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
哥喝的不是汤
据说患风湿病的朋友大多有种特异功能:每到阴雨天气,关节就会莫名其妙地发酸发痛,预示着降水即将来临。早在春秋时期,郑国大臣子公也有一种特异功能:只要一有饭局,他右手的食指就会跳个不停,按也按不住,所谓食指大动也。
话说有一天,子公的食指又跳了起来,子公开心地对朋友说:听说郑灵公刚刚弄到一只大鳖,估计要请我喝鳖汤。
第二天,子公和那个朋友去朝见郑灵公,郑灵公正在喝鳖汤,子公扭头朝朋友一笑:“怎样,我说的没错吧。”哪知郑灵公不凑趣儿,把鳖汤分给了那个朋友,却把子公晾在那儿了。子公很尴尬,脸色憋成了鳖汤的颜色,咬了咬牙,突然上前一步,把那根具有特异功能的食指往汤锅里一插,淋淋漓漓拔出来,搁嘴里吮了几下。对于这一“染指”行为,郑灵公大怒,把子公赶了出去。子公灰头土脸回家,越想越不忿,居然联合其他大臣造反,把郑灵公给杀了,另立了一位新君,是为郑襄公。一锅小小的鳖汤,就这样改变了历史。
另一则故事是在战国时代,中山国的国君中山君请群臣吃饭,当时在座的所有人跟前都有一碗羊汤,唯独司马子期跟前空荡荡的,别说羊汤,连根羊毛都没有。司马子期比郑国的那位子公素质高些,没有当场发飙,他默默退场,一溜烟奔到楚国,用三寸不烂之舌说动楚王向中山国大举进兵,吓得中山君流亡国外,连国君都不做了。
我承认,这两则故事里的主人公都不值得学习。子公把手指插进汤锅里,不光不讲卫生,也欠缺风度。另一位司马子期因为没喝到羊汤,居然鼓动别国军队侵占自己的国家,就更不该了。但是这二位的发怒是可以理解的。您知道,人类交往有两个准则,一是不能伤害他人的身体,二是不能伤害他人的尊严。当郑灵公和中山君装作无视某个臣子的存在,自顾自把汤碗端起来的时候,同时也把子公和司马子期的尊严摔在了地上。你可以说子公和司马子期的人格很狭隘,尊严很脆弱,但是再狭隘的人格也是人格,再脆弱的尊严也是尊严,对吧?
套用网上流行语,子公与司马子期喝的不是汤,是尊严。推而广之,其实所有赴饭局的人吃的都不是饭,而是面子與蟹黄同蒸,虚荣与熊掌乱炖,爱情和鸡腿齐炸,友谊跟火锅共涮。每杯红酒里都调了半杯交际,每斤甲鱼里也都藏了半斤野心。在这个美食和人格犬牙交错的环境里,你得时刻小心,否则有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文/李开周
世相
警察与小偷
家有“儒警”(老公自称),雅贼出没注意。
某日逛小摊相中一物,伸右手掏兜之际,竟在兜中碰上一只手(当然不是我的左手)。两手同时出兜,那只手上正握着我的钱包包!也许情况太过诡异,我当时竟没能反应过来,还顺着手往上看:手臂⋯⋯脖子⋯⋯上面是一张长得还有些好看的男人脸⋯⋯我对着这张脸奇怪地问:“这不是我的钱包吗?”那脸倒也配合,有商有量、平静如水地说:“哦,你的啊?弄错了,那给你嘛。”说完,把钱包塞到我手上,大步流星状消失。回家后直夸小偷貌比潘安,遭儒警嘲笑:“你别花痴了。我估计这个贼很快会从良,他从事这一行不会有太大发展。这就跟我们盯梢的人一样,长得太漂亮或太有特点的都不行,容易被人记住。”
