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文淼
近年来,农村财务管理运作模式和管理方式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拥护。但是,通过审计也发现个别村、社区在资产运营、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一是对集体资金控制尚有缺陷,个别村收入不及时缴存银行、违反规定多头设立银行账户,个别村公私款不分、坐支现金、白条抵库的问题依然存在,审计发现一村委会白条抵库13张,共37,750元,白条抵库达10年;二是集体资产、资源粗放管理,大部分村、社区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制度,保管不善导致资产流失,账实不符,少数村存在违规处置资产资源、联防队另设账套核算、账外设账核算集体资金,集体工程由村老协会、基建组负责管理发包问题。
(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工程没有实行公开招投标、分散承包、小额工程没有签订承建合同、未按合同规定进度付款、预借工程款未及时结算导致白条抵库、以现金支付大额工程款、入账票据不规范、工程完工无验收结算、拖欠工程款未结算入账等问题依然存在。采用不含税办法承包工程、领取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未能开具正式票据是村级建设的普遍做法,成为村级财务管理中的一大漏洞。
(三)村级债务保持较大数额。从债务构成看,占比最大的是未兑付的征地补偿款,由于存在群众拒领征地款问题,款项或存折暂由村一级干部、镇财会代理中心、银行等单位或个人保管,在资金管理、账务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压力;还有就是部分历史欠账以及村集体举债建设或者拖欠的工程款形成债务,由于时间已久,部分已形成呆滞账。
(四)违反财务制度问题时有出现。一是报纸杂志征订费用超标准报支现象比较普遍,一些村为村干部、村民小组长订阅报刊费用在村财政列支,个别村每年征订费用达万元以上,远超2,000元的征订限额;二是村组“零”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村大额接待费未批先用,待报账时才补办报批手续,或存在多次使用一次报批入账,个别村还存在报销票据不规范问题;三是财务计划执行不到位,大部分村未能在年初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即使制定也未能按计划执行,特别是重点资金开支无民主、无计划、无安排,完全由村主要负责人说了算,开支随意性较大;四是财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村、社区财务公开资料未能按要求张贴上墙,一些村财务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
(一)财务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代理会计工作量大,工作压力也大,但普遍工资待遇水平不高,多数镇、街道没有协助他们办理社保、医保,造成人员流失严重,自2006年以来晋江共有27名村级代理会计自动离职,更换率达65%,代理队伍不稳定,导致会计核算缺乏连续性,履行会计控制、监督方面不到位,会计科目核算运用不准确、自制凭证入账、超范围和标准支付现金的问题也时有发生。从报账员队伍情况分析,“一朝天子一朝臣”现象是村级报账员队伍素质不高的主要原因,村级报账员在每次村级换届选举后,都要面临一次大换血,很大一部分熟悉业务以及“不听话”的业务人员都会面临替换,而新换人员能力参差不齐,有的甚至不懂财务,根本无法独立开展工作。
(二)镇村两级沟通协调不够。一是村干部认识不到位。个别村干部认为实行村财代理服务是政府强制行为,自己花钱还要受别人管,太不方便了,加上委托代理后办事程序较为规范、复杂,为了一笔款子需要跑银行、跑代理中心,往返几趟,搞得村干部意见大;二是代理会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一些手续不完整票据给予退回要求补办手续,对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抵制或者没收,而村级财务人员没有向村干部进行详细说明,造成村主干以为代理中心有意刁难,影响了代理中心与村集体关系;三是为了避免代理中心监管,个别村从自身利益出发,有意截留部分收入不入代理账目,在村集体另行设账,报销不合理开支,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制止,势必形成农村财务监管盲点。
(三)民主监督管理机制缺位。全市仍有少数村、社区没有成立村务监督小组,有110多个村、社区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由村主干兼任,财务审批权和监督权集中在村干部手中,形成了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员的怪象;从监督小组运作情况看,存在着村民参与意识不强问题,很多地方村务监督小组理财时,未能组织监督小组成员共同参与,仅由组长一人代行职责,另有部分监督小组成员存在“好人思想”,只管盖章,根本不管内容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其结果直接导致财务监管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四)审计监督不够规范、健全。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规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职能由农业局经管站实施,但经管站人少事多,每年仅能安排对少数信访比较严重的村进行审计,在遇到离任审计时,就必须依靠镇、街道力量实施,这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独立性不强。镇、街道由于没有专职审计机构,抽调参加离任审计的对象基本都是财经办、农业服务中心、代理中心等人员,这些人有的是村级财务的指导者、监督者,有的是村级财务的具体操作者,形成了自己审计自己的问题,不但违反了审计独立性原则,而且其审计结论也可能违反客观公正原则;二是审计专业水平不高。镇、街道从事村级审计的人员中,专业素质和水平普遍不高,审计方式还局限于以查处问题为主的财务收支审计和财经法规审计,以评价和鉴证为目的的经济效益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开展得很少。审计方法和手段多为全面查账或群众调查,运用统计抽样等方法,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很少运用;三是审计承担风险较大。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加上部分审计人员认识不到位,审计行为显得很随意,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走过场、赶进度问题,程序较不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审计的质量,特别是在某些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下,可能会带来被审计单位不认可审计结论而引发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风险。
(一)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镇村财务管理队伍的稳定。要通过提高代理会计的待遇水平,最大限度地稳定财会代理服务队伍。建议参照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水平,由政府拨出专项资金作为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的业务补贴,并给予办理社保、医保等保障待遇。同时,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村集体报账员实行聘任制,由镇、街道财经办或代理中心负责年度业务考核后,镇、街道聘任,以便于保持村集体财务人员的独立与稳定。
(二)加强政策宣传,转变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上级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大基层审计宣传力度,让广大村干部认识到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的重要性,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增强监督小组的参政意识,让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堵塞财务工作中的漏洞;同时对村主干、财务人员、村务监督组成员需要主管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履行财务管理、监督职责的能力,确保其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切实为广大群众谋利益。
(三)健全内控制度,切实发挥民主理财的监督作用。一是代理会计要主动加强与村集体的沟通和协调,杜绝因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不了解,致使账务处理不准确、不真实,村集体设立小金库问题的发生,要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尽量争取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村集体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上,更好地发挥会计职能作用;二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镇、街道要指导村集体健全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做到依法理财,指导其按照要求抓好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接受村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村集体村务监督小组的指导,提高他们对民主理财、民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责任感,使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机制真正落实到位。
(四)整合各种资源,着力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村级财务审计需要财经办、农业、村财代理等部门相互配合,保证村财审计又好又快完成;二是要充实基层审计人员队伍。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审计工作机构,有条件的镇、街道应设立基层专职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确保专人负责;三是要抓好后勤服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做好审计人员的坚强后盾,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无后顾之忧,解决专职审计机构所需要的经费。审计专职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较全面的财会知识,熟悉相关制度和法规,而且还应该具备较强的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对此,审计、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审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1]田春栋.安徽省村级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04.9.
[2]王士伟.注册会计师进入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的构想.会计之友,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