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春娟 曹 静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不是孤立的改革,必须要与其他改革配套实施,才可以顺利完成。而营造一个有利于新清单规范实施的配套环境也是工程造价改革特定阶段的特定工作。
从招投标法、99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到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都在倾向于更好的保护业主的利益。这使得在建筑市场上本就不占强势的施工企业为了获得企业目标利润动起了不该动的脑筋。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们应当面对建筑立法滞后及不适应特定时期的市场状况的实际情况,从法制建设入手,加快立法步伐,使建筑市场的运行早日走上法制化轨道。为新清单规范实施和推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铺平道路。
在制定真正公平的合同法律体系之上重视合同签订,规范合同管理是营造新清单实施的一个重要工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引进律师管理机制是一个有效举措。律师运用法律条文和国家有关政策,对合同签订、履行严格把关。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循建筑业法律法规,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工程变更、索赔、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方法,使工程发包、承包双方充分了解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并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引进律师管理机制,不仅可以保证合同的签订质量,使合同签订更加规范、标准化,而且可以强化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从而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顺利实施。
评定标是招投标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在有效投标者中选择最合适的项目承包者。在工期、质量既定的情况下,公平竞争实际上是标价的竞争。新清单规范针对2003年以来清单计价下投标中出现的围标等带来的虚抬报价等问题采取了相应对策,采取招标控制价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控制施工单位虚抬报价影响评标的情况。但在评标中还有不少的问题急需解决和提出对策。最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现行招标工程评标过程过于简化,评标时间仓促,多数仅为半天或一天。而通过预审的有效标书一般在5家以上,评标专家的大量时间用于阅读技术标,加之投标人的标书越作越厚,他们只能知其一鳞半爪,印象不深。另外,评标专家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目前,造价方面专家仍然偏少,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这些因素都制约了评标工作的深度和质量,造成评标专家难以准确把握、比较标书内容。商务标中仍存在审核依然不够仔细,及一些常见性的误差未能及时纠正之类的低级错误,导致中标后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计价上的扯皮、纠纷不断,不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因此,招标人必须重视评标工作,根据工程特点,区分不同专业,从专家库选择相应的专家。在时间安排上,以保证评标质量为原则,同时合理支付报酬。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标书中存在的纰漏进行必要的补正,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谓的推诿扯皮,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1)转变观念仍是提高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的首要工作。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造价人员的专业素质、知识结构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的因素较多,如施工条件和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合同条款等。另外,由于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也要求造价人员具有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能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预测市场风险及建筑产品价格运行机制。然而长期以来,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为工程造价人员所熟悉、掌握与运用,可谓是根深蒂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后,出现两种对清单计价不正确的认识。一种认识是社会上流传的“定额无用论”。另一种是认为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是换汤不换药的计价方式。其实,这都是造价从业人员在观念上的误解。定额计价作为一种计价模式,今后将继续存在于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中,即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它仍是一种补充方式。在日常的实际工作中,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业主预测工程投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法院和仲裁机构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等等,均离不开定额。它仍然将在经济工作中长期发挥重要的作用。另外,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模式要以企业自己的施工定额为基础,但目前在我国基本没有哪家施工企业有自己的定额。在清单推行的这几年里,施工企业仍然在用国家制定的预算定额来报价,这难免会给一些造价人员带来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是换汤不换药的错误认识。因此,造价人员继续在观念上转变认识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才能让清单计价得到更好的使用。
2)认真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造价人员在清单计价上观念的错误,一方面是因为人们对新生事物本能的抵触及法律政策层面工作的不很完善;另一方面更多的是造价人员没有认真学习清单知识及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导致的。因此,作为造价从业人员必须对《08计价规范》所规定的计价方式有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并熟练掌握。特别是我国工程造价专业起步较晚,大多数造价从业人员是从工程或经济专业转行而来,知识结构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其知识水平与《计价规范》所要求的存在着明显差距。所以广大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充分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预测市场风险和建筑产品价格行情,重视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结合大量的工程实际,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掌握技能,尽快提高自身素质,以胜任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在市场经济下,承发包价的形成机制一方面是竞争形成的,另一方面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基于这一机制,各个施工企业应该有一套根据自身技术、设备、管理、施工方案等实际情况,体现本企业先进性的内部定额,这个定额对外可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对内作为编制施工组织、内部核算的依据。并且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实施必须以施工企业定额为基础。企业个别成本只有以企业定额来衡量,并以各企业个别成本参与市场竞争,最终形成工程价格。
当然在有效推广、使用新清单规范的过程中仍然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为了顺利的推行新清单规范,营造良好新规范实施的配套环境,更需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广大人员通力合作,这样才能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向着良性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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