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北苗族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2010-08-15 00:49刘艺兰
铜仁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苗医苗族医药

刘艺兰

(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6 )

黔东北苗族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刘艺兰

(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6 )

苗医药是中国民族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苗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笔者通过黔东北苗医药现状的分析,探讨了苗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必要性和措施,为弘扬、保护和开发该地区的苗族医药提供新思路。

苗医药; 黔东北;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传承

苗医药,是苗族医药的简称,是苗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中积累的与疾病、伤害作斗争的具有其自身文化特点的治疗经验和民族药物。黔东北铜仁地区是苗族聚居地区,苗族人口 49.93万,占总人口的13%,主要集中在松桃、印江和江口等地。黔东北苗医药以其独到的理论和特点自成体系,在治疗地方病、多发病、常见病和一些疑难病方面有独到疗效。其中,松桃苗医人员多达3000名以上,正所谓“村村寨寨有苗医,山山岭岭有苗药”。[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目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申报的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九节茶药制作工艺)已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黔东北苗族医药别具特色、疗效显著,却未成为申报主体,反映了黔东北地区对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苗医药的价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申报苗医药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实质为保护的过程,在申报中整理、发掘黔东北苗族医药文化,藉此推动并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黔东北苗医药的特色及现状

黔东北地处武陵山脉,药材丰富,有各类药材2000种以上,常用苗药在557种以上。苗医治病方法多样,常以土方土法、地道药材为主,注重经验和实践,原则上“热病冷治,冷病热治”,“治虚以补,治塞以通”,沿习师传的有抽箭、化水、履蛋、灯火、火罐、灸法、捆胎、履抽、咒包、刮痧、取骇、赎魂、还愿等,其中水法内容最为玄妙丰富。在医疗特色上,大多数是医巫结合,医药结合,医护结合,医武结合。传统特色苗医,都不同程度地懂得画符念咒,都有阴师傅、阳师傅,都懂得药物知识、民间武术。[1]其中,黔东北苗医药对治疗骨折、虫兽伤、风湿病、偏瘫等效果最为显著。

尽管苗医药在历史上为各族人民的健康做出了杰出贡献,但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形态,在民间医药“现代化、规范化、国际化、科学化”的进程中,正在被“依法”取缔或变相取缔,黔东北苗医药正面临着失传的危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原因。苗医药失传的危机首先来自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苗族人民原社会和文化生活的相对封闭性被打破,传统文化的传承链条出现断裂,这正是苗医药传承的最大的危机。“就社会发展的整体趋势,贵州的传统知识面临着失传的危险,高科技产品代替传统产品,科技知识取代传统知识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如果不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贵州的传统知识包括苗医药在200年内将会永久性消失。”二、制度原因。国家实行的执业资格准入制使苗医队伍萎缩,这是造成苗医药面临失传危机的重要原因。按规定医生要获得行医资格,必须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否则就为“非法行医”。传统苗医文化程度不高,多靠师徒传承和祖传,很难通过这种国家级考试。在这样的环境下,苗医药的发展空间在萎缩。三、巫医结合的身份原因。在历史上,当苗医对许多疾病理解、解释不了时,一方面用药治疗,一方面求神请祖,形成“巫医一家、神药两解”的局面。苗医行医合法性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苗医常兼有苗巫的身份,其治疗的科学性遭到质疑。这点正是苗医药被边缘化、并逐渐消亡的重要原因。四、传承方式原因。苗医药的传承方式多为口传心授,以“家庭遗产”的形式传承,且“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目前,苗医师大多年事已高,他们有着丰富的医疗用药经验,但由于传承方式的原因,苗族医药在苗族社会中的传承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困境。

二、苗族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传统医学发展战略中指出,“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是传统医学的基本特色,也是社会向其提出的重要需求。苗医药至今仍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途径之一,只要继承发展、合理利用便可成为现实的医疗卫生资源。苗医药是苗族先民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生存经验和智慧结晶,属历史文化遗产。但现今人们往往把苗医药看作是“迷信的”、“落后的”文化传统。如果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苗医药被纳入到国家不同行政级别的名录体系,成为民族、国家的文化遗产,则有望成为主流文化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因此,黔东北苗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和传承,需要相关部门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申报地区级、国家级以及联合国的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把握苗医药保护与传承的契机。笔者建议黔东北苗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开展普查,收集整理资料,建立苗医药数据库。

