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舆论监督的“度”

2010-08-15 00:45辛文超
关键词: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

辛文超

(山西大同大学文史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论新闻舆论监督的“度”

辛文超

(山西大同大学文史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闻舆论监督要把握好“度”,做到在总体上保持平衡适度;在选题和报道上掌握分寸;把握舆论监督的原则即坚守职责。合理地、科学地把握新闻舆论监督的“度”,有利于新闻媒体正确履行其社会职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功能,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

舆论监督;平衡适度;坚守职责

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谓新闻舆论监督,是指新闻事业利用其本身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优势,代表公众,对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党派团体、厂矿企业等的活动,乃至于社会中的某些不良现象,进行监督”。[1](P130)

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本质上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监督。“舆论监督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也自然是对错误和各种社会病态的揭露和抨击,使其停止错误或受到惩处的一种有力手段。它渗透于社会的一切过程和一切领域,没有任何一种方式能像它那样有效地动员亿万群众自觉地参与国家管理”。[2](P275)舆论监督的范围非常广泛,它不仅监督法律条文的制定和政府纲领的执行、实施,而且监督国家各职能机构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它也监督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扶正祛邪,惩恶扬善。“舆论监督抑制丑恶的效力,使社会的陈腐和坏死的顽症得到医治,成为社会恶性因素的有力制衡”。[2](P267)总而言之,新闻舆论监督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介对国家事务和社会生活中各种违反法规和社会道德的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激浊扬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我国的舆论监督在社会监督方面具有很强的影响力。近十几年来,舆论监督报道在反映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推动社会问题、民生问题的解决方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舆论监督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具体的实践中对“度”的把握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这就需要新闻从业人员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必须以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根本。把握新闻舆论监督的“度”,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真正做到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在具体的实践中,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实事求是,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还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讲究方法和策略,把握分寸、选择恰当的时机,以期达到最好的效果。

一、新闻舆论监督在总体上要保持平衡适度

平衡是建立在对社会整体具有客观公正全面认识的基础之上。新闻舆论监督通过揭露和批判反面典型来达到伸张社会正义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过度过量的使用,就可能影响人们对社会现实和社会发展的主流与本质的真实判断,甚至可能会造成物极必反的后果。这是因为,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社会不良现象毕竟是少数,是个案,而整个社会的主流是积极的、进步的。在舆论监督活动中,新闻媒介要发挥“把关人”的作用,把握好相关信息的度与量,这是新闻媒介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如果不加选择地批评、曝光,会造成不应有的“负面效应”。因此新闻舆论监督应把握适度原则。

在具体实践中,对社会中存在的丑恶现象进行公开的揭露和批评,要讲究方式方法,即在适当的时机选择最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予以监督,目的在于警示,从而保证社会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舆论监督达到的客观效果应当是:保证公共权力和社会权力的正确行使、促成并维护以法治国的社会机制、遏制腐败的孳生和蔓延”。[3](P319)从实践来看,大多数新闻媒体在各自的工作中都遵循了这条原则,特别是受到广大受众欢迎的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栏目。

《焦点访谈》栏目是一档受众喜欢的精品栏目,该栏目始终坚持“三贴近”,不断拓展选题范围,改进传播方式,优化整体传播效果。围绕不同阶段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制作和播出一系列导向正确、监督力度大的单个节目和系列节目,保持了对社会的强势影响力,成为党和政府了解舆情和民意的窗口。

《新闻调查》栏目是中央电视台最具深度的调查类栏目。栏目采用深入报道的方式,坚持不懈地对事态和问题进行跟踪,向社会公布事态的发展进程和问题的解决程度,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促使问题的最后解决。它始终如一地关注着中国社会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探索着制作与播出节目的新形式,以客观和理性的记者调查,来探寻事件的真相,崇尚客观公正,追求理性与平衡。尤其是2006年播出的《天价住院费》成为社会民众关注的焦点,节目播出后,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对节目中所揭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最终使问题得以解决。

二、新闻舆论监督在选题和报道上要掌握分寸,稳中求进

“舆论监督是一种软性的监督,它的力量在于舆论的影响力,影响力不在于它拥有有形的权力,而在于舆论造成的一种精神方面的道德压力”。[3](P319)舆论监督对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的维护与保障作用,主要是通过对社会中各种丑恶现象的公开报道和揭露进行的。在舆论监督报道之前,首先要确定报道的选题。这里存在一个“度”的把握的问题。即要考虑在实际生活中是否具备解决问题的客观条件。如果是客观条件允许或者条件已经成熟,只是由于主观上的原因,问题久拖不决,这时对它加以报道,让社会公众获悉有关的事实,就可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批评力量。如果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难以马上解决,那么就要尊重客观实际,保持理性,否则,不仅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会激化矛盾,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另外,舆论监督的选题要在结合度上下功夫。就是舆论监督必须和老百姓的实际生活紧密结合。选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新闻舆论监督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对问题的解决。同时也要注意舆论监督的方式方法。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究其根源,使舆论监督体现其权威性和影响力。

