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勇,张大治,周晓英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
技术性开锁痕迹检验工作现状及应对探析
郭 勇,张大治,周晓英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
犯罪分子利用技术性开锁方式开锁作案,因锁具本身无撬、砸等破坏痕迹,技术性开锁痕迹检验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公安机关应从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对当前技术性开破锁方法及留痕规律研究以及建立健全犯罪信息交流机制等多方面着手予以应对。
技术性开锁;痕迹检验;应对
近年来,全国各地开锁行业发展迅猛,各类开锁技术、器具疏于管理,无序地流入民间,人们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就可轻而易举获得,导致以技术性开锁方式入室盗窃的案件与日俱增,技术性开锁这一特殊技能已成为入室盗窃案件中并不鲜见的作案手段。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锁具在形式上、精度上已不断地提高,现在已经形成了12800多个品种,共17个大类,较过去有了很大的发展,犯罪分子所能依赖的器具和开启手段也有了相应的进步。而与此同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公安机关刑事技术人员对锁具、开锁工具、开锁手段以及技术性开锁成痕规律的研究则明显滞后,带来的后果是一线人员对新型甚至常规开锁器具不能正确识别,不能将现场痕迹与开锁器具及开锁方式相联系,不能对具体开锁痕迹的规律性及价值进行正确有效的分析,从而导致痕迹信息利用不充分,给案件的侦破带来困难。[1]
(一)锁具需求量急剧增加。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购买商品房、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使具有高质量、高安全性锁具的消费成为必然。另外,社会上盗窃等不安全因素的存在也使人们对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逐步提高,对锁具的需求量有增无减。
(二)不同锁具厂家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大部分制锁企业是能够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的,但有一部分企业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盲目追求产品生产数量和利润,视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而不顾,没有实现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主要表现在:1.保密性差;2.互开率高;3.耐用度低,远远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4.生产工艺落后,零部件配合差;5.技术性差、外观粗糙。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偷工减料,不惜使用劣质材料;不具备基本的生产条件与技术而勉强生产;质量意识差、缺乏严格管理;违法经营,为谋取利益而不择手段;管理混乱,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一)技术性开锁手段作案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虽然技术性开锁工具种类繁多,形态、功能、开启原理各不相同,但它们在作案过程中都能反映出的一些相似的特点,具体表现在:1.开锁时间短,发出声音小;2.大部分锁具功能完好,可正常使用;3.在锁具外表或附属设施上不留下痕迹或留痕不明显;4.痕迹多遗留在锁芯内部或圆头弹子上,需对锁具进行解剖并置于显微镜下才能观察到;5.现场极少遗留有作案工具(多为作案时被发觉仓惶逃跑而遗留)。
由于技术性开锁相对于破坏性开锁所具有的上述特点,使得技术性开锁手段作案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如果技术人员不对相关锁具零件上的痕迹作详细的勘查检验或缺乏对此类作案方式留痕特点的认识,就很容易因遗漏犯罪信息而产生“内部人员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作案”的判断,从而使对案件的侦查方向、嫌疑人员及工具的判定等产生偏差,错失串并案件甚至认定犯罪的机会。
(二)技术性开锁手段获取环境的开放性
长期以来,技术性开锁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一件神秘且玄妙的事情,知之者甚少,利用此类方法作案的情况也就更少了。但是这种情况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发生了迅猛的变化,目前,掌握此类开锁技术的人数急速增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开锁行业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技术性开锁作为一项特殊的、与人们财产安全紧密相关的特种技术,对于犯罪分子和有着不良企图的人却毫不设防,呈完全开放的态势,究其原因及表现,有以下几点:
1.开锁行业快速发展,从业人员增多。如前所述,锁具的发展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有锁就有钥匙,有了钥匙就有可能遗失,遗失了钥匙当然就要找专门人员开启了,为什么在近段时期开锁业的发展才突然变得迅速起来呢?笔者通过分析,找出以下几条原因。
(1)家庭结构简单,人员减少。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整体上处于粗放型的经济格局,人员集中。加之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儒家理念的影响,如“早生孩子早享福”、“多子多福”、“父母在,不远游”等等,一个家庭四世同堂,人丁上十的情况司空见惯。由于家庭结构复杂,人口众多,一个人丢了钥匙是无关紧要的,其他人还有,无需麻烦专业开锁人员。开锁行业生意惨淡,从业人员也就也就很少了。
