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明舒
(皖西学院艺术系,安徽六安237012)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迅猛发展,基础教育改革也正在不断深入,特别是国家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启动和新课程标准的出台,这种趋势日益明显。为了满足新世纪人才发展的需要,高师音乐教育相应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扩招,这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音乐教育的普及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但是,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体现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内部。笔者就其中一些问题作一些阐述,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办学指导思想就是:为基础音乐教育服务,向教师专业化发展,创办教学科研型院系,综合化+多样化,促进高师音乐教育以全新姿态迎接改革。近年来,安徽省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有一些变化,但专业艺术 (音乐)院校的印记依然明显,精英化教育在个别学校依然盛行,一味地贪大求深,弱化了师范性原则,既没有完全遵循当今高师音乐专业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出相适应的人才培养计划,也没有根据学生的特点、层次和规律,制定出相应的课程大纲,尤其是在一些技能课程教学中,偏爱“难”、“专”、“深”、“精”,结果出现“一学期唱一首咏叹调,一学年弹一首奏鸣曲”奇怪现象。[1]这样怎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基础音乐师资队伍?
因此,高师当务之急应该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结合自身学校的实际,制定出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和各个学校实际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标准,在培养模式上应有自己的特点和独到的办学特色。从招生、培养计划到教学、实践都不能照搬艺术院校,淡化主项课程,综合发展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把多能教育摆在首位,在“多能”的基础上实现“专”。
由于高等院校大规模扩大招生,音乐专业的学生人数直线上升。以安徽省为例:1990年以前,全省每年招收人数不会超过100人,所有设置音乐专业的高校平均每年也不会突破30人,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基本上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像声乐、钢琴等技能课程基本上都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教学,其他一些专业基础课程、理论课程也能够按照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合理、有效地进行教学。现在,迫于招生规模的压力,大部分学校把声乐、钢琴等技能课程改为当今高师普遍盛行的大班教学,还美其名曰“教学形式丰富多样,学生得到充分交流”,这虽然部分缓解了师资压力,却违背了音乐专业课程,尤其是音乐技能课程的教学规律,扼杀了学生的个性,最后把学生培养成一种模式、一种感觉的“共性”人才。[1]
师资结构不合理也是制约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是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国家教育部对高校艺术类 (包括音乐专业)的师生比例做出明确的要求1∶11。就当前高师的现状来看,大部分学校都突破了这个数字,与扩大的招生规模不相匹配,教师缺口加大。有的教师兼跨两个教研室,个别学校甚至出现一个教师要承担两个人或更多人工作量的不正常现象。
二是师资学历结构不合理。目前师范院校的大部分音乐专业教师是本科毕业,部分教师参加了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同等学历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其中只有少数人获得硕士学位,大部分苦于英语这道门槛而徘徊在硕士学位大门之外。而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尤其是技能课程的硕士研究生)大部分被重点大学或中心城市的高校挖走,至于博士研究生,就更难求了。这就造就了许多地方高师音乐师资力量偏弱的现状。
三是课程师资结构不合理。在一些地方高师中,以声乐为教学和研究方向的教师占整个音乐师资队伍的30%以上,个别学校甚至超过40%。为了教学需要,一些教师不得不转向自己并不擅长的课程。即便如此,有些课程还是没有办法开设。
四是师资职称结构不合理。一些地方高师音乐专业的教师迫于学位、论文、课题等压力短期内无法晋升高级职称,学校不得不启用以中级职称的教师作为教学和科研的主力军,有些课程还用初级职称的教师上堂教学,高级职称的比例微乎其微。有些学校没有一个教授,甚至近三、五年内都没有晋升教授的人选。
