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内蒙古抽水蓄能、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战略和各自发展需求,2009年 9月 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签署就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及风电等新能源进行开发的具体合作协议,谋求共同推动内蒙古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内蒙古风能资源丰富,内蒙古将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在抽水蓄能电站、风电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共同开发内蒙古的风能资源,实现互利共赢。按照《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同内蒙古合作,推动抽水蓄能、风电、光能的开发及风电设备制造等方面的发展。同时,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建设电站的同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改善环境,提高当地民众收入,与内蒙古谋求共赢。内蒙古为电网调峰而建设的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于 2006年正式开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积极开发水电开发领域,同时大力开发风电等新能源。内蒙古得天独厚的风能资源则备受致力于新能源发展的企业青睐。鉴于此,双方谋求更大的合作空间。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强化电网调峰能力,推动新能源发展成为双方合作的契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