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施工总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2010-08-15 00:51杨俊武
山西建筑 2010年17期
关键词:总包发包方分包

杨俊武

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承包方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将面临很大的风险,承包人应充分认识到施工合同中其可能遇到的风险,并应对此加强风险防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可通过采取技术的、经济的、管理的措施和在工程中加强索赔来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加以防范,对已经出现的风险进行弥补。以下主要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以及专业分包合同、发包方指定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分别进行交流、探讨。

1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1 注意工程变更洽商的签认,做到先签证、后施工

1)签证内容要明确具体。洽商、签证单上要明确需要签证的事项、完成的工程量、完成时间、部位、依据的图纸、洽商工程的增减量、所需建材数量及劳务费用等,都要一一标明,只有明确具体的签证才能增强对承包方权利的保护。2)签证要符合法定程序和约定程序。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确认相关事实时要先通知对方。只有依照法定程序和约定程序,签证工作才能顺利进行。3)签证要及时。特别是对零星用工要及时签证,因为施工合同文本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行使都规定了严格的时间,承包方一定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签证。4)认真审查签证人的资格。通常而言,发包方聘请的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派驻工地的代表有权签证,其他人则需要有明确的授权。在签证时不仅要审查签证人的资格,还要审查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从而使签证规范、有效。

1.2 注意导致停窝工的原因,及时申请顺延工期并报送索赔资料

对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情况,总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申请顺延工期,并提出停工、窝工期间的索赔通知及索赔报告,明确窝工人数,以及停工期间材料设备的租金损失,管理人员工资损失,水电费损失等具体的索赔金额或计算方法。

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影响施工,总包方应在14 d内提出申请顺延工期的报告,而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 d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 d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如果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提出顺延工期的申请及索赔通知及报告,等到工程结算时,不但得不到窝工补偿,反而会被发包方追究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3 根据工程款付款节点及甲方拨付情况,及时报送结算资料并催款

建设工程能否顺利施工,取决于发包方工程款能否拨付到位,在发包方未依约拨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总包方要及时发出催款函,在考察发包方工程款确无保障的情况下,应依据合同约定停止施工并请求赔偿窝工损失。需要注意的是,总包方要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报送月工程量及结算资料,并要求甲方签收,防止甲方找借口说未收到月报资料,无法审核付款。

1.4 注意施工资料、函件等证据的收集,做好文件的签收及保管工作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法律意识要强,收集资料齐全,准备充分,在结算时即能占据主动地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发包方价格确认单、现场签证、变更洽商等费用审批确认等文件,以及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结算价款确认等方面的会议纪要、协议、备忘录等文件,一定要有发包方的签认,往来函件及报送的资料要有发包方签收记录。同时要保存好书面资料,不仅要保存好所有的签证,还要保存好施工技术资料、工程验收资料、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指令或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的各种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建材的采购、运输管理、使用等原始凭证,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的回执等。施工企业应该建立施工档案保管制度。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对所有资料,应至少保留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为防止丢失,原件与复印件要分开保管。

1.5 注意办理竣工验收及交付手续,及时申请报验并报资料

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3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总包方报送竣工验收报告时一定要发包方签收,如果发包方不积极组织验收,要发函催促其验收,并明确后果责任,防止发包方为拖延支付工程款,故意拖延验收、拖延结算时间。

1.6 注意工程结算的细节,防止漏项漏量及拖延结算

1)结算资料要完整。能够证明结算价款的变更洽商单、签证单、价格确认单等资料要齐全的附在结算书后面。2)结算依据要充分。在结算说明中应详细说清结算方法及计价依据,并将相关依据(如市场信息价格表等文件)附在结算书后。3)结算项目要齐全。应包括所有施工内容,并将索赔款同时编入结算书,索赔资料附在结算书后。4)结算金额要准确。不要一时一变,避免重复计费,前后不一致等情况。5)报送结算书时要求发包方签收,以避免拖延结算时间。6)结算资料要提前准备。在发生变更洽商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后14 d内应向发包方报送结算资料,随时请求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量价款,并可以根据工程分部、分项的完工情况,阶段性地报送结算资料,通过各种方式要求发包方签认已完工程量,待工程竣工后仅作汇总就可以了。

