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蓓
海口经济学院艺术学院,海南 海口 570203
色彩是任何平面设计中都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部分,色彩对包装装潢设计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们在商店里,吸引其注意力并能引起其注意的不外乎对色彩所产生的印象是最难忘的[1]。色彩的运用虽然不像数学那样有可套用的公式,运用程式化的方式进行计算使用,但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掌握这样的用色规律,可以为初学包装设计的学生以及美术功底不够扎实的设计人员找到一条有效的捷径。所有的设计都是为了传达信息。作为传达信息的色彩运用要注意把话说清楚,要通过色彩反映出被包装物的属性特征。
包装装潢的色彩可以首先从形象色考虑[2]。如实的反映被包装物的色彩,让消费者很自然的联想到该事物。例如巧克力、咖啡、茶叶的包装多数采用被包装的本身色彩,番茄类的产品多采用红色等,让消费者看到色彩就能与相对应的事物相联系。这是一种直接反映商品属性的用色方法,也是最常用的色彩运用方式。
任何一个包装设计色彩使用上都要设定一个基调,冷色调、暖色调、华丽、质朴等都是包装色彩的基调。主色调色彩所占面积最大,远远望见留给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此款包装的主色调。有时不止一种色彩作为主色调,也可以两种色彩作为主色调。总色调直接依据色相、明度、纯度等来具体体现。
对色彩的称谓有“桃红色”、“天蓝色”、“香槟金”、“橙色”等,这些都是根据看见某一色彩联想到某些物品而对之命名的。由此得出人们在看见某一色彩是有联想活动的。色彩的联想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具象联想,比如看到红色想到太阳、花朵、口红等具体事物;另一种是抽象联想,比如看到红色想到热情、激情、革命精神等抽象事物[1]。在包装装潢设计中就可以利用色彩的这种联想。如保健类的药品用红色可以产生补血、功能提升、精力充沛等的联想,暗示疗效的显著;用绿色做美容类保健品包装色彩则能让人产生健康、青春、之类的联想;蓝紫色调用作镇静类药品的包装用色是合适的,能让人联想到海洋、天空、安静等,暗示平静。这是一种间接表现商品属性的用色方法,对于一些不好直接用形象色描述的商品,通过运用色彩的联想,让人们用联想到的事物弥补画面上表现不出来的东西。
例如设计一个“益菌奶”的包装,包装上主色调为绿色。尽管奶制品本身与绿色没有直接的联系,此时用绿色主要是“益菌奶”的“有益菌类”让人联想到绿色,绿色也能让人联想到“绿色食品”,“健康食品”;小面积用上牛奶本身的颜色白色,是形象色,绿白两色的应用反映了商品属性,是很合适的。
强调色是总色调中重点用色,色彩对比能产生强烈的效果[2]。这种重点用色一般要求明度和纯度上高于周围的色彩,或者采用与周围色彩形成对比的颜色,在面积上则小于周围的色彩。在平面创作所有的元素中——包括点、线、面、色彩和布局——可能色彩要素产生的强调效果最为明显。在晚秋时节,狩猎者身穿“橙色狩猎服”,使自己在密林中显得醒目,保证安全[3]。例如在益菌奶包装上商品名称部分红色运用,面积上小于周围色彩的面积,与绿色形成对比色,能很鲜明的形成视觉中心,好像在说:“看这里。”让人一目了然。
1)明度是指色彩的深与浅所显示出的程度。颜色的无彩色性能是颜色最重要的属性之一[4]。所有的颜色都有明与暗的层次差别,这层次就是“黑”、“白”、“灰”。当我们询问明度时,并不关心颜色是红还是绿,鲜艳还是灰暗。我们只想知道这种颜色与它的邻近色相相比是深还是浅[3]。在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中,最亮的明度最高的是黄色、橙、绿次之,红、青再次之,最暗的是蓝色与紫色[5]。色彩明度的变化即深浅的变化,就使得色彩有层次感,出现立体感的效果。
2)包装色彩设计时注意色彩的层次性,这种层次就是依据色彩的黑白灰呈现的。比如一件包装装潢设计中用了三套色,主色调是蓝色,此时蓝色是整个画面色彩中的“灰调”;面积稍小一点的是深蓝色接近黑色,是整个画面色彩中的“黑调”;面积最小的强调用色是橘黄色,是整个画面色彩中的“白调”。黑白灰的色彩凸显画面层次,重点突出。这种黑白灰使用规律运用时注意“黑”“白”“灰”三层色调面积大小上要分主次,有时以“灰调”为主色调,“黑调”面积次之,“白调”面积最小;有时以“黑调”为主色调,“灰调”次之;“白调”面积最小;有时以“白调”为主色调,“黑调”次之,“灰调”面积最小。等等,很多种组合方式。同时还要注意由于色彩使用上的复杂性,可能一种“黑调”“灰调”“白调”中不止一种色彩,要灵活运用包装装潢设计色彩使用的这种“黑白灰”规律。
近来包装色彩强调符合时代的特征,强调考虑民族地区人们的喜忌。比如藏族喜欢白色,忌用淡黄色、绿色;满族人喜欢黄、紫、红、蓝色,忌用白色;伊斯兰教区人喜欢绿色,忌用黄色[6];以色列人喜欢白色和天蓝色,但在商业上禁用等等。色彩使用得当,包装可以使人产生美感,反之则影响商品销售。
[1]彭桂秋.包装设计[M].湖南美术出版社,2004.
[2]陈希,樊家伦,叶永平.包装设计[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