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建平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论宋代书籍多元化的发行方式
田建平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宋代书籍出版业的繁盛与商业的发达促使宋代书籍发行方式呈现多元化,基本上形成了一个书籍发行的体系。宋朝的书籍发行渠道盖有二焉:一是官方渠道,即官营发行渠道,如国子监书籍出版的发行即是;一是民间渠道,如建阳书坊的书籍发行即是。具体而言,大致可归结为官办发行、国子监销售、市易务发行、内部垂直发行、书铺销售、集市销售、夜市销售、贩卖销售、赁板销售、课本发行、书院发行、个人捎带发行、市井印卖、走私发行、互市发行、易货发行、海外发行、批发与零售、自由确立售价等多种发行渠道及方式。宋代书籍除在宋朝范围内发行外,还大量流入辽、金及西夏地区,并大量发行至高丽及日本。
宋代;书籍;发行方式;多元化;官方渠道;民间渠道;走私渠道
宋朝的书籍发行渠道与方式多种多样,基本上形成了一个书籍发行的体系。虽然这一体系是在封建社会内自发形成的,但它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而设若没有这一体系,则我们就很难解释朱子所言宋朝书籍之 “无远不至”[1](P3745)及苏轼所言 “学者之于书多且易致”[2](P359)的文化现象。从大的方面讲,宋朝的书籍发行渠道盖有二焉:一是官方渠道,即官营发行渠道,如国子监书籍出版的发行即是;一是民间渠道,如建阳书坊的书籍发行即是。具体而言,大致可归结为官办发行、国子监销售、市易务发行、内部垂直发行、书铺销售、集市销售、夜市销售、贩卖销售、赁板销售、课本发行、书院发行、个人捎带发行、市井印卖、走私发行、互市发行、易货发行、海外发行、批发与零售、自由确立售价等多种发行渠道及方式。以下逐一解析之。
宋朝中央政府部门及地方政府部门(诸路州府军县)出版书籍,除了传统的发行方式外,大多还对外定价销售,以取赢利。中央政府部门以国子监的书籍出版发行为典型,地方政府部门以公使库的书籍出版发行为典型。其他如市易务发行等也颇具特色。
(1)国子监发行
国子监是宋朝中央政府最主要的书籍出版部门,除了自行直接销售外,还采用其他方式销售。对国子监的书籍销售,叶德辉在《书林清话》卷六中考证如下:
宋时国子监板,例许士人纳纸墨钱自印。凡官刻书,亦有定价出售。今北宋本《说文解字》后,有雍熙三年中书门下牒徐铉等新校定《说文解字》,牒文有 “其书宜付史馆,仍令国子监雕为印板,依《九经》书例,许人纳纸墨钱收赎”等语。[3]
(2)公使库发行
如乾道二年(1166年)汤修年在《〈梦溪笔谈〉跋》中写道:“此书(扬州)公库旧有之,往往贸易以充郡帑。”[4]范成大在《吴郡志》中称,嘉祐年间苏州公使库刻印《杜工部集》,销售赢利达 “数千缗”[5]之多。
(3)市易务发行
市易务是王安石变法的产物,是宋朝地方政府设立的市场贸易及管理机构。元祐四年(1089年),时任杭州知州的苏轼在《乞赐州学书板状》一文中讲:
前知州熊本,曾奏乞用废罢市易务书板,赐予州学,印赁收钱,以助学量;或乞卖于州学,限十年还钱。今蒙都督指挥,只限五年。见今转运司差官重行估价,约计一千四百六贯九百八十三文。若依限送纳,即州学岁纳二百八十一贯三百九十七文,五年之间,深为不易。学者旦夕阙食,而望利于五年之后,何补于事。而朝廷岁得二百八十一贯三百九十七文,如江海之中增损涓滴,了无所觉。徒使一方士民,以谓朝廷既已捐利于民,废罢市易,所放欠负,动以万计,农商小民,衔荷圣泽,莫知纪极,而独于此饥寒儒素之士,惜毫末之费,犹欲于此追收市易之息,流传四方,为损不小,此乃有司出纳之吝,非朝廷宽大之政也。臣以侍从,备位守臣,怀有所见,不敢不尽。伏望圣慈特出宸断,尽以市易书板赐予州学,更不估价收钱,所贵稍服士心以全国体。谨录奏闻,伏侯赦旨。[6](P839-840)
此奏说明,市易务也是宋代从事书籍出版与发行的政府机构之一。印赁,看来在宋代已成为一种普遍而重要的出版方式,可称之为印赁出版。苏轼请求将原市易务书板无偿赐予州学,文中不惜锱铢必较,也反映出原市易务从事书籍出版与发行利润之可观,以是政府有关部门依然把住书板不肯松手。
国子监书籍发行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从上至下发行,此即垂直发行的一个显例。由国子监到地方学校,由中央部门到地方部门。同一系统内部,由行政最高层往基层发行。
这是宋朝书籍生产与销售商业化运作最典型的方式,也是宋朝民间出版的基本生产方式。书铺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集书籍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书铺,一种是主要经营书籍销售的书铺。前者如临安府棚北大街睦亲坊南陈宅书籍铺、建宁府黄三八郎书铺、建宁书铺蔡琪纯父子一经堂、武夷詹光祖月厓书堂、建宁府陈八郎书铺、临安府太庙前尹家书籍铺、建安江仲达群玉堂、杭州大隐坊、杭州钱唐门里车桥南大街郭宅□铺、金华双桂堂、临江府新喻吾氏、西蜀崔氏书肆、咸阳书隐斋、汾阳博济堂、菉斐轩、葛氏传梫书堂、沈二郎经坊、闽山阮仲猷种德堂等。这类书铺,又名书坊、书肆、坊肆,或以坊主姓氏为铺号,或起一文雅的字号。
宋代著名画家张择端的传世名画《清明上河图》中即描绘有一家“书坊”。书铺的门面十分开阔,里面的隔架上齐齐整整地叠放着新出版的书籍,坊主身材发胖,倚靠在柜台边上,正在同一位买书的文士交谈。这位买书者头戴一种与众不同的似有功名的帽子,身着一袭白衫,双手正欲捧起刚买的一部书,旁边一位男子,全身穿黑,也正在取书,似是白衣文士的随从。书坊的后院,重檐深宇,花木繁盛。整幅画面十分安详,充满温馨的书卷气。这是一幅对北宋京城汴梁(今开封)民间书坊售书情景的逼真写照。
北宋东京大相国寺是一个繁华之地,也是京城由政府管理的最大的定期贸易市场。《东京梦华录》云:“相国寺,每日五次开放,万姓交易。”[7](P288)这里的近佛殿,卖有 “赵文秀笔及潘谷墨”,“后殿资圣门前,皆书籍、玩好、图画,及诸路散任官员土物、香药之类 ”[7](P288)。
朱弁在《曲洧旧闻》中记载:“穆修伯长在本朝为初好学古文者,始得韩、柳善本……欲二家文集行于世,乃自镂版,鬻于相国寺。”[8]魏泰也称:“穆修……晚年得《柳宗元集》,募工镂版,印数百帙,携入京相国寺,设肆鬻之。”[9]
《东京梦华录笺注》中记有一些著名文人在相国寺买书的逸事,从中可以想见相国寺书籍买卖的状貌。
苏颂《苏魏公文集》附录一《魏公谭训》卷第八《恬淡器玩饮膳》:祖父应举之年,元日游相国寺。时浙本中字《前汉书》方出,祖父戏扑之,为钱五千,十三淳一掷皆红。鬻书者云:未尝领所下金。祖父遂行,不取。众亦皆不平。然以为必有大喜庆,逾月,南朝试第一,遂登科。
