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秦简“户籍简”研究综述

2010-08-15 00:46杨广成
黑龙江史志 2010年13期
关键词:秦简户主南阳

杨广成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吉林 长春 130012)

2002年6月,在湖南龙山县里耶古城发掘出土了秦简37000余枚,其中包括部分秦代户籍简文。关于户籍类简牍的数量,《里耶发掘报告》(后文简称《报告》)给出了两种数字:一说51个残段,一说52枚。(1)整理者张春龙先生对此已做出解释。(2)在《报告》中已刊布“户籍简”28枚,其中,经整理拼复缀合得整简10枚,残简14枚,无字及无法辨认简4枚。(3)此即学术界所说的“22枚(4)”或“24枚(5)”户籍简文。此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也有部分户籍简文发表。(6)卜宪群先生认为,“根据这些简来研究秦代户籍与家庭问题是最近学术界最为关注的前沿问题之一”。(7)

秦不仅建立了不断完善的户籍制度,而且还通过法令将户籍制度加以严格的控制。但有关秦的户籍档案的实物记载却并未得见,里耶秦简“户籍简”公布后,引起了学术界广泛关注。目前,学术界对里耶“户籍简”研究主要集中在“户籍简”的性质、著录方式、社会形态等三个方面。笔者整理了自简文公布以来,有关“户籍简”的相关研究,试就其重要的学术价值做一总结,现综述如下:

一、“户籍简”性质

《报告》将“户籍简”命名为“户籍简牍”,学者对此则持有不同的意见,主要有三种。

1.秦代户籍样本

王子今先生“从‘荆不更’和‘荆大夫’称谓推知,简文内容确实反映‘秦占领楚地后’社会情形的,因而可以排除报告中说到的‘这批简属于汉文帝之后’的可能性”。张荣强先生认为:“这批简牍是目前已见最早的户籍实物”,“里耶出土的这批户版是迁陵县某乡保存的户籍,再准确点,就是迁陵县某乡南阳里户籍”,“这批户版是秦代,更具体点说,应该是秦占领楚地不久之物。”田旭东先生:“这应该是迄今所见的秦户籍登记的标准格式”,“秦代应当另有与户籍登记配套的田宅或财产以及其他情况的簿籍。”陈絜先生认为这批简“属于迁陵县(或‘道’)都乡南阳里这一基层聚落的户籍资料。”“里耶‘户籍简’的书写年代以战国末叶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它或许就是秦人侵吞楚国‘青阳以西’之地后的产物”。黎石生先生:“笔者认为,这些户籍简亦当为秦简。”

2.临时性簿籍

形义田先生认为“这批出现在坑中的户籍简,应该是因作废而被丢弃的”,“原本很可能是秦代地方官府正式簿籍的一部分”,“但不可因此以为秦代户籍登记仅止如此”,“实际上有多种和户籍相关的不同内容和名称的簿籍”。刘欣宁先生以《里耶户籍简牍与“小上造”再探》为题,指出“该簿籍作为徭役兵役征发依据的性质十分突出。”所以“里耶‘户籍简’并非秦朝正规户籍的原样,而是一种统一该地区后即时性的、以户为单位的各类人口(男女丁壮老弱)分类登记表”。

3.户籍文书

黎明钊先生指出,里耶秦简户籍简牍实为秦“户籍文书”。

此外,刘敏先生认为“这批简是否真的是秦的户籍实物,或者是户籍中的一种,或者是一种其它的什么簿籍”,“可以进一步讨论”。

综合各家观点,发布的“户籍简”属于秦代户籍登记资料无疑。里耶秦简“户籍简”是秦洞庭郡、迁陵县、某乡、南阳里的户籍登记资料。“户籍简”的编制年代,学者们将其定为战国时期,秦人占领楚地后编制。有关此批“户籍简”的性质和用途,仍有进一步的研究空间,“户籍简”的真实面貌,必定会随着更多户籍简文的刊布,而日趋完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二、“户籍简”的著录方式

《里耶发掘报告》载:“由完整简可知,这批简长均为46厘米,分为五栏,分栏符多为墨线,仅22号简二、三栏为硬物刻划”。在里耶“户籍简”文分五栏书写的著录特点上,学者们没有异议。但是,国内学者对分栏著录的依据存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简文以“户主”为中心,并以家庭血缘关系为纽带来分栏;另一种认为:简文是按赋役、课役身份来分栏。日本学者广濑薰雄先生则认为,“里耶秦简与东牌楼户籍简一样,是以‘伍’为单位的编户简”。下面就前两种分栏讨论如下:

1.以“户主”为中心、血缘关系为纽带分栏

《报告》提出的分栏依据是以“户主”为中心的模式。整理者认为:除8号简外,第一栏记录的是,户主籍贯、爵位、姓名;第二栏是,户主或兄弟的妻妾名;第三栏是,户主儿子之名;第四栏是,户主女儿之名;第五栏类似于档案的备注。田旭东先生指出:“里耶简所见的所有户籍登记格式和内容以户主为核心,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以与户主的关系为准,体现了男尊女卑的父权家长制的特点。”黎明钊先生认为:“里耶秦简体例,基本上是:先书户人;再按辈分;性别则先男后女;成年女子先写妻后书母亲,再次及妾;然后子男、子女各占一栏;最后是臣仆,以及户人在里内的工作。”

《报告》和两位学者认为,“户籍简”的分栏是以“户主”为中心,以家庭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分栏模式,这虽是一种合理的解释,但有学者提出了不同观点。

2.以“课役身份”依据分栏

刘欣宁先生认为:“其分类的主要架构,并非亲属关系或年龄大小,而是赋役身份之不同”。刘敏先生认为刘欣宁的分栏“有可取之处”。她进一步指出“这户籍简的分栏原则不是以户主为中心、户主的血缘关系远近亲疏来排列户中成员的,而绝对是以男女和丁壮老弱为原则和依据进行分栏的。”张荣强先生认为分栏的依据应为“课役身份”。依此对“户籍简”的著录格式可理解为:“第一栏为壮男,第二栏为壮女,第三栏为小男,第四栏为小女,第五栏为老男、老女并及伍长之类的备注项目”。

“户籍简”分栏形式在其它秦代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中所未见。此为里耶“户籍简”一大特点,同时也为“分栏”格式的研究带来了困难。纵观简文,里耶秦简“户籍简”虽为秦占楚地后不久之物,但它反映秦代的户籍编制形式则无疑问。对这批“户籍简”格式研究的深入,有助于丰富我们对秦户籍编撰格式的认识。

三、“户籍简”内容所反应的秦代社会形态

1.“南阳”建制问题

《报告》中认为,“‘南阳’在此处可能是里名,也可能是郡名”,“表示郡名的可能性似乎更大”。显然,《报告》在“南阳”建制问题上存有疑义。到目前为止,学者们普遍赞同“南阳”为“里”级建制的观点。

形义田先生认为:“可以确信此处之南阳应是里名,不会是郡名”。张荣强先生也肯定的说“这批户籍简中标注的南阳只能是里名”,所出土的户籍简“就是迁陵县某乡南阳里户籍”。陈絜先生也赞同张说,“南阳”为“里”,“证据较为充分,似更为可靠”,并进一步指出“‘南阳’应该就是迁陵县(道)所辖的一个里”。

田旭东先生否定了“南阳”是郡名的可能性,指出“是乡名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他没有排除“南阳”所指为里的可能性,所以田先生认为,“南阳”的建制“有待进一步的发现和研究”空间。

2.“户籍简”中爵位问题

《报告》认为,简文“荆’指楚国。“不更”是秦爵。“小上造”和‘荆大夫’也可能是楚爵。户主儿子名字之前,多有“小上造”,“小”既有可能指未成年之小,也有可能是楚有爵称“小上造”的意思。第五栏所记录的“臣”名,可能指“家内奴隶”。学者们围绕“户籍简“中的爵位问题,各抒己见。

王子今先生认为,简文“‘子小女’、‘子小女子’应与此形成性别的‘子小上造’,不当解释为‘楚有爵称小上造’,实际上,很可能‘小’是指未成年之小”。田旭东先生也持此意见。邢义田先生进一步指出,“秦占楚地后,户籍中登记的爵位只可能是秦爵”,“为表示他们原为楚人,在爵前加一‘荆’字而已”,“所谓‘小上造’很可能即《二年律令》所所提到的‘小爵’中的一级,指未成年而有爵的”。户籍登记的“臣”,“证明户籍登记包括奴婢在内”,“户籍简中有‘妾’一例。此‘妾’似应指妻妾之妾,而非臣妾之妾”。刘欣宁则认为“未成年诸子一律为‘小上造’,显然与张家山《二年律令》《傅律》、《置后律》身分传袭法则无关”,“秦人占领楚地后赐予楚人秦爵,……藉此将楚人纳入秦编户齐民的范畴内”。张荣强先认为,简文中的“小女子”“小上造”中的“小”应指“小男”“小女”的课役身份。

简文所反映的爵位问题,不仅对于我们理解这批“户籍简”十分关键,而且对我们了解秦的户籍制度、赐爵制度等等,都有着重要意义。笔者相信,随着更多户籍简的公布,会有更为清晰的认识。

