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和自由:阿马蒂亚◦森的福利经济学思想评述

2010-08-15 00:42朱富强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功利主义效用成就

朱富强

一、前 言

当前世界性经济危机根本上源于收入差距拉大导致的有效需求不足,而现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系列“透支消费”制度尽管可以推迟经济危机的爆发,却不能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甚至还会使经济问题积累得更严重[1]。这一严峻现实促使我们关注收入分配问题,而不是盲目的经济增长,关注人类的福利水平以及需求的多样化,重新审视和发展一度处于被边缘化的福利经济学。显然,获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阿马蒂亚◦森是现代福利经济学的集大成者,他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福利经济学的取向作了广泛而深入的探索。瑞典皇家科学院在诺贝尔经济学奖授奖公告中就写到:“森对福利经济学中的基本问题研究作出了数项关键性的贡献,从社会选择的一般理论,福利与贫困指标的定义,到对饥荒的实证研究均属其范围,它们通过对分配问题的一般研究和对社会中最贫困人员的特殊研究紧密结合在一起。森阐明了使个人价值集合成集体决策的条件和使集体决策规则与个人权利空间相一致的条件。通过分析集体决策时关于不同个人福利的有效信息,他改进了比较社会福利不同分配的理论基础,并且建立了新的更加合理的贫困指标,在实证研究方面,森的理论成果的应用加强了我们对饥荒下经济运行的理解”。“森对于经济科学的中心领域作出了大量的有价值的贡献,并且开辟了一个值得研究的新领域。他运用经济和哲学相结合的工具,重新使用了道德尺度来讨论重大的经济问题。”[2]正是森的努力,经济学已经修正了他的研究内容,并且开始与其他社会科学分支进行联系,这对社会科学的契合以及有关“人”的统一科学的最终建立具有重要意义。是以本文就森对经济学性质的理解及其对社会正义的关注等思想作一阐述,从而有助于增进我们对社会福利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认识。

二、森关于平等的福利思想

森认为,大多数现代经济学家将其分析过分集中于少数社会现象,而把那些被视为政治和社会因素的广大领域放在一边,把哲学争端放在另一边;但实际上,哲学争端常常是经济学本身的核心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兴趣是经济学遗产的一部分。而且,森强调,经济学需要对人类福祉和社会价值判断作出回答,经济学应该与伦理学分析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住现实中的客观经济现象。为此,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中系统阐述了经济伦理学思想,批判了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现代主流经济学所坚持的“理性行为假说”。正是以其经济伦理学思想为基础,森对以西托夫斯基、赫希曼等为代表的“福利主义”思想和以伯格森、萨缪尔森为代表的社会福利函数理论进行了深刻批判。一方面,就“福利主义”者用商品量来衡量个人与社会福利水平的做法,森提出了两点批判:(1)人们之所以拥有商品主要是把商品看成为具备一定特性并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东西,因而仅仅通过对收入和财货的比较不可能对社会福利作出一个准确的比较;(2)拥有或消费商品所得到的满足感、成就感、或其他结果,不仅要依赖于商品本身的特性,而且也依赖于消费者本身及其所处的环境的特性。另一方面,就社会福利函数把社会福利仅仅看作为个人效用总和,从而把社会伦理、道德观念等价值判断的因素排除在社会福利函数的范围之外的做法,森也提出了批判:由于个人获得的效用的测量值取决于个人的特征及其所处境况,因而从道德和政治角度看这些效用的测量值很可能与幸福无关。因此,森主张,福利经济学应该摆脱“福利主义”的狭隘范围而把基本价值判断引入到研究范围内,只有满足了基本价值判断,经济福利的改进才能被视为社会福利的增加。

