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国文 程建华
(1湖北省宜昌市农产品质检站,宜昌 443003;2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武汉 430070)
2011年1月 1日,湖北省将全面实行蔬菜、水果、猪肉产品的市场准入,届时如果不是农业三品、没有产地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的蔬菜产品,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才能入市,这将意味着率性生产、分散经营的市场生存能力将大打折扣,而代之以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时代的真正来临。2009年底至 2010年初,我们走访了一些农户、市场业主和管理者,这些同志中存在侥幸心理等待观望的仍比较多,很多分散的生产者对此抵触情绪比较重,本文拟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角度,剖析刚刚发生的海南豇豆事件,指出市场准入准备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彻底消除侥幸、观望心理,并就如何做好准备,化危为机从法律要求的角度提出几点意见。
追求食品安全古已有之,但一般只有相对富裕的阶层才有条件去讲究。封建时代的帝王为保证食物的安全,往往在进餐前先让太监吃第一口,这一习惯也流传到民间的餐饮行业,至今餐馆烹制河豚后还要求制作的厨师当众先尝一口,以示无毒,民间也有用银饰防止食物中毒的方法。今天,随着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和谐社会的思想已深入人心,无论从物质层面,还是社会普遍认同的角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成长江向东之势,不可逆转。
首先,从收入层面看,我国 90%的人口已脱离了日收入 1美元的国际贫困线,占市场蔬菜消费绝大多数的城镇在岗职工 2008年的平均工资为29 229元,已超过了 1980年小平同志为我们设计的小康水平,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有了强烈的需求;从技术层面看,第 3代农药、第 4代农药的不断推出,使农业生产者在农药使用上有了相当大的选择空间,使用低农毒农药部分甚至全部替代高毒农药在技术上完全可行,在经济上也不会给生产者带来困难;从立法的角度来看,2006年4月,伴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全国人大的高票通过,昔日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已完全扭转,生产经营安全的农产品已成为全社会生产者、经营者应尽的法律义务。
2月初,武汉、深圳、广州等城市相继在市场抽检中检出海南省豇豆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一时间大批产自海南省的有毒豇豆被销毁,曾经在冬季市场稀缺价高的豇豆纷纷降价但仍无人问津,许多商贩不得不将销售困难的豇豆黯然销毁,时至今日,各市场豇豆行情仍然一蹶不振,少有人问津,海南1.33万 hm2豇豆生产户损失惨重。透过这一事件,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五点启示。
启示一:高毒、高残留农药必须依法禁用于蔬菜,生产者万不可心存侥幸。
199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本次武汉市在海南豇豆中查出的水胺硫磷虽不是禁用农药,但被国家列入高毒农药名册,是不允许在蔬菜上使用的,虽然所检样品中只有区区0.014~0.017mg/kg的含量,甚至连海南省基地使用的农残速测仪都无法检测出来,但这首先考问的是生产者的诚信度,同时,在各大城市纷纷装备先进检测仪器设备、各种详测技术不断涌现的今天,很小的残留量也都无法遁逃。因些,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禁用限用农药在蔬菜生产中千万不可采用。一旦检出,后果严重。
启示二:农民利益和消费者利益都需要保护
中国加入 WTO以来,农民作为相对弱势群体,一直受到国家政策乃至全社会的关爱与保护,这样的保护在我国彻底消灭城乡差别之前还将长期持续下去。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政府对生产者在率性生产中,率性用药的放任,其实,早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立法之前,农业部就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规范从田头到餐桌的生产、加工行为,只是由于部门规定的法律效力不够,在执行中,强制行为较少。如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实施近4年,依法办事已成为法律工作者应尽的职责,否则,执法者将被视为不作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启示三:建立追溯制是生产者自我保护的最有力的工具,否则一旦出现蔬菜质量安全问题,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将由整个村、整个生产基地、甚至所有同类产品的产区来埋单。这次海南的豇豆,由于海南省没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无法获知豇豆的确切产地,结果全岛 1.33多万 hm2豇豆除春节前10d左右售出了部分外,其它近 3个月的产量几乎全部烂在地里,667m2产按 1 500kg计算,总产达 3亿 kg,按 6元 /kg计算,损失价值达 18个亿,虽然海南省在后续的检测中只发现少数几个基地水胺硫磷超标,但已于事无补。
启示四:局部地区蔬菜产量的波动,已不会造成蔬菜供应紧张。近年来,由于蔬菜种植收益远高于粮油,许多生产者在农业结构调整中选择了蔬菜种植,加上种植技术水平的提高,蔬菜产量逐年提高,以宜昌市为例,虽然城郊蔬菜种植面积减小较快,但总的种植面积从 2000年的 7.53多万 hm2,增加到2009年的 9.87多万 hm2,增 31%,产量从 21万 t增至 27万 t,增 28%。
