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文摘
清明时节,这边才听说有地方“活人墓”走俏,那边又看到公墓要求续交管理费的新闻。原本一派肃穆的场所,怎么变得如此不清静?
根据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但据调查发现,包括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的问题。
逝者为大,但这并不影响这些赚死人钱的机构捞钱。在殡葬改革的旗号下,这些机构把墓地买卖行当,搞得跟房地产生意一样。你瞧,咱们买了房子住进去后得交物业费,而那些住到墓地里的逝者,其家属也得按时交管理费。不交的话怎么办?许多陵园机构表示,届时将采取集中安放的形式,以便逝者亲属日后前来寻找。这话又是啥意思?可以说就是把逝者骨灰迁出墓穴,随便给找个地方。
可见,这殡葬改革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倘若这些问题不尽快理顺解决,人们就免不了受折腾,连带逝者也要跟着遭罪。
当然,眼下更为迫切的事情是,针对墓地管理费事宜尽快制定和采取措施,以防止因此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如果任由相关机构随意收费、漫天要价,不仅活人吃不消,倘若逝者地下有知,恐怕也会跳出来抗议了。(摘自4月2日《广州日报》)
日前,贵州黔西县沙坝小学和河南鲁山县桐树庄小学的学生,相继吃到了免费午餐,这得益于国内几十家主流媒体和众多网友发起的“贫困山区小学生免费午餐计划”。孩子们吃得很高兴,家长在欣慰之余,也充满了更多期待,免费午餐下个月还会不会有?
“免费午餐计划”,从想法提出,到孩子们吃到热乎乎的午餐,整个过程进行得如此之快,参与者办事效率之高令人高兴。以往人们只了解贫困地区学生校舍简陋、缺乏书包字典,现在,当关系到孩子成长与未来的基本营养都难以得到保障的消息传到很多人耳朵里,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通过NGO加入到“免费午餐计划”中来。
毫无疑问,“免费午餐计划”是系统工程,有人启动了这个工程,就需要有更多人提供延续动力和组织保障。一顿午餐看似简单,但如果这顿午餐牵扯数以百万千万计的贫困学生,就变得不再简单。从资金来源到设施建设,从人力投入到卫生监督,一顿能吃到贫困生口中的“免费午餐”,需要很多环节的有力支撑。
在政府成为“免费午餐”的主力供给者之后,NGO仍可继续发挥自身能量,在政府提供的“免费午餐”基础上,致力于质量的再提高,最终实现贫困地区孩子的午餐营养水平接近和等同于城镇孩子的水平。不让一个孩子因为饥饿失去受教育的机会,更不能让一个孩子输在身体营养这个起跑线上。为此,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摘自4月10日《新京报》)
北京部分区域自4月1日起上调停车费,最高达15元/小时。政策实施后引发的一个直接后果是,部分小区也开始或酝酿上调车位租金。出现这个结果是必然的,因为非居住区停车费上涨后,上班族肯定会想到把车停到单位周边的小区,而小区肯定吃不消这个压力,于是跟风上涨。
无怪乎有人说:上调停车费谁最受益?停车费上涨,会有大量私家汽车停驶,起到了缓堵作用,而最大的受益者,与其说是付得起高额停车费的车主,毋宁说是各机关单位的公务车。话说回来,假如此举效果不明显,如此大幅上调停车费又有何益?且不说,即便公务车付得起停车费,多出来的预算开支,也还是纳税人的钱。
3月26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支出要进一步削减,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并强调公务用车的支出要详细公开。而今,在停车费用高涨的背景下,北京公务车的开支费用还能不能降下来?