五是师资年龄结构不合理。十年动乱,使得我国高等教育处于瘫痪和停滞状态,音乐教育受到了很大冲击。目前,许多高师的音乐专业教师都出现了断档现象,45岁左右的中坚力量十分稀缺,年轻教师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挑起大梁,合理的阶梯型师资布局在短时间内还无法实现。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水平的优劣、教学能力的强弱、学历层次的高低以及职称结构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教师在教学和音乐实践活动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不论哪种办学方针与教育设想都必须通过教师创造性的教学或实践来实现。[3]因此,高师在扩大招生规模的同时,应当加大对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的培养力度,从提高学历、职称层次到引进高水平、高学位的音乐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的年龄结构、课程结构、学历学位结构,用内部提升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办法尽快提高师资水平。
由于我国音乐教育目前还没有真正形成大、中、小、幼衔接紧密、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造成了各个学段严重脱节。高师在开展和具体实施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一些学校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很少考虑当今社会对音乐人才的不同需求,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较差。因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学,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和社会需求,完善课程设置,改进和整合某些专业课程。[4]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强调弹唱结合
边弹边唱是基础音乐师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专业基本功。为了加强这一环节,每周不得少于两课时,在钢琴课中增加键盘和声的内容,教学中要强化钢琴伴奏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从伴奏技能入手,加强学生对和声配置、织体选择的能力,并提高熟练程度。在加强学生即兴伴奏能力的同时,增加边弹边唱的训练,锻炼学生的应变能力和弹唱能力。
2.加强合唱指挥课
现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中,名义上开设了合唱指挥课,实际上成了合唱作品的练习课或排练课。学生虽然按规定完成了这门课程,但真正能够胜任合唱指挥活动的却寥寥无几。因此,合唱指挥课应该加强学生的组织指挥能力,一方面加强合唱教学法、组织指挥法的理论学习,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与其相应的艺术实践活动,在实践中逐步培养和提高组织指挥的能力。
3.注重形体与舞蹈课
高师是培养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的重要阵地。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毕业生理所当然是基础音乐学校课外音乐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形体与舞蹈无论在演出活动还是在课外团队活动中,都是不可缺少的,音乐教师不仅自己能跳舞,还要具备舞蹈创编的能力。而目前高师的专业课程设置,形体与舞蹈课程开课时间太短,远不能够适应当前基础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活动的要求。因此,高师应该加大形体与舞蹈课时比重,使之在专业课程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这不但强化了舞蹈课程的力度,同时对音乐实践和舞台表演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加强音乐教法课
音乐教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为了突出师范性,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必须加强教法课的实践性环节,结合不同课程中课堂教学的相应章节,组织学生到基础教育学校见习和教学,不断改进教学设计 (教案),反复进行试讲,尽快掌握基础音乐教育和教学规律,加大培养学生从事音乐教育工作能力的力度。
5.调整相关课程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目前的课程设置,基本上是沿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的版本,这远远不能适应迅猛发展的高等教育和当代大学生的专业素质和文化层次的要求。时代的发展,市场的需求,都要求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与之相适应,只有这样,才能使高师音乐教育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
比如,基本乐理课程可以在高考前学习,在大学阶段可以删除,其中调式和调性分析等内容可以在视唱练耳课程予以解决;音乐欣赏与中、外音乐史重复和交叉的内容较多,外国音乐史 (欧洲音乐史)大部分介绍的都是欧洲音乐,可以把它拓宽到整个世界范围,把音乐欣赏与中、外音乐史整合为世界音乐与欣赏;钢琴课程增加伴奏内容;和声与复调可以整合为多声部音乐写作;增加声乐排练课。