由于现代主流经济学仅仅把福利经济学纳入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下,因而福利经济学的分析并不能对现代经济学理论提供实质性的补充。森认为:“由于人类实际行动被假定为仅仅是对自利的追求,而不受其他任何伦理思想或福利经济学判断的影响,预测经济学的发现可以影响福利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的思想却很难影响预测经济学,因此,福利经济学与其他经济学的主要联系方式一直是单向的。例如,有关工人对工资激励反馈的理论可以用来对工资政策或最优税收政策等进行福利经济学的分析;而福利经济学的思想却不能影响工人的行为,从而也就不能解决激励问题本身”,故而,“从某种意义上讲,福利经济学就像天体物理学中的一个‘黑洞'——它可以吸纳一切物质,却不能提供任何东西。”[3](P33)尽管现代经济学的现状是如此,但森强调:“如果人类的实际行动确实受到伦理思想的影响(影响人类行为正是伦理学的主题),那么,福利经济学就一定能够影响人类的实际行为,从而也就一定能够影响预测经济学”;而且,“现在到了把关于对人类实际行为的讨论与目前关于对福利经济学的伦理基础的讨论联系起来的时候了”[3](P54)。事实上,只有把价值判断引入经济分析,许多经济学上的难题才可以迎刃而解。

将伦理分析方法应用于社会制度安排时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诉求于对某种事物的平等。例如,罗尔斯对自由权和基本善的平等分配主张,德沃金对平等待遇和资源平等的主张,内格尔对经济平等的主张,斯坎隆对平等权的要求,乃至诺齐克基于资格的权利主张,等等。这些平等要求的内容是很不相同的:收入平等主义者要求平等的收入,福利平等主义者要求平等的福利水平,古典功利主义者主张平等地衡量所有人的效用,而纯粹的平等主义者要求所有的权利和自由均平等分配。森指出,“凡从某些重要方面看可称之为‘平等主义'的主张其共同特征是,在某个层面上对所涉及到的所有人都予以平等的关注——如果政策建议里没有这种对所涉及到的所有人的平等关注,则这些政策建议就缺少了合理性。”[4](P217)而且,不同的平等主张之间往往存在冲突,依某一评价变量的平等诉求到了另一个变量那里就可能不是平等主义的,接受了“崭新的”社会事件所要求的平等也就同时接受了“外围的”社会实践中的不平等。例如,一个主张机会平等的人可能认为分配平等是扭曲的,一个关注程序平等的人也可能漠视结果上的不平等,诺齐克的权益平等也就排斥了罗尔斯的分配平等诉求。

为此,森强调,“什么要平等”是分析和评价“平等”的核心问题,对“什么要平等”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也就成为划分社会制度安排不同伦理理论的基础。当然,“什么要平等”这一问题的回答也源于人际相异性的经验事实,这种相异性不仅表现在内部特征上(即生理特征,如性别、年龄、体能、智力、染病几率等),而且也反映在外部特征上(如财产数量、社会背景、外部境遇等)。其实,现代社会流行的那种“人人平等”主张尽管可以动人视听,但由于它忽视了人际的相异性,也就忽视了对平等诉求的最主要特征,结果往往导致事实上的非平等主义。究其原因,主张对所有人都予以平等考虑实际上也就暗含着赞成对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予以不平等的对待。为此,森强调,所谓“平等”往往是通过对比两个人在某一特定方面是否具备相同特征(如收入、财富、幸福、自由、机会、权利或需求的实现程度等)来判定的,因而对不平等的判定和评估就完全依赖于对据以进行对比的评价变量的选择。而且,在森看来,对一个社会制度安排的评价的基本点在于个体获致有价值的“生活内容”的能力,这种“生活内容”既包括基本的生活内容,如获得良好的营养供应、身体健康、避免死于非命和早夭等,也包括更为复杂的成就,如感觉快乐、获得自尊、参加社会活动中,等等。其中,生活内容是个体福利的构成要素,而能力则反映一个人可获致个体福利的自由度。