普查工作是对黔东北苗医药进行有效保护的基础。深入、扎实地开展苗族医药普查:(1)通过普查摸清铜仁地区流传的苗医药的主要特点和类别、治疗方法以及苗药采集的历史、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摸清家底,为申请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奠定基础。(2)通过普查发现承载苗族医药的传承者、采集者,传承人的传承谱系、传承路线、道具、所掌握和传承的内容或技艺,采集有代表性的医书、采药经验等。(3)通过普查记录或录制苗医药的原真形态与现状,用现代化手段真实、系统、全面地记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苗医和苗药,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等。

(二)保护传承人与培养传习人,建立苗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机制。“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延续的决定性因素。保护传承人的生存与发展,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重要内容。有着丰富医疗用药经验的苗族医药师大多年事已高。因此,对其中的代表性人物按规定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计划进行保护,具有迫切性和重要性。我们应给杰出的传承人创造适宜传承的社会条件,为苗医药提供合理的生存发展空间,防止失传;对传承人予以一定的资助和扶持;对他们的传承进行档案登记、数字化存录,建立专门的图文影像数据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关键还在于培养传习人,即通过传承人的培养,使之成为新的传承人。条件成熟后,苗族医药可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有了人才培养和保护机制,苗医药才能持续传承。

(三)在继承的基础上恢复临床活力,加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苗医药的活态保护。“保护”的本质要义,在于维护和强化其内在生命,增进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作为长期生产生活实践经验总结的苗族医药,通常是以鲜活的状况存在于民间社会的。因此,将遗产如实地记录下来,或将一些药物做成标本放进博物馆保存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赋予苗医药以鲜活和持久的生命力,在继承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发展。要实施苗医药的活态保护,首先人们要对苗医药采取更加宽容的态度。从黔东北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和法规,推进苗族民间医师的合法化,充分发挥苗族民间医师在农村医疗保健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这是确保苗族地方性医药知识在苗族乡土社会传承、保护的最基础的制度。此外,对在医疗实践中做出重要贡献,对医药的配方做出了创造性的发明、治愈率高、口碑好、医德高尚的苗医实施必要的表彰与奖励。这是因为,“对一个人所取得的成就的承认是一种原动力,这种原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制度上的强调”。[2]这是苗族医药知识在乡土社会中得以传承的关键,同时也对科研人员、普通民众以及这些在乡土社会中默默无闻的民间医者具有很大的激励作用。[3]其次“以医带药”,建立苗族专科医院,恢复临床活力,加强科研,建立和完善苗族医学理论体系是关键。因为,苗药中隐含了巨大经济效益。目前,贵州“苗医苗药”发展中出现了“重药轻医”的现象。但从长远来看,没有苗医药的临床实践,就谈不上苗医药的持续性发展。建立一家以苗族医生和以苗族医药手段为主体的苗医医院,把那些行之有效的苗医药偏方运用到临床上来进行系统观察,得出更科学的数据,为苗族药业的产业化提供有力的临床根据,建立和完善苗族医学理论体系,这才是发展、提高苗医药的根本保证。

[1] “苗医药系统研究理论研究”松桃子课题组.黔东北苗医药调研工作报告[J/OL].苗人网,http://www.hmongbq.com/ ReadNews.asp? NewsID=253,2006.

[2] (美)R·K·默顿著.科学社会学[M].鲁旭东,林聚任,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95.

[3] 麻勇恒.苗族地方性医药知识在乡土社会中的传承与保护——以黔东南为例[J]. 凯里学院学报,2008,(4).

[4] 诸国本.中国民族医药散论[M].北京:中国医药出版社,2006.

[5] 李明文.“苗族医药”传承和研究开发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路[J].贵州民族宗教,2006,(3):60-66.

[6] 朱征明.贵州省民族医药现状、问题与发展建议[J].贵阳中医学院学报,2007,(3):1-3.

[7] 祁庆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J].西北民族研究,2006,(3).

[8] 乔成栋.民族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J].中医儿科杂志,2006,(3): 55-56.

Abstract:Miao medicin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hinese national medicine, and is the treasure of Miao traditional culture. Through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tatus of Miao medicine in northeastern Guizhou, the author probes into the necessity and measures of the protection and heritage of Miao medicine 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order to provide new ideas for promoting, protecting and developing the Miao medicine in northeastern Guizhou.

Key words:Miao medicine; northeastern Guizhou;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inheritage

(责任编辑 朱存红)

The Protection and Heritage of Miao Medicine in Northeastern Guizhou 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IU Yi-lan
(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 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Beijing 100086, China )

G127;R-0

A

1673-9639 (2010) 06-0004-02

2010-11-06

刘艺兰(1974-),女,贵州铜仁人,侗族,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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