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产学研联合创新模式研究——以常州市产学研合作现行模式为例

2010-08-15 00:43:56赵美英李卫平张丁榕吴雷春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科研院所常州产学研

赵美英,李卫平,张丁榕,吴雷春

(中共常州市委党校 现代化理论研究中心,江苏 常州 213016)

产学研合作是企业(产)、高等院校(学)、科研院所(研)三方或两方组织为了市场需求和共同整体利益联合起来,按照市场经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所进行的科研开发、生产营销、咨询服务等经济合作活动。江苏省常州市工业基础好,制造业发达,民营企业数量众多,但多数企业普遍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核心技术和重大创新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问题。由于缺少知名高校、研究所,科技人才相对匮乏,研发能力薄弱同企业创新需求旺盛的矛盾十分突出。但这一区域却开辟了一个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平台建设为载体、项目为纽带,校地紧密合作的产学研合作的创新路径,产学研合作取得显著成就。本文以常州市为例,总结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人才、项目、技术、资源流向江苏的大好局面,使这一地区真正成为创新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大、创新资源汇聚、创新氛围浓厚的创新型省份。

一、常州产学研合作现行模式的特点

常州正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产学研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独特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展示了常州创新体系的雏形。

1.政府在推动产学研合作中居于主导地位

从产学研合作中的主体作用来看,常州市产学研合作现行模式应该属于政府主导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并且属于其中的政府推动型合作模式。政府在提供政策导向和市场服务方面都发挥了关键作用,处于主导地位,大学和科研机构发挥核心作用,企业积极参与,因此常州现行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也可以称为“官产学研”合作模式。这种政府主导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为调动各种科技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力,突破科技资源不足的瓶颈约束,常州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产学研合作是常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从而确立了产学研合作在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重要地位。第二,政府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洽谈创造机会。2007年以来常州市委市政府组织市内企业代表团赴全国五十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对接累计超过100场,引进科技成果超过3000项。此外还通过举办每年一度的“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促进市内企业与科研单位对接,开展产学研活动,累计有国内外60多家大院大学大所的800多名教授参加了活动。全市2500多家企业与专家教授直接对接,签订产学研合作合同357项,合同金额1.7亿元。第三,为集聚和吸纳更多更好产学研合作的资源,常州市在推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介机构建设,加快建设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措施,为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注重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综合型产学研合作

常州市以科教城为平台的产学研合作一改地方引进高校院所、圈地、盖楼、买设备、“招兵买马”、找市场的固定程序,而是实行找市场、找合作企业、“招兵买马”、盖楼、圈地、引进高校院所的“逆向思维”,实现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机制为纽带的合作,形成了互利共赢基础上的综合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合作的目的通常具有多向性,通过一对多、多对多的全方位、深层次合作,达到培养人才,提升创新能力,获取经济效益等多重目的,企业通过与高校院所合作,获得技术与人才支撑,为提升企业竞争力提供支撑;高校院所通过与企业合作,不仅增加了科研经费,也提高了科技人员收入。

3.注重职业教育发展,以“银领工人”培养为中心

重视职业技术教育是常州产学研合作的特色,以高等职业教育为特色的6所大学积聚同一区域,以创建一流的高职教育示范园区为目标,现有数控、磨具、汽车、动漫等13个集教学、实训、科研为一体的基地,实现了资源共享,平台共建,集约发展。在实践过程中常州职业教育结构完善,形成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模式,大部分教学过程实行工学交替、工学结合,多数学生既是院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学徒,既有理论教师又有实训教师,既有理论教材又有实践教材,此外还积极组织大中专学生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留学或短期研修,提高了人才的培养效率。世界各国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经验表明,产学研合作无不以人才的培养为中心,产学研合作是一种教育模式,是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多方合作,学生在合作中接受的教育和训练是全方位的,对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必须有学生的充分参与,从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多的空间和保障条件。常州产学研结合培养的人才以从事一线生产管理的具有扎实基础知识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主,6所院校5年就业率均达100%,为各类企业输送了10万名应用型人才。除了以高职院校为主体培养“银领工人”之外,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量身定做的岗前培训也是常州产学研合作现行模式下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类似职业培训仍然以一线高级技能型人才培训为主,开展了动漫、数控、服装、电信客服、内审员等项目的培训。