受害之一:生产者是农药摄入的吸尘器。据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1997年至 2000年湖北省累计农药中毒 5 559人,死亡 606人,其中生产性中毒 1 447人,死亡 8人,男性多于女性;非生产性中毒 4 112人,死亡 598人,女性多于男性;两者中毒年龄均以 18岁以上人员为主 .引起中毒的农药,有机磷占 59.95%,呋喃丹(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杀虫脒(有机氮农药)、杀虫双[二甲氨基双(硫代磺酸钠)丙烷]、杀鼠剂(有机氟农药)、混合制剂占 4.21%~5.94%,其他类农药占 15.99%。无论是生产性中毒还是非生产性中毒,90%以上的中毒均发生在农村,以 2006年防治稻非虱为例(据楚天都市报报道),仙桃市复兴乡冯家口村有 10多人在施药时中毒。农民陈某对记者说:“一开始,因为灾情来得很猛,大家都是选择大剂量喷洒,一些人的皮肤过敏、呼吸道出现不适,严重的被送进了医院。”仙桃第一医院在半月的时间里,接诊农药中毒患者100余例。在沙湖、陈场等乡镇卫生院,也有类似病例报告。医生说,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皮肤过敏和上呼吸道受损。记者走访沙湖、陈场、复兴几个乡镇发现,中毒人数至少在 200人以上。
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生产全过程中,最先接触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是农民,接触的浓度也最高。现在使用的高毒农药,一般含量高,稀释倍数低,以 40%水胺硫磷,稀释 1000倍计算,生产者在喷雾时接触的农药浓度为 0.4%,即 400mg/L,按喷雾时每分钟吸入 0.1m L农药雾滴计算,喷药 10min,将吸入 1mL药滴,达 0.5mg纯农药,而消费者吃0.5kg水胺硫磷超标的豇豆就算全部吸收,摄入的农药是多少呢?就按 0.017mg/kg计算,只有0.008mg,生产者在喷药时吸入的药量相当于消费者摄入的药量的 50倍,而生产者是吸入,毒性更大。可以这样说,只要生产者在喷药时不中毒,消费者一般不会出现急性中毒症状。
受害之二:生产者的生活环境污染最大。
随意抛弃的各种投入品包装,首先污染的是生产者生活的环境。地表水污染后才会慢慢地渗入地下水中,经过土壤的过滤作用,真正能够进入地下水,流入江河湖海的农药量相比生产者周边的地表河、渠、湖泊中的农药残留量要小得多。我们经常驻能见到农田周边的沟渠中鱼虾灭绝,但长江、清江河、黄柏河的鱼虾还在不断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
所以我们不要以为种两块田就能避免农药对生产者身体的伤害,也不要以为环境污染的后果是城乡共同分担的。滥用投入品生产者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首先,选好品种,尽量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如果不会选择,就尽可能选含量低、要求稀释配数高的品种,如果是大棚使用,最好选用烟雾剂或粉尘剂,其它品种作为补充,或者只作土壤处理剂、种子处理剂使用,一般不要使用有机磷或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尤其在临近收获期不要使用;第二,不要随意扩大用药范围,登记在哪些作物就用在哪些作物,有些厂家为增强农药的药效往往添加非登记农药成份,许多药害的产生与这些未知农药有关;第三,尽量不要将几种农药混用,如果确需混用,一定要在大面积使用前先小范围试用一下;第四,不要将农药包装随手丢弃,应集中后焚烧填埋;第五,最好将施药的工作交给专业化服务组织去做。
从成功的合作组织的服务来看,既有技术服务,也有物资服务,还有组织销售、共闯市场的,从适应市场经济的形势要求来看,只有规模化、集团化的市场主体,才会有好的生存空间,就目前国家的要求来讲,无公害等三品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产品的规模化等都需要生产者有较高的组织化程度,没有组织化这些工作无法开展。
环境评价是生产出安全农产品的前提条件,但如果一家一户去进行环评,其成本是高昂的,也是对有限资源的极大浪费,一个区域的空气质量、灌溉水质和土壤中重金属含量情况是相对一致。做一个环评要 2 000多元,对一个小生产者来说一是项不小的投入,但对一个大的组织而言分摊到每个小生产者可能也就几块钱或十几块钱,而评价的效果几乎没有差别,这也是为什么三品认证对生产规模提出要求的原因。
农业生产标准以地方标准居多,也有些行业标准,这些都是可利用的。就生产标准而言,并不要求标准适用范围越广越好,因为农业生产的区域性较强,有些名优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标准适用地域更狭窄,但都是可行的。按标准生产有几个好处,一是降低技术风险,因为技术成熟,失败的风险大大降低;二是减小对生产者的危害,标准中一般规定了限用、禁用农药,很明确,大大减少了率性生产的行为;三是大大降低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目前正在推广的 GAP,就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以降低安全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枝江市马店镇毛湖淌村村民柏修勇,承包0.6hm2鱼塘,从鱼苗投喂到捕捞销售已坚持记录多年,收入连年增加,这其中记录功不可没。每天记录只花几分钟,一来可以对一天的生产进行回忆,二来大大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和率性生产行为,他的渔塘年收入 20多万元,按他自已的说法,每年吃喝、娱乐后还能存下 10多万元。其实记录的好处至少有三条:一是计划生产,何时种、何时管、怎么管、何时收、何时售、投入多少、收入多少了然于心,好记心不如滥毛头。二是自我约束,有了记录本,会养成按标准生产的良好习惯,标准不允许用的,想违心去用,自己会难受,良心会受到遣责。第三方便追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今后,农产品上市都要付上身份证明,万一出李鬼,记录将帮你申冤鸣曲,平反时佐证。
按标准生产,规范管理获得的将是安全的农产品,这样好的东西如果不与身份不明的产品区分开来,实在是对不起我们自已的劳动,是缺乏自信的表现,是对自我的不尊重。
一方面农超对接,可以大大减少中间环节可能对农产品带来的污染;另一方面,由于中间环节的减少,可以节省一笔流通费用并减少农产品在流通中的损耗。目前,我市已举办了两届农超对接展会,农超双方从中得到相当实惠,参会人员呈现大幅上升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