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剑明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广东 南海 528200)
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强化工程质量管理,近年来,无论是国家层面的立法还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出台的行政法规,都在不断地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并且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模式已进行了深化细致的改革,监督方式从原来的定点检查施工现场实体质量转变为重点监督企业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质量责任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以告知型检查为主转变为随机抽查,以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效果,从原来的等级核验制转为竣工验收备案制,从而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机构的行政执法地位,监督管理水平有了显著的加强和提高,真正为工程质量与管理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加强监督任务非常繁重,根据有关资料调研,北京、上海、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人均监督面积达2×105~5×105m2,个别地区甚至达到1×107m2左右,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奥运工程、地铁工程为代表的技术难度大、设计施工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大量投入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有利于推动产业进步,满足更多需求的同时对监督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这种形势,各地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积极改革监督模式,大力提升监督管理效能,促进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进步。特别是2000年以后,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设管理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政府质量监督逐渐由核验制度过渡到备案阶段,各地也都基本建立了以日常抽查和监督巡查相结合,行为监督和实体监督相结合的新的模式。质量监督逐步回归其政府监督的本质属性,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督的责任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明确,监督机制更加合理,监督执法也更加有力,在工程建设快速增长、技术难度日益加大的情况下,依然确保了我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重大质量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加强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确保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法制观念非常重要。
(1)要结合实施参照公务员管理在招新人员时坚持凡进必考,杜绝进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人员基本素质。
(2)继续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加强对监督人员的考核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3)健全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制度,根据不同的等级监督人员待遇实行差别化管理,同时加强对监督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制,另外重点在规范管理上下工夫。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2008年以后广东省开展监督机构监督范围认定,监督机构和人员基本信息分类整理录入及审核发证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省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及监督人员资格证书审核的准备工作。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应对工程质量监督方式改革的新挑战。特别是面对停止征收工程质量监督费后,面对经费紧张给正常工作带来的诸多不便,认真做到队伍稳定,工作不受影响。
为了更进一步加强落实质量责任制,规范质量行为,保证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可靠,满足使用功能,还得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强化监督手段,保证工程质量。
(1)开展一年一度的工程质量大检查,进一步摸清工程参建各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摸清建筑实体工程质量的现状,找出与兄弟省市的差距,召开本地区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对好的工程进行表彰,对差的工程提出批评,对普遍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对严重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通过对本地区质量状况的分析、宣传、表彰、整改等对整体工程质量做出正确的评价,讲清形势,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对提高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加强管理,限期整改,大力开展安全百日生产无事故活动,争取将人员伤亡事故降到最低。
(2)改进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能。根据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质量监督机构性质和地位,规范监督程序,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积极推动全方位、全过程、差别化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的形式。改进监督模式,强化监督巡查,努力促进行为监督和实体监督的有效结合。2002年开始对主体结构进行抽测,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扩大检测范围,保证了结构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对群众反应敏感、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水暖、电器管道、燃气管道的严密性进行了实验性检测,真正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安全可靠、使用功能良好的放心工程。
(3)强化竣工工程的监督验收,提高总体质量水平。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若有放松必然影响工程竣工备案,也影响工程按时交付使用,当前在竣工验收中存在二次装修的工程较多,验收时遗留的装饰项目比较多,严重影响安装工程的正常进行,像这样的工程就是验收通过也达不到真实可靠,所以对这样的工程一定要严格把关,强调装饰装修工程不留尾巴,待工程全部完工后一次性进行交工验收。为更有效真实地反映整体工程的质量水平,我们改变以往按比例抽查验收为分户验收制度和监督与验收分离制度,确保工程的总体质量水平。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作为政府执法监督的本质属性,以及当前工程建设量大幅增加的形式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授权的执法单位,要以“执政为民”为宗旨,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工程质量监督应逐步过渡到以执法检查为主的新阶段,即除竣工验收仍需要进行现场同步监督外,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验收不必进行同步监督,而是把监督重心放在不定时不定人的巡回监督抽查上。通过巡回监督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行抽查,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等实体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即进行处罚,既增加了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又方便实施差别化监管,大大提高了监督效率。积极引导企业提高操作水平,提高管理水平也是监督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要认真妥善处理,逐渐落实,本着“群众事情无小事”的精神肩负起我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的历史重任。
工程质量百年大计,安全生产人命关天,防灾应急刻不容缓。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国建设者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履行好职责,扎实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为工程建设把好安全关,为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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