时至1997年,本人因小有成绩,领导奖赏旧手机一部,是比砖头略小的那种。一日下班乘公交回家,车上拥挤,我就倚着一根杆睡得好梦连连。下车进家门,发现手机和钱包都不见了,可恨的是当天刚领了工资!情急之下拨打手机,通了,无人接听,如是几番之后,竟然接了。我于是动之以情:钱你拿去用,没问题,但手机是个旧手机,你拿去了也卖不出几个钱,我却得买一个新的赔给单位。不如这样,我请你吃饭,你把手机和身份证还给我。偷小弟似有些动心,问我住在哪疙瘩,我大喜过望之下,竟告诉他我家住在某公安局宿舍。一失言成千古恨啊!偷小弟立时反悔。一怒之下本人亦是图穷匕现:“真讨厌,为什么非得偷我的东西啊?”偷小弟也起了高腔,说:“像你这种人,双肩包背在身后,还睡觉,不偷你偷谁啊?我们行话这种叫偷傻!”儒警幸灾乐祸大笑曰:“人家说你傻那都是夸你!不过话说回来,此贼应是个雏贼,良知未泯。若是有可能再联系上,要记得好好劝劝他哦。”
时至1999年,本人与儒警已在公安局家属院中混得小房一间。一个周末,在外吃完饭回家,儒警挂衣入柜,开柜门、取衣架、关柜门⋯⋯一切井然有序。我正想在沙发上赖会儿,儒警却回过身来一把把我拖出房门,然后双手紧紧拽住门把手并冷静嘱咐我:“快去叫人来,小偷在衣柜里。”此时的我倒也未给天下警嫂丢脸,相当冷静地找来三四名警察邻居,众人像拎小鸡似地就把小偷拎出衣柜。隔壁老太太来看热闹,一见之下大惊失色道:“啊,他是小偷啊,我以为是你们家亲戚,来好几回了!”
据小偷在派出所所供,他本是院里的电工,一次我家线路故障报修,我家儒警就万分信任地把钥匙交给了他。他配了一把钥匙,从此一到囊中羞涩的日子就会不请自到。从他的供述中我感觉家中放钱的地方他比我还清楚些。问他钱都用到哪里去了,他说,大部分都用在给乡下儿子交学费买书本上了。
文/猪美美
城事
鞋子的悲喜剧
当年看过台湾版《流星花园》的女孩子似乎都会念念不忘藤堂静那句话:“每个人都应该有一双好鞋,它会带你去最美好的地方。”这句话从电脑音箱出来,立马潜伏到血液中,刻到骨子里,以至于时隔多年,那四个大男孩分道扬镳,最爱的西门变成了黑胖子,演楚留香却神似烤羊肉串大叔时,它依旧掷地有声。
我的中学同学当年去报考幼儿园老师,抽到即兴作文的题目“我的爸爸”,满脸愁苦。倘若要她说“我的鞋子”,她可以立即眉飞色舞,讲出好多的故事来。
同学Kiss,每次聚会都要穿一双新的鞋子出门。她虽然在外企,但做的是生产管理,上班要穿工作服和拖鞋,套上鞋套的,并没有受到杜拉拉式OL装扮的教育,却偏偏在同学聚会时装出fashion的样子。第一次,扭断了凉鞋的带子,只好坐在核桃树下的长椅上,由别人拎着那只鞋满校园找地方修;第二次,高跟鞋倒是无恙,只是她的脚被磨得够呛,最后脱了提在手上,借了男同学的一双拖鞋穿着进了地铁。
同事Lily,下班时赶上突如其来的雷阵雨,又步行在一条十三不靠的街上,内心恨恨地喊了一声:我的小羊皮的鞋子哟!同行的人提议道:要不,你把鞋子脱下来,打赤脚算了⋯⋯Lily被人一说反倒不好意思,愤懑地在雨中大步向前冲。回到家,晚上做梦都梦见黄色的鞋子被水泡得掉了颜色,大片的黄朝她涌了过来⋯⋯
剩女Sue,曾经于千万万双鞋中,慧眼独具,看上一双红色的高跟鞋,预备配结婚的礼服。可是,四年过去了,她还没有嫁掉,那双鞋的皮革却已经老化了⋯⋯
那些华丽的鞋子常常让我感到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我有一双看上去高档的鞋子,年年都会拿出来,看了又看,却始终鼓不起勇气穿出门。穿那样鞋子的女人,或许只能是宝马香车接送,只走短短红毯那一段路吧。反正在千万只脚的陪伴中挤公交是万万不适合的。
