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与隐:宋代《诗》学论比兴

2010-08-15 00:49胡晓军
关键词:鹤鸣比兴宋人

胡晓军

显与隐:宋代《诗》学论比兴

胡晓军

“比”与“兴”是中国传统诗学中两个重要的范畴。相比前代,宋代《诗》学对“比”与“兴”的内涵外延有更为深广的认识。宋代《诗》学阐释“比兴”,兼顾经学、文学。从“显”与“隐”的两个维度审视“比兴”:从《诗》之大义及温柔敦厚之诗教的角度出发时,“比”较“兴”更为隐晦;但从玩味诗意的目标出发时,“兴”又较“比”为意长。

显与隐;比兴;宋代;《诗经》

刘勰《文心雕龙·比兴》中说:“比则蓄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斥言”是直言之意;“托讽”则意在言外。因此,比兴在表情达意上,是“比显而兴隐”。虽然比、兴的义界并不那么容易截然划定,但刘氏“比显而兴隐”的概括确实予人以启发。宋人《诗经》阐释著作中论及比兴内涵及比兴之别时,往往与“比显而兴隐”的命题有关,或探讨了喻体与本体的关系,或涉及到了比与兴在串联诗篇文脉语意中的不同作用,或阐述了比与兴与温柔敦厚诗教的关系,或提示了比与兴在诗歌阐释中如何被运用等问题。因此,本文拟从“比显而兴隐”这个大前提出发,考察宋人是如何论比兴之别的。

宋人论兴,或曰“触境而兴”,或曰“有将物之无,兴起自家之所有;将物之有,兴起自家之所无”,甚至“可以意推,而不可以言解也”,确实有点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幽眇。而宋人论比,则以为比之意蕴比兴更容易理解。从“比显而兴隐”的角度来看,如果说朱熹之“比者,以彼物比此物”还有点模糊的话,那程氏之“兴便有一兴喻之意,比则直比之,如蛾眉瓠犀、温其如玉之类是也”[1]的观点则不言而喻。如此看来,无论是从诗思的引发还是诗意的阐释,“比”意都较“兴”意更容易理解。

在解《诗》读《诗》时,“比”因其“显”而可给读者提供方便,但“兴”却恰好相反,它距离本义较远,有时甚至风牛马不相及,如果深究,反而适得其反,所以朱熹会告诫弟子“不须深求,只此读过便得”。黄櫄不满前人之比兴论,认为孔颖达“兴专于美而比专于讥刺”,“其说不通矣”。对于郑众“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也”的观点,他也认为并未说得清楚比兴之间的区别,遂“推广之”曰:“比者,托物而喻之谓也。兴者,因物而感之谓也。”[1]比较黄櫄与郑众的观点,便可以看出黄櫄的特点了。黄氏强调兴的“感物”特性,而把郑众释兴时的寄托、比喻之意全部归到比了,外物在兴这里只剩下催化剂的作用。如《关雎》这首诗,《毛诗正义》标为兴,但究竟是比还是兴,宋代学者是各执一词。黄櫄以为《关雎》“一篇皆比也”。他的理由是:

荇菜之洁可以为祭祀之用,故诗人复引之以为比也。凡观诗人之辞,因一物以起义者,皆兴辞也。合二事以并用者,皆比辞也。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则复并而言之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以关雎之和鸣而比后妃之德也。曰“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则亦并而言之曰“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此以荇菜之可以供祭祀者而比后妃之贤也[2]。