可见,森关注平等问题,并提出了评估平等或不平等的新思路。同时,森集中探究了不同“生活内容”的选择和权衡对获得各种组合的“生活内容束”之能力的影响方面,并由此推延到对那些有助于实现我们有理由为之奋斗的目标的自由之分析。实际上,森强调,“如果我们聚焦于可获致成就的自由,就不能不涉及到更深层次的问题:对各种成就组合的评价于可获致这些成就的自由的价值之间到底有何联系?甚至基于自由的分析理路也必须对实际成就的实质和价值予以特别的关注,并从所享有的自由的角度来描述成就不平等。对该分析视角的认可要求我们抛弃那种流行的、通过计算‘一定范围内可供选择的数量'来评估自由的准则。从建设性的意义上讲,它包含了更为实用的方法,即运用可观察到的数据来观察不同人所享有的自由的程度。”[4](P228)而且,在森看来,从实现“生活内容”的能力视角评价平等和效率的分析方法与传统的功利主义及福利主义分析方法存在很大不同,因为“福利主义极其典型的具体形式——功利主义分析方法都是从个体效用的角度看待价值,而这种效用是从诸如快乐、幸福或欲望等主观感受来定义的。用这种方法来表示个体优势的局限性体现在两个方面:(1)它只关注于成就而忽视了自由;(2)除主观感受外,其他的成就都被忽略了。”[4](P228)正因如此,尽管森梳理了从功利主义到自由主义再到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的发展历程,但他所理解的平等主义并不等同于功利主义,他把不同类型的自由之间的冲突看成是真正的冲突。

三、森对功利主义福利思想的反思

尽管从边沁开始,学术界就开始广泛应用功利主义方法来做分配判断,以致功利方法成了平等主义的一个标准,例如马歇尔、庇古乃至罗宾逊夫人等都将功利主义运用到经济学中并以此进行社会判断,而道尔顿、兰格、勒讷、丁伯根等人都运用此方法来对收入不平等进行测量和判断。但是,功利主义原则要求的是效用加总后的最大化,而这与平等主义显然不是一回事。森指出,“此方法的问题在于:在追求个体效用之和最大化时根本不关注在个体之间的分配状况,因而在测量或评价不平等时,该方法就尤其不适合。”[4](P14)人们之所以把功利主义误以为包含平等主义思想,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功利主义强调在评价效用的得失时所有人都要以平等的形式出现,每个人的效用所得都应予以同等的看待;二是学说史的争论中由于一个极具戏剧性的发展进程而导致含义上的“误用”。如森指出的“诸如马歇尔、庇古的功利主义鼓吹者受到了罗宾斯及其他经济学家的抨击,认为他们所使用的功利主义的分析框架有鼓吹平等主义之嫌,于是来自罗宾斯等人的‘求全之毁'反倒使功利主义方法坐享了‘内含平等意识'的‘不虞之誉'。”[4](P14)实际上,马歇尔以及庇古等注意到,在每个人效用函数相同的情况下,边际效用的均等化将导致总效用的均等化,但他们并没有马上据此提出分配政策建议;相反,如果人们的效用函数并不相同,按照使社会效用最大化的功利主义分配原则,反而会加剧不平等。然而,尽管如森强调的,“功利主义中的任何平等主义特征都只不过是次要的属性而已”[4](P14),但当功利主义受到批判时,这一特殊方面的内容却被单列出来而受到极其严厉的指责。正是由于评价域与政治哲学或生活安排或经济理念的平等主张有着传统的联系,因而那些评价域中的某一个评价域内的平等诉求就被贴上了“平等主义”的标签而盛行开来。

即使功利主义中包含了平等的思想,这种平等思想也是特定平等的思想,是“使平等等同于使各方的利益平等”,或“对所有人的利益都予以同等看待。”[4](P234)正因如此,森认为,功利主义理论提供了一个有缺陷和有系统偏差的福利观,由此出发展开对效用不同的解释也就内含了缺陷。究其原因,尽管效用常常被用于表示个体的福利,但单用效用并不足以代表个体的福利;相反,幸福感只是一瞬间的成就,且不是与个人福利相关的唯一成就。譬如,在持续不幸和生活剥夺的环境下,尽管这些承受苦难的人可能没有机会得到充足的营养、体面的衣着、最起码的教育以及舒适的居所,但他们也未必会一直悲伤和嗟怨;相反,固化的剥夺往往使得个体被动地调整自己的欲望和期望,甚至还会产生出对现有环境进行改变的动力。因此,从欲望和满足感的视角以及从“幸福-痛苦”的差值计算结果来看,这样的人未必很差。也就是说,效用论大大降低了一个人被剥夺的程度。正因如此,森强调,在涉及到那些相对稳定的差异(如阶级、性别、种姓等级制度或社群之间的差异)时,效用量度对福利和平等的评估具有明显的误导性;相反,如果直接关注被剥夺者获得那些基本的生活内容的自由,能力视角就会比效用视角的分析方法更为敏感。

