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建设交通委员会 徐汇区节约能源办公室
建筑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参与。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在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协同推进下,逐步走上了“政府导向、市场运作、社会各方参与”的发展轨道,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形成了建筑节能的程序管理机制。我们在工程项目办理报建、招标投标和颁发施工许可证前,严格查验其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不达到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项目报建、招标投标,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没有按照节能要求设计图纸施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各部门、各环节形成合力、协同推进。
二是多层次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和培训。为全面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首先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建筑节能为什么—50题问答》宣传手册,介绍建筑节能有关政策和具体实施程序及要求;其次,在徐汇房地信息、徐汇报等媒体,设立建筑节能宣传专栏,系列发布有关报道和信息。再则,对房产企业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相关行政管理人员等组织专门建筑节能业务培训,以保证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质量。
通过努力,2009年本区至11月底已完成竣工新建节能建筑共3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公共建筑25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建筑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结合早期住宅小区综合平改坡改造工程实施,结合节能改造,共完成29万平方米。
同时,实现了以提高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的两个100%、两个20%的达标率,即新建住宅建筑和新建公共建筑分别100% 按照节能标准设计和建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同比上一年分别增长20%。
当前,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1 社会共识度和推动力亟待进一步增强。目前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主要是依靠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士的努力,建筑工程各方主体还缺乏实施建筑节能的原始动力,社会认知度尚需进一步提高。
1.2 建筑节能技术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适合上海地区气候特征的建筑节能应用技术体系尚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适合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经济、适用、可靠的围护结构节能技术体系尚不很成熟;外围护结构节能体系的耐久性、防火、外贴墙砖、修补维护、施工与检测等配套技术亟待进一步研究提高,尤其是建设项目竣工后建筑节能效率评估工作还需规范程序化。
1.3 建筑节能激励政策亟待进一步创建。有效的建筑节能激励政策缺失或不到位,难以形成推动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对各利益主体的行为难以规范。现有的专项资金用途应包括建筑节能等方面内容。如建造高耗能建筑还得不到税收制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缺乏必要的财税政策支持。
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我们将在努力推进住宅建筑节能的同时,将对政府办公楼、商商务楼宇、旅游宾馆等既有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2.1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筑节能的可持续发展性。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城市经济活力和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筑节能的巨大潜力,增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使命感。
2.2 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切实贯彻建筑节能国家强制性标准。在科学地做好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的同时,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按照各职能部门要求,严格依法行政,注重把握好三个环节,即项目扩初审批、施工审图和竣工备案环节,严格把好新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备案等程序控制,切实贯彻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施行。
2.3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保障节能工作健康发展。建筑节能工作牵涉众多管理部门和行业领域,建筑节能的推进对建设管理、规划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消防管理等将会产生新的情况、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协调与沟通,需要各行业政策聚焦、需要各部门形成合力。我们将会同区域规划、消防等部门,在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性上重点保障建筑节能工作健康、规范地发展。
2.4 依托住宅产业化发展,加快推进小区的建筑节能工作。以“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方向发展为重要抓手,将建筑节能作为“创建项目”的必备条件,提高住宅科技含量,提高住宅的节能、环保、健康和舒适性能。在具体推进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住宅建筑节能与全装修推进相结合;二是围护结构保温隔热与空调等用能设备节能相结合;三是节约用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相结合;四是住宅节能与产业现代化成套技术运用相结合。
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在市建管部门的指导和各部门的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区政府制定的工作目标,抓推进,抓实践,抓落实,努力实现本区提出的节能降耗的各项工作目标,为最终实现本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