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千万反怪组织没提醒,说明了什么

2010-08-15 00:51沈小平
支部建设 2010年24期
关键词:腐败分子腐败领导

■ 沈小平

受贿千万反怪组织没提醒,说明了什么

■ 沈小平

不久前,官至正厅级的甘肃省窑煤集团董事长李人志因非法所得2020.9万元(其中受贿1107万元,913.9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引人注目的是,李人志在法庭陈述中声称,自己曾经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教育,他就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据10月26日新华网)。

受贿千万元不从自己主观上找原因,反怪组织没有提醒,显然有为自己开脱罪责之嫌;但李人志的说辞,却也从另一个侧面触及了当前对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的软肋。李人志在担任窑煤集团董事长之后至案发的近5年时间里,每天约有1.5万元非法收入入账,数额之大、隐藏时间之长,令人惊骇。由此可见,有关部门对李人志的管理和监督处于严重失控状态,真可谓形同虚设。

近年来,党中央一再强调要重视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从上到下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监督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干部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薄弱,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仍然较为普遍。

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就拿李人志来说,曾经也有过美好的理想信念,其堕落为腐败分子,也是一个逐步演变过程。近5年的时间里,李人志数次贪污受贿,不可能不留下一点蛛丝马迹。如果组织上对他身上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能及时告诫、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李人志也许不会腐败到这种地步。

治已病不如治未病。在干部还没有出问题,或问题处于萌芽状态的时候,就采取措施,将其及时消灭,这样就可能避免小问题发展成大错误。查处是对腐败行为最直接、最有力的打击手段,也是最有效的监督。急病先治标,顽症下猛药。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行为,昭示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着力构筑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形成渠道畅通、覆盖广泛、反应敏捷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只有坚持有案必查,发现一件查办一件、严肃处理一件,发挥查处工作的警示、震慑作用,才能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心生畏惧、自我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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