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研究的新自由主义理论路径

2010-08-15 00:49金海洋
关键词:国际法自由主义现实主义

金海洋

国际法研究的新自由主义理论路径

金海洋

介绍了西方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新自由主义学派有关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国际合作和世界政治范式的基本观点。认为新自由主义对非国家行为体的关注,为国际法的研究指出了一条更加宽广的道路。

国际关系研究;新自由主义;新现实主义;国际法;效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全球化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西方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新自由主义学派,从国际政治经济领域对现实主义进行批判,通过关注跨国行为体的作用,提出了一个“世界政治”的松散范式。新自由主义对非国家行为体的关注,为国际法的研究指出了一条更宽广的道路。

一、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新自由主义

20世纪70年代,在政治上东西方走向更复杂的权力组合,中美关系越走越近,美苏之间则形成更复杂的既对抗又接触的局面。在经济上,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美国实力衰弱,日本、西欧经济上升。中东石油战争,使西方意识到弱国的力量与国际间联系的敏感性与脆弱性。在此种历史背景下,自由主义重新抬头,矛头直指政治现实主义。

在近代国际关系理论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政治现实主义。自汉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1948年的《国家间政治》奠定战后西方现实主义理论以来,现实主义便战胜了理想主义,成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主导范式。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国际政治的发展,现实主义无法解释的现象越来越多,于是各种自由主义思潮纷纷兴起。而新自由主义的真正出现,是以1977年罗伯特·基欧汉与小约瑟夫·奈合作的《权力与相互依赖》一书的出版为标志。

从一定意义上讲,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是国际关系理论中最为特殊的一对。新现实主义是对摩根索的政治现实主义的继承与发展,而新自由主义是伴随与新现实主义的论争成长起来的。因此,欲明了新自由主义,需要先理解新现实主义。

新现实主义的三个基本命题,是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国际关系的主要行为体是国家、国家是自私的行为体,并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新自由主义虽然赞成此种论断,但不承认无政府状态会导致无秩序社会,而认为制度所促成的国际合作将推动国际关系的规范化进程,缓解无政府状态的压力。新自由主义详细分析了国际制度,认为它包括三种形式,即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国际惯例,有三个特征即权威性、制约性、关联性。国际制度的这些特征使其具有横向效应和网络效应,从而能解决合作的困境,保障合作有效。单一、理性的国家需要国际秩序才能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利益。经济学家所说的“经济人”因比较优势而合作,自私行为体之间的交往不一定只是冲突。新自由主义以博弈论为分析工具,得出:国家之间的实质是合作,但不是和谐状态的合作,而是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与此相反,新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下安全的稀缺不可避免地导致各国对生存的担忧,安全困境不会因为在交往过程中制度等进程上的变化而发生根本的变革。

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对权力与制度的关系也有不同的解释。在新现实主义看来,权力是国际政治最重要的自变量,制度只是权力的派生物,离开了权力,制度的创建、维持和作用的发挥都只能是空谈。新自由主义则强调制度作为独立变量,认为其所起的作用并不亚于权力。因此,基欧汉指出,即使在霸权之后,制度仍然能够在维护国际秩序上发挥重要作用。

新自由主义的内涵正如《权力与相互依赖》一书的书名,即当代是一个权力与相互依赖的世界。现实主义强调的权力并未过实,但在新自由主义看来,这只是历史发展的延续性一面,历史的另一张面孔是其变革性,这样“才不会为过去所束缚”[1]。权力依然重要,国家仍然是重要行为体,但“国家中心”范式却受到日益强大的挑战。新自由主义理论家们实际上提出了“多元主义”,为国际关系研究建立了一个新的研究纲领。20世纪60年代末,他们就认识到随着相互依赖的加深、各种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舞台上越来越活跃,现实主义的“国家中心”范式无法解释变化了的现实,并忽略了对跨国关系、经济相互依赖和国际组织的研究。他们通过关注跨国行为体的作用,提出了一个“世界政治”的松散范式,从国际政治经济领域对现实主义进行批评。通过创建复合相互依赖理论,他们建立了一种看待世界政治的新方法和理解政治与经济关系、制度化合作的模式。他们认为,大量次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构成了一个远比通常仅由国家构成的世界更为复杂的世界,非国家行为体直接参与世界政治,各问题之间不再存在明确的等级区分,武力并非有效的政策工具[2]。他们通过引入非国家行为体,提出了无等级之分的问题,相对于现实主义的“国家中心主义”来说,确是国际关系研究领域的一次“范式”的革命。

