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亮 ,王 希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试论改革开放前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探索历程
王 亮 ,王 希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从建国之初至改革开放前,党和政府都在不断地探索农业发展的最佳道路,从新解放区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彻底瓦解到“左”倾路线指导下的农业发展道路,不同的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总结过去农业发展的经验,对当下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探索具有重要的意义。
土改;社会主义农业改造;人民公社化
“中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取得了胜利,国家工业化又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1]26“农民的情况如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1]379三农问题始终作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更不能不解决的问题而存在,从建国开始一直到现在每一代领导集体都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尤其对农业的发展道路几代人都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与思考。本文主要是从这条主线出发,试图对改革开放前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探索历程进行梳理,从而为我国农业发展的道路进一步发展进行深入思考。
这一阶段时间大致从 1950年到 1953年,特指新中国成立后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 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标志着轰轰烈烈的土改开始,一直到 1953年春除个别几个少数民族地区没有实现“耕者有其田”这一几千年农民的夙愿外,其他地方基本上完成了土改。“在土改过程中我们经历了依靠和发动群众、划分土地、划后复查等阶段并分批对不同的地区进行了改革,顺利地完成了土改并使当时全国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包括老解放区)无偿地分得了 4 700万顷土地以及其他的生产资料,广大农民实现了真正的解放。”
这次土改的意义:第一,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历史夙愿”。回顾中国历史上有多少农民为了获得土地揭竿而起进行了英勇的斗争,但到头来农民都成了改朝换代的工具。新中国成立后不到三年的时间我们实现了几千年农民梦寐以求的获得土地的愿望,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耕者有其田”。第二,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土改使几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彻底破产,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的经济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最后,巩固了工农联盟,为捍卫新生的革命果实,确保抗美援朝的胜利以及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物质上的保证。
土改虽然使许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拥有了土地,但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对农民的压迫和榨取,使他们即使分到了一定数额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也很难抵御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因此,在单个弱小的个体农民无法抵抗风险情况下,要使个体的联合与协作能否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则无从谈起,而且,农民土地所有制本身就是滋生资本主义发展的温床,于是中国的农业道路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本阶段应包括基于理性角度考虑的社会主义农业改造(农业合作化发展)阶段和在“左”的思潮影响下的人民公社化运动。这一阶段农业发展的总特征是前期相对“好得很”后期“糟得很”,合作化阶段排除自然灾害干扰因素外,农民温饱勉强可以得到保证,可谓相对“好得很”。但到了人民公社化的高潮阶段,即使没有自然灾害农民也很难再解决温饱问题。“例如 1958年 9月 20日,河北徐水县‘共产主义实验基地’的破产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当时规定农民的一切都归公,只要有碗有筷就行,结果兴办三个月就由于资金流通不畅而随之夭折”。
1.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农业改造过程是伴随着农业合作化而展开的,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的制定整体上是理性的。正如毛泽东所言:“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中的工作中心。”[2]农业的发展走合作化道路在当时的中国基于以下几种理解:互助合作是走向集体化的过渡形式;互助合作弥补了脆弱的农业设施所带来的缺憾;互助合作也是第一代领导集体对小农经济如何转化为社会主义经济作出的尝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党的领导人也有急于建成社会主义的情绪,如 1955年 10月 4日至 11日七届六中全会(扩大)通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至此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截至 1956年 3月底,全国农业合作社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90%,入社户达到10 668万户,到 1956年底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87.8%,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3]519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具体表现在:第一,农业产值提升及土地面积的扩大。“1957年农业和农家副业总产值完成原计划 101%,比 1952年增长25%。棉花总产量3 280万担,比 1952年增长 26%。五年内全国扩大耕地面积5 867万亩,新增灌溉面积21.810万亩”[3]545。第二,为“一五计划”中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第三,为当时统购统销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第四,把分散的小农生产通过互助合作纳入国家计划轨道,这无疑对社会主义建设大局产生了深远的意义。最后,通过互助合作克服了小农经济所产生的小资产阶级思想,从而坚定了人们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当然,也有一些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技术操作层面上,如合作化过程中的急躁冒进情绪,急于完成指标而忽视了当时中央制定的农业改造的一系列原则和方针,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部分农民的利益。
2.人民公社化运动
人民公社化运动整体上是在“左”倾思想和就如何使农业领域更具备实现共产主义条件这一理论产生误区这两个因素指导下开展的,也是伴随着“总路线”、“大跃进”等运动进行的。指导这一段运动基本文献是 1958年 8月通过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这一决议一经公布,全国就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公社化运动,9月底一些省就基本上实现了公社化,10月底全国达到公社化,全国有1.2亿农户入社,占总农户的 99%。当举国上下为之欢呼之时,三年自然灾害的厄运也悄悄地降临到中华大地。有数据显示:“从 1959年开始,全国陷入空前的经济困难,生产下降。1960年农业产值比 1958年下降19.26%;1962年全国社会总产值比 1958年下降15.81%。物资匮乏,供应短缺,很多地方发生饿死人的现象,因营养不足而引起的浮肿病很普遍。”鉴于三年自然灾害对国家和人民带来的伤害,党和政府开始对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1962年召开了七千人大会,至此人民公社化运动进入了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后又经过几年的调整最终确立了以生产队所有制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作为人民公社的基本制度,当时规定三十年不变,一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人民公社化运动才退出历史舞台。
