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东,张虎,曾四清
(渭南师范学院,陕西 渭南 714000)
陕西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实施现状及对策分析
陈学东,张虎,曾四清
(渭南师范学院,陕西 渭南 714000)
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方法对陕西省20所高校的“阳光体育运动”五项内容的现状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活动要求难以落到实处,并针对实施阳光体育运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期在陕西省高校形成“阳光体育运动”实施的长效机制。
陕西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实施现状;对策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2007年4月发起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在北京全面启动,要求“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统一时间、全面启动”。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运动,我们在2009年对陕西省高校阳光体育活动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目的是了解和掌握陕西省高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现状,为有关决策部门提供陕西省高校大学生参加阳光体育活动的相关资料,为进一步改善陕西省大学生参加阳光体育活动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推动阳光体育运动在陕西省高校全面、科学、有效地开展。
1.研究对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渭南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学院等20所高校为研究对象。
2.研究方法
(1)运用文献资料法
通过知网查阅与本课题相关的论文30余篇,为本论文提供详实的资料。
(2)问卷调查法
本研究自2009年5月份共发放学生调查问卷1000份(每校50份),回收985份(男456份,女生529份),回收率98.5%,其中有效问卷937份,有效率为93.7%。教师问卷发放40份,回收36份,回收率90%,有效问卷34份,有效率85%。
(3)访谈法
对各高校分管体育的领导及体育教学单位进行访谈,为本课题取得了详实的资料。
(4)数理统计法
运用Microsoft excel2003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
(一)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06]5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的精神要求和内容设置,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主要涉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体育新课程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舆论宣传、组织领导等5大项共14小项。
(二)陕西省高校实施《标准》的情况
1.陕西省高校《标准》的实施与体育课
与“阳光体育活动”同时启动的《标准》既是检验“阳光体育活动”开展的评价标准,也是活动开展的重要的内容。调查表明,陕西省所有高校都已建立了大学生体质测试中心,并从2007级学生开始用最新颁布的《标准》。其中,30%的学校采用有组织的集中测试,70%的学校采用由体质测试中心负责生理指标测试与教师负责的体能测相结合的方式。仅有40%的学校结合体质测试的要求加大了体育课程中体能练习的内容,并把体能测试的项目与课程练习内容与评价相结合。而且,受学生选课兴趣的影响,近年来60%的学校取消了田径课程的设置,无视它在体育教育中基础性的地位。表明当前的测试工作与体育课程衔接不足,没有在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最终目标上形成相互衔接、积极有效的措施。
2.陕西省高校实施《标准》的现状
推行《标准》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其过程的实施,引起学生对自身体质和体能状况的关注,使学生具备自我评价和运动处方的能力。新标准提高了达标要求,使学校以往的达标率下降至82%-87%,这对激励学生的体育锻炼会有一定正面的积极作用。但学校如果仅注重达标率的提高,不注重提高学生对达标意义的认识,只能使实施《标准》变得毫无价值。调查表明,仅有20%的学校开设了《标准》理论课,对体质测试的目的、方法及针对性的运动方法进行指导。57.8%的学生表示如果不达标,会主动通过课外锻炼提高成绩,说明《标准》的实施对促进学生的锻炼有一定的作用。有60%的学校能将学生的《标准》测试结果反馈给学生,但是只有10%的学校针对学生的《标准》测试结果开具运动处方,给学生提供运动指导,47.8%的学生认为由于缺乏相应的指导,自己锻炼的成效较差。在工作中我们还发现,部分学生对体质测试的目的缺乏正确的认识,将其视为毕业或获得奖学金的必要渠道,由此造成了在缺乏教师的监督与指导下,少数学生有采用作弊的方法来通过测试获取分数的现象。另外,仅有20%的学校由专门人员担任体质测试中心的测试工作,表明测试工作仍缺乏专业的人员,测试工作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种种现象说明,当前的体质测试工作还只是停留在相关数据统计的浅层面上,未能充分发挥其对学生体质健康的指导、干预的作用。
(三)陕西省高校体育新课程教学情况
体育课是高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校体育是贯彻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途径,也是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手段。通过对陕西省20所高校的调查,“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思想和以阳光体育运动精神相结合的教学理念在各高校都有所贯彻,其中,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构建课内外一体化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长安大学实现学生网上“三自主”选课模式最为典型,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性有着积极的影响。
(四)陕西省高校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情况
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其要求是依法保障学生体育锻炼的权利,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仅仅靠每周两节体育课,是无法实现这一要求,为此,各高校职能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学生能够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但通过对20所高校937名学生的调查表明,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学生仅占被调查对象的12.3%,每周参加课外体育活动3次以上,每次在30min以上的占调查对象的23.1%;每周参加体育活动在2次以内的有538人占57.4%;1次都不参加的有183人占19.5%。可见,这与中央[2007]7号文件倡导的“阳光体育运动”所要求的“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目标相差甚远,导致这种尴尬局面的原因与高校课外体育活动存在的问题不无关系。