按黄櫄的比兴观,“兴辞”的“兴体”(按:有些学者认为兴或暗兴,或明兴,上下文之间总有意义上的联系,从而不认同宋人论兴“全不取义者”的说法,故亦用“喻体”、“本体”来论兴。笔者以为如此则不能涵盖宋人之论,为叙述方便,故仿“喻体”而造“兴体”一词,非刘勰 《文心雕龙·比兴》“毛公述传,独标兴体”之意。)与本体之间没有关联,而“比辞”则喻体与本体关联密切,“合二事并用”,则见此而可知彼,闻关雎之和鸣而可知后妃之德,观祭祀之荇菜而可省后妃之贤,由喻体到本体是水到渠成的。段昌武 《毛诗集解》解《大序》时有引“姜氏”之言曰:“比者,取类于物以为比,物与意同,如《螽斯羽》是也。兴者,倏见是物而起兴,物不必合,如《关雎》是也。 ”[4]就比兴之训释而言,“姜氏”之说与黄櫄之论是文异而义同的。但有意思的是,两人对《关雎》是比还是兴这个问题的答案却完全不一样。由此可见,对比兴即使有了清晰的概念,仍然不易作出何诗为比何诗又为兴的判断。黄櫄从自己的比兴观出发判定《关雎》全篇为比,在宋代乃至整个《诗经》阐释史上确实是不多见的,也体现了宋人说《诗》时有新意的风气。

上述比兴论,究其实质还是刘勰的“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的推广。从钟嵘的“文已尽而意有余”到宋人普遍认同的“触境而兴”,兴自然打上了抒情的烙印,而比则用于言志说理了。所以段昌武总结说,“赋、比多出于志,兴多动于情。”[3]比与直陈其事的赋同为一类,理解起来困难就小得多。

如果从“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温柔敦厚的角度来论兴,兴之义就更为隐晦了。比如黄櫄在释《卫风·竹竿》一诗时说:

人惟其愁困憔悴之中,则思其昔日逸乐之事。《竹竿》一诗,盖女适异国而不见答,故思其国俗之乐以见欲归之意。此诗所言皆兴也,而先儒以为比,则已失其义矣。噫,《谷风》之妇有怨辞,《载驰》之夫人有悲辞,而《竹竿》一诗雍容和缓,述其昔日之乐而不言今日之恨,为此诗者,其亦敦厚之人乎?故曰“思而能以礼者也”[4]。

此诗《毛传》释为“兴”:“兴也……钓以得鱼,如妇人待礼以成爲室家。”欧阳修《诗本义》以为:“《竹竿》之诗,据文求义,终篇无比兴之言,直是卫女嫁于异国不见答而思归之诗尔。其言多述卫国风俗所安之乐,以见己志,思归而不得尔,而毛郑曲为之说,常以淇水为比喻。”朱熹《诗集传》释为赋。

若把黄櫄的解说与毛氏、欧阳修、朱熹等人的解说相比较,则可以看到黄氏明显受到“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记讽”观点的影响。黄櫄从“比显而兴隐”的认识出发,反对释为比,因为释为比则作者之意太显露,则是“怨而怒”,而不能彰显“温柔敦厚”之诗教。从这个角度来看,黄櫄所谓的“托物而喻”之“喻”,则可以理解为晓谕、明白的意思。

宋人格物穷理的精神无处不在,于论兴而言,他们也不会只执着于一端,而是注意到了兴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以及同为取兴但亦有或显或隐的不同。比如李樗解《小雅·鹤鸣》曰:

诗之体不一,有以首章一句皆以鸟兽草木取兴,而其下便序己意者,如“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先言“鸿雁于飞”,取兴也,后言“之子于征”,序己意也。如此之类,可以易求诗人之意。有连四句皆以鸟兽草木取兴,如“沔彼流水,朝宗于海。鴥彼飞隼,载飞载止。”前旣言“沔彼流水”,次又言“鴥彼飞隼”,而其意以流水喻诸侯之朝王,以飞隼喻诸侯之不来,则其诗意似难晓矣,然其诗皆言朝王之事,故可以知其为朝王之说也。至于《鹤鸣》之二章十八句,皆是取兴,殊无一句推序已意,故其诗最为难晓[5]。