显然,既然总理强调“三公”支出要进一步削减,北京公务车的开支费用要想不高涨且有所削减,就必须大量减少公务车的出行。否则,如果私家车因停车费上涨而被迫减少出行,而公务车却能够像过去那样正常出行,恐怕并不合适。
以提高收费治理交通拥堵,国内并不罕见,甚至有专家建议收取道路拥堵费。实际上,这都不是治堵的根本之策。缓解交通拥堵的出路,还在于大力建设公共交通、大幅度减少公车出行、倡导绿色出行,想方设法挖掘现有资源,提高交通管理服务水平。(摘自4月7日《新京报》)
年度房价调控目标期限的截止日刚过,一些地方却面临着修改目标的尴尬。因为各地已公布的调控目标引发争议,除北京提出新建住房价格“稳中有降”外,绝大多数地方都是“涨”声一片,目标锁定10%左右。
针对这样的调控目标,争议主要集中在两点:其一,各地现在已公布的调控目标,很可能进一步助推市场对于房价上涨的预期。房价在近几年已翻了好几番,而与此同时,包括工资收入在内的居民收入增长滞后经济增长,刨除物价因素,实际收入就更缩水,所以,将房价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简单挂钩,显然不合理。其二,调控目标脱离实际,最大的问题是鲜少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考虑在内。新“国八条”规定,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由此可见,调控目标的出台,缺乏一个严谨审慎的科学决策过程,没有充分考量居民住房的支付能力,当然也就难以充分反映一地居民的意愿和呼声。其实,说到底,房价调控目标这个数字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些地方到底有没有诚意、有没有魄力、有没有能力真正调控好住房市场,避免楼市变成资本猖狂逐利的乐园;能不能落实好保障房任务和目标,加大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应,保障老百姓该改善住房的能改善得起,该保障的能逐步保障到位,这才是调控的目的。(摘自4月3日《工人日报》)
相信没有人不知道,目前地球上最受关注的事件,莫过于利比亚遭西方一些国家的军事打击了。利比亚目前正在重复着一条古老的定律:落后就要挨打。利比亚为什么挨打?这是个问题。
利比亚的局势最近风云突变,那些国家的领导人说打就打,可见其“底气”是多么十足,他们打着人权大旗,空袭快如闪电,真是让人无比愤怒。国家主权在这些西方国家显得那么一文不值,利比亚人民的权利更是不值钱。不要再说什么打着人权大旗的口号,有句话说得对,他们真正想要的无非是利比亚的石油。
利比亚遭受打击深刻警醒着我们,一定要加快发展的脚步,让自己变得更强,否则落后就要挨打。回想中国历史,我们也曾被别人欺负过,多少先辈和革命烈士用鲜血和生命给我们换来了如今的新中国。我们从利比亚的事件再次看到国家的强大是多么重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欣喜的是我们中国还在进步,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应当时刻警醒,不能忘记曾经挨打的滋味。不要忘记我们换来和平是多么不容易,发展更是多么难,如果我们有一天掉队了,那些曾经欺负过我们的人,依旧会回头向我们扑过来,而且会更凶恶!
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称: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最高法重新解释电信诈骗问题,这令人欣慰。我们当然希望这样的规定能落实到位,让我们彻底告别垃圾短信骚扰的生活。但是,就目前而言,这样的规定只是纸面上的风暴。一是什么是诈骗短信、诈骗电话没有标准,也就难以断定。二是该谁来监督?如果运营商被买通甚至运营商自身就是电信诈骗的始作俑者,那监督就形同虚设。三是任何法规发挥威力的不是纸面上的强悍,而是
就以诈骗短信来说,尽管之前不少部门极力打击垃圾短信,其中必然包括诈骗短信,而现实效果却不理想。截至目前,只有一起被判刑的案例:4名男子因使用短信群发器群发上千万条商业短信,分别被判处一年一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然而,他们被判刑,跟诈骗短信无关,只因没有“运营商的许可证”,这样的黑色幽默,还能点燃你对治理垃圾短信的信心么?
因而,对这次“5000条诈骗短信可定罪”而言,鼓励是应该的,但这定罪应该更坚决些。“可定罪”的意思是可定可不定,这中间有怎样的一个界限,又如何来衡量与区别呢?法律执行的“自由裁量权”大了,治理效果就必然小了。所以,应将“可”字去掉,直接定罪才好,且应坚决执行。(摘自4月9日《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