功利主义的福利观往往局限在传统生活内容的个体福利上,但一个人可能会因为他自己的理由而去追求那些并非个人福利或个人利益的目标。实际上,欲望的衡量仅仅是价值的一个很不充分的反映,因为它可能忽视个人对严肃、勇敢的内省所赋予的价值,并忽略不顺利的环境限制。也就是说,个体的福利内涵本身很可能带有浓厚的主体性特征,这也就是森所指出的个体的主体性成就,即每个人有理由追求的价值和目标的实现,而这些目标和目的与其基本福利既可能相关也可能不相关。例如,一个传统儒者可以追求地区的和睦以及国家的昌盛,一个现代知识分子可以关注人类社会的长期健康发展。此外,森提倡的能力视角也不同于流行的“机会平等”视角,因为“机会平等”概念往往是从平等地享有特定手段物或平等地适用于某项限制或经历的角度出发来定义的;但是,由于基本的人际相异性以及各种经济谋生手段的存在,这种界定后的“机会平等”并非是指全面自由的平等享有。因此我们说,把福利经济学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之上是狭隘的,而现代福利经济学又回避了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从而进一步加深了福利经济学的贫困化。

在森看来,为了保证社会安排的合理性,社会事物的伦理论证都应包括在某个被视为极为重要的层面上对所有人的平等考虑,而缺少这种平等诉求就会使这一理论具有歧视性,并且难以自圆其说。即使一个理论可以接受很多评价变量下的不平等,但在为这些不平等进行辩护时也不可避免地要把这种辩护最终同自由人予以平等考虑联系起来。为此,森提出,更为全面的平等考虑必须区分一个人的“福利方面”和“主观能动方面”。“福利方面”所涵盖的是与个人利益有关的个人成就和机会,而“主观能动方面”所涉及的范围更为宽泛,是以其他目标和价值来衡量的成就与机会,甚至可能超越一个人个人福利的追求。一般来说,在评价“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包括判断经济上的不公平)时,在评价一个人就个人利益而言所具有的“地位”时,福利方面尤其重要;而“主观能动方面”则以更为开阔的目光来观察人类,在这方面我们所要观察的是人类对希望发生事情的评价及其建立这类目标并使之变成现实的能力。显然,福利和主观能动方面都涉及到各种各样的技能,不过,主观能动方面更加全面关注的人是作为行为者的人。

平等的重要性与自由的重要性往往是相对照的,很多人都把平等和自由看成是相互冲突的,那些被确认的平等主义思想家也似乎并不关心自由。但是,森认为,以这种方式看待平等和自由的关系是极不完善的,相反,他从能力角度把平等和自由统一了起来。基于人际的差异性,森认为,个体在社会制度安排中的相对位置有两个判断维度:一是实际成就,二是可实现成就的自由。其中,成就关涉的是我们通过努力实现了的事物,而自由关涉的是藉以实现自身价值的实际机会。尽管以成就和机会来审视平等未必总是一致,而且,流行的观点往往直接关注成就本身,而把可实现成就的自由完全看成是“工具性的”,这在经济学中尤其明显,无论是功利主义的分析方法,还是柏格森-萨缪尔森社会福利函数,抑或阿罗的社会选择理论框架,都是如此。但是,近年来这种只关注成就的分析理路已经在社会哲学领域受到越来越强烈的挑战,如罗尔斯关注“基本善”,德沃金关注“资源平等”。因为“基本善”和“资源”都可以增加自由,从而从对成就的评估转向了对自由的评估。不过,也正如森指出的,即使不同个体的“资源”拥有量或“基本善”的均等化,也未必就意味着个体可享有相等的自由,因为“不同的个体在将‘资源'和‘基本善'转化为自由时,其‘转化率'会有重大差异。这个转化问题涉及到一些极复杂的社会问题,尤其是,这些成就深受错综复杂的群体关系和群体互动的

影响 。”[4](P252)

