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立军
(山西古籍出版社,山西 太原 030012)
浅谈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方法
赵立军
(山西古籍出版社,山西 太原 030012)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高潮阶段,该阶段是以建立国有资本管理新体制、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以及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为核心任务的。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是关系到国有资本是否能实现保值增值的重大问题,因此,论文分析了当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资本流失,并针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最后找到了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方法。
国有资本;资本流失;保值增值
企业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党的十五大报告以及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中明确要求,国有经济要逐渐从一般性竞争行业退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通过抓大放小等一系列措施,我国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国有资本的数量也相当可观,国有资本管理的任务也相当艰巨。基本任务有:一方面,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维护和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证社会主义改革的正确方向,保证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确保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需要,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系。
(一)问题
这些年来,国有资本的流动与重组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虽有所下降,但绝对量在增加,控制力在增强。1997年以来,在数以万计国有中小企业重组改制的过程中,一些地方由于操作不规范,出现了国有资本流失问题,手法多种多样、触目惊心。一方面表现为内部蛀虫蚕食和外部蛀虫侵吞。在企业转轨改制、合并、撤销过程中,一些企业经管财、物的工作人员,与外部人员恶意串通,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本,使国有资本大量流入个人腰包。也有相当一部分是企业负责人玩忽职守或受贿,将国有资本低价出转给他人。另一方面,法制观念淡薄,不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放弃诉权也导致国有资本流失。
(二)原因
1.产权不明确,所有者缺位。国有资本产权主体不明确,实质是国有资本处于无人负责状态,国有资本责任主体不明确,国有资本缺少强有力的有效监督主体。国有资本所有者缺位,是缺少充分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出资人”。
2.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治理绩效,由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而造成的国有资本流失也普遍存在。我国现行考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核心指标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由于该指标不够完善,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不能真实考核经营者的业绩
3.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国有资本监管机制不健全。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他们只有控制权而没有剩余索取权,国有资本是否保值增值与他们个人的利益没有太多的直接关系,从而没有动力去搜寻有利于国有资本运营的信息和选择合格的国有资本经营者,导致监管失效,在实际运行中仍显不足。
(一)完善国有资本产权制度
完善国有资本产权制度,理顺产权关系,明确国有资本产权归属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突破口。国有资本实质上的所有权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应该让这一所有权具体体现在人格化上。并要努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产权多元化。在市场经济状态下,要想实现庞大的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完成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没有一个规模大、发育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是难以实现的。让国有资产进入市场交易,这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公正而有效率的根本方法。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强调指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不仅是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更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为国有资本在运营中保值增值提供了保证。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组成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行使所有权,保持对公司的最终控制地位并全权决定董事选聘、激励和去留。要规范、完善董事会机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作用。扩大监事会职权,强化监事的监督作用。严格按《公司法》规定的选举程序选举监事组成监事会,监事应能更好履行职责,牢固树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的观点,建立和完善监事会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将每一层领导机构的职责规范清楚,使企业运转顺畅,达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
(三)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反映预算期内国有资本经营的目标,是国有资本经营计划的财务安排,是国资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础。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国有资本出资人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者的约束与控制,有利于完善我国复式预算制度。随着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资两种职能的逐渐分离,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必须建立起独立于公共预算之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而全面掌握经营性国有资本的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情况,以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再投资的有计划进行。一方面,应当选择合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主体,在编制预算时,可以把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减少到最小。另一方面,应当规范国有资本预算经营编制的主要内容。
(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国有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这种委托代理链中要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表和企业经营者的作用举足轻重。
1.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激励。应当设计好国资委本身的治理结构,避免过去那种决策无人负责、行为无人约束的行政管理方式。可以借鉴公司董事会组织机构的做法,监督机构和决策机构严格分开。同时在各职能机构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制度联系约束。
2.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在代理人之间引入竞争机制,形成由众多代理人竞争构成的代理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企业经营者的注册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档案和技术级别认可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制度,并相应地建立具体的中介机构和组织体系,从而建立起规范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促成经营者形成一种压力,强制其自我激励约束。
(五)健全国有资本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三层次”国有资本管理模式
“三层次”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即国有资本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机构——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三层构架。第一层,国有资本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各级政府对国有资本行使管理、监督职能并履行政府的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对国有资本进行宏观管理。国资委贯彻执行国有资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具有导向性的政策,确定其下一层级国有资本经营机构的经营目标并对其制订完善的考核和惩奖制度,依法监督并确定国有资本经营机构的领导人选。第二层国有资本经营机构作为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履行国有资本经营,并向国有资本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第三层是第二层机构控股或参股企业,其作为完全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对所占用和经营的国有资本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2.明确各级政府对国有资本监管的定位
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界定了政府监管国有资本的权利和责任。要从不同种类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和地方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出发,以出资人为依据,明确相关国有资本的产权主体,充分发挥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国有资本管理规则、办法对国有资本管理机构有着指导和监督作用。明确对国有资本监管的定位,有利于调动地方国有资本管理机构对国有资本监管的积极性,维护国有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这也是健全国有资本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
国有资本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它的保值增值对我国的经济实力有主要影响。国家控制经济的重要手段包括了经济控制和政治控制,而经济控制就是需要国家有一定的权益资本,没有掌控国有资本的国家是危险的,国有资本为国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没有稳固的根基是不能向上发展的,因此,对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是需要全社会关注和重视的,只有保护好国有资本,才能保护好国家和人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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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3-0046(2010)12-00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