李樗总结了三种不同的兴:第一种可以说是很典型的兴,在“鸟兽草木”的“兴体”后随即说明本体。第二种“兴体”不只一二句,连续取兴以敷衍本意。第三种只出现“兴体”,本体是隐藏的。从取兴的显隐而言,这几种兴或是 “易求诗人之意”,或是 “似难晓而可知”,或是“最为难晓”,阐释的难度由低到高。可见,依李樗的观点,兴意并非一律,也是有显有隐的。李樗“有以首章一句皆以鸟兽草木取兴,而其下便序己意者”的观点与朱熹之说兴同:“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兴是借彼一物以引起此事,而其事常在下句。”[6]当然,朱熹更为简括。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记载,李樗是林之奇外兄,林之奇生于1112年(徽宗政和二年),卒于1176年(孝宗淳熙三年),则林氏当长于朱熹(1130-1200),那么李樗也不会小于朱熹。且李氏解诗并没有引述朱熹之言,所以李氏之论兴应该没有受到朱熹论兴的影响。朱熹之论已被奉为经典,但李樗等人的观点也不应被埋没。

李樗论第三种兴以《鹤鸣》为例,“无一句推序己意”,与前两种大不相同。既然如此,何必还当作兴呢?朱熹《诗集传》便不以为是兴,他认为“此诗之作,不可知其所由”[7],最终标为比体。清人王夫之《姜斋诗话》也认为:“《小雅·鹤鸣》之诗全用比体,不道破一句,三百篇中创调也。”[8]王夫之以为比体是“不道破”,这是因袭朱熹之成说:

至之问孔子东山小鲁一节,曰:“此一章如《诗》之有比兴。比者,但比之以他物,而不说其事之如何;兴,则引物以发其意,而终说破其事也。如‘孔子登东山而小鲁’,至‘游于圣人之门难为言’,此兴也。‘观水有术,必观其澜’,至‘容光必照焉’,此比也。‘流水之为物也’,至‘不成章不达’,此又是兴也。比者,如‘鹤鸣九臯’之类;兴者,如‘他人有心,予忖度之’,上引‘毚兔’、‘柔木’之类是也。”[9]

问“比、兴”。曰:“说出那物事来是兴,不说出那物事是比。如‘南有乔木’,只是说个‘汉有游女’。‘奕奕寝庙,君子作之’,只说个‘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关睢》亦然,皆是兴体。比底只是从头比下来,不说破。兴比相近,却不同[6]。

比是以一物比一物,而所指之事常在言外。兴是借彼一物以引起此事,而其事常在下句。但比意虽切而却浅,兴意虽阔而味长[6]。

很明显,从这几段来看,朱熹则恰恰相反,认为“兴显而比隐”。那么,宋人到底认为是“比显而兴隐”还是“兴显而比隐”呢?我们又如何理解这种“矛盾”呢?

今天我们对《诗经》性质的认识已经很纯粹了,就是“最早的诗歌总集”。但《诗经》在宋人的视野中既是诗歌的经典,又是儒学的经典。在“诗言志”、“文载道”的文学宗旨之下,今人所区分的文学《诗经》与经学《诗经》在宋人这里是合而为一的。笔者以为,宋人的《诗经》阐释接受是以文学阐释的方法来实现经学接受的宗旨。所以宋人论兴是触及到了兴的美学意义的,而这自然也是其诗学思想的表现。在总结前人的诗歌创作经验及汲收前人丰富的艺术思维理论基础之上,宋人诗学并不排斥形象思维,所以宋人论兴才会有“触境而兴”的共识。诗兴倏忽而来,又倏忽而去,有着丰富诗歌创作经验的诗人兼学者的《诗经》阐释者们对此不可能熟视无睹,所以当他们踵事增华地对“兴”作出“触境而兴”的衍绎时,自然而然地对《诗经》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取兴有望洋兴叹的感慨,苏轼甚至认为兴“只可以意推,而不可以言解”。

