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敏
(太原生产力促进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9)
浅析工程技术中心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杨 敏
(太原生产力促进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9)
工程技术中心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本文通过对太原市工程技术中心运行情况的调研,总结成效,指明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太原
工程技术中心是为适应现代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科研开发组织形式。为了适应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国家计委、科技部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着手进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许多省市也随之将地方工程技术中心纳入地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计划。太原市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也列于《太原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并于2005年启动。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在中心的建设方式、组织形式等方面积极探索,通过近5年的实践,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工程中心覆盖多种行业。为发挥工程中心对行业的带动提升作用,自2005年启动以来,根据太原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现实需求,先后成立22家行业工程技术中心,涉及能源、化工、生物技术、污水处理、镁及镁合金等,为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提供技术服务、培养专业人才、转化科技成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是科技创新成果突出。到目前为止,太原市20家工程技术中心共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项,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分别为41项、70项、45项;专利申请43件、授权22件;科技成果鉴定82项、转化58项;获各级各类科技奖励72项;为300多家企业提供了技术服务,解决技术难题79项;为行业培训各类人员2.4万人/次,有力地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
工程技术中心取得成绩的同时,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市工程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还不能很好地满足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科技成果的工程化、系统化、成套化程度低。一方面缺少具有较高工程化能力和高素质的工程化技术人才,另一方面由于条块分割而形成的科研与产业相脱节的状态,使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工程化技术研究与开发力量及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长期未得到根本解决。表现为:
1.对工程技术中心的认识不够。工程技术中心作为新生事物,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及呵护,但目前有关部门对发展行业工程技术中心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引导、规划和扶持力度不强,政策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尚未形成。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成立的行业工程技术中心,科研实力虽强,但面向太原区域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支撑需求的针对性较差,结合度不紧密。行业工程技术中心的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内在动力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3.缺乏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目前有些技术中心的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没有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
1.充分认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与发展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太原市已在较短的时间内,组建了市级工程技术中心20家,为在太原市具有较强优势的工程技术领域搭建了一个骨干工程研究机构框架,初步聚集和稳定了一批从事工程化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的队伍,成为太原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组建工程技术只是工程中心建设与发展的第一步。要真正发挥工程技术中心的技术创新作用,必须从长计议,做出不懈努力。一方面,开展工程技术研究,实现技术突破和创新,决不是短期行为,而是经过长期不懈努力才能实现的艰难过程,这既是由技术创新本身内在的规律所决定的,也是由于现有技术发展基础薄弱所决定的。另一方面,工程中心作为一种新型研发机构,如何建设和发展,如何形成适合国情和市情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并无现成的模式可循,需要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同时,工程技术中心从诞生到发展壮大,特别是形成品牌、形成技术特色和优势,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
2.多渠道筹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与发展资金,增强工程技术中心创新实力。持续的资金投入是深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与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多渠道筹集资金,就是工程技术中心做大做强的长远的战略性抉择。首先,地方政府要逐步加大对本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应成为地方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随着地方财力的增强,太原应建立专项建设资金,对重点新型科技创新机构的投入形成稳定财政预算渠道,投资规模也应相应增大。稳定的政府投入,对工程中心前期发展是必不可少和至关重要的。其次,每个工程中心都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一个中长期的筹资规划。太原市各工程技术中心应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制定多渠道社会化筹资制度形式,如通过产学研联合争取国家和地方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投资,通过创建国家和地方科研开发、技术标准、技术基础基地,争取科研设施、条件等方面的建设投资等;通过多种资本运作方式筹集社会及公众投资;通过承担非政府委托研究开发项目获得资金投入等。
3.深化工程技术中心运行机制改革,增强工程技术中心发展活力。工程技术中心是新生事物,良好的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是其发展壮大的生命活力所在。深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必须结合太原市实践发展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工程技术中心运行机制。在工程技术中心内部运行机制建设中,着重探索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共享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通过自身发展带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形成、促进传统产业技术嫁接改造满足服务行业、中小企业的外部技术需求、成为国家或地方行业新的技术标准的研制者和先行者;要探索工程中心技术创新管理机制、知识管理制度、人才流动机制以及实现良性快速发展的途径。在工程技术中心外部环境建设中,要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中介化的中心宏观管理机制。政府通过制定配套的政府法规,依法组建、资助、管理工程技术中心。
1.加大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政府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在出台鼓励政策、加强行业管理、培育行业协会、创造发展环境、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直接支持。
2.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体系。应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实行社会化服务、带动辐射整个行业。充分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主动性,提高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对外产品研发、检测、信息和人才培训等有偿服务,解决行业内缺乏先进技术装备的中小企业的技术难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效应。
3.选择适合太原市行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制定有关章程,建立产权明析、权责明确、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工程中心建设与发展,是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部门加快新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长期的任务。因此,除了增加财政投入,强化机制建设外,还必须在实践中探索新的发展思路、新的工作方法。
(1)动态调整,择优支持。通过中介,对工程技术中心进行定期分级评估。政府对工程中心的后续支持与评估级别挂钩,对机制优、发展快、评估级别高的,中心给予重点支持;对经营管理差、不能发挥中心作用、评估级别低的工程中心给予警示,直至淘汰。
(2)鼓励探索多种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模式。只要符合工程中心建设的方向、宗旨和定位,应继续支持工程中心探索多种建设与发展模式,如探索大企业投资控股工程技术中心的模式、战略型共用技术平台工程中心模式等。
(3)强化相关管理部门的相互协调,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工程中心上连科学研究中心,下接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科技、经信委、教育等政府部门应形成合力,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集成各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源,联合管理,联合支持,迅速提高太原市自主技术创新水平和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
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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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0046(2010)7-017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