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君
目前,我国艾滋病(AIDS)的传播正在加快,感染人数呈上升趋势,流行形势十分严峻[1]。随着AIDS病人数量的增加,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流行并迅速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展[2]。有研究报道,国内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率为62.8%~98.0%[3],远比国外的22.5%~73.0%[4]高。调查发现,医护人员在诊疗及操作中不能严格执行戴手套、眼罩等防护制度,忽视正确操作,存在着职业防护意识不强[5]。因此,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防护培训,能够促使医护人员形成正确的职业防护意识,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减少感染引发的社会问题。
2009年1月—2009年12月,我院医护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共35人。被血液、体液喷溅到眼睛有9人,其中医生3人、助产士4人,实习医生1人,清洁工1人;被手术刀、缝合针、注射器针刺伤有26人,其中医生5人、助产士4人、护士 11人、实习医生2人、麻醉师2人、护工2人;护士的职业暴露率比医生高。35人所接触的病人都经过抽血检测,无一例HIV感染,其中4例为乙型肝炎小三阳,3例为梅毒,被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针刺伤的4名医务人员抽血检测,抗体吸光度高,足以保护不受感染,被3例梅毒感染者的体液喷溅的医务人员已按规定进行防护。
因手术、接生未戴防护目镜被血液、羊水喷溅到眼睛;穿刺、拔针时被刺伤;手术时被缝合针刺伤;从肝素帽拔出针头时因用力过大被刺伤;针头投放至利器盒盖上弹出被刺伤;整理治疗车被放在车上用后的针头刺伤;擦治疗车时被针头刺伤;硬膜外穿刺后分类锐器时刺伤;拔输液针头时刺伤。
我国属病毒性肝炎高发区,随着改革开放,淋病、梅毒、艾滋病的发病趋势也在增加。由于医院环境的特殊性,护士职业暴露的机会显著增加。护士是最多经皮肤、黏膜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人群,也是发生医疗锐器伤的高危人群[6]。护士在做各种护理换药、输液、输血、注射、吸痰等操作中,经常要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而这些是最常见、最具潜在性的危险因素,均可使护士被感染,不仅造成自身感染,还会成为疾病传播媒介。最具危险性的感染性疾病有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肺结核、梅毒、淋球菌性淋病等。
护理工作是一项集体力和脑力于一体的工作,工作量超负荷,工作琐碎,倒班频繁,易引起工作疲惫感。工作疲惫感是个人的心理体验,是情绪的疲倦感、工作的冷漠感和工作无成就感的综合表现[7]。人们对传染病存在不同程度的恐惧心理,也影响护士的情绪。调查发现,护士在进行注射、输液输血及采血操作中,仅有10%的护士经常戴手套,30%的护士偶尔戴手套。在诊疗及操作中不能严格执行戴手套、眼罩等防护制度,忽视正确操作,存在着职业防护意识不强。
4.1 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科室每月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职业防护知识学习,特别是对新上岗人员要进行职业防护知识的岗前培训。要求:坚持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在医院内进行的所有操作都视为可感染操作,将操作中所有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暴露源均列为有潜在危险的传染源,积极做好职业防护[8]。
4.2 配备必要的隔离防护用品 如一次性手套、护目镜、隔离衣、标准利器收集盒等,物品放置做到定位、定数、定时检查。在进行治疗操作前护理人员仔细检查自己的皮肤、黏膜有无破损,尤其是手部皮肤有无破损,若有破损及时更换护理人员;当皮肤接触或可能接触血液、血制品、体液、组织液时应戴手套,并使用正确洗手方法;在操作过程中,预计血液、体液有喷溅应戴护目镜和防渗透性口罩,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3 规范操作行为,禁止易引起锐器伤的高危动作 禁止将利器端直接传递给他人;禁止将使用的一次性针头套回针头帽;禁止对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手工毁形;在工作场所不得用双手直接拾取破碎的玻璃器皿。操作时或操作后尽快将使用过的暴露源丢弃在专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箱中,将锐器物放入符合国家标准的锐器物收集器中。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证光线的充足和安静的环境;护理人员有皮肤黏膜完整性受损等则不应参加艾滋病病人的直接治疗、护理、检查工作。
4.4 人员配备应到位 在护理工作中,护士应配备充分,合理安排人力资源,以保证护士的休息与体力;护士本人要注意合理的休息与饮食营养,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加强锻炼,增强抵抗力。按规定程序进行预防接种。
4.5 提高护士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 在护理工作中,保持情绪稳定,排除外界干扰,规范自己的护理行为;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自身涵养,把职业暴露的危险性降到最低。
4.6 职业暴露后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 操作时不慎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利器损伤时则应立即用流动水冲洗伤口10 min,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液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伤口冲洗后,使用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血液、体液溅入眼内可反复使用生理盐水冲洗结膜囊,之后立即到专科进一步处理。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留取血标本,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对受伤护士进行心理疏导,预防保健科对受伤者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随访和观察,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第 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有关血源性传染病如艾滋病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及梅毒进行相应性检测。职业暴露后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应尽早用药,最好在4 h内,最迟不超过24 h,即使超过24 h,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1]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UN AIDS/WHO-2004 Joint United Nation Programme on HIV/AIDS(UN AIDS)[J].AIDS Epidemic Update,2004,10:7.
[2]吴尊友,柔克明,崔海霞.HIV/AIDS在中国的流行:历史、现有政策和对未来的挑战[J].艾滋病教育与预防,2004,16(增刊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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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chmid K,Schwager C,Drexler H.Needle stick injuries and other occupational exposures to body fluids among st employees and medical students of a German university:Incidence and follow-up[J].Journal of Hospital Infection,2007,65:1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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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uro V,Calri GD,Petrosilo N,et al.Risk of exposure to bloodborne infection for Italian Health care workers,by job category and workarea[J].Infect Control Hosp Pidemic,2001,22(4):20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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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亚洁,彭刚艺.护理工作管理规范[M].广州:广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