在选题确定后,新闻舆论监督的报道也要把握好“度”。特别是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难点问题的报道,更要慎之又慎,把握好适度原则。如果失“度”,很可能把问题复杂化;也可能“治标不治本”,舆论监督的利剑无法触及问题的实质,从而使问题不能得到圆满的解决。这就要求全面客观地分析问题,找准其核心部位和中心点,深入采访、调查研究,在把握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报道。另外,对于事关国家大局的批评性报道尤其要特别谨慎处理,要讲究时机、方法和策略。

在具体的实践中,对某种思想行为、某种社会倾向、某种问题,批评与否,批评到什么程度,都必须认真考虑是否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是否能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也就是说,记者在采写舆论监督稿件时,对所要报道的问题的实质要有理性的认识,对报道后可能产生的结果要有准确的判断。当面对广大群众普遍关注而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时,一定要讲究艺术和策略。要采取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态度,找准报道的角度。特别是对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既不能过度炒作,也不能采取回避的态度。正确的做法是在群众、政府部门和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中全面广泛地了解情况,力争找出各方均能接受的处理方法。这样,在舆论监督这个系统工程中,始终把促进矛盾的解决,推动经济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群众看到舆论监督的作用与实际效果,增强与社会不正之风和丑恶现象作斗争的信心,增进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和信任,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原则是坚守职责

“媒体的社会责任就是媒体的生存法则”。[4]新闻媒体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对党和人民负责,为了公众利益揭露、批评权力组织和权势人物,公正介入监督事件。舆论监督只是新闻媒体反映社会实际情况与公众意见的一种途径,问题的最后解决还要靠司法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媒体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恪守媒体职责,谨慎行使新闻舆论监督权,同时尊重行政监督、党内监督和法制监督的权利范围,才能在完整的社会监督体系下真正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舆论监督的目的在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把握好舆论监督的“度”,就要做到审时度势,要有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于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揭露并抨击社会生活中的漏洞和黑幕,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仅要揭露问题,更要促进问题的解决,让舆论监督产生的社会效应能够实现最大化、最优化。以此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使社会保持良性运转的目的,从而体现新闻媒体对人民负责的精神。

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登载《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的报道,首次披露孙志刚事件真相。随后,众多媒体开始跟进,先后介入孙志刚事件,网络上也纷纷制作了关于此案的专题,并最终导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施行。这个新闻舆论监督事件,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促使政府相关部门查清事件真相,使不法之徒受到应有的惩罚。

另外,在一些特殊领域也要遵循特殊的监督规律,对不同的事件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新闻工作者要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新闻职业道德,尤其要处理好涉及到国防、外交和司法等特殊领域的问题。媒体要“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5](P155)而不宜采用公开的新闻舆论监督。因为国家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是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和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所以,涉及到国防、外交的机密信息必须慎之又慎,不能任意公开报道。

综上所述,“舆论监督对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都是十分有益的。”[6]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需要,也是社会有序良性运行的需要。舆论监督的新境界要实现两个最大:一是在导向正确的前提下实现效果最大化,这样一种最大化就是利党利国利民的最大化,就是针对性、实效性的最大化,公信力、影响力的最大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力量合作的最大化。二是主流媒体与非主流媒体合作中的政府意志和民众意愿的一致性,是两种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目前,新闻舆论监督所产生的持续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传播效果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合理地、科学地把握新闻舆论监督的“度”,有利于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有利于党与政府和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有利于新闻媒体正确履行其社会职责。新闻媒体只有恪守媒体责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功能,增强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和权威性,才能更好地赢得受众的认可,才能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

[1]郝 雨.新闻学引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

[2]刘建明.舆论传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3]陈力丹.新闻理论十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4]杨振武.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不负党和人民重托[J].新闻战线,2010(1):4-5.

[5]何梓华.新闻理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6]孙忠良.在反腐败中加强舆论监督[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3):10-12.

On the Degree of the Press Supervision

XIN Wen-chao
(School of Literature and History,Shanxi Datong University,Datong Shanxi,037009)

The press supervis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and has more and more effect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a compatible society.In specific practice the degree of the press supervision isn't grasped properly.In order to grasp the degree of the press supervision well,mainly keep balance in general,control proportion on subjects and reports,and grasp the principle of correctly dealing with the press supervision to keep to responsibility in the paper.Grasp the degree of the press supervision rationally and scientifically.It is good for the media to fulfil social obligations correctly,develop the function of the press supervision fully,push forward the development of compatible society.

the press supervision;moderation;keeping to responsibility

J292.11

A

1674-0882(2010)05-0106-03

2010-06-28

辛文超(1981-),女,山西大同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新闻理论。

〔编辑 冯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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