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宏御,刘辉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湖州支队,浙江湖州 313000)
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警方公共危机应对之思考
——以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湖州支队应对2008年雪灾为例
林宏御,刘辉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湖州支队,浙江湖州 313000)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湖州支队在2008年雪灾中沉着应对,一方面竭尽全力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确保受困旅客走得了;统一指挥调度,强化管控措施的一致性、连贯性。另一方面集中组织媒体记者、宣传骨干深入一线采访,结合春运工作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权威统一的路况信息,做好车流的疏导工作,从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恶劣气候;高速交警;公共危机:危机应对
公共危机是指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社会运行机制失灵而引发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危机事件。2008年年初,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出现了百年罕见的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的极端天气,交通运输、煤电油运保障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这称得上是一场由自然灾害引起的公共危机。当时,受灾害天气影响最大的是正值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湖南、安徽等地主要高速公路大都封闭,部分国道、省道出现严重拥堵状况。作为公安机关如何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因道路交通问题而出现公共危机时服务群众,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采取的各项管控措施,已成为公安机关应对公共危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此,笔者结合2008年雪灾中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湖州支队的实践,就公安机关应对恶劣气候条件下高速公路上出现的公共危机作初步探析,并就教于专家学者。
(一)暴雪天气造成路面结冰,形成交通事故隐患,事故量急剧增加,社会公众对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增高。进入新世纪以来,南方地区长期呈现暖冬天气,因此,广大驾驶员对2008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暴雪天气危害性估计不足,减速防滑、慎踩刹车等意识严重缺乏。杭宁高速连接杭州、南京等大中型城市,又是浙江省连接北方重要省份的交通要道,车流量大,客车比重较高,在暴雪天气初期,交通事故呈现“井喷”势头,汽车追尾、刮碰、撞护栏等频频发生,报警电话接连不断,而公安机关应急救援力量则显得捉襟见肘。
(二)实施交通管控措施时车辆滞留,个别司乘人员不理解、不配合,需要警方提前做好预案,搞好宣传。为确保安全畅通,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往往会采取分流、警车压速引导、分段放行、封闭等措施。例如,在采取警车压速引导措施时,不少司机行驶速度受到限制,特别是一些豪华小车司机,对警方的限速非常不满,认为“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又如,在间断放行时,少数司机争道抢行,往往会造成事故,引发严重交通阻塞。警方为防止车辆滞留时间太长,会采取分流下高速的措施。这时,不少司乘人员会抱怨警方。而在放行车辆上高速公路的时候,往往由于要上路的车辆特别多,形成排队现象,这时又会有司机责怪交警没有及时疏导。对待封闭措施,社会公众由于缺乏对高速公路全局信息的了解,呈现不同的态度。笔者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相邻省份高速公路封闭,有司机就说不该封,让乘客滞留了,影响经济发展;可出了事故后,他们又责怪交警不负责任。这些情况都有待我们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三)事故集中暴发时清障救援力量不足,事故当事人在冰雪天气下滞留时间过长,往往会造成意外情况出现。由于高速公路现有的清障救援力量是根据平时的交通事故情况及路面故障情况建立的,无法适应暴雪天气事故集中发生时的应急救援需要,往往造成事故受损车辆不能及时拖离高速公路,司机等待时间过长。在正常情况下,车辆能够正常发动,汽车暖风机能正常工作时,等待时间长一点司机尚能承受,但在暴雪天气气温很低的情况下,长时间滞留在冰冷的汽车内往往会超出正常人所能承受的极限,致使当事人冻伤,年老体弱者甚至可能受冻至死。目前,不少公安机关对这类公共危机中可能出现的后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有效的预防措施。
