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玉 黎贤强 王焕印
(1.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四川成都610074;2.成都农商银行龙泉驿西河支行,四川成都610104)
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但现实的农村金融系统却是体系残缺、功能弱化、信贷配给严重。农村金融的这种困境与农村信贷的高风险有直接联系。为了降低风险,减少损失,金融机构一般采用抵押担保、提高利率、设置贷款条件、降低额度等手段。但由于农业、农村、农民及当前农村经济制度的特点,这些常规的控制手段并不完全适合农村信贷,最大的障碍就是抵押担保品缺乏,因此需要引入非常规控制手段。与此同时,中国的农民重信用、重关系、重面子、重声誉,这些丰富的社会资本完全可以开发成信贷抵押和担保品,从而弥补农村物质性抵押担保品的不足,缓解农村信贷配给,突破农村金融瓶颈。这正是本文的基本切入点。
关于农村信贷风险的来源,理论界基本达成了共识,认为农村信贷风险主要源自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特点,也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关。首先,关于农民的行为特征,素有“道义小农”和“理性小农”之争。但郭于华认为,“道义经济”(The Moral Economy)和“理性小农”(The Rational Peasant)都是农民理性的体现[1]109;文军认为,当前中国农民正处在从生存理性向社会理性和经济理性的转变过程中[2]25。其次,关于农村社会特征,费孝通用“圈层结构”[3]332或“差序结构”[3]334-336来概括。再次,在农业产业特征方面,OECD认为,中国农村信贷风险主要源于农业的高风险和低收入[4]。最后,在制度方面,赵岩青、何广文认为,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农村信贷市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主要原因[5]61;温涛则认为,中国农村信贷风险从深层次来看属于体制性风险[6]6。
关于社会资本对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影响,世界银行指出,一个国家的非正式制度——“社会资本”能对经济的高质量增长起到积极作用[7];Biggart和Castanias把社会资本引入金融交易中,认为社会资本有类似于抵押品的功能[8]471;在Putnam等人看来,一个依赖普遍信任的社会比一个没有信任的社会更具有效率[9];而Knack和Keefer的实证研究则证实了信任度每提高12.5个百分点,年收入将增长近1个百分点,信任度每提高7个百分点,投资占GDP的比重将提高1个百分点[10]。张俊生和曾亚敏的研究表明,在信任程度越高以及公德心越强的省份,居民在金融资产上的投入比例会越高,所以社会资本具有显著的促进金融发展的作用[11]43-44;林毅夫和孙希芳则指出,非正规金融的合约执行主要不是依靠国家的法律体系,而是依靠某种民间的约束机制,其信息获取也依赖于与借款人之间的地缘、人缘关系[12]36。张晓明和陈静认为,社会资本参与信贷风险控制的作用机理就是使金融机构更易收集相关信息,通过组织内部的制度压力和社会压力提高借款人还款概率,尤其是中国农村信贷市场更需要借助于社会资本降低监督、交易成本[13]100。
关于社会资本在信贷风险控制尤其是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内外研究主要集中于非正规金融和农村小额信贷。在非正规金融方面,Gouldner等认为,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拥有的互惠、信任及其他传统等社会资本维系和发展了其良好的履约机制;非正规金融在解决信贷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方面之所以比正规金融机构更有效,主要应归因于其内生有效的信息机制及特殊的信任机制[14]176-177。Aryeetey指出,非正规金融的履约率通常高于正规金融,最重要的机制是“群体惩罚”[15]10-11。费孝通认为,在农村信贷市场上,信任与合作成为农户和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双方最优的选择,并形成无形抵押品,有效地控制了违约现象的发生[3]。刘民权等认为,非正规金融机构在信息上的便利使其能及时把握贷款按时足额归还的可能性[16]63。在农村小额信贷方面,Impavido指出,在不存在实物担保的情况下,团体贷款可以有效地解决信贷配给问题,因为团体中的任何成员违约都将受到所谓的“社会制裁”,这种社会制裁起到了替代担保物的作用[17]255-256。Hassan从社会资本角度论述了小组成员之间建立的信任与网络在农户联保小额贷款中所起的作用[18]205。Seibel等人的研究则认为,菲律宾小额信贷之所以运营良好,主要原因是运用了格莱美银行(Grameen Bank)的社会资本要素[19]17。Karlan也认为是社会资本的成功运作使小额信贷机构保持了较高的还款率[20]F52。
总的看来,理论界已经关注到社会资本对信贷风险的控制作用,但研究尚不够深入和系统,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农村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逾期不归还而引起农村金融机构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农村信贷风险主要来自“三农”内部,也受到系统外因素影响。
