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昀
翼城县位于临汾地区东南部,海拔高度在502~2283m之间。辖10个乡镇,212个行政村,568个自然村,总人口31.753万人,总面积1159km2。全县可分为三个类型区,土石山区面积610.8km2,占总面积的52.7%;黄土丘陵阶地区面积304.8km2,占总面积的26.3%;冲积平原区面积243.4km2,占总面积的21%。土壤类型主要为山地草甸土、山地棕壤、褐土、草甸土、沼泽土。全县自然植被集中分布于南部和东部山区,黄土丘陵区森林覆盖率低,灌、草丛覆盖差。
根据2006年调查结果,全县水土流失面积788km2,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67.99%,水土流失量235.637万t,平均侵蚀模数2088t/km2,小河口水库上游梁庄河覆盖最差,几乎没有成片的林地,侵蚀模数达5008t/km2·a以上。特别是北山地区植被稀少,黄土裸露,水土流失尤为严重。位于县境北部的小河口水库,其上游集雨面积338km2,水库年淤积量达150万t,输沙4438t/km2。森林保护水土的作用相当显著,县境东南山区有林面积大,植被覆盖率高,没有发生过洪灾;而北部山区由于植被覆盖率低,几乎年年都有山洪暴发。
2.2.1 自然因素
从大面积情况看,大部分是属于暴雨后地面产生径流造成的水土流失,在地表径流的地方沟蚀尤为严重,在隆化、桥上、浇底等风化岩区,受阳光、温度、湿度、风力等因素影响,产生松散岩屑,形成土沙流泻的山坡。在武池、南唐部分地区由于地下水的影响往往造成滑坡、塌方。
2.2.2 人类活动因素
长期以来,由于人类对水土保持和生态平衡没有一个科学的认识,盲目进行了一些违反自然规律的社会经济活动:一是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求,人们大肆在山坡开荒垦种,砍伐灌木作燃料,过度放牧,甚至毁林造田,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二是开发建设使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承受着巨大压力。据统计,仅煤矿开发建设项目自1966—2005年期间,全县煤矿企业达23家,占地66.3hm2,地下开采面积554.78hm2,年弃土弃渣量6350t,累计土渣量33280t。这些煤矿忽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弃土弃渣随意倾倒入河,堵塞河道,因此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往往是正常流失量的数十倍甚至百倍以上,进一步加剧了江河泥沙淤积、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水土流失既是生态环境恶化的表现,又是生态环境恶化的直接原因。严重的水土流失破坏了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造成土层减薄、土壤砂砾化和石化,母质、基岩裸露,土地生产力下降甚至丧失农业利用价值;加大了洪涝、干旱及重力侵蚀等灾害的破坏力;输送大量的泥沙和污染物质进入水库,使河床抬高,淤塞河道,淹没良田,影响了水库水质,对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造成不利影响。
2.3.1 水土资源破坏,土地生产力下降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环境的基本要素,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资源。年复一年的水土流失,使有限的土地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地形破碎,土层变薄,地表物质砂化、石化,特别是土石山区,由于土层殆尽、基层裸露,已无农作物种植之地。由于水土流失,使坡耕地成为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地,致使土地日益瘠薄,而土壤侵蚀造成的土壤理性的恶化,使土壤透水性、持水力下降,加剧了干旱的发展,造成农业生产低而不稳,甚至绝产。
2.3.2 水土资源破坏,塘库泥沙淤塞,影响工程效益
由于地表植被遭到破坏,每逢降雨,很快形成径流,表层细颗粒物质随径流输移到下游沟谷河道,淤积河床、水库,缩短了水库使用寿命,抬高了河道洪水水位,增大了洪水危害,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废弃物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输移到下游河道、水库后,造成水源污染,水资源利用价值降低甚至丧失。同时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周围地下水流干,泉水干涸,引发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如翼城县小河口水库是一座中型水库,担负着全县的农田灌溉用水及工业用水,因牢寨煤矿排水污染,只能勉强用于农田灌溉用水。
2.3.3 水土资源破坏,地质灾害加剧
煤矿开发建设由于地下采空,地面边坡开挖影响了山体斜坡稳定,矿山开采经常诱发崩塌、滑坡及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形成深几米甚至上百米的沉陷坑,这些都严重威胁着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开发建设单位带来了巨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已于1991年颁布实施,这为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为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此,各行各业都必须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治理,防治水土流失。要坚决杜绝一方治理,多方破坏,先破坏、后治理的现象发生。各部门、各单位都应严格执行“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规定。对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坚决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消除新的水土流失根源。
通过植树造林,特别是种植抗旱保水的植被,利用其强大的根系锁住水分,利用鱼鳞坑、水窖等积水,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把坡地推成梯田。各项防治措施的基本原理是:减少坡面径流量,减缓径流速度,提高土壤吸水能力和坡面抗冲能力,并尽可能抬高侵蚀基准面。在采取防治措施时,应从地表径流形成地段开始,沿径流运动路线,因地制宜,步步设防治理,实行预防和治理相结合,以预防为主;治坡与治沟相结合,以治坡为主;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只有采取各种措施综合治理、集中治理和持续治理,才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对山区大片人口密度较小、降雨适当的地区,应采取退耕、封育、禁牧等措施,促进生态自然修复,恢复植被覆盖,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程。要抓住有利时机和成熟条件,坚持退耕还林还草,禁止陡坡开荒种地,恢复林草植被。应鼓励农民将坡度大于25°、产量低于750kg/hm2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进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发展畜牧业和种植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和树种,使农民退耕后既有稳定收入,又能尽快脱贫致富。同时应制定政策,禁止对现有荒山荒坡的开垦、过采、过牧等掠夺式经营,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强对现有林草植被的保护,封山育林育草,待荒山荒坡的植被得到一定恢复后,再进行植树种草的荒山绿化工作,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