另外,高师在注重技能性专业知识的传授的同时,应当加强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在注重专业技能培养的同时,加强音乐鉴别能力的训练;在注重知识深度的同时,加强相关课程的横向联系;注重对大学生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培养,等等。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在教学中,强调技能课程为主,理论课程为辅;强调专业课程为主,文化课程为辅;强调学生如何学为主,学生如何教为辅。在教学中,重视统一标准,轻视个性发展,没有做到因材施教;教育理念陈旧,“教”和“学”位置颠倒,教师由主导变成主体,学生由主体变成受体,学生长期被动学习,内在潜力和创新能力受到遏制;沿袭专业音乐院校的教学模式,没有完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尤其背离了高等师范院校最突出的“师范性”特点;缺乏时代气息,专业面狭窄,学生缺乏广博的知识;教学方法落后,教学手段陈旧,忽视了学生的兴趣和好奇心;缺乏对学生批评精神和创新思维的训练,相当数量的学生缺乏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忽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考试方式所采用的评价体系也过于简单。[5]
另外,先进的网络资源没有被充分挖掘。比如,音乐音响资料和乐谱网站可以提供音乐音响资料和音乐作品乐谱;音乐作品介绍和欣赏网站可以了解中外优秀音乐作品,提供各类音乐作品欣赏;音乐教育和音乐研究网站可以提供丰富的音乐文献和参考资料等等。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不但可以提高教学效率,而且可以大大丰富和完善当前高师较为单一的教学手段。
不管哪一个学科门类,都离不开必要的教学设备,音乐教学同样如此。音乐教学设备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保证,是专业教学得以正常维持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辅助手段。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高师都在扩大校园面积,进行大规模基础建设,办学资金压力很大,教学音响设备、音乐制作教室、供课外音乐活动和艺术实践场所等音乐教学必要设施还不够齐全,给高师音乐专业课程教学带来了极大不便,有些还严重影响了正常教学。因此,高师的各级领导要认识到位,克服资金困难,尽可能向音乐专业倾斜,完善音乐专业教育教学和实践的基本教学设施,以保证音乐教学顺利进行。
在现今高师音乐教学中,音乐教师都希望也正在努力使自己的教学富有创造性,但是由于深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一些教师在教学中仍不自觉偏离新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教学中还是没有真正挖掘学生的特点,更没有把学生在学习中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学生主体性仍没得到充分体现。长期以来,学生似乎也习惯这样的教学模式,老师怎样教,自己就全盘接受,一味机械地模仿自己的老师专业技能,这些现象在器乐、声乐等技术课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学习的主动性不够,长久以来养成的依赖性仍没从根本扭转过来。
要想很好实施创新教学,笔者认为最为关键的是,必须提高教师自身的创新素质。这就要求教师熟练掌握运用教育科学方法,创造性的运用教学理论方法,课堂教学语言要客观、科学,准确、规范而且精炼,以饱满的热情与激情,吸引、感染甚至打动学生。教师要吃透教材,根据不同学生的水平层次来选择不同的教学内容,并横向联系相关学科,扩大学生的知识容量和学习视野。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又能够使审美、创新能力得到加强。
高师音乐教师,尤其是声乐、钢琴等技能课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沿袭着传统的口传心授、师傅带徒弟的作坊式教学模式,有的教师甚至连教案或备课笔记都没有,单纯凭借个人的经验和感受进行教学。一谈到搞科研、写文章就显得格外困难,动笔能力差,有的还有抵触情绪。在部分高师,科研项目或学术专著几乎是空白,连学术论文和教学经验总结都屈指可数,个别院校甚至出现连续几年都没有科研成果的尴尬局面。
要改变目前这种现状,首先必须提高高师音乐教师的科研能力,树立以科研促进教学的教育理念,加强基层教学单位对教师的科研工作组织和管理的力度,一方面制定激励机制,调动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强对科研课题、科研项目的合理规划和管理,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把“教”和“研”紧密结合起来,并根据教学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交流经验,充分挖掘潜能,确立相应的科研方向和科研选题。
[1]王建元.关于音乐艺术院校提高教学质量的几点设想 [J].北京:人民音乐,2003,(12):25-27.
[2]闵光辉.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应体现出鲜明的文化取向 [J].北京:人民音乐,2004,(9):32-35.
[3]陆 越.倾听来自中小学的声音 [J].北京:中国音乐教育,2004,(9):37-39.
[4]宋森.对新课程标准与高师人才培养的思考 [J].北京:中国音乐教育,2004,(9):43-45.
[5]田军.加强高师音乐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 [J].北京:中国音乐教育,2005,(11):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