祖父尝于相国寺置得《阁本法帖》十卷,甚奇。其末云 “玉堂夜直,蒙恩赐到,受恩如是,激节可知”。
绍博《邵氏闻见后录》卷第十七:真宗尝问杨大年:“见《比红儿诗》否?”大年失对。每语子孙为恨,后诸孙有得于相国寺庭杂卖故书中者。盖唐末罗蚪、罗邺、罗隐兄弟俱有文,时号 “三罗”。蚪登科,从事坊州,有营妓小字红儿。先为郡将所嬖,人不敢近,蚪亦悦之,郡将不能容,蚪弃官去,然于红儿犹不忘也。拟诸美物,作《比红儿诗》百首,事出《摭言》,亦略见《太平广记》中,大年不知,何也。
百岁寓翁《枫窗小牍》卷下:余家藏《春秋繁露》,中缺两纸,比从藏书家借对,缺纸皆然,即馆阁订本,亦复而而。不知当时校勘受赏银绢者,得无媿乎?后从相国寺资圣门买得抄本,两纸俱全,此时欢喜如得重宝,架橐似为生气,及离乱南来,缺本且不可得矣。
张邦基《墨庄漫录》卷二:《汉宫香方》,郑康成注。记载有一种沉水香,其方失传,后来魏泰于相国寺庭中,买得古叶子书杂抄,有此法,改正十余字。又,一贵人家见一编号《古妆台记》,证数字,甚妙。
王明清《玉照新志》卷第一:绍兴庚申,金人以河南故地归我,诏以孟父文庾为东京留守,富文辟毕少董良史以自随。未几,金败盟,少董身陷伪地者累年。尝于相国寺鬻故书处,得熙丰《日历》残帙数页,无复伦序。少董南归,出以相示,于是缉其可以传信者凡八条,今录于编,亦有已见《裕陵实录》中者,并存之。
王得臣《麈史》卷中《论文》:吴兴姚铉售唐人所为古赋、乐章、歌诗、赞颂、碑铭、文论、箴表、传录、书序凡百卷,名《文粹》。予在开封时长子渝游相国寺,得唐漳州刺史《张登文集》一册六卷,权文公为之序,其略曰:“所著诗赋之外,书启、志记、序述、铭诔合为一百二十篇。”又曰:“如《求居》、《寄别》、《怀人》三赋与《证相》一篇,意有所激,锵然玉振,傥有继梁昭明之为者,斯不可遗者也。”然所得书肆镂板才六十六篇,盖已亡其半。抑观《文粹》并不编载,由是知姚亦有未见者。予续《文粹》之外,登之文,以至金石所传,裒而录之,以广前集。今病矣,不酬其志。
岳珂《桯史》卷十三《武夷先生》:建中靖国初,有宿儒曰徐常,持节河朔,风采隐然,重于时,然持论与时大异。曾文肃布恶之,尝具诋先烈人姓名,陈之乙览,常列其间,然未有以罪也。会市肆有刊《武夷先生》集者,乃常所为文,文肃之子纡适相国寺,偶售得之。
魏泰《东轩笔录》卷之三:文章随时美恶,咸通已后,文力衰弱,无复气格。本朝穆修首倡古道,学者稍稍向之。修性褊讦少合,初任海州参军,以气陵通判,遂为捃摭削籍,系池州,其集中有《秋浦会遇诗》,自叙甚详。后遇赦释放,流落江外,赋命穷薄,稍得钱帛,即遇盗,或卧病、费竭然后已,是故衣食不能给。晚年得《柳宗元集》,募工镂板,印数百帙,携入京相国寺,设肆鬻之。有儒生数辈至其肆,未评价直,先展揭披阅,修就手夺取,瞑目谓曰:“汝辈能读一篇,不失句读,吾当以一部赠汝。”其忤物如此,自是经年不售一部。
王明清《玉照新志》卷第四:蔡襄在昭陵朝,与欧阳文忠公齐名一时。英宗即位,韩魏公当国,首荐二公,同登政府。先是,君谟守泉南日,晋江令章拱之在任不法,君谟按以赃罪,坐废终身。拱之,望之表民同胞也。至是,既讼冤于朝,又撰造君谟《乞不立厚陵为皇子疏》,刊板印售于相蓝。[7](P292-295)
显然,“万姓交易”的大相国寺是北宋东京最大的书籍集贸市场,其交易规模及交易量可想而知。书籍买卖甚至延及大相国寺周围一带。“寺东门大街,皆是幞头、腰带、书籍、冠朵铺席,丁家素茶。”[7](P301)
《东京梦华录》卷三 “诸色杂卖”条记载东京诸杂卖中专门有刻印并销售版画——佛像的,所谓 “时节即印施佛像”[7](P373)。
