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 民 林崇亮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文◎陈 民*林崇亮**
汕头市金平区检察院在推进汕头—揭阳高速公路汕头段建设项目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市委领导称赞检察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汕头—揭阳高速公路工程原定于2003年动工建设,但因征地拆迁工作未得到落实,致使汕头路段施工拖延6年之久。2009年9月初,金平区委、区政府为落实汕揭高速公路金平区内路段3.25公里的建设用地,调派检察院领导率三名干警参加工作队,深入社区广泛宣传请收集体土地及落实优厚补偿政策。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的张廷东副检察长,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深入社区走访村民代表开展调研,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摸查影响征地拆迁工作的症结,听取部分村民代表查处腐败村官、清收集体资产、保护村民经济利益的强烈诉求,及时向检察长做了汇报。区检察院党组分析近期群众举报该社区村官腐败问题,充分研究征收月浦社区建设用地受阻的复杂原因,认为必须在区委的直接领导下,以工作队的调查情况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和民行检察职能,及时查处贪污腐败,全力协助居委会、经联社清理集体土地、追收企业和个人拖欠的土地租金,以保护集体资产权益,为村民谋取利益的实际行动赢得民心、凝聚人心,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10月10日,金平区检察院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由陈民检察长亲任组长,李珩、张廷东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制定了侦查工作方案,组成了以反贪局为主力共有20多名干警参加的办案突击队,选准主攻方向,落实侦查预案,全面铺开调查取证工作。通过集中指挥、分兵作战的方法,把握了有利战机,昼查证人,夜查帐证,连续作战10昼夜,一举突破了月浦街道月浦社区党总支书记、月浦居委会主任、经济联合社负责人佘某常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佘某荣等5人分别涉嫌贪污、受贿案,涉及在管理土地过程中,置村集体经济利益于不顾,以中止租赁合同相要挟或违规续签土地租赁合同收取贿赂或共同贪污涉嫌犯罪等事实,果断立案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据2009年10月份实行的《关于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市检察侦查监督科提前介入,派出精干力量开展上述案件的审查决定逮捕工作,及时作出批准金平区检察院逮捕佘某常等3名犯罪嫌疑人的决定。通过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互相配合,有力震慑了腐败村官的嚣张气焰,在全区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金平区检察院一方面通过办案查清事实,另一方面协助驻村工作队清理土地和清收欠款,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于不理解的村民,区检察院与工作队一道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和法律,消除村民的误解,矫正视听,凝聚民心;对于利用违规手段取得土地租赁合同的企业和个人,区检察院民行检察科及时给月浦社区提供法律援助,并督促指导月浦社区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以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通过采取上述有力措施,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切实做到让党放心,使人民满意。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奋战,工作组领导社区追回长期拖欠的土地租金人民币720多万元,切实维护了社区集体经济利益。同时,检察院积极和公安、国土、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发挥渎职侵权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统一思想,对49宗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清理、分类、列表和建档,对14宗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实地测量,依法拆除3宗违法违章建筑物;向公安机关移送了4宗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线索(已立案查处)。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 (已立案侦查2件5人)。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15011]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51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