经济体制、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借款人经营成败及是否守信等都可能引发农村信贷风险。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缺陷是引发农村信贷风险的主要制度要素,因为中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农村集体土地既不允许自由买卖,也不允许抵押担保,致使中国农村38.59万亿元的土地(耕地和村庄用地)资产不能变现[21],也加剧了中国农村信贷配给和信贷风险。
从自然特点看,农业以活的生命有机体为对象,生命过程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农产品具有鲜活性,不耐储运,不适合充当抵押和担保品;农业对自然环境具有高度依赖性,而自然环境的变化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经济属性看,农业具有长周期性,自然变数大,且生产转向慢,适应市场能力差;农产品供给弹性大、需求弹性小,按“蛛网理论”,农业生产极易出现供求失衡和价格波动;农民的生产技能单一,农业资源的资产专用性强,沉淀成本和转置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弱。可见,农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结合,面临着来自自然和社会经济的双重风险,这些风险会伴随资金流动贯穿整个农村金融系统。
传统农业社会的信任是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核心的关系网络,网络内成员高度信任,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强。但随着交往范围的扩大,信任度也随之降低,风险可能增加。当今中国是一个高度流动与变化的社会,外出务工使邻里甚至家庭成员天各一方,农民身处的是陌生的社会环境,因而基于亲缘、血缘和地缘关系的传统信任网络被打破,需要建立新的信任网络。身处异地的农民要建立新的信任网络并非易事,缺乏信任必然加剧风险,而且在城市和异乡建立的信任网络根本无法和传统的血缘型、地缘型信任相比拟。
当前的中国农村在产业结构上自我循环和自我复制,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现代市场体系,因而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农村交往体系的“差序格局”使得圈层扩大后信贷风险会急剧增大。农村居住分散,交通通讯条件相对较差,可用的信息资源有限,而且农贷成本相对较高,对商业性金融缺乏吸引力。分散的居住格局,不仅增加了村民内部的交流成本,也降低了交流频率,致使农村借贷双方信息更加不对称,农村信贷面临更大的风险。
国内外控制信贷风险的常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利率控制,即根据风险的高低确定利率水平;二是抵押和担保品控制;三是额度控制,即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额度;四是设置贷款条件;五是加强贷后检查;六是整贷零还,按周期还款;七是法律法规约束。
国内外控制信贷风险的方法尽管不少,但并不完全适合农村信贷,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属于公益性产业,农民属于低收入群体,承受高利率的能力低,高利率必然打击农民的信贷需求,加剧农村信贷配给。同时,严格管制下的低利率又会削弱小额信贷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我国农村土地、房屋等均不能作为抵押和担保品,这是造成我国农村金融瓶颈和信贷配给的制度性原因。三是额度控制使现代农业发展面临杯水车薪的状况。四是贷款条件成为农户获取贷款的拦路虎,按目前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大部分农户都难以获得贷款。五是分期还款的高成本约束。农业贷款的额度本来就不大,再分散还款必然增加金融机构的收款成本。可见,纯商业化的治理手段与农村的非市场化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并不相容,应该引入非常规金融的治理模式——社会资本治理[13]。
理论界对社会资本的定义并不统一。Putnam等将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网络、规范和信任,它们有助于人们为了共同的利益进行协调与合作。通俗地讲,社会资本是一种网络,是一种信任,通过这种网络与合作达到互惠的目的[9]167。
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四种途径刺激经济增长:第一,较高的社会诚信水平和较强的互惠传统能够减少交易成本;第二,在困难时期,社会网络通过向个体成员提供支撑源来分散风险,允许团体作为统一体获得综合的较高水平的创新,并且避开风险;第三,社会网络有利于信息和创新在成员间快速传播,减少信息不对称,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第四,社会网络使成员避免对过失的害怕和“搭便车”现象,进而更容易解决集体行动问题[22]。总之,社会资本能使“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更神奇,“看得见的手”(政府调控)更有效。
农村社会资本对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具有特别的意义。首先,“网络”是村民参与社会事务的平台,是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企业和地方政府沟通与交流的渠道,是农村有效治理的基础条件。“网络”有利于加强农村社区内的凝聚力,有效地增强社会合作,还可以把社会矛盾、社会分歧和社会冲突消解于社会组织内部[23]234-235,有利于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
