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萍
两岸若能在2010年顺利签订ECFA(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那么马英九当局在这一任期的后两年必将致力于推动两岸经贸关系的制度化建设。
2009年,两岸全面“三通”继续发展并深化,两岸金融合作亦达成协议,大陆资本入岛迈开双向投资的步伐,两岸经济合作协议也将纳入协商议程。总而言之,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成果正逐步变现,两岸经贸关系的功能性连结必将更加紧密,并朝向机制化与制度化整合的方向发展。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仍在加速发展,2010年1月1日中国大陆和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付诸实施,尤其是经历了这场国际金融海啸的冲击,突显了海峡两岸经济整合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因为,大陆市场已经成为拉动台湾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动力源,这是两岸生产要素与产业结构整合的结果。
海峡两岸如能尽快实现资金、人力、货物、信息与服务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必将有助于两岸各项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合理配置,大幅提升整体的国际竞争能力,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两岸经贸关系尚存在着不少人为的障碍,如何尽早地撤除这些制约,实现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正常化、全面化,实属两岸经贸关系机制化与制度化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当务之急。
而两岸经贸关系加速向正常化迈进。将呈现如下特点:
首先,台资产业将追求两岸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布局。2008年底。大陆就曾表示,如果世界经济形势持续恶化。台湾方面提出缓解经济困难的要求,大陆方面愿意尽最大努力提供协助。2009年以来。受益于大陆“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扩大对台湾采购的订单效应,台湾对大陆的出口得以明显回升。在2009的4月的博鳌亚洲论坛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了对台的5项重要举措;同年5月福建举办的首届海峡论坛上,国台办王毅主任宣布了对应的8项惠台新政策,包括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扩大对台湾产品采购。
去年6月开始,大陆“海贸会”组织的“大陆采购团”陆续入岛直接采购,数十亿美元的采购订单有效地提升了台湾产业界和民众对未来的乐观预期,并实质性地增加了台湾的投资和消费,有利于台湾经济走出低迷。上述均体现大陆地区以“携手应对金融危机挑战、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为宗旨所作的不懈努力。
而两岸直航实现之后,因航程缩短,无论航运业者或经营业者都能节省不少的时间与成本,越来越多的台资企业将研发、采购营销等转移到大陆,寻求岸基础研究、人力及市场等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布局。
其次,两岸经贸合作将向投资、生产、贸易一体化方向发展。迄今,两岸贸易已由最初的垂直互补贸易发展至目前配套型的水平贸易,两岸产业分工也由原来的产业间商品分工转化为产业内的要素分工。虽然,大陆作为台湾企业加工生产基地的状况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但必将吸引台湾高新技术企业把研发中心、公司总部和营销中心等促进产品增值的上、下游环节转移大陆。进行植根化布局,从而实现两岸投资、生产、贸易的一体化。
再次,台资企业在大陆的区域分布将呈现集聚与扩散双重并存。资本逐利的本性决定了台商投资向资源寻求和市场开拓两个方向转变。随着两岸直接三通的便捷与紧密联系的加强,两岸产业必将形成新的生产环节分工和要素分工的产业增值链,既往台湾企业多处于微笑曲线两端(上游与下游)、大陆企业处于中游(制造为主)的分工与合作会发生质的变化。台商投资将会向更多的地区扩散。大陆的北部、西部或广大的内陆地区都可以成为吸引台商投资的新高地。
我们也应该看到,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或有序化,终究必须落实到某种程度的制度性架构内。两岸若能在2010年顺利签订ECFA(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那么马英九当局在这一任期的后两年必将致力于推动两岸经贸关系的制度化建设,进而让两岸经贸关系有可能在一个更积极的平台上建构。依据台湾“经济部”去年7月底公布的签署ECFA的详细步骤,分别为“个别研究、共同研究、协商、签署、‘立法院通过及生效实施”,就目前情况判断,应该说已进入“共同研究”阶段。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台湾朝野经过前一阶段的论战。已使岛内所追求的ECFA成为“向台湾倾斜的片面最优惠”协议,如台湾“陆委会”已向台湾民众描绘这样一幅图景:称签订ECFA将会坚持“四保”,即“保就业、保出口、保台商、保传产”,同时也会坚持“三不”,就是“不矮化主权、不开放大陆劳工、不扩大农产品进口”,这些议题反映出台湾所谓的ECFA所涉及的已不是单纯的经济议题。为了保障两岸经贸合作的制度化向前推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曲折,岛内必须寻求共识,对国民党当局而言,已是当务之急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