4.通过引进知名科研院所、研究机构,形成常州特有的科研力量

为弥补科研实力强劲的大学少的不足,常州大力引进名院、名所的科研机构,依托这些研究机构以及本地高校,组成捆绑式的研究开发力量,对产学研合作提供有力支撑,形成了“常州无名校,名校聚常州”的独特格局,与同级城市相比显现出别具一格的产学研合作形式。自2006年以来,中科院的院所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在常州共设立了40多家研究机构,其中共建的“中科院常州先进制造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中心”已建立11个分中心、4个专业研究院所、12个高科技实验室、8个行业联合研发中心。目前入住的研发机构加上园区高校,拥有各类研究所、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70多个,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等领域,具备了较强的研发力量。常州以这些科研院所的资源集聚为优势,开始了在其周围区域建设常州市大学科技园的尝试,并逐渐在这一地区形成了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密集区。2009年3月常州市大学科技园被科技部、教育部正式命名为“常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自此,常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成为全国69个国家大学科技园中的一员。同多数国家科技园不同的是,常州的大学科技园是以城市名义命名的,并非以某一所知名大学命名,这在全国同等城市中仍属首例。

二、常州产学研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学研各方管理体系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问题

常州市产学研合作的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着条款分割、各自为政的问题。产学研各方的主管部门不同,运行机制不同,产学研合作缺乏系统有效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产学研各方分属经贸委、科技局、教育局等系统管理,缺乏统一的协调机构,推动产学研联合的政策,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等都还不够完善。对于中试以及开发、推广、应用、落实合作伙伴和资金等介于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协调管理则缺乏有效的制度和运行机制。这些制度与运行机制恰恰是推进科技进入经济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推进产学研合作模式建立的核心步骤,由于类似制度和运行机制的不完善,使常州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建立缺乏管理体制方面的保证,这使常州产学研合作仍处于低水平和自发的初始阶段。

2.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形成

虽然常州现在产学研合作开展得很频繁,合作形式也多种多样,但由于缺少利益捆绑机制,产学研合作能够深入进行的较少。在产学研合作初期由于各方谈判地位的不同,因此可能比较容易达成产学研合作协议,随着合作项目的成功,可预见利益增加,时常会出现科研成果转让的价格问题,合作共建研发实体时各方投资比例与利益分配问题,成果的归属权问题以及知识产权的问题,相互兼职待遇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终归在于我们的产学研合作缺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这些捆绑机制的缺失往往会造成短期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处理不好这个问题,有可能使参加合作的各方不但无法得到合作利益,还可能造成由于内部人员的流动而导致的更大利益的损失,进而影响了常州企业与科研院所更广泛、更深入、更持久的合作。

3.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层次仍有提高的空间

目前常州的部分企业产学研合作仍然习惯于选择短期化、临时性合作,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间的人员流动不强,没有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制度化的合作形式。这种短期的、临时性的合作,虽然可以解决企业面临的暂时性困难,但不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高水平的产学研合作往往需要的资金投入量大,经济效益具有滞后性,但一些企业对于产学研合作的规律还不够熟悉,害怕承担风险,只对高校或科研院所现成的短平快的成果感兴趣,不愿意投入资金共同开发,从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例来看,常州企业的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例还不到1%。还有一些企业只重视资金投入,忽视自身研发人才的培养。各级政府往往只注重短期经济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也挫伤了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的积极性。合作缺乏连续性会造成合作成本的上升,增加产学研合作的费用支出。另外短平快的合作缺乏企业与科研院所以及高校之间人员的交流,合作项目科研成果偏重于学术性,产业化难的问题无法有效避免。

4.院校或科研院所对研究人员的评价体系存在缺陷

无论是常州本土高校还是引进的大院大所,其对教师和研究人员的评价考核,主要还是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申报的各类项目为依据,因此在项目的选择上,一些研究人员更加注重有一定学术水平、有利于评奖、能发表、好申报的项目,而不考虑其产业化的可行性,忽视项目为企业服务的能力,使得一些科技成果缺乏市场需求,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难以推广,科技成果洽谈会效果不佳。另一方面由于高校评价指标中缺乏参与产学研合作,成果产业化等相关指标,使得一些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的高校教师和科研院所研究人员无法参与职称评定,挫伤了参与产学研合作的这部分人的积极性。

5.企业自身研发能力有待提升

产学研合作往往要求企业具有创新主体意识,引进科技成果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自己的研发水平,因此需要企业具有很好的消化吸收能力。从常州的企业现状来看,存在自身研发水平低,消化吸收能力差等问题。一部分企业自身研发队伍、研发能力弱,技术水平停留在引进的水平,没有能力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没有形成技术的增值,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无法体现,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另一部分企业则强调“交钥匙”的产学研合作,由于自身研发力量薄弱,无法同学校或科研院所形成有效对接,要求大学或科研机构直接将科技成果送上生产线,并将技术支持和员工培训的任务全部交由科研机构完成,使得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的成本大幅增加。此外还有一些企业过分迷信国外技术,忽视自身开发能力和现实生产力水平,合作的成功率无法保证。