其次,“信任”是联系社会成员的一种基础纽带,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前提,是个人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来源,也是社会秩序得以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信任的经济价值在于拓展交往的时空范围,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提高交易达成的可能性。信任不仅是市场运转的保障,也是社会存在和延续的生命底线。福山认为,信任恰如润滑剂,能使任何一个群体或组织的运转变得更有效率[24]。此外,信任也是一种粘合剂、助推器和“软约束”[23]236。
最后,“规范”是对社会成员有普遍约束力的风俗习惯、伦理和制度等,在现实社会,一些规范已经明确地体现在了法律和其他正式制度之中,而更多的规范则根植于人们的头脑,埋藏于人们的心底,并以观念和道德的方式存在,且对其社会交往行为和经济活动产生实质性约束。良好的规范能够降低正式制度的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形成社会的整体秩序。
社会资本控制农村信贷风险的作用机理如下:
(1)社会资本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降低政策的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社会资本是把各种社会制度聚集在一起的粘合剂[24]。比如“八荣八耻”教育形成的农村新型社会资本,对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有积极意义。
(2)社会资本引导和规范农民行为。中国的农民历来流动性小,生产生活半径窄,多数农民世代定居一个地方,邻里乡亲之间非常熟悉,社会资本积淀非常深厚。在农村,村民的彼此信任与合作是维系社区运行的必要条件。对个体农民而言,农村居民的为人处事如何,口碑声誉怎样,对他获取网络内资源和发展机会至关重要,因而农民对于自己以及家族的声誉非常重视,他们会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信誉。传统乡土社会中的中国农民轻不言债,但奉行“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格律,“借钱不还”会遭到社会唾弃。这是农村最宝贵的社会资本,也是防犯信贷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最有力的武器。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茅于轼老先生通过在山西的调查验证了农民是最讲信用的群体[25]。社会资本的这种约束行为不是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而是一种道德上的约束力,是一种“乡土”社会,而非“契约”社会。
(3)社会资本有利于降低农业的产业风险。目前,中国农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靠天吃饭,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只有合作才能生存和发展。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市场竞争归根结底是组织化的竞争,农民要摆脱弱势群体的局面,只有组织起来。农业的产业风险也来自工业和城市集团的政策歧视与打压,农民的团结与合作能够增强谈判力和话语权。此外,农业小生产和现代大市场的矛盾加剧了农业的产业风险,农民的组织化提高了其进入市场、驾驭市场的能力。现代市场瞬息万变,单个农户很难适应与把握,农民的组织化有利于信息传递和共享,而信任能够改善农业的交易环境,从而降低产业风险。
(4)社会资本有利于农村信贷区域风险的控制。村庄之所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共同体而存在,是因为居于其中的人们在历史久远的共同交往中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大家都认同这套规则,如果有人胆敢违背和践踏这套价值体系,必将遭到共同体内所有成员的唾弃和鄙视。正是这套看似无形的价值体系和交往准则,维系着村庄世世代代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丰富的社会资本使得村庄内部的信息透明度相当高,一般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贷风险的大小一般能准确地度量和预测,这也是民间借贷活跃的主要原因,而信任是农村民间金融产生的根基[26]80。另一方面,农村社会资本提高了农村社区成员的违约成本,因而从经济理性人的角度看,农村居民一般不愿意选择违约,所以社会资本对农村信贷的道德风险构成了有效制约。
(5)社会资本能够有效地弥补农村抵押担保物匮乏的缺陷。由于实物资本形式的抵押担保物短缺,农民要获得贷款一直很困难,我国农村地区的信贷配给达到了60%[27],但是我国农村丰富的社会资本不仅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也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完全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物。根据农民行为特征的分析,中国农民对个人口碑、名声、社会评价和家族声誉的关注,不仅胜过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有时还胜过生命,因此,农民往往会恪守信用。