《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二 “潘楼东街巷”条云:“又东十字大街,曰从行里角茶坊,每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物、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 ‘鬼市子’。”[7](P163-164)博易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夜市(鬼市子)中例应有书籍买卖。
贩卖是宋朝最基本的书籍销售方式。特别是书籍生产中心的书籍,主要依靠贩卖销往各地乃至海外。朱熹在《建宁府建阳县学藏书记》中讲的“建阳版本书籍,行于四方者,无远不至”[1](P3745),即指建阳版本书籍主要依靠贩卖方式销往各地。
宋代其他书籍生产中心的贩卖销售情况亦一。如宋版坊刻本书籍《抱朴子内篇》 (现辽宁省图书馆有藏)卷 20末牌记云:“旧日东京大相国寺东荣六郎家,见寄居临安府中瓦南街东,而印输经史书籍铺。今将京师旧本《抱朴子内篇》校正刊行的无一字差讹。请四方收书好事君子幸赐藻鉴。绍兴壬申岁六月旦日。”[10](P53)这条牌记说明,北宋东京大相国寺与南宋临安府中瓦南街等地作为宋朝书籍生产与销售的中心地带,其销售依靠的正是那些“四方收书好事君子”——贩客的贩卖销售方式。这一销售方式的重要性与有效性,荣六郎家将这一销售方式由东京继承到了临安——作为一个民间书坊的个案,即足以证实。
这一销售方式,实为近代出版业中的租型印制之祖。宋朝国子监的书版,按例允许士人交纳一定的 “纸墨钱”自印。印数越多所需交纳的钱也越多。北宋版本《说文解字》后有一雍熙三年的牒文,文曰:“其书宜付使馆,仍令国子监雕为印版,依《九经》书例,许人纳纸墨钱收赎”等语。南宋刻本林钺《汉隽》一书,书后有淳熙十年杨王休记云“象山县学《汉隽》,每部二册,见卖钱六百文足,印造用纸一百六十幅,碧纸二幅,赁板钱一百文足,工墨装背钱一百六十文足”。又题云:“善本锓木,储之县庠,且藉工墨盈余为养士之助。”此外,淳熙三年舒州公使库刻本《大易粹言》、绍兴府刊《会稽志》、沅州公使库刻本孔平仲《续世说》、庆元元年二月刊本《二俊文集》、绍兴十七年刻本《王黄州小蓄集》等书牒文中,均有 “赁板”等同样内容的记载。[3](P109-110)
不过宋代国子监出版的书籍,其印版许人自出纸墨钱印制这一集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特殊出版方式,大概有两个限制:一是很可能只限于国子监系统内部或与之有关系者,二是赁板费实行优惠价。虽然这种书籍生产与销售方式实际上不只限于国子监,地方政府出版中也有同样作法,但其所许赁板印制的对象还是有一定范围的,不排除具有士人资质的基本条件。宋朝国子监实行的这一优惠政策,其初衷在于向士人这一特定的读者群体传播儒家《九经》等官方知识体系内的必要知识。
宋朝的学校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官办学校,一是私立学校,而以前者为主体。官办学校的课本(或教材)发行,又大致可分为三种方式,一是免费发行,这只限于人数极少的特定教育对象及其范围,如皇帝子弟学校。二是收取一定费用的发行,这种方式最为普遍。三是面向社会学习者的销售发行方式。至于私立学校(主要指私塾)的课本使用,则不外乎二种方式,其一是由私塾教师自行编写(印制)的,其二是从外(官办学校、书坊等)购买的。