综上所述,首先,新现实主义者是在“混乱”、“无序”这个意义上理解“无政府世界”的含义,因此他们把世界看作是悲观的、对抗的,而新自由主义者则在“作为一种秩序”的意义上理解无政府世界的意义,因而他们认为世界是可协调的、乐观的。在新自由主义看来,无政府状态仍然是一种有序的状态。“说世界政治是无政府的,并不因此就意味着世界政治是完全缺少组织的。”[3]如果制度不再是权力的派生物或因变量,而成为一个自变量,那么国际政治发展路径必然会产生重要的转变。也就是说,即使国际政治权力发生变动,制度化的国际政治仍会将权力发生消长的国家或地区纳入国际政治的秩序中,或者说制度化的国际政治现实会成为国家追求自身利益的最便捷的路径,权力变化的国家并不必然挑战国际政治的现有秩序。如果能从现有制度化政治现实中获益,权力变化的国家反而有可能采取继续维护该体系的努力。其次,新自由主义强调“多元主义”的世界政治范式,认为世界政治的舞台上,国家不再是永恒的主角,各种行为体都将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扮演角色。新自由主义无疑拓宽了国际关系研究的视角,使国际政治研究不再局限于国家层面,而是扩展到了各种行为体及个人。这就意味着国际政治主体研究的纵向扩张,进而促使国际政治研究的横向发展成为可能与必要。

二、从新自由主义角度看国际法的效力

对于将本体论视为纯粹物质主义的新现实主义来说,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显然是一种“物质结构”,国际关系状况主要取决于各国在国际社会中所处的相对位置,以及它们之间物质的实力分配状况;而作为非物质力量的国际法,自然在体系结构中没有什么存在与作用的空间[4]。与此相比,新自由主义者虽然承认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的“物质结构”,但认为国际法的客观存在使国家在获取其利益时,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都必须去顺应或利用它,国际法获得了与权力平起平坐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国家如果想要参与到国际关系交往的游戏中获取更多更持久的利益,就必须首先按规则出牌。

新自由主义是在承认新现实主义的理性主义与利益考量的基础上得以建立的,因此其对国际法律制度的态度是从获取利益的交易成本与信息可靠程度来看待的。也就是说,国家等国际行为体在试图获取其自身利益时,是以理性的态度考量如何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如何避免因信息闭塞而造成误解从而引发不必要的冲突损害其利益。如果国际法为国家等行为体提供了更便捷的获取利益途径,则国际法的作用必然会产生较大的跃进。那么,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国际法是否能够为国际政治行为体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或者说国际政治行为体能否在不遵守国际法等国际规制的情况下获取更多的利益。从一般意义上讲,如果国家之间存在共同利益,就应该合作。相互间之所以不合作,甚至出现纷争,主要原因之一是交易成本过高。正如桑得勒和考利所指出的那样,国际联系越紧密,也即相互依赖的程度越高,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就越高,当然所获得的利益就越大。相互依赖越紧密,交易费用问题就越突出。从正面讲,它是个体对合作的需求变得前所未有的迫切起来;从反面讲,如果处理不当,它有时也会使国家间冲突的可能性变得更大。然而,国家如果背离交易规则所造成的损失可能会更大,如果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准则的协调和规约的约束,则可以降低交易成本[5]。这样,就为国际法产生作用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国际法一旦得以确立,其形成的“路径依赖”将会降低国家间的摩擦或冲突的可能性与烈度。

从法律生成的角度来看,交往越频繁、越持久,其产生法律的可能性就越高。基欧汉和约瑟夫指出:“当互动行为产生彼此都付出代价的结果时,就存在相互依赖;当互动行为不产生付出重大结果的代价时,就只是相互接触。”[6]当国家间交往成为相互依赖的现在进行时状态,法律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也就是说,当国际政治游戏成为国家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甚至成为国家生活本身时,国家遵守国际政治游戏规则就成国家性命攸关的大问题了。

新自由主义对非国家行为体的关注,无疑给国际法的研究指明了一条更宽广的道路。长期以来,国际法研究是以国家作为唯一行为体的,其他的行为体没有资格成为国际法研究的对象。随着国际交往的相互依赖程度加深,国家界限对人员交流的弱化,便捷的交通工具、网络通讯技术和媒体传播的扩散效用,使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甚至个人在某些领域获得了与国家同等的地位。这表现在国际人权法等个体法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任何国家不再愿意公开挑战或否认此类法律。

新自由主义的缺点在于其对涉及军事、政治等领域的分析还显不够。新自由主义对国际制度的来源及对国际机制怎样遏制权力等问题,未加以讨论。它淡化国家实力,但国家实力在现实国际社会并不因此而贬值。国际法要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遏制大国特别是霸权国家。显然,新自由主义回避了这一点。但无论怎样说,新自由主义不仅解释了国际社会是什么样的合作状态,而且它较好地分析了国家间为什么合作。只有合作,国际社会才能有真正的和平。国际法就是合作的国际法,合作的理念是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共有理念。从这一点来说,它为我们证实国际法确实在发挥作用提供了认识的角度。

[1]小约瑟夫·奈.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M].张小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2]Robert O Keohane,Joseph S Nye.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M].New York:Lingman,2000.

[3]Robert Axelrod,Robert Keohane.Achieving 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Strategies and Institutions[J].WP,1985,38(1)

[4]罗伯特·基欧汉.新现实主义及其批判[M].郭树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21.

[5]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04.

[6]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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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1999(2010)11-0035-02

金海洋(1981-),男,江苏徐州人,南京大学(江苏南京210093)国际关系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

20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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