目前,社会资本在小额信贷风险控制中得到了成功运用。在农村借贷市场上,非正式的信贷形式比正式的信贷形式更加普遍[28]47。农村非正式信贷就是利用社会资本对信贷风险进行控制。小额信贷的核心运行机制——“五户联保”就是运用社会资本对信贷风险进行的控制,实际上就是用亲情和友情做抵押,或者叫“风险捆绑”、“群体惩罚”、“违约连坐”。
社会资本对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的控制机理显而易见:信贷机构与贷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客观存在,并成为信贷风险的主要来源,金融机构搜寻信息、监督贷款人信用行为的成本很高,但网络内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信息却相对明了对称,因而小额信贷机构可以通过“团体贷款”、“动态的贷款激励”、“有规律的还款安排”等机制,巧借社会资本,把金融机构对借款人了解和监督的任务主要或者部分地移交给团体成员,从而把外部监督转化为内部监督。从监督的效果看,可以说是颇有成效,世界上最好的小额信贷机构的资产收益率可以达到2.5%,其权益回报率在2003年甚至超过了全球前十商业银行16.2%的平均水平,达到40%—50%[29]107。
发达国家主要采用合作金融模式来控制农村信贷风险。美国的“多元复合模式”、日本的“协同组合”、德国的“金字塔模式”等等,都是基于社会资本开发的农村合作金融模式。这些国家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股本和员工几乎都来源于农村社区,从而可以充分地利用自身的社会网络、圈层结构和信息资源,凭借乡村信息的高度流通性和乡土社会的声誉机制保证贷款的安全性。
发展中国家的模式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孟加拉乡村银行——格莱美银行。这是世界上第一家专为贫困者服务的金融机构。该机构提供的小额短期贷款无须抵押和担保品,但需要以五人小组联保以代替担保,充分利用声誉、关系、合作等农村社会资本要素实现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并按照一定比例的贷款额收取小组基金和强制储蓄作为风险基金。由于成功地运用社会资本对信贷风险进行控制,其还款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29]109。Thomas通过对格莱美银行的研究认为,正是群体的一致性和纪律性支撑了如此高的贷款履约率[30]279,而Hoff和Stiglitz认为关键的因素是连带责任机制[31]235。
国内先进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种:一是山东农村信用社的联户联保贷款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模式及农户联保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担保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居住在信用社同一服务区域内有贷款需求的农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向信用社申请贷款,互相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四川美信模式,其采用的仍然是小额信贷四大核心机制中的分期还款和动态激励机制。三是山西平遥县日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模式。贷前调查是该模式的主要特色,通过调查将诚信有为的农民筛选出来,实现优质客户与公司的双赢。四是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李庄镇的李庄模式,主要采用民企联保小组。2005年,李庄的民企联保小组已发展到 44个,涉及中小企业及个体户等 300多家,2002—2005年,李庄镇农村信用社通过“自助担保”组织担保,累计发放贷款2.47亿元,到期本息收回率为100%,为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润380余万元[32]176。
信贷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农业的产业特征、农民的行为特征、农村的区域特征及当前的农村经济制度(尤其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缺陷使我国的农村信贷体系潜藏着更大的风险,还造成农村金融瓶颈,加深了农村信贷配给。但是,在城市信贷体系中普遍实行且相当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比如利率、抵押与担保、设置贷款条件及按周期还款等,并不完全适用农村信贷。
与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一样,社会资本同样具有经济价值,完全可以参与农村信贷风险控制,尤其是充当合规抵押物。几千年的中国农村乡土社会沉积着无限丰富的社会资本,尤其是中国农民对家族声誉和个人名声的重视,村庄内部的高度信任,以及诚信本分的行为特质,是一笔价值无限的宝藏,对农村信贷风险的控制与管理具有特别意义。在控制机理上,社会资本可以改善制度环境、影响农民行为、降低农业风险,关键是可以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品,小额信贷的“五户联保”机制就是最成功的控制模式。
