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文喜
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考
文/李文喜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确保公安机关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维护稳定能力和水平的现实需要。
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党的建设是队伍建设的统领和核心。推进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公安工作,核心和关键在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牢固树立“以党建统领队伍建设”的理念,切实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公安工作始终。
一是以常抓不懈的集中教育活动为牵动统领队伍建设。通过积极开展一以贯之的集中教育活动,使公安机关所属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修养,更加忠诚党的公安事业,确保公安机关的领导权、执法权始终掌握在让党委、政府放心的人手中。二是以积极构建学习型公安机关为牵动统领队伍建设。要采取外请专家与内部挖潜、传统方式与现代传媒相结合的方式,让公安机关党员及时知晓国情、洞悉世情、熟悉党情,切实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强力构建学习型厅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带学习型队伍,做学习型干部。三是以强力推进正规化建设为牵动统领队伍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纪律部队,必须坚持正规化建设。要立足现有条件,实现办公设施整齐化,办公场所秩序化、办工程序规范化、服务言行文明化,在潜移默化中磨砺民警意志,规范民警行为、培育民警作风,使外在的监督变为民警内在的自觉认同。四是以充分发挥青年民警特别是青年党员主力军作用为牵动统领队伍建设。要注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好青年民警特别是青年党员的主力军作用,打造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青年党员民警突击队,切实把自身优势转化成实践成果。五是以弘扬正气、严肃问责为牵动统领队伍建设。要紧密围绕提高“五个能力”,以开展标兵竞赛活动为牵动,着力培育和弘扬公安机关广大民警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建功立业的良好风气。同时要狠抓工作责任的落实,对抓党建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要把奖优罚劣结合起来,切实在公安机关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公安机关必须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中来把握,来定位,来思考,放在维护社会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大局中去研究,去谋划,去推进,做到在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时,公安机关党组织有安排,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中,公安机关党组织有作为,为实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服务。
一是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全局来谋划和部署。公安机关履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职责,就是要为进一步延伸服务经济建设的触角、进一步转变服务经济建设的方式、进一步完善服务经济建设的模式服好务、搭好桥。既要在保卫经济发展中当好主力军,又要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当好生力军。二是要紧紧围绕政治稳定大局来谋划和部署。公安机关担负着重要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维护政治稳定是公安机关首当其冲的职责。要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类捣乱破坏活动中加强党建工作,防止丧失立场;在严密防范、坚决摧毁各种暴力恐怖活动中加强党建工作,防止丧失斗志;在严密防范、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中加强党建工作,防止被不良倾向迷惑;在严密防范、有效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中加强党建工作,防止被“糖衣炮弹”击倒。要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定地维护全省政治稳定。三是要紧紧围绕社会民生时局来谋划和部署。社会安定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公安机关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的重要使命。保护民生,就是有力维护社会安定。加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就是要切实指导所属单位(部门)在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迅速提升维护社会稳定、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上,在公平公正执法上,在及时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便民、利民服务上,回应老百姓的热切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期盼、最急需的民生问题,为确保社会安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业务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党建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保证,二者缺一不可,密不可分。只有正确处理好开展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才能有效保障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一是要紧紧围绕党建谋划工作。要自觉把“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立足点,以公安工作的成绩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效果。要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从国家的法律原则出发,从地区和单位的实际出发,着眼于实现公安业务目标积极开展,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实施,着眼于实现群众满意强力推进,确保党建工作有的放矢,富有成效。二是要紧紧围绕自身特点开展党建工作。政工部门要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构建和谐警营、密切警民关系开展党建工作,指挥中心等部门要围绕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开展党建工作,法制、信访部门要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党建工作,国保、技侦、反恐部门要围绕社会政治稳定、消除不安定因素开展党建工作,治安部门要围绕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开展党建工作,刑侦部门要围绕大案、要案攻坚开展党建工作,等等。三是要以党建成果促进业务工作。要通过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大力提高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的鉴别能力,对党的事业永远忠诚,确保公安机关的领导权永远掌握在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可靠人手中,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大力提高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的创新能力,思想永远跟上时代的步伐,确保公安事业在政治多元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大环境下快速发展,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前进;大力提高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上的驾驭能力,成为部属的信赖者和贴心人,确保各项工作决策科学、部署有力,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指导方向前进;大力提高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上的自律能力,确保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清白做人,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法纪方向前进。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保证。”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是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的直接指挥者和具体执行者,是公安事业的传承者和发展者,更是决定公安事业发展方向、发展进程的重要因素。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党的建设上,更要重视党员的德建。
一是强化政治品德教育。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能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要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永葆政治本色。要大力培育和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继续组织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集中进行忠诚教育、宗旨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奉献教育和廉明教育,全面提升公安队伍抵御风险和诱惑的能力,以正确的思想导向保证坚定的政治方向。二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公安职业已经成为一个高风险的岗位,对公安战线来说,腐蚀个人就是腐蚀政权,一些问题发生在其他岗位是错误,发生在公安岗位就是犯罪。公安民警要忠实履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力求做到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在是非面前始终保持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始终保持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始终保持自省能力,不因钱色而变节,不因功高而浮躁,不因小节而放纵,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声誉,树立人民警察光辉形象。三是强化社会公德教育。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忠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八荣八耻”与国家的前途和人民的幸福,与社会的安定和个人的命运紧密结合起来,自觉遵循,全面遵守,不断提升思想境界,陶冶道德情操,追求人格力量,体现人格魅力。四是强化家庭美德教育。警察是社会的一员,更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在生活上,要做到情趣健康、尊老爱幼、洁身自好。特别是在交友上,要建立正确的人际关系,做到择善而交。对那些别有目的的“感情投资”要敬而远之,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朋友圈,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性。
(作者系省政协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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