“鞋子永远比面包重要”是《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帕克的座右铭;超细高跟鞋、Fendi手袋加上一杯Cosmopolitan鸡尾酒,是她的经典纽约范儿。她的鞋柜里搜罗了几乎所有的名牌:Gucci、D&G; 、Christian Louboutin⋯⋯她买鞋子花掉了4万美元,她的鞋必须漂亮而且走起来舒服,因为在纽约,出租车永远不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
范冰冰去戛纳,长裙礼服,红毯上摇曳生姿,风情万千,可是大家不会看到,在这之前,由于堵车,她穿着将近10厘米的高跟鞋和阿玛尼的长裙狂奔在大街上——不得不说,时尚达人都是超人。
文/闫晗
流年
苍井空从娃娃抓起
三鹿奶粉事件曾经给我带来深深的危机感。作为一个平胸了很多年而且还将继续平胸下去的女青年,我为我其实还一丁点儿影子都没有的孩子们感到由衷地担心。我当时认为,唯一的办法只有努力挣钱,以便可以从容地购买进口奶粉。但这个想法也很让人伤感,因为它只能拯救我的下一代,我自己的人生已经基本无药可救了。我错过了人生的首次发育,而那传说中的再次发育,又一直没有到来。
但在中国这样神奇的国度,在公交车上连治疗不孕不育的医院广告都是伴随神秘园音乐的国度,你怎么能随便下“無药可救”这样的结论呢?在三鹿奶粉事件刚刚过去两年、阜阳的娃娃们顶着大头刚上了小学之时,我国的奶粉行业在传说中再一次展现了它惊人的想象力,这个传说给我带来了很多希望:比如,身为一个成年女性,我有没有可能每天晚上冲点婴幼儿奶粉就赶上发育的末班车了?再比如,我要是有个女儿,为了避免她重蹈我的基因覆辙,是否有必要丰胸从娃娃抓起呢?能有个提前发育保底,想起来就让人无限安心。我仿佛已经看到她继承了我的美貌,她爸爸的智商,以及苍井空的内衣号码。
我小时候是没有奶粉喝的,开始有我妈的乳房,后来有镇上奶牛的乳房。我爸总是带着我,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拿着一个搪瓷杯子去养牛的那家,看他们挤奶。一杯四毛钱,舀一勺子,回家烧开了就能喝。虽然喜欢喝它边缘的白色小泡沫,我还是羡慕那些可以吃到奶粉的孩子,这直接导致了我对一切冲调的饮料都有狂热的爱好,最开始是麦乳精,后来是果珍,再后来是阿华田。现在回想起来,一切是多么惊险加意外,如果我妈也是一个可悲的A CUP女人,如果那头瘦津津的黑白花奶牛莫名夭折,甚至如果那杯牛奶涨价到五毛钱,我是不是能够活蹦乱跳地成长到现在,实在是一个谜。虽然说所有的孩子都是坠入人间的天使,但我还是认为我们中国孩子来人间的时候都背着MADE IN CHINA的降落伞。
不一定人人都像我一样热爱奶粉,但是一定人人都热爱乳房。法国诗人克莱芒·马罗在一首现在看起来非常三俗的名诗里说:“玉乳新长成,比蛋更白,如白缎初剪,素锦新裁。你竟使玫瑰感到羞愧。玉乳比人间万物更美。”《圣经·雅歌》里也有:“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舒婷在歌颂祖国的时候都没忘记说:“你以伤痕累累的乳房,喂养了我。”这句诗让我对祖国钦佩而同情,钦佩是因为连她都知道要用母乳喂养,同情是关于“伤痕累累的乳房”,是不是也同奶粉有关?
文/阿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