2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2.1 监督分包单位将劳务费发放到位,避免劳务人员上访闹事

1)要审查劳务人员是否在建委全部进行了备案登记,要求劳务、专业分包队伍报送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每月考勤表,掌握实际人数。2)要求提供劳务费发放签收表,并由分包队伍盖章确认。3)询问劳务人员是否得到工资,防止劳务公司伪造签名,蒙骗截留劳务费。

2.2 监督分包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1)要配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员,每天都要到现场监督指导施工。2)发现小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要等监理下发整改通知。如果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大问题,一定要采用监理同意的补救方法进行修补,不能盲目地掩盖问题,以防后患。3)对隐蔽工程要经确认后施工,不要先施工,后补手续。4)未整改的部位要及时确认,以防止其他分包单位施工时发生剔凿、修补等费用,纠缠不清。

2.3 督促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确保如期竣工

1)要审查劳务公司报送的进度计划的可行性。根据整体工程进度,合理确定每个阶段的工期。2)监督劳务公司严格按计划施工,如果出现拖延情况,及时查找原因,督促劳务公司在下一阶段施工时同时完成拖延项目的施工。3)监督劳务公司的劳务人数。如劳务人员低于劳务合同约定的人数及进度计划中承诺的人数,要及时通知补足人数,并按合同约定通知劳务公司承担人员补足前的违约金,以督促其补足劳务人员。

2.4 严格执行奖罚制度,避免材料浪费

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领用上,材料库管员往往不按定额发料,施工人员想领什么就领什么,想领多少就领多少,多领的材料就浪费在工地上,材料被盗现象时有发生。为防止造成材料浪费损失,总包方要严格控制材料的领用数量,要按定额确定的材料消耗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班组只能在规定限额内分期分批领用,如超出限额领料,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低于定额节约的用料,则应按合同约定给予奖励。如领用的材料超出预算定额用量的,则超用量部分的材料价款,由分包方承担赔偿责任,以此控制材料浪费现象。

2.5 监督分包方加强四防安全,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为避免事故的发生要做到以下几点:1)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易燃材料的存放情况,避免发生火灾。2)要经常检查劳务人员临设用房的用水、用电、用气情况,确保安全使用。3)要督促劳务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杜绝分包单位以次充好,应付检查。4)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3 发包方直接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建设工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综合项目,涉及的专业施工项目很多。发包方则会指定分包单位或直接进行分包。而这些分包单位的款项是由发包方直接支付的,总包方对其分包方无法进行经济制约,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的分包方根本不服从总包方管理,也不配合其他分包单位的交叉施工,因此造成工期拖延,又难以划清责任,而且很难收取总包配合费及服务费,所以对发包方分包或发包方指定分包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1)要与发包方分包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最好是与发包方及其分包方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发包方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的管理,并约定总包管理费或服务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2)要求发包方分包单位在进场施工前报进度计划,由总包方根据工程整体进度进行审核确认后执行。3)根据进度计划向发包方及其分包单位发出进场通知,并要求签收。4)发包方分包单位进场时要办理进场确认手续,明确实际进场时间。5)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向发包方及其分包方反映分包方违约的情况,督促发包方协调处理。6)发包方分包单位完工后要办理退场确认手续,明确实际退场时间。根据上述发包方分包单位的进度计划及进场、退场时间的确认,以及其不配合施工导致工期拖延的事实。总包方有权向发包方要求顺延工期,避免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4 结语

尽管在建设工程中施工总承包企业的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但风险的对面是机会,因此施工企业必须用正确的态度来面对风险,认真对待不能掉以轻心,施工企业只有做到充分地认识风险,掌握风险对策方法,做好风险分析识别预测、风险防范控制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有效预防风险、化解风险、争取合理的利用风险,以达到施工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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