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白菊 银 萍
仁寿县人民医院,四川 仁寿 620500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合并心力衰竭是指在妊娠高血压基础上发生的以心肌损害为特征的心衰症候群,是导致母婴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本研究对我院收治的33例妊娠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的患者的发病情况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我院2003-2009年共确诊妊娠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患者33例,年龄在21-39岁,平均年龄32岁;初产妇15例,经产妇18例,单胎30例,多胎3例;发病孕周30-41周30例,产后3例;产检19例,未产检14例。纳入标准:根据妊高征性心脏病的诊断标准[1]及早期心衰的诊断标准[2]确诊。患者既往均无高血压、心脏病及肾脏疾病病史,为因妊娠并发高血压及心力衰竭。
1.2 临床表现 休息时出现咳嗽、胸闷、气短、喘憋,夜间不能平卧21例;同时出现端坐呼吸,咳粉红色泡沫样痰12例;查体心率快,两肺底可闻及湿罗音,咳嗽后未见消失;心电图提示:窦性心动过速、低电压,ST段抬高、T波低平或倒置等心肌损害或左室肥大;心肌酶未发现异常;胸部X线检查示心脏扩大,肺纹理增粗,可见肺淤血,肺水肿征象。
1.3 治疗 33例患者均应用硫酸镁解痉治疗,并用20例酚妥拉明10~20mg加入5%葡萄糖250ml内,以0.2~0.5mg/min滴入,13例应用硝酸甘油10~20mg加入5%葡萄糖250ml微量泵推注,每15分钟根据血压调节滴速,同时应用西地兰0.4mg缓慢静推,2-4小时后重复使用半量西地兰;使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
1.4 产前检查情况 33例患者中有19例进行了产前检查,其中产检<4次10例,产检4-7次5例,产检>7次4例;未进行产检14例。产前发生妊高症合并心力衰竭者均为未进行产前检查患者及产前检查中发现高血压,未按医嘱用药并及时复查的患者。
本组33例患者中行剖宫产者29例;3例为患者家属坚持阴道分娩,均行会阴侧切;1例为胎儿死亡行阴道产钳助产。
剖宫产患者为在抗心衰的同时行连续硬膜外麻醉下子宫下段剖宫产术,其中1例患者在产后5-12小时内再次发生心衰,经抢救成功;阴道分娩患者有2例术后6小时再次发生心衰,经抢救成功;33例患者无孕产妇死亡发生。
新生儿情况:本组活产新生儿34例,2例为双胎,1例为死胎;Apgar's评分1min评分>7分11例,5min评10分;1min评分4~7分18例,5min评9分,10min评10分;1min评分2~3分3例,经抢救后5min评4~6分,转新生儿科治疗其中2例与出生后26-35小时死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其余全部患儿好转出院,新生儿存活32例。
妊娠高血压患者全身小动脉痉挛,外周血管阻力增加,左心负荷过重,心肌血供不足,本研究中显示,低蛋白血症、多胎妊娠、呼吸道感染均为心衰的诱发因素,因此加强孕妇的知识宣教工作,提高孕检产妇的营养指导,尽量减少低蛋白血症的发生,及早发现呼吸道感染,对于发生咳嗽的患者,注意区别呼吸道感染与心衰症状,及时检查心电图及胸片,教会患者掌握心衰症状的知识,使患者能在心衰发生早期及早就诊,进行早期干预;对于重度妊娠高血压尽量劝说患者住院治疗,使血压得到控制。
在积极控制心衰的同时考虑终止妊娠是抢救母婴生命的良策,由于妊娠血液动力学变化及对心脏的影响,加之产时疼痛刺激和疲劳,常导致心衰急骤加重,而麻醉监护下剖宫产可保证顺利而迅速结束分娩,以剖宫产终止妊娠为最有效的去除病因的措施。本研究中发现,剖宫产组新生儿窒息率明显低于阴道分娩组,且母亲预后良好。说明剖宫产对妊高征心衰已控制或未控制的病例均是较安全的分娩方式。术前应用促进胎儿肺成熟治疗,减少新生儿死亡率。本研究中,早期终止妊娠新生儿窒息发病率及死亡率并不高于孕37周以上或心衰控制后剖宫产者,因此剖宫产时机选择应根据母儿情况酌情处理,不必苛求心衰纠正情况及新生儿孕周,但要在剖宫产前及时应用促胎肺成熟药物。由于本组样本数少,未能统计出不同剖宫产时机选择对孕妇及新生儿远期影响的关系,尚需进一步观察。
[1]苏应宽,江森,主编.临床产科学[M].天津:天津科技出版社,1994:271-352.
[2]叶任高,陆再英.内科学(第6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7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