3.“户籍简”反映的秦代家庭类型及其基层社会

“户籍简”记载了各户家庭成员构成、所授爵级等信息,为研究秦代家庭类型和基层社会状况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国内外学者对里耶“户籍简”所反映的秦代家庭类型和基层社会状况,提出了不同看法。

蔡万进先生在《“中国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中说:“韩国庆北大学尹在硕先生认为,里耶户籍中把私家奴婢编排进入主人家户籍的事实,对于理解秦简秦律中‘户’、‘同居’、‘室人’等法律术语提供了线索;除核心家庭以外出现的直系家庭、联合家庭现象,有可能反映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从未实行过小家庭政策”;“黄展岳先生根据里耶简中私家奴隶大多见于户籍简的事实,推测当时有爵之家蓄养奴婢甚为盛行。”黎明钊先生认为,秦代“小家庭虽然是主导家庭类型,但也存在着扩大家庭和联合家庭”;“秦推行的分异法,……只要不分家的户口缴交双倍的赋税,不分亦可”;“简单的小家庭虽然是主导家庭类型,但扩大家庭和联合家庭在社会上仍占有一定数字”。陈絜先生指出:这批“户籍简”既然属于秦人遗存,而登记的却是楚地人口,故体现出来的基层社会形态是“以楚国旧制为根基的楚、秦两国的混合体”;里耶秦简“户籍简”是战国末叶,秦侵吞楚地迁陵县某乡南阳里后,为南阳里楚地居民所做的户籍登记资料。其中包括有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三类,反映了楚、秦基层社会之共性。里中居民行编伍之制,属于秦文化而非荆楚旧有。

综上所述,现阶段学术界对里耶秦简“户籍简”的研究,成果颇丰。但在许多问题上还未形成定论,如“户籍简”的性质与用途究竟如何?“户籍简”中的记载是否真实的反映出秦代户籍的状况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厘清史实。笔者相信,随着更多里耶秦简简文的公布,相关研究的深入,里耶秦简“户籍简”的重要价值将得到更多的体现。

注释:

(1)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发掘报告[M].湖南:岳麓书社,2007,203;690.

(2)张春龙.里耶秦简所见的户籍和人口管理[J].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95注释[2].

(3)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发掘报告[M].湖南:岳麓书社,2007,203.

(4)刘欣宁.里耶户籍简牍与“小上造”再探[J].简帛网,2007/11/20.

(5)田旭东.里耶秦简所见的秦代户籍格式和相关问题[J].四川文物,2009,(1).黎明钊.里耶秦简:户籍档案探讨[J].中国史研究,2009,(2).

(6)张春龙.里耶秦简所见的户籍和人口管理[J].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88~194.

(7)卜宪群.“中国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闭幕式上的总结讲话[J].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9.

[1]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J].中国历史文物,2003,(1).

[2]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龙山县文物管理所.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一号井发掘简报[J].文物,2003,(1).

[3]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发掘报告[M].湖南:岳麓书社,2007.

[4]邢义田.龙山里耶秦迁陵县城遗址出土某乡南阳里户籍简试探.简帛网首发.2007/11/03.

[5]王子今.试说里耶户籍简所见“小上造”、“小女子”[J].“2007中国简帛学国际论坛”提交论文.国立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系、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芝加哥大学顾立雅古文字学研究中心主办.2007/11/10-11.

[6]张春龙.里耶秦简校券和户籍简[J].“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学国际论坛”提交论文;修改稿见.里耶发掘报告[M],湖南:岳麓书社,2007,203~210.

[7]刘欣宁.里耶户籍简牍与“小上造”再探[J].简帛网首发,2007/11/20.

[8]张荣强.湖南里耶所出“秦代迁陵县南阳里户版”研究[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9]刘敏.关于里耶秦“户籍”档案简的几点臆测[J].历史档案,2008,(4).

[10]广濑薰雄.里耶秦简户籍简刍议[J“].中国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提交论文.

[11]蔡万进.“中国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J].中国史研究动态,2008,(5).

[12]田旭东.里耶秦简所见的秦代户籍格式和相关问题[J].四川文物,2009,(1).

[13]黎明钊.里耶秦简:户籍档案的探讨[J].中国史研究,2009,(2).

[14]陈絜.里耶“户籍简”与战国末期的基层社会[J]中国史研究,2009,(5).

[15]黎石生.里耶秦简中的两个小问题[J].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81~187.

[16]张春龙.里耶秦简所见的户籍和人口管理[J],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8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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