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日前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从4月1日起,停止原家电下乡审核兑付方式。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商务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补贴兑付方式改革顺利推进。
按照现行兑付方式,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才能拿到补贴,手续较烦琐。推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后,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凭身份证、户口簿和产品标识卡、销售发票,当场就可申领到补贴资金。材料的审核由销售网点代财政部门履行,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当场直接垫付给购买人,财政部门将定期与销售网点进行结算。
对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但尚未拿到补贴的农民朋友,各级财政部门将会同商务部门及各销售网点,采用电话通知、登门办理、发放现金等方式,对新兑付方式实施前已售出、但未兑付补贴的情况逐一清理,确保农民顺利拿到补贴。同时,财政部门通过与销售网点签订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协议书”,明确销售网点审核、垫付补贴资金的程序、办法,并指定与销售网点清算垫付补贴资金的财政部门等措施,确保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通知还规定,销售网点须在每月最后两天,将当月已售出但未申领补贴的下乡产品资料提交财政所审核,清算垫付的补贴资金。财政部门须在补贴清算日内,清算补贴资金,做到“月售月结”,确保及时拨付销售网点垫付的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