尽管功利主义福利思想注重财富的增长和平等分配,但由于它忽视了社会主体本身所存在的能力差异,因而功利主义的平等往往是表面的和形式的。正因如此,目前已经有一些著作从关注成就转向关注可实现成就的手段,这可视为朝着重视自由的方向努力。不过,在森看来,这种转向还不足以洞悉自由的程度,而为了对自由予以足够的关注,他把自由的特征直接描述为可以从不同的“成就束”组合进行选择的状态。因此,森主张用“预算集”来表示在此评价域内的个人自由程度,这就是他提出的“选择权视角”。事实上,个人的自由本身就是一个有重要价值的东西,不仅因为它有助于成就的取得,更重要的是它有其自身的重要性,而这一重要性远远超过了已经实际取得的实体状态的价值。为此,森区分了个人所具有的四类不同的信息:福利成就、福利自由、主观能动成就、主观能动自由。当然,正如上面指出的,在主流经济学中,自由仅仅被视为具有计算成就的工具价值;并且,它往往假定每个人的主观能动唯一地来源于他对自利的追求,从而把有伦理意义的多元性还原成一元了。正因如此,森强调,主流经济学或主流福利经济学把基本目标定义为仅仅是收入或财富最大化显然是不恰当的,经济增长本身不能理所当然地被认为就是目标;相反,他强调,发展必须更加关注我们生活的更充实和拥有更多的自由。扩展我们有理由珍视的那些自由,不仅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和不受局限,而且能使我们成为更加社会化的人,实施我们自己的选择,与我们生活其中的世界交往并影响它。

四、森以自由看待发展的观点

为了充分理解发展过程,就需要对发展的目的和手段进行考察和审视。森认为,“发展可以看作是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聚焦于人类自由的发展观与更狭隘的发展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狭隘的发展观包括发展就是国民生产总值增长、或个人收入提高、或工业化、或技术进步、或社会现代化等等的观点。”[5](P1)显然,在这点上,森是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挣钱是不得已而为之,财富显然不是人们真正要追求的东西,人类追求它只是因为它有用或者因为别的什么理由。事实上,尽管人们往往热衷于追求更多的财富或收入,但并不是收入和财富本身是值得向往的,而是因为它们往往是极好的通用手段,使我们能获得更多的自由去享受我们有理由珍视的生活。尽管从表面上看,经济学的研究仅仅与人们对财富的追求有直接的关系,但在更深层次上,经济学的研究还与人们对财富以外的其他目标的追求有关,包括对更基本目标的评价和增进。也就是说,尽管财富、收入、技术进步、社会现代化等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所追求的直接目标,但是,它们最终只属于工具性的范畴,是作为扩展社会成员享有自由的手段,是为人的发展、人的福利服务的。尽管它们都可以对人类自由做出重大贡献,但是,自由同时还依赖于其他决定因素,诸如社会的和经济的安排(如教育和保健设施),以及政治的和公民的权利(如参与医疗公共讨论和监督的自由),等等。

如果社会发展所要促进的就是自由,那么,就应该强调这一主导性目的,而不是某些特定的手段,或者某些特别选中的工具。从扩展实质性自由的角度来看待发展,就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目标,而不仅仅是某些在发展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的手段。进一步地,森也强调,拥有更大的自由去做一个人所珍视的事,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那个人的全面自由本身就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对促进那个人获得有价值的成果的机会也是重要的。在森看来,这两者都关系到对这个社会成员的自由的评价,也就对判断这个社会的发展有决定意义。因此,森指出,以人为中心,最高的价值标准就是自由,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促进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自由来判断社会中个体的某项“行为”到底好到什么程度。森把自由在发展中所起的两方面作用分别称为“建构性作用”和“工具性作用”。其中,建构性作用是关于实质自由对提升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性,而实质自由既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得疾病、过早死亡之类——基本的可行能力”,也包括“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5](P30)