社会资本对农村信贷风险的控制作用已在国内外得到了广泛运用,涌现出了许多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但社会资本并非万能,社会资本属于道德和自律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说属于潜规则。潜规则有它的积极意义,但也有其消极方面。因此,中国农村的治理还是应该以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主,恰当地运用社会资本,用良好的制度引导和培育新型农村社会资本;更不能指望农村社会资本能单独、彻底地解决农村信贷的风险问题,农村信贷风险的控制主要还是要依靠农村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的创新,依靠农村改革,尤其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
与此同时,农村社会资本的演进面临着新情况,主要包括:伴随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人口迁移大潮,农村常住人口不断减少,以至农村人口出现“空心化”趋势;电视、手机等媒体和通讯的现代化,以及互联网开始进入农村;占农村青壮年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常年生活在城市和工厂,早已适应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生活方式;转型期混乱的社会思潮、浮躁的社会心态以及畸形的财富伦理,等等。这些新情况使中国的多数农村远离了传统意义的乡土社会,因此,需要对中国农村社会资本进行现代化改造。
针对当前形势,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1.改造传统社会资本,培育新型农村社会资本。第一,以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重塑农村道德。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创新农村道德监督与约束机制;加强法制建设,扭转不规范行为,改善社会秩序;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实行真正的村民自治。第二,完善农村交流网络。网络是社会资本形成和发展的条件之一,又是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当前主要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交通、集镇设施、通讯、互联网、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等,为村民融入社会、建立人际交流网络和信任体系搭建平台,增加农民的社会融入感。第三,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新型社会资本营造。比如聘请农村有广泛社会关系的基层干部及农民担任贷款联络员和监督员,或者招收具有较多社会资源的当地人作为信贷员,或者借鉴农户联保贷款的运作机制,把一个村甚至一个镇捆绑成一个信用单位,开展“信用村镇”评选,发挥邻里之间知根知底的信息优势,也便于相互监督,共同创造良好的信用记录,巧借农村社会资本以建立现代信任网络。第四,将一些行为由道德软约束提升为法制硬约束,将道德建设部分纳入法制化轨道。针对时风日下的农村道德形势,建议对胆敢挑战人类道德底线、民族文化传统底线、市场基本伦理和社会基本秩序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如见死不救,家人有病不医,虐待老人,被施救或者遗失财物由他人归还后不仅不感谢反而讹诈对方等行为,不应简单地谴责了事,应该纳入法治范畴;对故意制假、售假,坑蒙拐骗等行为量重刑。经过一二十年的时间把农村道德和秩序引入正轨,强制恢复社会规范,培育基于公民社会的农村社会资本模式。第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与宣传手段,如手机和互联网引导公民意识的形成,加强诚信社会建设,逐步扭转信任危机,并把公民意识教育纳入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民工培训体系,培育具有现代意义的农村社会资本结构。
2.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NGOs)在农村新型社会资本培育中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及其他农村民间金融的作用。首先是积极培育社会实体。社会实体是社会资本形成和发展的又一基础,而农民合作组织是支撑现代社会资本的主要载体。为此,政府应转变观念,允许和鼓励各种形式的农民组织发展,尤其是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发展,加强公共财政对农村民间组织的支持。同时完善相关立法,把农民组织化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其次是转变农村金融的支持方式,树立“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就是支持农业和农民”的理念。最后是转变农村金融服务方式。由直接向农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转变为通过协会、研究会或合作社向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即专业合作社先从金融机构批发贷款,再零售给成员,这样既可降低金融机构的管理成本,还可充分利用网络内的社会资本有效地控制农村信贷风险。