而当前正面临经济全球化,生产集约化,加之我国计划生育的后续效应开始显现,三口之家的家庭结构模式成为常态,甚至“单身贵族”、“丁克家庭”这些生活模式也在逐渐被大家所接受。家庭人员结构变得非常简单,在钥匙问题上就失去了人多的“备份”优势,遇到丢了钥匙、忘了钥匙的情况,就只有求助于专业开锁人员了。市场大了,从业者自然增多,这只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
(2)流动人口增多。由于多种原因,诸如全球化、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等等,导致社会人口流动加剧。这一情况不光反映在农民工进城务工人数众多这一现象,同时也反映在城镇家庭两地分居或一方经常出差在外这些现象。这些情况使得人们增加了对住所(也即锁)的需求,同时又减小了钥匙“备份”的可能性,从又一个角度增大了开锁行业的发展空间,拓展了开锁市场。
(3)技术要求不高。技术性开锁所蕴涵的技术成分并不高,对学习者没有太高的文化素质要求,也不需要有系统的机修钳工知识。只要通过学习和摸索对锁具的结构予以了解掌握,通过一定的渠道获取到开锁工具或在相关人员指导下制成工具,加以练习即可掌握。
(4)利润高。开锁行业是一种低投入、高回报的产业,可谓一次投入、长期受益。其投入主要包括:工具购置、培训资金以及业务宣传(墨水、泡沫印章),启动资金很少(一千元左右),而锁具的使用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具有稳定性,使得后续投入不急迫,所以很适合启动资金紧张的人投资经营。而开一把锁,只须交通费,收入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甚至更高。而有甚者更将技术授予一些有不良居心之人,回报自然更高了。这也是近年开锁行业发展迅猛的一个主要原因。
2.开锁行业缺乏有效监管,技术无序外流。目前,我国锁具修理业的发展尚处于无序状态,国家对锁具修理业和从业人员还没有纳入依法规范管理的渠道。大多数从业人员从事家庭作坊式经营,采取散兵游勇式的服务模式,整体素质偏低,多数未经过专业和系统的培训,国家还尚无这方面的系统管理。近几年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相继出现了专业开锁公司,我国的锁具修理行业逐步走上了公司化发展的道路。据亚商服务通网资讯,目前,北京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开锁公司有10家左右;未注册但从事开锁服务的企业不少于1000家。全国锁具修理业从业人员大致分布情况:上海2万余人;北京、广州两市各约1.5万人;沈阳、深圳各约1万人左右;大连8千人左右;鞍山2千余人;其他城市也有不少人员从事此类工作。专业开锁公司的出现,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锁具修理行业的发展,也提出了对锁具修理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化规范管理的迫切要求。
从事锁具制造和修理的人员在国际上被习惯地称为“锁匠”,从国外的情况来看,这部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一般很高,在社会和人们心目中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较好的信誉,被看作是值得信赖的人,收入也比较丰厚。而在我国,开锁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由于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管和行业内部约束机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缺乏必要的行业监管体制。开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就显得格外重要。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就需要对现有的从业人员进行档案管理、资质审查、职业道德教育、过往历史调查等工作,对已有犯罪前科的从业人员进行重点人口管理,对欲从事开锁业的人员进行有无犯罪前科调查、档案管理、职业道德教育等等,设立从业资格认证制度,持证方可上岗。
(2)技术无序外流,治安隐患严重。开锁业技术外流的渠道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传统方法招收徒弟,言传身教;二是网络传播。笔者曾经接触过一位开锁行业的从业者,提到向他学习开锁技术,对方开始比较犹豫,但在提出“拜师费”之后,就满口答应了。看来开锁技术并不存在什么保密问题,对象也不重要,更重要的是经济利益。当笔者提出难道不怕学习者以此作案并使之受到牵连,对方的回答很有趣,“刀是可以出售的吧?你见过卖刀的问过别人的用途吗?即使售出的刀被用于杀人,你见过卖刀的被枪毙过吗?”一种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技术竟被等同于普通生活用品,我哑口无言,而这一点在我国的法律上确实存在真空,从业者缺乏有效的、必要的约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上述渠道只是传统方法,作为新兴事物的网络也在被有效利用着。从2010年8月6日百度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可以看到,输入“开锁技术”,信息约11,100,000条,输入“开锁工具”,信息约1,160,000条,所有开锁技术的传授,开锁工具、相关书籍的销售畅通无阻。学技术、买工具、购书籍都不是问题,问题仅仅是如何找到更便宜的。
(一)加强开锁行业管理