森所谓的自由至少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功能性的能力自由,即能过有价值的生活的自由,包括吃穿住行以及读书、参与社会(选举、聚会)等,这种自由属于作为自然人发展的基本权利;二是权益性自由,这是作为社会中的人所享受的政治自由,包括接受教育、享受社会福利以及得到社会救助的自由。就建构性而言,发展旨在扩展上述基本自由,发展的过程就是扩展人类自由的过程。相反,工具论的观点则强调各种权利、机会和权益是如何为扩展人类一般自由,从而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这种工具性作用具有关联性效果,一种自由可以大大促进另一种自由。并且,森还着重考察了五种类型的工具性自由: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防护性保障。他认为,这些工具性自由能帮助人们更自由地生活并提高它们在这方面的整体能力;而且,这些自由相互补充,把不同的工具性自由结合成一体,并加强了它们共同的重要性。

森特别强调作为实质自由的可行能力。一个人的可行能力是指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的组合,一个人的“可行能力集”由这个人可以选择的那些可相互替代的功能性的活动的向量组成。森认为,一个人的功能性活动组合反映了此人实际达到的成就,而可行能力集则反映了此人有自由实现的自由:可供这个人选择的各种相互替代的功能性活动组合。因此,森指出,尽管财富和收入不是经济学研究的最终目的,但它们也是重要的。显然,森这里的分析是有别于传统思路的,他强调财富和收入之所以重要关键在于它们直接与个人的可行能力被剥夺的程度有关。事实上,对基本的可行能力的剥夺不仅是由于收入低下,还包括过早死亡、严重营养不良、长期流行疾病、大量的文盲等因素。因此,森指出,收入、财富和其他影响因素在一起时是重要的,其作用必须被整合到更广泛、更全面的成功与剥夺的图景中去。显然,森以自由为中心视角的分析与人们对“生活质量”的普遍关切具有根本的相似性,因为“生活质量”观也是集中注意人类生活变化的情况,而不仅是收入或财富。实际上,森就承认,聚焦于生活质量和实质性自由而不仅仅是收入或财富,这种视角更广泛的思想与经济学专业创立之初就已包含的分析思路是一致的,如亚里士多德就集中注意人的“健旺”和“能力”,斯密也强调“必需品”与生活条件的联系。即使威廉◦配第、格雷高利◦金、魁奈、拉瓦锡、拉格朗日等国民账户的设计者,也从来没有将注意力只局限于单一概念,而是把收入作为工具看待,认识到收入作用随环境变化的重要性。

最后,还需指出,森在强调任何一个社会发展或者社会机制时,都不仅强调它作为手段的作用,更为强调它作为自由本身的意义。如市场机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固然重要,但与作为自由交换的直接意义相比,仅仅是次要的;妇女解放固然有助于生育率下降,暴力的减少,但其自身固有的意义也更重要。苏东国家现在的处境往往比原社会主义时期更差,如俄国男人的寿命期望已经下降到了大约58岁,但选举结果却表明,人们都不愿回到原来的体制中去,其原因也就在于现在拥有参与市场的自由,而不是原先的只能指定就业。再如,尽管如福格尔和恩格曼发现的,奴隶拥有相对较高的“货币收入”,其寿命期望也远高于当时“美国和欧洲自由的城市工业工人”,但黑奴还是逃跑;而且,“奴隶获得自由之后,很多庄园主试图在付工资的基础上重组他们的作业组,尽管事实上向这些自由人提供的工资超过他们当奴隶时所得的百分之百,但是这种努力总是失败。庄园主发现,只要他们被剥夺了使用暴力的权利,就算给予额外工资也不可能维持那种作业组制度。”[5](P21)。可见,正如希克斯所言,“古典经济学(斯密或李嘉图)的那些自由或不干预原则,并不首先是经济学原则;它们被认为适用于远为广阔的领域的原则在经济学的应用 。”[6]

在森看来,自由本身就是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类发展的最高价值标准,而其他方面都只是属于工具性范畴,是为实现最终自由服务的。这一点与马克思的认知是一致的:人类社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全面的自由。正是基于自由至上主义,森偏好于市场机制,认为自由交换优先于后果考量的权利。显然,这种偏好不同于现代经济学基于效率原则的判断,而是基于交换自由的实现这一角度。事实上,仅仅从效率这一角度来看,市场也并非最优的,因为存在诸多的失灵现象。相应地,森之所以重视法治权利优先于收入,也是把普选等自由权视为一种公共品,它不能根据个人评价自己的福利状态时对普选权所赋予的权数来确定;相反,收入基本上是私人品,它仅仅影响个人生活。但不幸的是,现代经济学却集中于私人品的分析,并主要重视收入等手段性指标,而摧毁了人类在选择其真正喜欢的目的时所享有的自由和权利使手段的发展主宰了目的的选择。

