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对我党“三农”思想的新贡献*

2010-08-15 00:46:23方辉振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经济社会三农城镇化

方辉振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江苏 南京 210001)

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在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上提出一系列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并带领出台了六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回答了新时期为什么要重视解决“三农”、怎样重视解决“三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这是在新时期对“三农”问题认识的深化和飞跃,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党的三代领导核心一贯高度重视“三农”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是对我党“三农”思想的新贡献。

新定位:“重中之重”论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理。毛泽东非常重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作用,在《论十大关系》中总结了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深刻地论证了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之间的辩证关系,首次提出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战略思想,并强调发展国民经济必须重视农业。邓小平从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的实际出发,始终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认为农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中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必须坚持把加强农业放在首位,全面振兴农村经济”;针对有些领导干部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所产生的忽视和放松农业的倾向,明确指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越是加快改革开放,越要重视农业、保护农业、加强农业。

作为新一届领导集体的核心,胡锦涛同志更加关注“三农”问题。十六大新中央刚选举产生不久,胡锦涛就专门召开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提出要更加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要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3年初,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破例地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同时他明确要求,要把解决好“三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底,中央又一次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政治局常委会又专门开会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送审稿)》,并将这个文件确定为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两个文件中都提出要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进一步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一个重中之重,从执政党当前工作出发,提出了执政兴国、富农兴邦的新任务;第二个重中之重,在宏观经济政策上侧重并突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第三个重中之重,说明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要有长远的决心和奋斗精神。“三个重中之重”,充分体现了“三农”问题在全国经济、政治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具有历史性的坐标意义。

从“基础地位”到“首要位置”,再到“重中之重”——这些表述的变化,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中之重的思想,把对“三农”问题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一个全新的思想理论,完全突破了农业社会和工业化初期阶段传统的“重农”思想,为在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奠定了基本的理论基础;这是一个重大的、新的战略定位,不仅是对农业基础地位理论的重大发展,而且是对“三农”理论的重大创新。

新论断:“两个趋向”论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2004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再一次指出,他在四中全会上之所以要讲这“两个趋向”,非常重要的一个判断,就是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即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这样一个阶段。这是一个立意高远、内涵深刻的重要论断,是我们党新形势下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思想认识和政策取向上的进一步升华,是新“三农”思想的理论基石。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对国际发展经验的精辟概括。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较大比重,劳动力大部分在农业中就业,农业客观上承担了为工业化提供积累的任务。当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自身积累和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具备了反哺农业的能力,又适时调整发展政策,加大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在工业化进程中,适时推进由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向工业反哺农业的转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工业化国家的普遍做法,也是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成功之道。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从加强农业、搞活农村入手,推进改革开放,逐步调整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全面发展城乡经济。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不仅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业和城市也得到了很大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达到2.6万亿元,城市化率达到40%,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我们要正确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不失时机地转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并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努力形成工业与农业相互促进、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新局面。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现在,我国正处在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000美元向5000美元迈进的关键时期。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这个阶段既是经济社会结构快速调整的时期,也是各种利益关系复杂、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把握得当,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处理得好,就能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反之,就会造成收入差距和社会矛盾扩大,甚至出现经济发展徘徊不前和社会动荡。我国是一个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比较明显的发展中大国,更要处理好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基本依据。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两个趋向”,必须立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推进支农政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促进农业和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从重点支持工业向重点支持农业转变,从重点支持城市向重点支持农村转变,从重点让城镇居民受惠向重点让农民受惠转变。正是由此,近年来中央连续六年出台了指导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在政策措施上,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举措。在多予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在少取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利益;在放活上,加快农村改革步伐,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比如说2006年,取消了在中国实行了2600年的农业税制度,农业税制度被取消之后,农民直接和间接的减轻负担达到了1600亿元,从2004年开始,政府又推出了直接补贴农业生产者的制度,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最开始2004年的时候,补贴还比较少,是140多亿元,今年的直接补贴已经达到了1230亿元。