1.加强开锁行业源头管理。为从源头上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开锁行业及制锁行业技术人员实施犯罪,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涉锁行业人员管理。对开锁行业人员、制锁行业技术人员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对于进入涉锁行业人员,经专家鉴定,思想素质考查合格,领取资格证书;并为每一名锁匠、制锁技术人员建立个人档案,档案包括个人信息、照片、指纹存档、资格考核情况等。定期由公安部门监督的专门院校对锁匠、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和考核,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开办锁匠培训专业。培养并让每名涉锁行业人员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拒绝为不明人员提供服务,同时应尽可能加强开锁技术的保密,避免这一技术流向社会,被不法分子掌握。另外,结合2007年4月19日“公安部工商总局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开锁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进行落实。
2.落实专职民警负责制,对开锁行业进行实时监控。专职民警作为核心警力在其他民警的协助下负责辖区内涉锁类案件的侦破及辖区内涉锁行业和人员的监督,日常工作重点检查开锁人员在为群众开破锁时是否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事先查看客户的证件,登记客户的姓名、电话、身份证件,是否向邻居、物业和居委会核实身份,在登记单上印上指纹;对开车门锁的客户是否查验其驾驶证和行车证;开保险柜锁时,在登记后,是否有单位的法人代表、财务主管同时在场等,开通与110报警系统联动的开锁服务热线,加强专职民警对群众的交流引导,启动对该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一些涉及重点场所、物品锁的开启专职民警现场监督开锁。
3.公布有资质锁匠信息。各地公安机关在掌握辖区内具有开锁资格人详细情况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方式,在媒体或公告栏内公布具备开锁资格的开锁人名单、照片等相关信息,以便市民安全地享受服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辖区派出所分别将开锁公司纳入治安管理,全部进行登记造册,跟踪管理,要求开锁公司每开一把锁,都要严格核实,办齐有关手续才能进行,实行台账式管理,一锁一记,防止被坏人利用。另外,为防止监察漏洞,有需要开锁配钥匙服务的群众,可以通过开锁人资格证书验明正身,拿不出资格证书的人则是违法经营。
4.行业协会加强引导。针对当前开锁业经营秩序混乱的现状,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针对该通知,我认为可以将开锁业纳入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但要注意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部门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而且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因此,如果单就特种行业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来说,无权设定行政许可。将开锁业纳入特种行业进行管理,同时意味着,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锁业才能成为特种行业。所以,在目前这种形势下,发挥好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对于开锁业的正常发展至关重要。
5.重视行业协会作用。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性行业管理的职能,协助政府、公安部门实施规范管理,尤其是各地正规的开锁公司,是行业自律工作的主体,要加强质量意识,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经营,严格开锁技术的传授,树立品牌化的经营战略。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监管、支持是行业规范发展的保证,只有将政府、公安机关职能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不断净化市场,促进行业发展;相信随着锁具分会的发展,组织对开锁有兴趣的人系统学习开锁技术与职业道德,同时把协会会员资格作为行业准入的前提标准,拒绝品行不端者进入行业甚至学习该项技术,其行业行政的社会公信度会逐步提高,开锁行业自律的公正性、客观性、自主性也将会进一步加强,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遏止行业混乱给社会安全带来的隐患。
(二)加强专业开锁工具通道环节的管理
技术性开破锁犯罪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开破锁过程中要借用一些特殊工具,只要抓住这个共同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媒体监督。电视、网络、广播等是现代学习交流园地,其中尤其是网络在21世纪起着更加积极的作用,其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信息量广,我们想知道的事在网上一搜,一应俱全,但网络在给我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成为了部分犯罪手法交流、犯罪工具交易的地方,公安机关应加强网络监察力度,对网上涉锁工具出售的公司、企业认真审核,销售公司、企业是否具备销售资质,销售行为是否规范合法,其物品销售情况登记是否详细,销售给哪类型人,尽量从源头上控制开破锁类特殊工具的流出。