五、简短结语

森不但关注物质财富的增长,更关注物质财富的分配,不仅关注人的物质福祉,更关注精神需求,他将经济学理论与社会价值判断结合起来发展福利经济学,关注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社会平等问题。正因如此,“能力”与“生活内容”这两个概念在森的著作中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人的生活可以被看作是相关的不同方面的“生活内容”的一个集合,生活内容既不同于商品数量也不同于效用,相反,一个人的生存状态可以表示为生活内容的向量,如充分的营养、长久的寿命以及幸福感等;另一方面,一个人对生活方式的选择即在一组向量中进行选择,一个人能力的集合反映了一个人的福利实现的机会,因而评价一个人的福利状态也就是反映他的生活内容或他的能力,或者二者兼有之。为此,森认为,基于欲望满足的实用主义对构建一种公正理论来说是不充分的,因为人的欲望往往受到他所赖以生存的环境的调解,因而不会想得到那些他知道无法得到的东西,从而这种理论忽视了压榨性剥夺。事实上,一个人可能会忍受极度的被剥夺的痛苦而没有强烈的愿望去改变它,这要么是他没有能力实现这种愿望,要么已经在痛苦的磨难中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安排。与此相反,关于能力的信息为公正理论提供了最合适的基础,对社会公正的研究来说,考虑个人能力比考虑人们所享有的效用和所控制的资源重要得多。为此,森从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寻找思想火花:所有社会基本物品被平等地分配而不是按照人的不同条件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有倾向性地分配时,社会就处于公正状态。当然,与罗尔斯稍有不同的是,罗尔斯通过对资源的强调把注意的核心转向了自由,而森则更注重直接评价那些机会。在森看来,资源没有内在的价值,它的价值来自它所给出的机会,对资源的平等地控制也并不一定包含机会的平等,因为人们把资源转化为功能的能力是有差异的。

正因如此,森将注意力集中在对灾荒、贫困以及歧视等问题的分析上,并将他提出的对“权利”和“能力”的分析方法引入了分析之中。在森看来,经济增长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增长本身,而是因为增长过程中带来的“相关利益”,如更高的预期人均寿命、更好的教育等等;甚至经济增长也并非是一个很有效的手段,因为人均收入的增加并不必然带来社会福利的增加。事实上,人均预期寿命与人均GNP之间缺乏必然的相关性。例如,哥斯达黎加人均GNP为1780美元时预期寿命是75岁,美国人均GNP为20910美元时预期寿命是76岁;而纽约哈莱姆地区人均预期寿命不到40岁,不及孟加拉国的水平。森在《贫困与饥荒》一书曾举例说:斯里兰卡若要提高本国国民的预期人均寿命有两个办法:一是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二是致力于发展经济。但是,如果采用后者的话,比前者多花58年到152年的时间才能达到同样的目标。由此可见,经济增长并不能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充分标准,森主张以个人的“能力”标准来作为社会进步的衡量指标。经济发展最终应归结到人们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例如人们是否长寿、健康、能否读书写字、相互沟通等等。森建议,经济学家们应该更多地关注人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条件,如让更多的人拥有食品、住房,接受基础教育和医疗健康等,经济发展应该被视为个人“能力”不断扩展的过程。

显然,在党和国家提出体面生活、尊严地工作以及包容性的经济增长的今天,森的福利经济学思想很值得我们品味和吸收。

[1]朱富强.马克思经济学发现经济危机的社会哲学观和研究方法论:兼论马克思经济学和现代主流经济学的认知差异[J].当代经济科学,2010,(2).

[2]李仁贵,党国印.199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阿玛蒂亚◦森生平与学术贡献[J].经济学动态,1998,(11).

[3][印度]阿玛蒂亚◦森.经济学和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4][印度]阿玛蒂亚◦森.论经济不平等 不平等之再考察[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5][印度]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6]H ICKSJ.R.W ealth and W elfare[M].Ox ford:Blackwell,198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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