3.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包括建立农村征信体系,完善农民信用记录,建立农户信誉档案,将声誉机制显现化、制度化,将团结、友爱、诚信、守法等道德元素资本化,并合理开发信用记录,使信用财富化。比如将农民个人和家庭的信用记录与贷款、补贴、扶贫、就业、征兵入伍、升学、提干等结合;开展优质信用农户评选,建立按时还款的激励机制,如增加授信额度、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奖励等。同时对失信农户进行曝光,记入信用黑名单,敦促农民更加关注自己的操行、名声,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
4.更加重视声誉机制对农村信贷风险的控制。伴随农村人口的“空心化”、老年化以及农业的萎缩,农村信贷将集中于种养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农业产业化实体。面对新的信贷格局,在借鉴城市商业信贷的风险控制手段的同时,应积极开发农村社会资本,如对“老赖”进行曝光,利用农村独特的声誉机制、面子观念与处事之道控制农村信贷的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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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何磊:《致力于解决农村问题 大学者茅于轼、汤敏办保姆班》,《中国青年报》2002年4月9日,第1版。[He Lei,″Scholar Mao Yushi&Tang Min Train Housemaids for the Solution of Rural Problems,″China Youth Daily,2002-04-09,p.1.]
[26]张燕、冯营丽:《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基于农村社会资本视角》,《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0年第 2期,第78-83页。[Zhang Yan&Feng Yingli,″The Route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of China's Rural Local Finance Viewing from Rural Social Capital,″ Journal ofZhengzhou Institute of Aeronautical Industry Management,No.2(2010),pp.78-83.]
[27]田俊丽:《中国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缓解农村信贷配给》,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Tian Junli,The Reconstruction of China's Rural Financial System:Helping Relieve Rural Credit Rationing,Chengdu:Press of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2004.]
[28]马佳佳:《发展农村社区银行:基于社会资本理论的视角》,《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2期,第46-48页。[Ma Jiajia,″To Develop the Rural Community Bank:Viewing from the Theory of Social Capital,″Journal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angchun Municipal Committee,No.2(2009),pp.46-48.]
[29]王文欣:《社会资本视角下我国小额信贷的运作》,《银行家》2010年第3期,第106-108页。[Wang Wenxin,″The Operation of China's Microfinance Viewing from Social Capital,″The Chinese Banker,No.3(2010),pp.106-108.]
[30]J.J.Thomas,″Whatever Happened to the Urban Informal Sector:The Regressive Effect of′Double Dualism′on the Financial Analysis of Developing Countries,″Bulletin of Latin American Research,Vol.11,No.3(1992),pp.279-294.
[31]K.Hoff&J.E.Stiglitz,″Introduction:Imperfect Information and Rural Credit Markets-Puzzles and Policy Perspectives,″World Bank Economics Reviews,Vol.4,No.3(1990).pp.235-250.
[32]李虹:《激励、合作范围与担保制度创新:李庄模式研究》,《金融研究》2006年第3期,第 174-182页。[Li Hong,″Incentive,Cooperation and Guarantee Innovation:A Case Study of LizhuangTown,Shandong Province,″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No.3(2006),pp.174-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