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小燕
读者提问:我没有工作,老伴在临近退休时突发疾病去世,他所在的单位给付我抚恤金8 万余元。已成家另过的儿子得知此事,要求将这笔钱作为遗产分割,我不同意。请问,他能否继承这笔抚恤金?
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死亡抚恤金是逝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因此,结合本案,该抚恤金应归属于你,已成家另过的儿子无权主张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