宋朝书院大兴,大致可分为两类:官办书院及少数私立书院。凡是书院系统内部的书籍使用,概称之为书院发行。
主要指委托朋友或其他关系人代买书籍的一种异地购买方式。这一方式具有某些特殊的意义,有的还具有一定的戏剧性。
宋朝禁止对辽等国流通的图书即通过这种方式流入辽国等。苏辙出使辽国时就发现“本朝民间开版印行文字,料北界无所不有”[11]。
《东京梦华录》卷十 “十二月”条中记载:“近岁节市井皆印卖门神、钟馗、桃板、桃符,及财门钝驴,回头鹿马,天行帖子。”[7](P943)此处所卖,皆为祈求吉庆、升官晋爵、发财进宝一类的版画。这表明宋代版画作品,特别是贺年版画以及同农业生产密切联系的作品如“雨龙”、“指日蛮”等创作与生产的繁盛,以致需求量与销售量都很大。
景德三年(1006年)诏:“民以书籍赴沿边槯场博易者,非《九经》书疏,悉禁之。违者案罪,其书没官。”[12](P1425)这虽然是一道禁书诏,但是它恰恰说明了此诏产生的原因——沿边槯场——互市中书籍交易的种类之广,不仅有儒家《九经》,而且有其他种类的书籍,其中甚至有禁书。其实,大概一切种类的书籍原在沿边槯场中都有贸易。
即以书籍商品同其他产品或货物直接交易,而非以货币交易。这种交易方式在沿边槯场(互市)乃至东京“鬼市”是存在的。在书画交易中也是存在的。
上文所引的 “四方收书好事君子”——书籍贩卖商,他们在书籍生产中心地肯定主要是以批发的方式进货的,然后再贩卖到各地。可以推知,对于这些远途贩卖商——固定客商来讲,书籍生产商已经同他们达成了一种符合行业规范的书籍批发关系。就宋朝书籍的全国发行来看,批发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基本发行方式。
宋朝书籍的销售价格,虽然基于全国的物质供求状况及一般的物价水平而自有其相对稳定的基价,但是在此前提之下,书籍生产者拥有自由定价权。对于上文所称的远途贩书者来说,则拥有确定书籍零售价格的自主权。
主要指对日本、高丽、安南的书籍发行。发行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宣赐,二是贸易。另有专文论述。
这是至高的、官方的、大宗的、全国性的书籍购买方式。这一购书方式在特殊时期往往具有极大的号召力,产生广泛的政治影响。宋朝立国后,一仍前代“访书”之策,为了充实国家藏书,由皇帝下 “访书”之诏,在全国范围内派出专门人员搜求(购置)图书。即以北宋而论,如:
太平兴国九年正月,诏曰:“国家宣明态度,恢张政治,敦崇儒术,启迪化源,国典朝章,咸从振举,遗编坠简,当务询求,眷言经济,无以加此。宜令三馆以《开元四部书目》阅馆中所阙者,具列其名,于待漏院出榜告示中外,若臣僚之家有三馆阙者,许诣官进纳。及三百卷以上者,其进书人送学士院引验人材书札,试问公理,如堪任职官者与一子出身,亲儒墨者即与量才安排;如不及三百卷者,据卷帙多少优给金帛;如不愿纳官者,借本缮写毕,却以付之。”[13](P254)自是四方书籍往往出焉。
淳化四年三月,诏三馆所少书有进纳者,卷给千钱,三百卷以上量材录用。[13](P257)
至道元年六月,命内品、监袐阁三馆书籍裴愈使江南、两浙诸州,寻访图书。如愿进纳入官,优给价直;如不愿进纳者,就所在差能书吏借本抄写,即时给还。仍赍御书石本所在分赐之。愈还,凡得古书六十余卷,名画四十五轴,古琴九,王羲之、贝灵该、怀素等墨迹共八本,藏于袐阁。先是,遣使于诸道,访募古书、奇画及先贤墨迹,小则偿以金帛,大则受之以官,数年之间,献图书于阙下者不可胜计,诸道又募得者数倍。复诏史馆尽取天文、占侯、谶纬、方术等书五千一十二卷,并内出古画、墨迹百一十四轴,悉令藏于袐阁。图书之盛,近代无比。[13](P257-258)
