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雨
财政预算: 重点保障民生支出
文/何雨
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财政厅厅长邴志刚以书面形式向大会递交了《关于辽宁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2010年保障民生的内容成为大家关注的亮点。
支持就业和再就业。省财政安排3亿元,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支持新增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力度,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省财政安排7.7亿元,落实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继续实施城市贫困居民冬季取暖救助和“蓓蕾慈善救助工程”;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继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人均标准提高1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提高150元以及在乡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提高标准政策;实施全省机关公务员第二步规范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项惠农补贴。省财政安排0.6亿元,与中央专项资金配套,用于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省财政安排6.3亿元,完善和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高中建设,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安排1.7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安排4亿元,提高高等院校生均经费,支持高等院校重点学科、质量工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安排4.1亿元,健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推进公共卫生、文化、体育、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省财政安排18.9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安排2.5亿元,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及重点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筹备第十二届全运会;安排1亿元,支持计划生育事业。
加大公共安全投入。省财政安排6.2亿元,用于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维稳支出;安排0.7亿元,增加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安排3.3亿元,支持四川安县恢复重建和对口支持西藏、新疆和青海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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