但是,宋人论兴不会在苏轼的“神秘主义”论这里打住,阅读、阐释《诗经》在这个时代不可能只是一种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娱心遣性的方式。其实,何止《诗经》,就连经典化了的杜诗在宋代也要承担起教化的重任。一部著作如被尊奉为经典,决非仅仅是因为其在文学艺术方面的成就,后来的阐释者能从作品的字里行间感悟到伟大崇高的思想也是关键。所以于“诗义”的解读,你可以沉浸于文辞之美,感受那“活泼泼”兴。即使像程颐、朱熹这些反对写诗的理学家,也不否认《诗经》是中国诗歌史上是最优美、最经典的著作。但无论如何,不能淡化了说诗解诗的终极目的,因此攫取“诗之大义”,在接受诗之教时,只要理会得兴体“说破”的本意就行了。朱熹释《小雅·巧言》便反对过于纠缠“奕奕寝庙”是如何的意思。这个时候,作者如何触兴是可以忽略的,如此一来,再难解的诗也就迎刃而解了。朱熹虽然认为《鹤鸣》之作“不可知其所由”,但又下一定论:“然必陈善纳诲之词也”。在此,是比是兴又有什么要紧呢,比兴之间已不存在什么显隐的问题了。唐仲友《诗解钞》解《鹤鸣》曰:“《鹤鸣》虽全是兴义,最易晓,专是修己任贤之喻。‘鹤鸣于九臯,声闻于野’,是晦之修身也。身修则贤之在远者至,故鱼潜在渊,或在于渚间,于天又著于野矣。身不修则贤之在位者隐,故鱼在于渚,或潜在渊。”[10]唐氏全不认为《鹤鸣》是难解的诗,虽然我们会认为他们的解释牵强附会,但千万不要轻易下“宋人不知比兴”的判断。有些学者认为,“《诗经》的经学阐释是以文学阐释为基础的,它可以淡化掩盖或限制利用文学阐释,但不能绕开文学阐释。”[11]这句话自然也可以用来概括宋人之论比兴的文学视角。比如朱熹下列比兴对比之论便发人深思:“比意虽切而却浅,兴意虽阔而味长”,朱熹对比兴褒贬的态度一目了然。以理学家的身份而被后人认同的朱熹并没有偏执地肯定表意更为切直的比,而揭示了兴意作为一种文学语言艺术表现方法触兴无端、意味悠长,让读者回味无穷的特性。朱熹从文学的角度比较比兴的意图于此也是很明显的。朱熹也并不一味地认为比就一定较兴浅直,兴就一定比比深远:“比虽是较切,然兴却意较深远也。有兴而不甚深远者,比而深远者。又系人之髙下,有做得好底,有拙底。常看后世如魏文帝之徒作诗,皆只是说风景。独曹操爱说周公,其诗中屡说。便是那曹操意思也是较别,也是乖。”[6]同是用比兴法作诗,作得好不好与作者自身的文学造诣的高下有关。虽然朱熹从自己“文以载道”的文学思想出发,不满“只是说风景”的诗,但以其文学眼光评品《诗经》时,比“虽切而浅”与兴“虽阔而长”就不是那么呆板了,它们作为“诗之的用”只是“诗之成形”的手段,最终还在于作者对这些手段是否能高明的运用,方法本身是没有高下优劣之分的。

[1]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二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91.

[2]李樗,黄櫄.毛诗集解卷一[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段昌武.段氏毛诗集解卷一[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李樗,黄櫄.毛诗集解卷八[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李樗,黄櫄.毛诗集解卷二十二[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黎靖德.朱子语类卷八十[M].北京:中华书局,1986:2069.

[7]朱熹.诗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121.

[8]王夫之.姜斋诗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159.

[9]黎靖德.朱子语类卷六十[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445.

[10]唐仲友.诗解钞[M].续修四库全书本.

[11]汪祚民.诗经文学阐释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377.

I207.22

A

1673-1999(2010)10-0096-03

胡晓军(1974-),男,湖南郴州人,文学博士,贵州大学(贵州贵阳 5500025)人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古代文学、古代文论。

2010-01-28

贵州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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