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海 赵栓伟
贴近百姓的“党员”所
□陈 海 赵栓伟
在汝阳县刘店国土资源所,虽然只有我们3位男同志,但都是共产党员。自国土资源所成立以来,我们在所长张遂合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党员“五个表率”标准,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决心把刘店所打造成一个让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优秀基层所。我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8年冬,属于丘陵山区的汝阳县干旱严重,刘店乡唯一的水浇地,位于玉马水库东干渠沿线地区。由于水渠年久失修,渠水不能直接流到群众的麦田里。倘若麦苗得不到及时浇灌,小麦就有可能绝收。那时刘店乡的群众心里着急,乡政府领导更是着急。
为确保东干渠尽快通水,乡政府研究决定所有乡直部门分别包段抢修玉马水库东干渠。2009年2月7日上午,我们3人按照规定来到所分包的玉马水库东干渠庙湾村,准备清理渠里的淤泥,该段长约150米,但渠内有1米多深的积水,加上天气寒冷,我们3人犯了难。
这时,张所长坚定地说:“不管水有多深,任务有多重,我们必须按照乡政府要求,在8日下午之前,按时完成任务,使群众的麦苗早日得到浇灌。”于是,我们脱掉外套,跳进冰冷的渠水里,开始清理淤泥。三人齐心协力,终于完成了任务。
麦田及时得到浇灌,群众打心眼儿里高兴。为表示对国土所的感谢,他们特意制作了“心系群众、功德千秋”的锦旗,送到我们手上。
2008年7月15日,我们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时,听到群众反映,七贤村袁某买了一台三轮车,由于出路太窄无法进家,给袁某全家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群众利益无小事。张所长听后,立即通知七贤村村干部到现场,要把袁某家的实际问题彻底解决。经了解得知,袁某居住的是一处老宅,原有三户人家,其他两户均已另移新宅居住,但始终未将老宅基地交给村集体。张所长找来已搬迁走的两户户主,向他们讲解《土地管理法》有关政策,并要求两户依法交回原宅基的使用权,现场自行拆除原宅基上的建筑物。之后,一条3米宽的道路出现在袁家门前,从此袁某一家不再为三轮车无法进院而担忧了。
为了加强土地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管员前沿阵地作用,在现有简陋的办公条件下,我们挤出一间办公室做为“协管员之家”,并放置大量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中国国土资源报》、《资源导刊》等法律法规和报纸杂志,让每一名协管员来乡政府办事后有地方休息,有法律法规可学习。
另外,我们每半年进行一次群众评议,把群众强烈反映不称职的协管员清理出协管员队伍。2009年3月份按照群众评议结果及时更换了4名不称职的土地协管员。从而督促土地协管员加强自律管理,实现土地协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此举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刘店乡昌村土地协管员范喜说过这样一句话:“国土所是我们协管员的‘家’,《中国国土资源报》、《资源导刊》杂志是我们的‘粮’。有家有饭吃,我们干起工作来就会更顺心。”
(作者单位:汝阳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