咸平四年十月,诏曰:“国家设广内石渠之署,访羽陵汲冢之书。法汉氏之前规,购求虽至;验开元之旧目,亡逸尚多。庶坠简以毕臻,更悬金而示赏,式广献书之路,且开与进之门。应中外臣庶家有收得三馆所少书籍,每纳到一卷给千钱,仰判馆看详,委是所少之书,及卷帙别无差悮,方得收纳。其所进书如及三百卷已上,量材试问,与出身酬奖;如或不亲儒墨,即与班行内安排。宜令史馆抄出所少书籍名目于待漏院张悬,及遞牒诸路转运司严行告示。”申太平兴国之诏也。且令杜镐、陈彭年因其时编整签,区别真伪,仍令宋绶、晏殊参之。又命三司使丁谓及李宗谔搜补遗缺。[13](P262-263)
嘉祐五年八月壬申,诏曰:“国家承五代之后,简编散落,建隆之初,三馆聚书仅才万卷。祖宗平定列国,先收图籍,亦尝分遣使人,屡下诏令,访募异本,补缉渐至。景祐中,尝诏儒臣校定篇目,伪谬重复,并从删去。朕听政之暇,无废览观,然以今袐府所藏比唐开元旧录,遗逸尚多。宜开购赏之科,以广献书之路。应中外士庶之家,并许上馆阁所阙书,每卷支绢一疋,及五百卷,特与文资安排。”帝既择士编校馆阁书籍,访遗书于天下,以补遗亡,又谓辅臣曰:“宋、齐、梁、陈、后周、北齐书,世罕有善本,未行之学官。可委编校官精加校勘。”自是访得众本,校正讹谬,遂为完书,模本而行之。[13](P271-272)
可见,宋朝皇帝亲自领导,命令大员分赴江浙等地搜访购求图书,以恢复并充实国家藏书,历时之久,动作之大,倾力之巨!其中绝大多数图书,都是用金钱或丝帛购买的。宋朝皇帝在诏书中反复重申为了购书要“优给坐直”、“优给金帛”,甚至许以官职禄位,对于三馆所少书籍,一卷给予千钱,可谓昂价!以是 “献图书于阙下者不可胜计”。咸平四年所下诏书中,这真是举一国之财力而为的中央政府购书狂潮!难怪许多人献书亦如潮水,甚至不惜采用种种投机取巧的欺诈手段,或一书分解为数书,或现时胡编乱造,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集市销售”条所引《东京梦华录笺注》中 “时浙本中字前汉书方出,祖必戏扑之,为钱五千,十三淳一掷皆红”。即是一种博彩式的发行方式,集游戏、娱乐、赌博与书籍发行为一体,将书籍作为筹物,实在罕见。
宋代的书籍发行,除以上方式外,还有诸如皇帝颁赐与宣赐等其他方式。宋代书籍发行最主要的特点是其商业发行的发达及发行方式的多元化,这是由宋代封建商品经济的发达及书籍生产的商品化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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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6.1
A
2095-0292(2010)01-0156-05
2010-06-22
田建平,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编辑出版系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责任编辑 张 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