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琳
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汪 琳
(宣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安徽宣城 242000)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是指从工程施工招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的全过程。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是整个项目的主要阶段,这一阶段的管理对工程建设的成败影响最大。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必须加强这一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明确各自的职责权,确立工作重点。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分析研究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要将设计蓝图变为实物,它耗费的资源最多,涉及的单位最多,管理对象最为复杂,对工程建设成败的影响也最大,因此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并做好这一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
施工阶段的管理主要分三方面的管理:即建设单位的管理、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施工单位的管理。
1.1 做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选择工作
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施工招标择优选择,要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技术力量、经营管理状况、财务实力、施工能力、企业信誉等综合评价,择优选择。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时,应做好标底的编制和合同文件的拟定工作,招标文件一般由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格式、投标人须知等文件构成。除投标人须知外,在与中标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由上述文件构成的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发包方具有约束力。
工程施工监理制度的推行使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管理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十多年的实践表明效果是显著的,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选择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施工阶段管理的好坏,因此应做好对监理单位的选择工作。对监理单位的选择可通过招标的方式或协商、委托的方式进行。主要应考虑监理单位的资质、信誉、监理能力、技术水平、财务实力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选择。按照相关要求选定监理单位后,应签订合同协议,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2 做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工作
在工程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做好资金筹集、使用的管理工作。资金筹集的基本要求是: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均衡、平稳地筹集所需的资金;要对资金的来源渠道进行分析,尽量选择利率低、还款期限长、无附加条件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以使资本成本尽可能降低;要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和资金使用需要,边筹集、边投入,既不要大量积压资金,也不能造成资金短缺,以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延误工期。另外,在资金使用中,还应做好建设单位征地拆迁等费用的管理工作,以便节约总投资额。
1.3 施工准备时期的管理
建设单位的施工准备,主要是为施工单位的正常开工提供合同规定的条件,包括对工程建设的土地征用、各种障碍物的拆迁、人员的安置等,以及项目开工应办理的各种审批手续等。在资金筹集和使用方面,应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筹集和支付承包人动工预付款。在组织管理方面,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如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设置相应的管理人员并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4 施工期的管理
正式施工时,建设单位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履行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订的合同,确保工程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的实现。在施工期间,业主应派人参加工地会议、检查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掌握工程施工的全面情况,一旦发现质量或进度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解决,随时派人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一旦发现承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建设单位可按合同文件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另外,还要特别注意工程费用支付的有关规定、技术资料的提供、工程变更的确定、索赔费用的确定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有可能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以合同文件为依据做好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工程费用支付管理。
1.5 施工完成后的管理
施工结束时,建设单位管理主要包括竣工验收、验收后工程费用的支付和工程的移交工作。
项目验收前,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系统整理技术资料、绘制竣工图、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作为技术档案移交。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费用,包括扣留保留金的归还,缺陷责任期满,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证书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应得的款额。
实行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强化质量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和施工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实践表明,按FIDIC条件对工程实行全面委托监理,不但能减少不合理的额外支出,而且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还可避免许多合同纠纷,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有利。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涉及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参建各方的关系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关系;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关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方的关系是“监理方”和“被监理方”的关系。在管理关系上不存在谁领导谁的问题,都是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这种管理方式完全以合同文件为依据,对施工阶段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2.1 质量管理
监理工程师的施工质量管理,是根据合同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规定和施工图要求,对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施工结束时的各个环节、各道工序进行严格、系统、全面的管理,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2.2 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即对工程进度所进行的监督和管理,通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施工进度的监控,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进度管理中,要把计划进度和实际施工进度间的平衡作为管理的关键环节,密切注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及时督促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以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2.3 计量与支付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计量支付管理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和程序,审查、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款项的支付证书,并督促业主按时付款;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付,直到上述项目质量达到要求。在办理支付证书时,有权对原有支付证书进行修改和更正,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项目和部分,有权对其款额进行删除,并可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确定价格和费率,确定暂定金额,使用计日工支付,确定索赔的款额等。
2.4 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主要是对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范围内的工程数量及施工程序作出变更的决定,会议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和数量,下达变更令,对施工中出现较大变更应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审批。另外,还应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的资格、人员、机械设备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规定,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全面履行合同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施工阶段,施工单位是施工生产活动的主体,也是施工管理的主体。这一阶段,承包人的管理重点应放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确保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期、降低成本、减少消耗、提高资源的利用效果上,以科学的管理、合理的施工组织、完善的施工方案、精湛的施工技术来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成本目标。施工阶段承包人的管理主要有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经理制5个方面的管理。
3.1 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主要包括质量保证、质量管理、质量控制三个方面。质量保证是指建立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把各部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和权限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质量管理是指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要进行质量规划、确定质量目标、制定技术组织措施,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明确质量责任制来实现工程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是指为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一系列对施工作业中各项影响因素的调节和控制措施,包括对各种生产要素和生产环节的控制,通过综合性的质量控制措施,使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2 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是指承包人为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对施工进度及其影响因素所做的管理。进度管理的关键环节是进度计划的编制、实施、检查以及对进度计划的调整。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可能出现差异,这时可对原计划实行调整,但是调整不是对进度计划重编,只是局部调整,调整的方式主要有:(1)对关键线路进行调整;(2)对非关键工序的时差进行调整;(3)增减工作项目;(4)逻辑关系调整;(5)工序持续时间调整;(6)对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必须指出的是,对原计划的调整仍要以保证合同工期为目标。
3.3 成本管理
承包人的成本管理,是指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各项费用的支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发生的偏差,把各项费用的支出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规定范围内,以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成本管理的重点应放在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管理以及对工程计量和工程费用支付的管理四个方面。
3.4 合同管理
承包人的合同管理应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包括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期间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中争端的处理等,承包人应将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管理内容,要善于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以便获得自己应得的利益。
3.5 项目经理制
项目经理制是指通过设置项目经理来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一种模式,项目经理制以技术经济责任制为核心,明确赋予了项目经理在施工管理活动中的责、权、利,使项目经理在管理活动中有职、有责、有权,也能获得相应的利益,从而推动项目管理活动的开展。
责任编辑:文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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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琳(19752),女,安徽宣城人,安徽省宣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工程师。研究方向:工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