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小记
荥阳局确保矿山监督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郝小记
荥阳市国土资源局立足于全市采矿权管理实际,采取集中联合、分包管理等多重措施,确保矿山监督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该局执法监察大队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建立了矿山动态巡查机制,明确规定了动态巡查的主体、范围、职责,建立完善了巡查台账,具体划分了巡查责任区。他们采取巡查次数与巡查质量相结合、动态巡查与案件查处相结合的办法,坚决杜绝只将巡查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或只走过场巡而不查等情况发生,确保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置。同时,该队还结合突击夜查、全面排查、吸收群众参与监督等方式严肃查处非法采矿行为,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发生。
该局相关科室结合采矿权人年检工作,对全市122家采矿企业采矿权人进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培训,系统学习《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并对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相关文件进行重点讲解。通过详细讲解和认真培训,增强了矿山企业负责人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自觉性。
国土资源所对辖区矿山实施责任区包片管理,局相关科室对重点矿种矿山进行包矿管理。该局要求负责包片(包矿)管理的国土所、局相关科室每月必须对各自包片(包矿)区域及矿山检查一遍,对曾发生过矿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矿山要逐一登记备案,增加检查次数,严防超层越界开采。
该局每个季度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国土所、局有关科室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指导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指出,并按规定要求改正。同时,结合信访所涉及的问题,对各国土所、局科室分包的区域和矿山进行重点督察,有违法行为发生而相关国土所、科室未及时发现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局联合检查组要及时向局纪检、督查室报告,由局纪检、督查室根据情节和性质作出通报批评、扣分处理,情节和性质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作者单位:荥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