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丈夫在一次电工作业中因公去世。丈夫生前所在单位发给我们一笔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我丈夫与前妻所生的一个儿子现已参加工作,他得知情况后,要求把这笔钱也作为遗产分割继承。请问,他的这种要求合法吗?
读者:刘桂兰
刘桂兰读者: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死者死亡后遗留下来的属于他个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继承法规定,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这是法律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表现。而抚恤金则是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精神,在工人、职员因公死亡或者因公残疾退职后死亡时,发给由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金钱,这是国家为使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能得到保障,使之老有所养,幼有所育,解决他们生活困难的一项福利措施。二者的性质是不同的。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继承。你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有工作,经济收入有保障,不具备享受抚恤金的条件,他提出要求继承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