6.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从科技成果产生到实现产业化的整个过程中,为科技与经济结合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等服务,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非政府机构。它主要包括科技咨询类、创业孵化类和科技成果转化类三种机构,涉及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交流、技术经纪、信息服务、人才培训、职业经营者市场等行业。”[1]在常州产学研合作的推进过程中,常州科技中介机构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这些中介机构大多功能单一,专业化程度低,机构不健全,信息服务的质量差。这使得一方面企业所需的技术成果无法获得、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无法解决,另一方面也使得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无法实现其价值,中介服务水平无法满足产学研合作的现实需求。

三、优化常州产学研合作现行模式的对策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官产学研协作机制

逐步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为纽带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在这种机制中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合作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协调重大项目中的指导作用。为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建议建立由常州市政府牵头,科技局、财政局、经贸委、教育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科教城以及相关银行金融机构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常州市产学研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作用,通过强有力的政府引导实现产学研的有效合作,实现大院大所、高校和企业的功能与资源优化上的协同合作与集成,合理配置产学研各方资源,形成优势互补的合作集团,促进技术创新所需的各种要素的有机结合,进而提升常州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向创新型经济的成功转变。

2.建立利益和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创新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既具有高风险性,又具有高收益性,高风险和高收益同时并存。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在产学研结合的过程中要树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意识,在产学研合作的实践中建立健全利益和风险共担的创新机制,各方在合作中不仅要有获取利益的意识也要有分担风险的责任意识。在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谁受益的原则之下,建立起产学研科学发展的利益与风险共担的责任制度,实现分层次、分阶段分解风险责任。可尝试采取提成、技术入股、技术持股等利益挂钩的分配方式,把合作各方应得的报酬与项目的产业化成功率,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把高校和科研机构向生产领域和市场方向推进,把企业向研究开发的源头方向推进,形成长期合作,进而促进风险多方承担,利益各方共享的分配机制的建立。

3.构建产学研创新战略联盟,形成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

构建产学研创新战略联盟,是共同推进产学研结合新机制和新模式的积极探索。产学研战略联盟是指企业家与具备科研能力的院校或科研单位联合致力于较为长期稳定的研究开发目的而形成的战略同盟。[2]产学研战略联盟是提升地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它不仅拉近了企业与科研单位的距离,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容易形成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而且有助于推动社会的技术进步。为此,常州应该尝试围绕轨道交通、输变电、生物制药等产业,建立政府引导,整合各类资源的研发合作联盟、技术标准联盟、产业链联盟、市场联盟和中小企业联盟等,对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难题和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带动企业和相关行业的发展,提高产学研合作的效率和水平,提升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4.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首先,加快建设行政性政府协调服务组织、公益性社会公共服务组织以及政府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共建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民办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多层次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其次,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技术服务、技术评估、技术经纪及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职能,鼓励技术评估机构、技术经纪机构和信息咨询服务机构等企业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技术、市场营销、人才、信息、财会、金融、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再次,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网络,切实加大孵化器建设投入,扩大孵化面积,增强孵化功能,使孵化器成为孵化企业、孵化人才和产业发展的温床。要进一步推进专业孵化器的建设,通过建设孵化基地,为企业在创业初期提供优良的社会资源共享机会。此外,还要引导和支持中介组织的行业协会,成立“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盟科技中介行业协会”。

5.优化产学研合作的配套环境

首先,改进高校、科研机构科研成果考核、职称评定体系,把产学研合作工作量纳入人员绩效考核体系。修订完善有关科技统计、成果考核、职称评审、职务聘任、科研评奖、津贴发放的办法,将参与产学研合作的绩效作为考评指标之一,强化对产学研科研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及其标志性成果的考核评价,强化对科技成果成熟度及其转化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的考核评价。将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系统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出作为高校、科研机构资质评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其次,大力支持产学研合作体系的重大发明的专利申请。加强知识产权的经营,鼓励企业把知识产权作为商品经营,鼓励采用专利有偿转让、专利收买、交叉许可、专利许可代理等模式经营知识产权。最后,科技项目重点向产学研合作项目倾斜,重点支持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研究团队,对具有良好产业前景的共性技术研究项目,鼓励联合申报,考虑重点倾斜。

[1]丁长栋.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框架模式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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