新方略:“城乡一体”论

进入新世纪,我国总体进入小康社会,但城乡之间反差拉大,“三农”问题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城乡发展差距过大不仅使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贫困群体、农村为落后地区的格局得以强化,而且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必将破坏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最终影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明确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而且还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五个统筹”之首。

统筹城乡发展,是党中央科学把握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深刻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处理城乡关系问题的经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它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方略,是“三农”发展理论和思路的重大创新。这个重大方略跳出了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传统思维方式,拓宽了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视野和思路。实践证明,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条件下,就农业解决农业问题,就农村解决农村问题,就农民解决农民问题是不行的,必须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下,实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才能解决好三农问题。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主要任务。根据胡锦涛要求,2006年初《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下发。意见提出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又要依靠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健全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解决长期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带来的深层次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让农民也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也有同等的生存权和保障权。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胡锦涛赴河南省考察工作时又指出,必须要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定不移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毫不松懈地继续推进农村发展,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更进一步提出: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化解农村改革发展矛盾,破解农业、农村、农民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是推动城乡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根本举措;是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根本途径,因而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根本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把这一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从深化体制改革的角度,提出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并从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市场和社会管理六个方面,对如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做出了具体部署。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有利于城市资金、技术、人才向农村流转,有利于城市产业向农村扩散,有利于城市经济能量向农村辐射;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流转和就业,有利于农产品向城市流通和销售,有利于农民接受城市的先进文化和观念;有利于城乡产业联合,有利于城乡经济优势互补,最终有利于城市更好地反哺农村、更好地支持农村、更好地带动农村发展,从而使农村发展加快,城乡差距不断缩小,进而逐步实现城乡差别消除和城乡共同繁荣富裕。因此,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

这不仅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路径和目标,也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是对十六大以来统筹城乡发展思想的深化和发展。

新举措:“双轮驱动”论

2005年9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镇化的发展与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城镇化发展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因此,在中国要实工业化、现代化就必须实现城镇化。中国正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推进中国城镇化进程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状况,把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筹规划、通盘考虑,综合起来统一想办法解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胡锦涛同志在2006年2月14日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也还没有根本改变,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全党同志都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八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建设新农村与推进城镇化是推进现代化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方面,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工业化、城镇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只有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才能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条件,才能为反哺农业、带动农村提供经济基础,才能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同时,建设新农村是促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巨大力量,是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关系的关键环节。没有农业、农村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就失去了支撑。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依靠力量,新农村建设是城镇化的有效途径,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逻辑联系:中国农业人口比重过高,通过迁移城市吸收一部分农村人口是新农村得以建成的前提;建设新农村特别是对农业生产和农村教育的重视和加大投入,是防止农村人口增长过快、盲目涌入城市的重要保障,从而为城镇化持续健康推进创造条件。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互动关系表现在,城镇化进程带动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加速了城镇化的进程,城化镇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是实现共同富裕、缩小城乡差别的有效途径。

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镇化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两个轮子。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党和国家调整城乡关系的一种战略思路,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是党和国家新时期调整城乡关系的一种战略取向,而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则是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实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战略举措和前提保障,它们是将战略思路、战略取向进一步具体化,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实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在当前我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背景下,城镇化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新农村建设。无论是城镇化,还是新农村建设,二者都统一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伟大实践中。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可以加强城乡互动,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动、城乡协调,最终达到城乡共同发展繁荣,彻底解决“三农”问题。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24.

[2]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8-10-16.

[3]回良玉.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N].人民日报,2004-12-28.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N].人民日报,2004-2-8.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N].人民日报,2005-1-30.

[6]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06-2-21.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07-1-29.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08-1-30.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09-2-1.

[10]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8-10-20.

[11]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06-3-27.

[12]曾业松.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重农思想初探[J]当代思潮,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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