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莅哲
我国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而这些措施的实施,随之必然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此,如何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就成了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问题。在合理有效控制投资项目造价的过程中,加强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审查就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设计概算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图纸及说明,利用国家或地区(行业)颁发的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现行的设备材料价格、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等相关计价依据编制而成。审查设计概算,有利于合理分配投资资金,加强投资计划管理,有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设计概算编制偏高或偏低,不仅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也会影响投资计划的真实性,影响投资资金的合理分配。审查设计概算有利于促进设计概算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的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从而提高设计概算的编制质量;也有利于促进设计的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审查设计概算从而可以核定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可以使建设项目总投资力求做到准确、完整,防止任意扩大投资规模,从而减少投资缺口、缩小概算与预算之间的差距,避免故意压低概算投资,搞钓鱼项目,最后导致实际造价大幅度地突破概算。审查之后的概算更为建设项目投资的落实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采用的各种编制依据必须经过国家和授权机关的批准,符合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未经批准的不能采用。不能以情况特殊为由,擅自提高概算定额;(2)审查编制依据的时效性。各种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都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执行,注意有无调整和新的规定;(3)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各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专业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部门的专业工程;各地区规定的各种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地区范围内,特别是地区的材料预算价格应该按照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2、审查概算编制深度。(1)审查编制说明。审查编制说明可以检查概算的编制方法、深度和编制依据等重大原则问题,若编制说明有差错,具体概算肯定也有差错;(2)审查概算编制深度。一般大中型项目的设计概算,应有完整的编制说明和“三级概算”(即总概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并按有关规定的深度进行编制。审查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三级概算”,各级概算的编制、核对、审核是否按规定签署;(3)审查概算的编制范围。审查概算编制范围及具体内容是否与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范围及具体工程内容一致。
3、审查设计概算的内容。(1)审查概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根据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条件编制;(2)审查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生产能力等)、建设标准(用地指标、建筑标准等)、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符合原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对总概算投资超过批准投资估算10%以上的,应查明原因,重新上报;(3)审查编制方法、计价依据和程序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包括定额或指标的适用范围和调整方法是否正确;补充定额或指标的项目划分、内容组成、编制原则等是否与现行规定相一致等;(4)审查工程量是否正确。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有无多算、重算和漏算,尤其对工程量大、造价高的项目要重点审查;(5)审查材料用量和价格。审查主要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砖等)的用量数据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水平,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及其计算是否正确等;(6)审查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设备清单相一致,设备预算价格是否真实,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的计算是否正确,非标准设备原价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进口设备的各项费用的组成及其计算程序、方法是否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7)审查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计算程序和取费标准是否正确;(8)审查综合概算、总概算的编制内容、方法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9)审查总概算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完整地包括了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为止的全部费用组成;(10)审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要按国家和地区规定逐项审查,不属于总概算范围的费用项目不能列入概算,具体费率或计取标准是否按国家、行业有关部门规定计算;(11)审查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方法和程序是否正确,综合指标和单项指标与同类型工程指标相比,是偏高还是偏低,其原因是什么,并予纠正;(12)审查投资经济效果。
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经济效果的反映,要按照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产品品种和质量,从企业的投资效益和投产后的运营效益全面分析是否达到了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