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财政人眼中的“家电下乡”

2010-09-01 06:18郝治中
新理财·政府理财 2010年6期
关键词:乡镇财政网点补贴

郝治中

“家电下乡”自2009年实施以来,进展情况如何?运作中存在哪些问题?近期,笔者对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调查。

做法

樊城区自“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以来,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销售网点备案等工作,家电下乡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区共有33个家电零售商成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覆盖全区所有乡镇。2009年,全区销售家电下乡产品9241台,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1727辆,兑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676万元。2010年前4个月,全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6351台,销售额3215.97万元,兑付补贴478.54万元,惠及2万余农户。

为了有力推动“家电下乡”,樊城区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牵头,成员单位由财政局、商务局、经贸委及各乡镇组成,制定了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家电下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为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家喻户晓,基层财政部门通过乡镇电视差转台、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家电下乡产品品种、销售价格、销售网点、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和补贴程序等相关政策,推进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与此同时,樊城区财政局还组织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培训和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培训,确保基层财政部门和销售网点经办人员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奠定基础。每个销售网点按照“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的“一专三统一”要求提供服务,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牌匾,张贴统一的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须知,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退换等服务。

为了解决销售网点信息登录难、农户领取补贴资金重复跑路的问题,樊城区建立了涵盖财政、商务与所有销售网点的“襄城财政商贸管理群”,为相关各方搭建及时、便捷的沟通平台。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及时解决各类投诉30多起。坚持每日网上通报家电销售情况和补贴资金兑付情况,每月通报基层财政所兑付进度及网点备案进度,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为扎实做好补贴兑付工作,该区做到三个到位:人员到位。每个基层财政所配备商贸专管员,负责具体办理补贴事宜,及时催缴所辖网点销货单,每周与销售网点进行对账,促进销售网点及时录入销售信息;办公场所到位。每个财政所腾出一间办公室,专门用于接待农民群众申报家电下乡补贴;设备到位,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为每个财政所配置两台电脑,满足日常办公所需。

为使农户及时领到家电下乡补贴,区财政局按各乡镇的农户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等情况,给予每个基层财政所数万元的预付款,每周根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提供的已补贴数,清算补贴款。改变以往“乡镇财政所审核、区财政局兑付”的模式,推行“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的补贴程序,农民领取补贴的时限由15个工作日减至3个工作日,有效调动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实行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全区一体化,把昭明、王府等城区财政所纳入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点,对农民异地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条件,并备齐相关资料,销售网点及时录入补贴信息,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提交当地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尽可能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提供便利。

问题

“家电下乡”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支持制造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根据我的实地调查,此项惠农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尚存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1补贴程序繁琐。农民申报补贴要备齐户口本、身份证、涉农补贴存折、销售发票、补贴类家电产品标识卡,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少一份凭证或输错一个字,都无法办理补贴手续。部分农民反映: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有时因销售商没有销货发票,只好下次再来开具销售发票。由于农村地域广阔,许多农户的居住地距乡镇财政所较远,如果忘记携带其中的证件之一,就会因手续不全,多跑一趟路,由此往返所需车费和误工费能否抵得上补贴款,还是个未知数,有的农户遂取消了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计划。

2补贴范围不宽。2009年家电下乡补贴范围仅限于农民,从2010年1月1日起,把国有农场、林场职工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但未将城镇低保对象纳入补贴范围。据了解,目前城镇中元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下岗未就业及长期失业人员等低保对象,其生活水准及商品购买力甚至低于普通农民,消费水平亟待提高,却不能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3管理存在漏洞。部分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借用农村户籍的亲朋好友的有效证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要求申领补贴,财政部门往往真假难辨。

4信息录入滞后。少数销售商对一农民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未能及时上网录入,导致一些农民到财政所办理补贴手续时,通过家电下乡补贴管理系统查不到销售记录,难于办理补贴手续,有的农民对此颇有微词。

5系统有待升级。家电下乡补贴系统运行速度较慢,上网高峰期甚至无法登陆,影响兑付进度。补贴备案时,标示卡号和编号位数较长,字体偏小,容易出错。操作人员在补贴备案核查时,因产品销售信息不全,误点退回处理后,无法再对该笔业务进行重新操作;销售网点在录入资料时,若误点“产品退回”,致使该标识卡无法使用,难于办理兑付手续。

6产品维修较难。售后服务是当前家电下乡较为薄弱的环节。目前家电维修服务网点大多设在县级以上城市,乡镇售后服务网点少、技术力量薄弱,检测设备不全,维修配件匮乏,加之农村地域广阔,农户居住分散,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若出现故障,被迫选择到县城维修,不仅费时费力,而且维修成本较高,影响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7农村设施薄弱。虽然近几年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目前部分乡村道路仍不适合摩托车、汽车行驶,电脑宽带网络和有线电视网络还没有覆盖到每个村组,有些村民用水困难,影响了农户对太阳能热水器、洗衣机、电脑等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欲望。

建议

基于家电下乡工作存在的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措施,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又好又快开展,为此建议:

改进补贴方式。应进一步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手续,实行“网点垫付、即买即兑、定期结算”的方式,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凭户口本及身份证,直接按商品销售价格的87%支付货款。销售商凭销售发票、产品标识卡、农户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乡镇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扩大补贴范围。建议将城镇低保家庭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此举既可进一步拉动消费,又能让城镇低保对象享受到家电下乡补贴的优惠政策,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

严把兑付关口。乡镇财政部门在办理兑付手续时,要认真核对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与销售发票填写的购买人姓名是否一致,产品标识卡与销售发票填写的产品型号是否相符,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此外,利用乡镇电视差转台覆盖面广的优势,每周将家电下乡补贴明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

及时登录信息。家电下乡销售商要配备录入销售商品信息的电脑等相关设备,及时开具销售发票,录入产品销售信息,便于农民群众申报补贴。对销售系统登录滞后、影响农民兑付的网点经操作辅导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资格。

改进操作软件。建议家电下乡补贴系统运营商对管理系统服务器进行升级,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增加“退回可重新处理”步骤,解决网点在录入资料时,若误点“产品退回”致使该标识卡无法使用的问题;解决操作人员在补贴备案核查时,因产品销售信息不全,误点“退回处理”后,无法再对该产品销售进行兑付操作的问题。此外,应配备扫描设备,节省手工输入时间,提高兑付效率。

做好售后服务。在家电下乡产品竞标中,应加大售后服务的权重,引导中标企业不断建立面向农村的售后服务网络,增设乡镇服务网点,开通服务专线,消除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后顾之忧。

加大农村投入。建议上级财政加大对农村“以奖代补”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公路、电网、饮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群众用水、用电等基本需求,调动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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