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贩子的生存法则——“倒票市场”的经济学分析

2010-08-15 00:55林丽萍王鑫琦
时代农机 2010年7期
关键词:火车票实名制成本

林丽萍,王鑫琦

(华中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票贩子可以说是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成长起来的,票贩子也叫黄牛党,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黄牛党的解释是:“旧时恃力气抢购物资以及车票、门票后高价出售而从中获利的人”。如今在各个领域出现了众多票贩子和及其带来的“倒票现象”,其特点就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而其中最突出的要属火车票贩子了。

倒卖火车票行为给社会各个层面都带来了不同的影响,引起了许多社会问题,因此人们纷纷呼吁要打击票贩子,相关部门也对其进行监管整顿。如今,火车票实名制也“千呼万唤始出来”了:2010年1月8日,铁道部表示,今年春运期间将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成都铁路局的37座车站试行火车票实名制,目前准备工作已经到位。实名制火车票的预售期为10天,自2010年1月21日7时起,开始发售1月30日及以后的实名制火车票,旅客可凭身份证等20种证件购票,票面增印旅客身份信息,进站需核对。

火车票实名制虽然出炉了,但这副针对倒卖车票而开出的“黄牛解毒丸”究竟功效几何?能否成为解决买票难的济世良方?这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证明。本文主要是运用经济学基本原理对倒票市场中的火车票贩子的主体个人行为选择的偏好和约束以及成本收益进行分析,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剖析火车票贩子得以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并分析其存在产生的经济后果,进而提出相关对策。

2 火车票贩子生存之道

2.1 票贩子得以生存的宏观经济因素分析

(1)火车票的性质:火车票是交通运输系统的产物,它具有准公共物品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在火车票供应充足的时候,多增加一名乘客并不会给铁路局带来成本,即边际供给成本为零,乘客的享用效用不因消费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它具有非竞争性的特点。另一方面,当消费达到一定程度后,它就具有竞争性,这表现在出现供需矛盾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是以满足社会成员需要为目的而不是以利润为主要目标,社会成员对它偏好相同且评价一致,以及政府在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上的问题,因此往往出现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供需矛盾产生。尤其是在春运这种人流量大的高峰期,人人都想得到火车票,这就使得在供给上为票贩子这些投机者敞开了攫取高额利润的大门,票贩子由此得以生存下来。

(2)供需矛盾:在市场经济中,往往是通过市场机制或价格机制使得价格由需求与供给自发决定。即通过结合铁路部门的运输能力(供给能力)和在太多数情况下旅客的需求量,可以确定火车票的均衡价格。而由于我国的火车票价受到政府部门的管制,票价在长期内几乎不变,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消除由此产生的供需缺口,这就使得火车票出现供给短缺,这时,票贩子就乘机而入,利用职权、关系或钻铁路部门管理上的空子等各种手段,以正常的价格获得火车票,再以高价卖给那些一票难求的真正的火车票需求者。此外,虽然我国铁路运力近几年有大幅提升,但是还是满足不了增加的流动人口的需求,使得火车票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虽然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但矛盾依然存在,这就使得寄生在产业链上的“票贩子”得以有恃无恐地生存。

2.2 票贩子的个体行为经济学分析

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假设前提是经济人假设,它从这一最原始的假设前提出发,分析经济主体行为及其后果。所谓经济人假设就是在经济分析中假设经济主体特别是个人具有“自利”和“理性”两大主要行为特征。

票贩子的倒票行为虽然不是正常合法的经济活动,但是其行为已具有了经济人性质。票贩子从利己出发,通过其认为是最佳途径的方式,追求成本最小化,从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经济人的性质使得票贩子能从倒票活动中获得不菲利益,这是票贩子能够长期存活,屡禁不止的原因。票贩子们在倒票市场中通过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火车票以获取最大利益这一选择所体现出来的行为倾向可称之为其偏好。但是这一偏好往往是要受到各方面的约束的。如自身财力有限的约束,时间的约束,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等。这就使得票贩子需要在倒票行为的成本与收益之间进行比较分析权衡,其行为的决定因素在于其预测的行为结果在收益上要大于其所付出的成本。因此要分析火车票贩子的个体行为的发生机制,必须剖析倒卖火车票行为的成本与收益。

(1)票贩子倒票行为的成本分析。火车票贩子面临的成本可以大致分为三大类:一是固定成本,二是风险成本,三是机会成本。固定成本:票贩子在倒卖火车票的过程中,必然要付出一些确定的固定的成本,这是票贩子这一微观经济主体实施特定行为本身必然要承受的诸如财力、时间、资源耗费等成本。而作为倒票行为还具有其特殊性,即票贩子在实施这一行为的过程中,可通过寻租活动,与铁路部门有关人员相互勾结从而获得大量票源,并利用其手中票源的稀缺性高价卖出,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目的不在于利润,这就使得火车票的票价比飞机票价、汽车客运票价低得多,甚至低于火车票本身的市场均衡价格,因此火车票贩子的倒票成本是非常低的。风险成本:倒票行为是要承担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成本的。这里主要是指火车票贩子在倒票过程中由于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制裁的成本,也可以说是一种法定成本,它是火车票贩子倒票这一违法犯罪行为区别于一般经济活动独有的成本,可是说是票贩子倒票成本的核心。虽然存在这一风险成本,但是这一成本在我国对于票贩子来说是偏低的。一方面,随着现代化通讯技术和交通工具的发展,票贩子的作案手段日益高级化和科技化,加上寻租等行为的存在,使得相关部门无法对其一网打尽;另一方面,我国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对于票贩子的相关处罚规定不明确且惩罚的严厉程度低,票贩子的理性经济人性质使得其愿意冒险从中获得巨大收益。机会成本:在微观经济学中,机会成本就是把一种资源投入某一特定用途之后,所放弃的在其他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最大利益。简单说就是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放弃的东西。对票贩子而言,其机会成本就是不进行倒票活动而可以获得的正常收入。由于我国目前的分配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分配不公使得票贩子得以产生,特别是那些低收入阶层,在倒票行为背后存在的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使他们对收入的不满转为追求倒票犯罪,以从中获取丰厚的收益。