2.加强涉锁信息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及公安机关要组织力量,清除随处可见的各种各样的开锁广告和联系电话,特别是公交车和出租车上的开锁广告,在营造良好市容环境的同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广告的张贴影响了司机行车的视线,以及交警对车内司机、乘客安全和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加大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关于禁止传播开锁工具等内容的宣传,让群众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严防技术性开破锁工具的传播,加强对能制造开破锁特殊工具的机床厂等生产厂商的监管,防止部分工具通过非法手段流通到市面上。
3.加强市面上开破锁工具的销售管理。首先对销售相关工具的企业及零售商进行资格审查及备案,确保销售相关工具的单位在公安机关掌握范围之内,定期对相关单位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看购买人相关信息,重点检查购买人是否具有购买资质及购买用途。通过对商店、开锁行业的管理,严禁各种开锁工具在社会上流通。
(三)加强对当前技术性开破锁方法及留痕规律研究
1.注意收集资料,了解最新的犯罪动向。公安机关技术侦查部门的技术人员应多想、多问,向同行、向专业人员请教,并积极开展研究工作。目前为止比较有典型的案例是顺德涉锁犯罪案件,案件经过为顺德市连续发生了几起盗窃案、犯罪分子在短时间内打开事主门锁并盗走大量财物,案件发生后经检验,锁痕并非常见的开锁工具所留,而是一种最新的工具—电动便携十字开锁枪所留,这种工具是专门用来开启十字型锁具的,在美国、香港、台湾等地出现的时间不长,传入国内的时间也仅在近几年,然而犯罪分子已很快地掌握并用于作案了。此外,一些新工具也开始在现场露面,如专门开启耶誉、直槽锁的“东方不败”开锁枪,专门开启五星、七星火箭锁的MAA一1手工开锁工具,专门开启汽车锁的汽车锁心打码阅读器等。以上信息给我们公安部门敲响了警钟,锁痕研究如果仍在过去的水平上停滞不前,将导致破案率降低,对犯罪打击不力。
2.更新检验手段,大胆引进开锁行业相关技术。公安机关要跟上犯罪斗争的形势,迅速适应现代犯罪所呈现出的高科技化和高智能化。例如,就锁的内部检验而言,过去一直强调在不破坏痕迹的前提下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弹子锁的检验尚可做到,但对于复杂的锁难度就很大,而在制锁专业人士手中,“鹰眼”这种工具是常用的,它其实是一种专业锁心放大开启灯,用它可以从锁孔上清晰地观察到锁的内部结构,它对刑事技术人员来说是一种很好的,在不破坏锁的情况下进行检验的工具,可以将它引用到锁痕检验中,另外公安机关技术部门可以加强与制锁相关技术员、专家、锁匠的联系,及时掌握各类开破锁新方法和相关检验鉴定技术。
3.加大锁痕检验科研经费。为更好的掌握前沿技术,相关部门应加大经费投入,更新设备和技术,扩大检验项目,提高检验能力和鉴定水平,同时让优秀技术人员有机会去深造,鼓励他们钻研业务。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缺少研究人员不行,没有或缺少经费,锁痕的研究工作也只是一句空话。
(四)建立健全犯罪信息交流机制
1.加强各地公安机关涉锁类案件信息交流。通过在全国公安信息网上开设针对技术性开破锁犯罪相关的案件专栏,定期更新上传各类开破锁犯罪中技术性开破锁手法及经典案例,开设论坛,鼓励全国各地民警对相关案例进行探讨,交流经验,提高办案能力,并开设相关专家求助论坛,定时为民警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涉锁相关的专业问题进行探讨。另外,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组织特定地区的公安分局、科、所、队定期开展关于技术性开破锁类案件的座谈会,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研究。
2.加强与生产锁厂商、零售商的交流。公安机关应该加强与生产锁厂商、零售商的信息交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1]蔡立红.锁具市场的状况及锁痕检验工作[J].政法学刊,2000,(3).
Abstract:Criminals commit crimes by means of technical unlock without trace of damage,which brings about severe challenges to the work of trace detection.Public security organs should strengthen management of this industry and study of current ways of technical unlock and regular patterns of trace left as well as establishing and perfecting exchange mechanism of criminal information.
Key words:technical unlock;trace detection;deal with
(责任编辑:叶剑波)
An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Trace Detection of Technical Unlock and Its Causes
GUO Yong,ZHANG Da-zhi,ZHOU Xiao-ying
(Sichuan Police College,Luzhou,646000,Guizhou)
D918.2
A
1008-7575(2010)06-0018-04
2010-09-15
郭勇(1975- ),男,四川泸县人,四川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副教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研究;张大治(1977- ),男,四川泸县人,四川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讲师,主要从事刑事影像学研究;周晓英(1976- ),女,重庆童南人,四川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讲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