(四)交通事故堵塞交通后造成车辆大面积长时间受阻,司乘人员饥饿、寒冷,但由于身处高速公路无法得到食物、燃油,相关的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导致群众不满。2008年元月28日,国内一家媒体刊登了一篇题为《被困安徽一天一夜38人车内苦熬36小时》的报道,讲述了司乘人员在高速公路上受阻的经历,从苏州发往汉口的长途卧铺客车38名旅客由于遭遇暴雪,比正常到达时间整整晚了36小时。记者对他们在高速公路上的经历这样描述:高速路离村庄很远,而且受堵的车辆又特别多,离下一出口还有40公里,所以大家干脆饿着。可是,车队像焊住一样不动。这时候,车上有人动员男人们分两批跑到2公里外的村庄买来饼干、面包、鸡蛋给大家吃。后来的几餐,都是这样解决的。这样的情形大量出现,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救济,人民群众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怨气将会骤升,将从根本上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
(一)竭尽全力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确保受困旅客走得了。2008年雪灾使得大部分长途班车停班停运,杭州汽车北站、湖州汽车总站等有上万名急于返乡过年的旅客滞留。他们只能在车站候车室等待,时间一长,会对交管部门产生埋怨。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尽早让高速公路畅通。为了能让旅客尽早回家过年,湖州支队紧急调动10台铲雪车对辖区道路积雪进行清理,并用高压水枪对桥梁、匝道进行冲刷,撒融雪剂及工业盐,每天保证路面实有警力不少于80人。白天各类车辆在警车带路护送下安全通行,晚上对大客车及小型车辆实行分段行驶。并采取先扫后压的办法,保障辖区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和肯定。
(二)实行暴雪天气条件下的辖区高速公路统一指挥调度,强化管控措施的一致性、连贯性。2008年的那场强降雪是大范围的,不同于秋季大雾天气的局部性和区域性特点。因此,在管控措施上应该强化统一指挥,措施协调一致。高速公路统一指挥调度也有利于各部门采取措施应对。如新闻媒体可以提早发布气候、交通信息,交通参与人可以预先选择出行路线。路政、业主部门等可以及时采取相对应的安排,如改动沿线提示信息,引导车流,等等。湖州支队辖区是北方民工返乡的必经之路,当时,该支队“猎豹突击队”采取警车开道带路的方法,把旅客安全送出省。与邻省交警接力护送,既避免了交通堵塞,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同时,支队与高速公路业主公司共同建立了联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巡逻车、轮胎抢修车、业主巡查车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各高速公路收费站也根据联合应急救援中心的交通信息积极配合分流、引流,确保了管控措施的一致性。
(三)联合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做好受阻车辆司乘人员的服务工作,特别要向高速公路主线上受阻人员提供食品、供暖燃油等必需品。高速交警虽然不具备民政部门的救灾职能,但如果出现滞留的司乘人员冻伤得不到及时救治等问题,也将面临公众的责难。同时,从全局讲,这些受阻的人员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受灾人员”。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负有救助的义务。因此,在车流受阻的情况下,警方应利用应急救援通道为司乘人员提供食物、饮用水、燃油等,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在2008年的雪灾中,湖州支队在三个省际卡点设立交通安全服务站,准备了姜汤、开水、食品、药品,为他们提供无偿的帮助。同时联合业主公司对滞留在浙皖、浙苏省界的车辆供给必要的生活保障品,免费发放盒饭、矿泉水,解决广大被滞留司乘人员的生活难题。现场滞留的司乘人员纷纷赞许道:“大雪无情,浙江人民有情,浙江高速交警更有情。”
(四)强化清障排险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当事人在高速公路现场等待的时间。在恶劣天气条件下,针对事故集中暴发的情况,高速交警部门应该优化清障施救的程序,按照“先出事故先拖”、“占道肇事车先移至路边”、“事故车先拖至就近出口”等原则,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肇事车辆转移至可以满足当事人取暖、饮食需求的地方。这样可以减少因等待时间过长引发的当事人的不满和怨言。在2008年雪灾中,连日的冰雪使湖州支队辖区申苏浙皖高速李家巷互通路段的桥面霎时封冻,厚厚的冰层上行人站立不稳,坡道上只见一辆辆汽车企图拼命往上冲,车轮却原地打滑空转,仅一两个小时就有数百辆大小汽车、几千名打工返乡回家过年的乘客受阻。湖州支队的民警硬是肩扛手推,将受阻的车辆推向了坡顶,乘客们也迅速加入了推车行列。当一辆辆汽车长龙般缓慢有序地驶过互通路段时,返乡过年的群众纷纷把感激目光投给了我们的民警。
