及时的制止、纠正作用”。
2.媒体负面传播作用的影响。我们注意到,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一些别有用心的媒体出于政治目的或者为了增加卖点吸引群众眼球,对事件真相大肆歪曲,以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甚至反动的政治目的。特别是新疆7.5事件,热比娅通过国外媒体对于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大肆渲染,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串联最终酿成事件爆发,给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媒体客观上造成了局势的不稳定,对社会治安起到了一种恶的“负面作用”。
因此,舆论引导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人民日报》社工作时,深刻指出:”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舆论引导错误,误党误国误民。“并首次明确提出,”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进行深入研究,拿出切实措施,取得新的成效。特别是公安机关对于突发性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可以争取公众对公安机关工作的理解支持,树立公安机关“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要求,更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贡献。
本文主要论证的是社会环境对治安秩序的影响,但是从关系上看二者是相互作用的关系,良好的治安秩序需要政治稳定,清正廉明来保障,需要经济发展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经济基础基础来保障,需要一个积极向善思想观念去保障,还需要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因素来保障。一个良好的环境注定为良好治安秩序的产生提供了必要条件,良好的治安秩序如果用制度去保障,用经济去支撑,用正确价值观去武装,用责任媒介去宣传,那么良好的社会秩序下,国家的各项社会事业都会蒸蒸日上。治安秩序稳定是社会环境正常运行的保证,秩序乱,则政治乱,政治乱,则经济衰,经济衰,则文化亡,文化亡,则思想死。因此,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治安有序的基础;治安有序是社会环境良好的保障。
[1]李健和.新编治安行政管理学总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2]宫志刚.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3]张旭.犯罪学要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4]郭太生.治安学论丛[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8.
[5][美]E.A.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9.
[6]《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1996年10月1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7]《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986年9月28日通过).
[8]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28.
[9]北京警方:重点将打击卖淫嫖娼背后隐藏的恶势力[EB/OL].http://news.022china.com/2010/05-14/268051_1.html.
【责任编校:郑晓薇】
On Relationship between Public Security and Social Environment
Wang Junling
(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Beijing 100038,China)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environment and security order is interactive.Good social security order needs combined actions by many social environment factors such as political,economical and humanistic factors.An orderly stable environment must be a portrayal of flourishing politics,economic growth,and people living and working in peace and contentment.
social environment;public order;effect
D035.34
A
1673 2391(2010)05007703
20100627
王俊岭(1984 ),男,河北唐山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