从 1958年到 1962年这一阶段总的特征是:大运动、大变动、大混乱。具体表现在:第一,“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事实上这一阶段的农业发展已脱离经济、自然规律,纯粹为完成指标 (不切实际的指标)。经济和政治的关系也出现了脱轨,一段时间经济的发展完全凭政治口号与革命激情来推动,结果是可想而知的。第二,公社化运动给农民思想上笼罩了一定程度的不切实际的“左”倾迷雾。很多地方出现了大放“卫星”、大砍森林的现象,甚至喊出了“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口号,致使浮夸、瞎指挥等不健康风气泛滥。第三,公社化运动的不断推进,为非理性个人崇拜提供了生长的土壤。盲从心理的建构很大程度上与对权威、偶像的崇拜有密切联系,当时国人的这种心理一方面是不自觉的领袖崇拜,另一方面是宣传机关对各项发展成果无标准地夸大,致使许多人对我国国力的实际估算出现偏差,进而助长了对领袖崇拜风气的兴盛。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将人民公社作为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和实现共产主义的一个经济单位,赋予了它无限的力量。其实,这本身就是一个对如何加速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共产主义实现方法上几个理论问题理解不成熟的表现。
农业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我国是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对于农业政策的制定必须慎之又慎,才能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笔者通过对改革开放前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探索历程进行梳理,从而为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得出几点思考。
1.农业发展道路的选择要正视国情
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一穷二白”,无论是工业还是农业都极其落后,但农业的形势更为严重。“1949年由于国民政府的苛捐杂税和抓壮丁以及天灾人祸,使土地荒芜面积最大时占耕地面积的 40%,耕畜减少了 15%~20%,主要农具减少了 30%。农业产值也直线下降,1949年粮食产量较 1936年下降 24%以上;棉花产量较 1936年降低 47%以上。”[3]437当时在农业领域给中国共产党人留下的也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从当时的实际国情出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并及时地制定了相关的农业发展政策,使农业的发展很快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由于建国初期农业上的巨大成就也促进了我国在工业、国防等其他领域的顺利发展,如“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以及除个别地区外全国范围内的解放,这一切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尤其是在农村发展这一方面,有数据显示:“实行土改后,农民平均每年可多收入 200~300斤粮食,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改善,1952年与 1949年相比,农民收入普遍增加了 30%。”总之,无论制定什么样的政策必须面对实际,共产党人的本质要求也决定了我们制定方针、路线、政策上的思维落脚点——实事求是,从国情实际出发,既不能犯右的错误更不能走“左”的道路。如 1959—1962三年困难时期,天灾因素固然存在,但主要的原因还是 1958年开始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对生产的极大破坏所造成的,这就是一个脱离实际、脱离国情的最好例证。
2.农业的发展必须遵循客观规律
规律是指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的特点表现在客观性、稳定性以及重复性上。农业的发展所遵循的规律特指自然规律和农业商业化和市场化的市场经济规律,在建国后的三十年里农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上述两个规律的重视,可以说我国农业的发展很长一段时间是高投入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是以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这不仅是对农业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侵蚀了农业发展的潜力。特别是在那个“左”的思想指导下的年代,尤其是公社化运动时的乱砍滥伐,对本身有限的耕地资源进行了疯狂掠夺式的开发。曾一度使我国的植被遭到了极度的破坏,土地沙化面积扩大、河流逐年减少、山体滑坡现象层出不穷。这是指自然规律方面,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的发展,提倡可持续发展战略,妥善处理土地的承受程度与开发力度的关系。
农业发展也应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实践证明,农业的发展如果违背经济规律也是行不通的,脱离市场的发展更是举步维艰。现在农业经营方式很多如农业集体化、农业市场化经营等方式,一切都与市场相联系,所以农业的发展尊重市场规律显得尤为重要。
3.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力度
随着农村政策的放宽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本身阶级的局限性,农村中滋长了一些不良现象,一些已消灭的旧社会恶习又沉渣泛起。近几年在农村中出现的“霸王村”、“同姓村”、“贼村”等不良现象,亟须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领导地分批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的建设。须知小到个人大到集体不仅追求物质上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充实其精神,在农村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有以下几点作用:第一,能有效地防止各种腐朽思想在农村的蔓延、尤其是封建地主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发展,这也有利于维护马克思主义在农村的核心和主导地位。第二,精神文明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在农村加强思想与科学这两个方面的教育,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而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同时还能提高农民的科学素养,对于整个农村的文化建设的进程无疑具有重大的推动力。第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效果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关系到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升。一个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不仅仅表现在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更重要的是全民观念的转化,我国农业人口比例较大,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这一环节更不能出半点差错,只有通过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大力投资才能确保农民这一阶层在现代化的历史潮流之中紧跟时代的步伐。
[1]毛泽东选集:第 5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2]毛泽东选集:第 5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1.
[3]郑德荣.中共党史教程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
F320
A
1001-7836(2010)01-0004-03
2009-10-23
王亮 (1983-),男,内蒙古乌兰察布人,2008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史研究;王希 (1985-),男,甘肃定西人,2008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研究。
(责任编辑:郑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