(五)集中组织媒体记者、宣传骨干深入一线采访,结合春运工作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在2008年这场雪灾中,浙江省高速交警全警上路,顶风寒、战冰雪,努力维护道路的安全与畅通,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不少民警在雪中指挥交通一站就是七八个小时;车抛锚了,赶赴现场的民警肩顶手推排除路障;暴雪夜里,乘客在高速公路上孤立无援时,也是我们的民警向他们伸出援手;还有警察深一脚、浅一脚地从那满是积雪的鱼塘边救起货车司机……但这些情况许多并不被社会公众所了解,需要有意识地去宣传。湖州支队在雪灾期间十分重视舆论的作用,积极邀请记者深入一线及时报道民警的事迹。如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都报道该支队用警车开道,护送农民工返乡的事迹;浙江卫视、浙江在线、浙江民生“1818黄金眼”等媒体记者多次深入高速公路一线介绍广大民警抗击冰雪、全力维护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先进事迹。这些报道在社会上都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六)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权威统一的路况信息,做好车流的疏导工作。高速公路交管部门应该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相应的信息收集渠道,确立专门人员负责相关的信息发布、事故情况通报、道路信息预警。同时,新闻发言人披露的信息要权威准确,与事实相符。要建立与媒体的沟通交流渠道,及时提供新闻稿供报刊、电台等媒体采用。要尽量避免各单位各自为政,提供的信息真假难辨,从而出现新闻媒体无所适从的局面。这一制度也有利于树立高速交警管理有序、指挥协调统一的社会形象。
(一)抗灾救灾应把发挥政治优势与运用经济杠杆结合起来。在突如其来的重大自然灾害面前,党和政府仍然是领导、动员、组织和协调各种救灾活动的核心力量。从一些地区的经验看,在灾害最严重的地区和关键阶段,只有省、市、县领导亲临抗灾、救灾第一线,才有可能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这种政治优势必须继续坚持和发扬。同时,也必须看到由于自然灾害的种类不同,群众的参与度也会有所不同。譬如,地震灾害与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抗灾就比较容易。高速公路上发生的灾害与社会上一般群众关系并不十分密切。同时,由于一些地区的高速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切断了当地的水系,阻隔了地区局部交通,以及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等问题,要动员当地群众义务参与高速公路上发生的灾害救助就有较大难度。在这种情况下,运用经济杠杆动员群众是必要的。
(二)加强恶劣天气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我国南方出现严重雪灾虽属百年罕见,但不能因为间隔的时间长而放松警惕。特别是随着气候环境的日益恶化,灾害性的气候环境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最近在哥本哈根召开的全球气候环境峰会,就表明了人类对未来气候环境的忧虑。因此,就公安机关来说,建立恶劣天气应急救援体系是必要的。一是要加强气象预测、分析和预报体系建设,使应急工作建立在科学预报的基础上;二是要建立从领导到基层的应急决策与指挥体系;三是要在总结大灾大难发生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四是要建立必要的、动态的资金与物资储备,重点是资金准备;五是要建立灾情、交通信息的采集、联网、共享与权威性的发布体系。
(三)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协调和实行积极疏导的方针。高度现代化、立体式、网络化的高速公路运输体系,既加快了运输节奏,提高了运输效率,但也出现了相互协调的复杂性,以及因局部瘫痪而对全局产生的影响。因此必须理顺和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协调。一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与地方道路管理部门,以及铁路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指挥机构与协调机制。省际之间应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援,既要守土有责,各人扫清门前雪,确保本地路段的畅通,又不能以邻为壑,把矛盾和困难转移到相邻省份。二是一些民营的高速公路投资和经营主体,在严重的自然灾害面前,往往会更多地考虑经营成本,而不重视紧急情况下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但是高速公路的网络化和公益性,要求经营主体的局部利益必须服从全局利益,不应由于一路一桥的利益而影响路网的畅通。在紧急情况下,任何经营主体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等强制性政令。
(四)科学布局,建设与合理利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2008年底,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为2800公里,已接近德、法等西欧发达国家水平。因此,在严格按照国家规划继续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的同时,应加快国道、省道和县乡普通公路的建设,形成各种等级公路相互配套的网络体系,而不应是高速公路一枝独秀。这样既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又有利于避免恶劣气候条件下高速公路干线过于脆弱的状况。高速公路的设计,没有必要全部抬高路基。在地质条件容许的前提下,一些路段可以适当降低路基,采取发达国家高速公路“顺地爬”的模式,既有利于紧急情况下车辆从高速公路上快速向外疏散,也有利于被损坏路段的及时修复。
D631.6
A
1674-3040(2010)01-0051-03
2009-10-28
林宏御,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湖州支队支队长;刘辉,该支队办公室民警。
(责任编辑尤炜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