(2)票贩子倒票行为的收益分析。票贩子倒卖火车票行为所获得的直接收益是巨大的。2010年1月20日,某票贩子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海龙大厦附近以1400元的价格非法倒卖火车票2张,被民警当场抓获。①票贩子从原价443元加到每张700元,可见其获利有多大。对票贩子来说,当其预期收益大于其固定成本、风险成本及机会成本之和时,就会作出倒卖火车票的违法行为的决策。虽然这一决策对于票贩子而言是经济和理性的,可以带来巨大收益,但却直接损害了旅客的利益,破坏了火车票的正常流通秩序,最终给国家公共利益和人民生活造成巨大损害,这种损害是远远大于票贩子所获得的收益。

综上分析,由于我国目前尚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各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火车票尚没有完全形成均衡价格,加之票贩子倒票行为的成本低收益高,票贩子就不可避免地生存下来了。

3 票贩子带来的社会经济后果

虽然每年春运期间我国的相关部门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展打击票贩子的斗争,但是票贩子的倒票活动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根治,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其存在给社会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3.1 票贩子的寻租带来社会腐败

寻租是指通过一些非生产性的行为对经济利益的寻求。它往往使政府的决策或运作受利益集团或个人的摆布,这些行为有的是非法的,有的合法不合理,往往成为腐败和社会不公和社会动乱之源。票贩子得以生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寻租。就票源来说,在一些高级票贩子那里,他们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不惜通过采取贿赂等手段向有关铁路部门人员开展寻租行为来获取所需的票源。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铁路客运系统成为了票贩子“藏污纳垢”的地方,票贩子和售票者之间的互惠互利使得倒票活动屡禁不止,产生恶性循环,腐败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了。

3.2 票贩子的倒票行为引起社会不公

票贩子倒票市场的存在,使得历年客运高峰期成了票贩子的狂欢节,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尤其是一些高端票贩子与铁路部门内部人员的黑市交易获得大量火车票,使得他们可以从中牟取暴利,挤出火车票的真正需求者,从而使他们享有的平等的交易权利受到破坏,票贩子的倒票活动使得初始的公平若得不到保证,黑市交易滋生蔓延,从而会造成社会不公平现象的不断恶化。

3.3 票贩子市场的存在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

火车票贩子市场的存在使火车票的供需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具体地说,从铁路部门的角度来考虑,“倒票活动”不仅没有增加铁路部门的收入,反而可能使它受到一定损失。因为火车站有固定的售票点,票贩子则流动作战。由于信息不对称,票贩子卖票的难度要比车站直接卖票的难度大。因此,部分车票可能由于信息屏障的存在而不能转手,此时他们将选择退票,这会给车站带来一定的损失。另一方面,从火车票的真正需求者——旅客的角度来说,很大部分的旅客因为票贩子的倒票行为不仅会使他们丧失购买到火车票的机会进而丧失乘车机会,而且那些从票贩子手中以高价获得火车票的旅客也没有从铁路部门的廉价定价中获得好处。这也就说明了消费者剩余损失了,其产生的负效应会降低社会福利。长此以往,票贩子的倒票活动损害各方利益,造成收入的分配不公,进而导致人们产生好逸恶劳的品性,趋向于从事这种非生产性的投机活动,间接地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

4 打击票贩子的路径思路分析

4.1 努力改善铁路运输状况

针对我国目前铁路运输拥挤,倒票现象严重的状况,一方面,努力改善铁路运力是关键,可以通过继续加大铁路硬件投资,进一步扩大铁路网规模,优化铁路网结构,减少运输限制,从而达到缓解运输通道能力紧张的状况;另一方面,努力改进客运组织,引导客运市场的正常运行,使不同方向的运能和运输量基本一致。同时加强铁路部门对各车站的管理与监督,严厉打击票贩子的倒票活动。

4.2 实行火车票实名制

目前我国在春运期间已经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成都铁路局的37座车站试行火车票实名制。通过实行火车票实名制,可以增加票贩子对票源寻租的成本,抑制倒票活动,从而使得紧缺的火车票资源以一种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分配。并且,通过每一环节的登记、核查等过程使得那些唯利是图的票贩子企图获取大量火车票变得更加艰难,他们无法获得大量票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违法倒票行为。另外,火车票实名制在预防、控制和打击铁路站车上的旅客财物被盗、抢劫、杀人、爆炸、贩毒等,即从人身安全保障和乘车管理上,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4.3 改善户籍管理制度

中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存在已久,它带来的户籍管理制度使得城市外来人口不能享受到同城市人一样所享有的各种福利待遇,因此每年城乡间大量的流动人口导致对火车票这一廉价的公共物品的需求旺盛,供不应求,导致票贩子滋生。因此,从长远来看,还是要改善户籍管理制度,给予外来人口的迁移自由,弱化户口制度的限制,解决好跨地区居住、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使离家工作者能够在其所工作的城市落户,实现家庭团聚,这样就能从根本上减少客运高峰期的压力,从而达到打击票贩子的目的。

5 结语

总之,铁路运输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因此打击票贩子,治理铁路运输系统中的倒票现象是一个综合系统的大工程,需要有经济、法律及正确制度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才能找到正确解决问题的途径。诚然,在这一探索过程中将会面临诸多难题,甚至会触动一些人或部门的利益,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保障人们安居乐业的利国利民之举,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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