首先,20所高校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相对落后,主要还是沿用体育教学部或学生会、团委每年固定的计划来布置安排,每个院系也只有少数学生参与其中,大部分学生成为看客。
其次,学生课外体育活动项目单调,缺乏新颖性。调查发现,大学生选择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球类运动作为课外锻炼项目的比例相对较高,而当代大学生所追求的以健身娱乐、兴趣休闲为主的课外体育活动项目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得到高校足够的重视,这说明大学生的锻炼内容还停留在最基本和最简单的层面上,同时也说明陕西高校体育课程结构体系单一、狭窄、封闭。
第三,体育场地、设施有限,也是部分学生不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理由。近年来高校扩招,有些学校在校生有2万多人甚至更多,虽然各高校对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投入较大,但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而高校体育场馆课外活动收费也打消了相当一部分学生锻炼的积极性。
第四,体育职能部门对高校课外体育活动缺乏合理有效的管理,虽然为了贯彻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加强素质教育,各高校对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与任务,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并形成制度,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行为,缺乏严格的执行制度的机制,所谓的计划与制度也就流于形式,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成为无效的体育管理。
(五)陕西省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舆论氛围
据访谈了解,从2007年4月29日,“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启动,调查的20所高校全部举行了“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亿万学生西安——北京象征性长跑”等活动的启动仪式,全部进行了“阳光体育之歌”的传唱活动。而且各高校都通过各种媒体对“阳光体育运动”进行宣传,对健康理念的传播都做得很到位,宣传了课外体育活动对培养健全学生的重要性,并组织了各种课外体育活动,如全校师生长跑活动、跳绳、拔河等参与性较强的活动以及一些兴趣性很强的项目如野外生存、校园定向、拓展训练、轮滑等。但遗憾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良好的舆论氛围已经在陕西省高校变得很淡。各高校的阳光体育运动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地延续下去。
(六)组织领导
调查显示,被访谈的20所高校均成立了以分管体育的副校长或党委副书记为主的领导小组,各校在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大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指导思想,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各校虽然在指导思想上对“阳光体育运动”都很重视,但各校都缺乏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大学生没有形成自觉锻炼身体的良好风气,更没有掀起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的高潮,这也是“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学生仅占被调查对象的12.3%的原因之一。
1.结论
从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五项内容来看,“阳光体育运动”在高校的实施情况并不乐观,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根据《标准》的要求,加大体育课程改革的力度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实施《标准》的真正作用。
第二,“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并未能真正改变学生课外活动兴趣、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和活动质量,“每天坚持锻炼一小时”的目标没有落到实处。
第三,舆论氛围没有能形成长期的课外体育活动的校园文化氛围,缺乏延续性。
第四,各学校虽然都成立以分管副校长领头的领导小组,但缺乏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阳光体育运动”不能落到实处。
2.建议
第一,坚持以教育部提出的“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全面实施《标准》,根据《标准》的要求,加大体育课程改革的力度,充分发挥《标准》的反馈与指导功能。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制定合理、恰当的《标准》评分标准和奖励政策,避免做无用功。
第二,建立完善的体育运动锻炼制度,加强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管理,避免整齐划一,根据不同学生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运动项目,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各级竞赛,并加强对课外非正式体育群体的引导与管理。
第三,通过各种舆论形式的积极宣传,进一步广泛传播“阳光体育运动”的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等口号能够深入人心,为确保“阳光体育运动”长期开展下去创造持久的舆论氛围,促进青少年学生形成自觉锻炼身体的良好风气。
第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建立高校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
[1]周济.在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2006-12-23.
[2]罗振宇.关于在学校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理性思考[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07,(u):44~45.
G64
A
1673-0046(2010)6-0096-02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陕西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09JK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